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运输管理制度新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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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新机车司机上岗前,须经机电运输科培训后由指定师傅跟班实习,经实际操作及理论知识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单独作业。
二、安全管理
1、挂钩工作业前,须检查连扣、销、绳头、绳卡及绳头30m范围内的钢绳、阻车器、挡车拦信号按钮、地滚等设施工具是否完好后,方可进行作业。
2、机车司机作业前,须先试车,确认正常刹车可靠后,方可作业。
3、修道工在轮子道作业前,须先设好警戒,联系好上、下平台挂钩工后,方可作业;
在平巷作业前,须先在前、后方设好阻后,方可作业。
4、在处理掉道事故时,遵守矿制定的“矿车掉道处理安全措施”并特别注意,只准由1人全权指挥,严禁处理人员背车,向绞车司机发出掉道开车或退车信号前,所有人员必须站在距绳头方向第一部矿车5m以外后,方可发出信号。
5、在斜巷清浮煤杂物作业前,在该斜巷上、下平台设置专人警戒并揭示警示牌,下放矿车绳头销加强保险,作业过程中,只准在矿车上部进行工作,严禁在矿车运行期间跨越钢绳。
运输事故管理制度
近年来由于车况不良,矿车出轨、掉道事故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给安全运输带来了威胁。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使运输事故处理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拟定如下运输事故处理管理制度。
1、事故发生区域的作业场所的负责人为现场事故处理的负责人,对现场事故处理负有全权指挥、协调、处理及安全保障责任。
2、事故发生后,首先该区域作业人员及区域负责人了解现场事故原因和现场情况,然后组织分析情况,提出并统一处理方案,向参与事故处理的所有作业人员包括绞车司机通报处理方案及注意事项,并明确联络信号。
3、处理事故前必须检查联络信号装置是否可靠、灵敏、完好、发现问题,必须先修好后,方能进行事故处理。
4、事故处理前负责人要安排有经验的人员担任信号员和信号监护员,监护员严格督促信号员按负责人的安排进行操作,发现信号不对必须通知绞车司机(包括机车司机)或信号员立即停车,司机接到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
5、事故处理信号规定为“一声,立即停止;
三声,退慢车;
四声,开慢车”。
凡开慢车和退慢车必须发出两次信号,间隙为五秒钟,司机必须接到两次信号方能开机运行。
6、处理前必须先检查矿车连接器、连钩、插销、绳头、道路是否完好。
7、凡斜巷处理事故时,严禁在事故点下方作业或躲避,必须在上方20米以外躲避,包括信号员和信号监护员。
负责人在事故措施采取后必须离事故点6米以外(斜巷是在事故点上方6米)监护处理情况,特殊情况下不能满足6米以外,都必须在处理矿车牵引力相反的、较宽的前后无路障的斜上方和平行方监护。
8、在处理过程中,设置垫车设施时要预防过高。
9、在斜巷处理串车需摘钩时,必须在下方设置挡车器或其它阻车装置,防止摘钩后其它矿车下跑造成事故,处理前要在事故点下方至事故点所有通道的安全地点设置警戒,禁止人员通行。
10、该制度从2013年月日起执行,适用于矿所有绞车运输的平巷、斜巷。
斜井井口管理制度
一、井口运输工作由搬运工负责,当班安全运输由组长具体负责。
正常情况下,井口所有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组长的统一指挥。
井口工作范围内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各工种必须经过培训考试,方可上岗,并严格按照所在岗位各司其职,认真负责。
二、各工种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三、井口所有的机电设备和安全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检查检修和试验,以确保安全使用。
四、必须有机电运输科签发入井合格证的设备才准许进入井口房,由把钩工安排装车下井。
运输大件设备、材料和爆炸材料,必须将审批后的安全措施向井口工作人员贯彻传达,并严格按照安全措施的规定工作。
五、在井口及斜井巷道进行安装或检修等工作时,必须有审批过的安全措施才能进行施工。
由把钩工负责井上、下口的安全警戒。
六、进入井口房的人员一律禁止吸烟,井口房附近20米内禁止烟火或用电炉取暖,如需要进行割焊作业时,必须有审批的割焊报告和安全技术措施。
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横穿运输道。
八、严格按规定装载量运输,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合理运输。
九、信号规定:
检修及运输开车和慢车调绳必须有区别,并有灯光保留。
信号标志:
以主滚筒为准,使用电铃声响,一声为停车,二声短为运输,三短声下放,二长声为慢速运输,三长声为慢速下放。
十、井口房内要经常打扫卫生,洒水清尘,及时清除杂物。
一、斜巷各水平及上下口车场是重要的安全运输工作场所,严禁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入内。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培训合格后上岗,做到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或睡岗。
二、斜井巷道的设计和巷道两侧管、线、电缆的安装,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主要绞车道严禁行人。
三、斜巷运输安全设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条的规定,绞车运输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一条的规定。
四、各岗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工作。
五、必须明确一名把钩工(组长)负当班本岗位安全运输的主要责任,一名挂钩工配合工作。
