市政道路工程监理规划范本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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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
1.监理工作范围
根据签订的监理委托合同的要求,以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监理服务,对工程建设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等实施监理工作,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职责与权限,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环保等实施有效监督和科学管理。
主要包括云阳县新县城紫金南路道路及管网工程施工图所包含的施工内容、设计变更及相应增减项目监理工作。
以工程建设项目的目标管理(四控制、二管理、一协调)为中心,通过项目的目标规划与动态的目标控制,加大监理力度,提高建设水平,实现业主制定的项目总目标,圆满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2.监理工作目标
1、监理技术、质量文件按规定审查实施率100%;
2、按计划对项目监理部服务质量进行抽查,检查合格率80%;
3、工程监理项目竣工交验合格率100%;
4、监理合同履约率100%;
5、顾客满意率100%;
6、安全目标:
无重大伤亡事故;
7、工程项目监理月报按月上报合格率100%。
2.1质量控制目标:
按照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2进度控制目标:
严格按照施工总工期365天进行控制.
2.3造价控制目标:
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在施工合同约定的造价总额范围内。
2.4安全控制目标: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5环保控制目标:
达到市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安全、文明施工防尘、防噪音、工地卫生等的规定和要求。
3.监理工作内容
3.1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
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
工程的组织协调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等。
3.2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对本工程的竣工图、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
3.3审查承包商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下达工程开工令;
3.4督促承包商施工管理制度和项目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和实施;
3.5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督促实施;
3.6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审查设计变更;
3.7编制投资控制计划,复核已完工程量,签署工程中期付款凭证;
3.8设计变更经设计单位审核、批准后,发布工程变更令;
3.9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
3.10监督承包商严格按技术和设计文件施工,控制工程质量,重要工程部位督促承建商实施预控措施;
3.11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3.12分阶段进行进度控制,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3.13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协调委托人与承建商之间的争议;
3.14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3.15编制监理工作月报、监理工作总结;
3.16督促承包商整理合同文件及施工技术档案资料;
3.17组织对工程初验,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对工程质量提出评价意见;
3.18审核竣工图纸和其他技术文件资料;
3.19编制监理工作竣工文件和项目工程最终总结;
负责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工程修复、检修、检验、实验相关监理工作;
3.20有关法规规定及委托人与承包人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或其他建设合同中约定的监理人应承担的其他监理工作内容;
3.21监理工作主要环节:
1、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
2、参与交桩和设计交底工作,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复测成果和施工组织设计;
3、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4、主持召开或者参与第一次工地会议和常规工地会议;
5、发布开(复)工令,批准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6、审核承包人授权和常驻现场代表的资质,以及其它派驻到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
7、审批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原始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
8、审查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
9、审批承包人合同和分包人的资质,控制重要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质量;
10、审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资质,控制重要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质量;
11、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检查和督促承包人实施进度计划,核批承包人的修正计划;
12、督促承包人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认真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一验收等手段合同条件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认真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
13、督促总承包单位认真落实安全、文明及环保措施,并严格实施安全、文明及环保工作;
14、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督促承包人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15、对已完工的合格工程进行准确计量;
16、签发中期支付凭证;
17、受理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
18、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
19、编制监理工作月报;
20、对承包人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组织对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验收;
21、督促、检查承包人按工程管理部门和业主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等相关资料;
22、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和监理工作最终报告;
23、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对已交工工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病害调查期原因,并确定相应责任;
24、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25、配合业主办理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
监理工作依据
1.监理工作的依据
1.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1.3政府批准的本工程项目建设文件:
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文、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土地、环保等批文。
1.4该工程的勘察、设计任务书、设计文件,正式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书等。
1.5工程建设过程中,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工程联系函,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会议纪要等一切相关文件。
1.6原材料合格证明文件、试验资料;
以及专项检测资料。
1.7工程监理合同。
1.8业主与总包单位、业主与分包单位及总包与分包单位签订的一切承包合同、分包合同、一切承发包协议书和附加合同等。
1.9国家及重庆市现行预算定额、劳动定额、工期定额等建筑造价规定。
1.10国家现行有关市政工程技术规范、施工规范和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部门、地方规章等。
1.1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件》及省、市政府部门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和要求。
1.12依法成立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文件与协议。
2.采用的主要施工规范、技术规程及标准
2.1《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2.2《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2.3《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
2.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05);
2.5《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2.6《给水排水标准图集》(02S515);
2.7《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J65-2000);
2.8《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96);
2.9《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
2.10《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
2.11《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2-86);
2.1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1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2.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2.1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119-2001);
2.16《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01);
2.17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城镇给水排水构筑物及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50-108-2010);
2.18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50-078-2008)。
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场计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第一节项目监理组织机构
拟按照直线制组织形式组成精干、高效的工程项目监理部,并委派工作能力强、具有丰富类似工程监理实战经验、协调能力好的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技术与之配套的现场监理班子,建立明确的岗位职责,在建设管理单位的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
监理部组织机构图
项目监理部人员配置
我公司拟派驻以下人员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专业监理人员参加工作,总监理工程师是公司委派到工程项目的全权负责人,负责主持全面工作。
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常驻工地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
根据工作需要,针对人员配置情况,拟任命**为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北路道路及管网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拟任命**为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北路道路及管网工程专业市政监理工程师;
拟任命**为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北路道路及管网工程专业测量监理工程师;
任命**为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北路道路及管网工程监理员。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监理人员进行全过程监理,各自做好本职监理工作。
项目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1.公司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1.1是公司指导本项目监理部工作,管理、技术等问题的总负责人。
1.2审核项目监理部编制的监理规划。
1.3协助项目监理部审核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1.4协助项目监理部制定监理工作制度。
1.5定期、不定期检查项目监理部的监理工作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意见。
1.6参加监理动作过程中重大技术活动,掌握技术管理的最新动态。
1.7协助项目监理部解决施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难题,并提出相关的监理方法。
1.8参与调查、研究、处理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2.1代表公司监理部与项目业主保持密切联系,弄清其建设意图和对监理的要求,协调业主、承包商、设计、地勘单位等之间的关系。
2.2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全面负责完成监理合同中规定的监理义务。
2.3按监理合同要求,主持编制监理规划,确定项目机构、人员配备,组织监理班子并明确职责,审核各专业监理细则,制订监理工作动作制度。
2.4负责建立和完善项目监理的信息系统。
2.5签署监理对外发出的指令、文件、报表及报告。
2.6参加或受业主委托,组织设计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2.7组织工地例会,协调工程各方关系,及时解决工程施工中问题。
2.8主持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重要技术文件。
2.9主持开工预备会议及工程例会。
2.10主持调解合同争议,处理索赔事宜,签署索赔处理意见。
2.11签认隐蔽工程记录。
2.12督促检查承包商严格执行合同,签署工程进度款凭证。
2.13组织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2.14组织监理工程师审核重大变更设计,报经业主审批同意后签发工程变更令。
2.15经常巡视工程现场,及时发现工程施工中存在问题并组织有关单位研究解决。
2.16主持处理工程施工中争议和纠纷。
2.17组织编写工程监理月报,按时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度。
2.18协调和督促检查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工作。
2.19审核签署承包商的竣工申请报告,组织工程预验收,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协助审查工程结算。
2.20参与业主主持的竣工验收,签发工程移交证书。
2.21主持编写工程项目质量评估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
2.22主持整理并审核签署项目的监理档案资料。
3.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3.1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质量监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1、具体组织实施专业监理工作,编制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2、向承包人书面提供图纸中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等资料,进行现场交验,并验收承包人的施工放样。
3、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对于不符合合同、图纸及规范要求的,有权拒绝使用。
4、签发各分项工程的开工通知单,必要时通知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整个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的施工。
5、提出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和手段,对承包人的检验、测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理,动用检测设备和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凭科学的数据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
6、经常巡视工地,对每道工序、每个部位进行质量检查和现场监督,对重要工程跟班检查,对质量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部位和全部工程予以签认;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以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
7、对承包人进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由于机械设备的原因影响工程工期、质量,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更换或停止使用。
8、建立各种报表,收集质量控制信息和数据。
9、建立专业监理人员的日常汇报制度,每月以表格、图解及简报的形式提出质量控制报告,上报业主。
10、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1、参加工程预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3.2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进度监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1、审批承包人在开工前提交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工程用款计划及主要设备、仪器进场计划,以及施工阶段提交的各种详细计划和变更计划,报业主批准后执行。
2、审批承包人根据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的年度计划、季度计划及月计划,报业主批准后执行。
3、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和监督计划的实施。
当工程未能按计划进行时,应要求承包人调整或修改计划,并通知承包人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施工进度,以使实施施工进度符合施工合同的要求。
4、定期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当施工进度可能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有责任提出中止执行施工合同的详细报告,供业主采取措施或做出相应的决定。
3.3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计量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按施工合同的规定,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已完工程计量清单,核实合同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任何已完工程的数量和价值。
4.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4.1熟悉有关合同文件、图纸及技术标准。
4.2负责对施工方案中测量方面审核。
4.3检查承包商的测量仪器、设备的测量人员资质。
4.4负责复检承包商的测量成果。
4.5按工程精度要求,编制测量工作报告。
4.6收集工程有关测量资料,建立测量专业的监理日志。
4.7定期或不定期提交测量质量报告。
4.8管理好监理用的量测仪器、设备,使其保持良好技术状态。
4.9办理项目总监交办的其他工作。
5.监理员岗位职责
5.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监理工作;
5.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5.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5.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5.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5.7熟悉并掌握本项目试验中有关技术规范和试验方法,进行试验操作;
5.8在工程材料使用之前,检查承包人的室内试验材料及各种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原材料试验及其他试验方法、工艺要求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并以此为据决定是否用于工程;
5.9坚持经常性的现场试验检查和核定工作,定期与承包人工地主管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必要时进行抽样试验核对或反复抽样试验;
5.10坚持对用于工程的原材料进行抽样试验核对或反复抽样试验。
监理工作制度
1.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制度
1.1施工前必须进行图纸会审,在熟悉图纸的同时排除图纸上的笔误和矛盾。
1.2由设计人员对图纸进行技术交底,提出对关键部位、工序质量控制的要求。
1.3监理工程师于开工前协助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图纸会审。
1.4图纸会审应以会议形式进行,设计单位就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做出详细说明,使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了解工程特点和设计意图。
之后通过各相关单位多方研究,找出图纸存在的问题及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并制定解决方案。
1.5监理单位应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整理会议纪要,与会各方会签。
会议纪要一经签认,即成为施工和监理的依据。
2.工程技术档案制度
2.1工程技术资料是为建筑施工提供指导和施工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记载的技术文件,也是竣工后作为技术档案的原始凭证。
2.2必须从工程准备开始建立工程技术档案,汇集整理有关资料,并贯穿于施工全过程,直到交工验收后结束。
2.3凡列入工程技术档案的技术文件、资料,都必须经各级技术负责人正式审定。
所有资料、文件都必须如实反映情况,要求记载真实、准确、及时、内容齐全、整洁。
严禁擅自修改、伪造和事后补做。
2.4工程技术档案是永久性保存文件,必须严格管理,不得遗失、损坏,人员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工程档案资料一般应一式两份由资料室保存。
3.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制度
2.
3.
3.1在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内部审批工作,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3.2总监理工程师在约定的时间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
需要施工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施工单位修改后重新报审。
3.3施工单位应严格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施工。
4.工程开工、复工审批制度
4.
4.1工程项目开始施工前,施工单位须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然后填报《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附上该工程的开工报告、施工方案以及施工进度计划、人员及机械设备配置、材料准备情况等,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查。
若审查合格,则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复准予施工。
否则,施工单位应进一步做好施工准备,待条件具备时,再次填报开工申请。
5.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5.
5.1隐蔽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按有关技术规范、施工图纸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报验申请表》,附上相应的工程检查证明(或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及相关材料证明,试验报告等,报送监理部。
5.2监理工程师收到报验申请后首先对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查,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检查(检测或核查),施工单位的专职质检员及相关施工人员应随同一起到现场。
5.3经现场检查,如符合质量要求,监理工程师在《报验申请表》及工程检查证明(或隐蔽工程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准予施工单位隐蔽、覆盖,施工单位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5.4擅自隐蔽的监理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剥离检查,所造成的工期损失以及增加的工程费用由施工方自理。
5.5对于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也应首先进行自检,填写相应质量验收记录表,确认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然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报验申请表》附上自检的相关资料,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及对相关资料审核后,符合要求予以签认验收,反之,则指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返工处理。
5.6上道工序未经确认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6.
6.1工程项目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先进行竣工自检,自检合格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工程竣工报验单》,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竣工初验。
6.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所需的文件资料,包括各种质量控制资料、试验报告以及有关技术性文件。
若所提交的验收文件、资料不齐全或有相互矛盾和不符之处,应指令施工单位补充、核对及改正。
6.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图,并与已完工程、有关的技术文件(如设计图纸、工程变更文件)对照进行核查。
6.4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拟验收工程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如发现质量问题应指令施工单位进行处理。
6.5对拟验收项目初验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验单》予以签认,同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7.监理工作日志制度
7.
7.1监理工作正常开展过程中,应分专业、范围每日填写监理日志。
7.2监理日志应反映监理每日监理检查(工作)内容、发现问题、处理情况及当日大事等,记录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情况,记录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情况。
7.3监理日志的填写要求及时、准确、真实、闭合。
书写工整,用语规范,内容严谨。
7.4及时交总监审查,以便及时沟通了解现场状况,从而促进监理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
8.机械、设备的报验制度
8.
8.1凡直接危及工程质量及安全的施工机械(如:
砼搅拌机、振捣器等),按技术说明书查验其相应的技术性能,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8.2施工中使用的衡器、量具、计量装置等设备应有相应的技术合格证,正式使用前应进行校验或校正。
8.3监理部对进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并如实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
9.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和工程暂停令制度
9.
9.1对于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问题,监理以书面形式告之施工单位并同时报送业主,需要回复的监理通知单,施工单位必须按监理通知单上的时间要求及时回复。
9.2因施工单位拖延回复时间,监理可拒绝对工程任何一道工序的检查验收。
9.3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书写要领
1、坚持原则,分清责任。
2、既要提出问题又要提出解决问题的要求和应达到的目标。
3、描述内容应准确完整,条理性强。
4、存在问题的部位表述应该具体。
5、用数据说话,提出标准和实测误差,并指出违反了哪条规范。
6、要有预防措施,防止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7、要提出整改意见,附上照片并签名,抄送业主单位。
9.4对于工程实施期间需要与其他参建单位进行协商、交流、提醒或提出建议的,可以监理工作联系单的形式发出,特别是一些建议或提醒事项,可以起到预控作用,避免施工单位犯重复性错误。
9.5施工单位必须认真执行监理的工程暂停令,并在监理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好现场存在的问题,报监理验收,符合要求后签署复工令。
9.6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在报经业主同意后有权指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1、未经检验即进入下一道工序者。
2、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仍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或采取了一定措施,但效果不好而继续作业者。
3、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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