绞车司机和搬运工工必须服从把、挂钩工的正确指挥。
六、各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巷道轨道、绞车、钢丝绳、人行车、车辆连接装置、保险装置和其它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调试,保证这些设备和设施安全可靠。
七、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和“行人不行车”制度,在行车时间内任何人不准进入斜巷。
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调度室同意,待停车后,方可行人。
八、挂钩工必须按照规定的数量联挂车辆,并挂好钩头和保险绳,同时还必须对钩头、保险绳、连接环、插销、车辆及其装载情况等全面检查。
把钩工应严格进行复查、确认安全可靠、绞车无余绳,方可按规定发开车信号。
上口车场由把钩工负责安全门,挂钩工负责挡车器,推车下放。
下口及各水平车场的工作人员立即进入躲避硐。
九、车场使用绞车调配车辆时,其司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操作。
采用小绞车运输的斜巷,必须有安全措施,其司机要严格按照所制定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十、运送超长、超宽、超高、超重和炸药、雷管等特殊物料,必须按照审批过的安全措施的要求运送。
十一、在斜巷内处理事故或进行其它作业,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施工。
十二、信号装置必须声光俱备,一声停车,二短声运输,三短声下降,二长声运输,三长声下降。
规定急速乱点为跑车和撞车事故信号。
十三、当发生跑车和撞车事故时,下口及各水平的工作人员迅速进入躲避硐或安全地点。
上口把钩工发出事故信号后及时回报。
十四、保证各工作场所和斜巷内的清洁卫生,及时清理,做到文明生产。
十五、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进行洒水、清尘、开启喷雾水幕,严禁出现浮尘和浮煤。
一、所有皮带机司机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交接班制度。
二、上岗后,必须穿工作服,衣帽整齐,长发必须盘在工作帽内,衣袖、裤角要扎好。
三、皮带机在运行期间严禁用铁锨、枇子或其它工具清理滚筒上的煤泥,不准清理皮带下的杂物,更不准跨越皮带。
四、严禁其他闲杂人员进入皮带机附近。
五、皮带机司机要爱护皮带机,要在指定的地点按有关规定工作。
六、开机前,必须严格检查机械有无异常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七、多台皮带机联合作业时,必须按逆煤流方向逐台启动,严防积煤压死皮带机。
八、皮带机走廊内严禁有火源,并保持清洁卫生,清理卫生时必须先洒水,严防煤尘飞扬。
九、保护皮带机内的安全设施及保护装置。
十、做好皮带机附近的洒水防尘工作,严格执行开机洒水制度。
十一、做好防灭火工作,消防器材及消防水管必须齐全,防止皮带机摩擦起火。
一、一般规定。
1、运输超长材料一律平板车,上下料必须制订专项措施,经程序审批后,传达贯彻后方可进行。
2、严格执行井口管理制度。
3、长材料运入井口后,放在不影响人员行走及车辆通行的地方。
4、井口上下20米以内不能堆放杂物,保证井口周围清洁卫生。
二、运输长材料的规定。
1、运输超出现定重量的设备必须制定专门措施。
2、运输带法兰的钢管,可将卸扣与法孔相连,再和钢丝绳鼻连接,运输不带法兰的钢管利用钢丝绳穿过钢管,上下卡牢后运输。
3、运输大件设备、材料时,运送单位要提前将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向井口工作人员传达贯彻,以保证按规定安全运送。
4、运输使用的钢丝绳等连接装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安全系数。
5、运输钢轨时包括槽钢,工字钢利用钢轨端中间孔用卸孔连接钢丝绳鼻,工字钢一端预先用氧气割孔,进行捆绑。
不论运输什么材料,下放都必须捆在一起,并留有尾绳。
6、运输直径50mm以下钢管及长木板等重量较轻的材料,直接用人力装。
上下用绳捆牢,并用木楔使木料不能移动,并在两端放上横档,连接好再使材料慢慢起高,当材料进入车场,停稳确认可靠后走钩。
三、安全注意事项。
1、每次上下材料的规定:
钢轨18kg/m每次下四根24kg/m(包括楷钢、工字钢)每次2根,管直径135mm以下每次4根,直径135mm及以上每次1-2根。
2、所用起吊用具钢丝绳保证有6倍以上的安全系数,每次使用前要详细检查一遍,发现有绳鼻损伤、蚀锈、断丝等不符合规定的不能使用,钢丝绳鼻要有备用。
3、在井口使用的撬棍工具要握好,检修用的工具必须齐全。
4、装车前要把人员分工明确,与信号工联系好,指挥人员要站在井口两侧。
5、工作人员要精力集中,不准打闹嘻笑。
6、每次需装运的材料必须从大料堆中分离出来,搬到井口穿绳。
7、施工必须听从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并对运输绞车司机作以特殊安排。
为了减轻入井人员的劳动负荷,保证架空乘人装置安全运行和乘座人员的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乘人装置安全运行基本要求
1.蹬座中心至巷道一侧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运行速度不得超时1.2m/s;
乘座间距为得小于1.0m。
2.驱动装置的制动器必须灵敏可靠。
3.吊杆和牵引钢丝绳之间的连接不得自行脱扣。
4.在下人地点的前方,必须有能自动停车的安全装置。
5.在上、下人员地点10m之内应有照明。
梯步必须规范,其长度满足人员上、下的要求,最短不低于5m。
6.检修或紧急停车后,第一次起动,检修人员或上车人员必须用手在传感器下晃动几下(机头处可以按控制台上猴车启动按钮),先是二声铃声响后,人车开始起动运行。
7.各种保护装置动作停车。
如:
掉绳脱槽、越位、人车欠速、过速保护等动作,沿线异常时的拉点停车,必须查明原因,解除故障后,先要按下控制台上的复位按钮,系统复位后,才能重新正常启动。
严禁使用检修按钮强行启动人车运行(特殊情况下,确保系统无机械故障或检修过程中可使用检修按钮强行启动人车运行)。
8.紧急停车,如遇意外情况时可以拉动沿线的拉点停车线(或控制台上的急停按钮),使整个系统断电紧急停车。
二、人员乘座规定
1.正确的乘车标准:
上车时先双手握住吊椅的直线(或弯曲)杆,跨上吊椅坐下,双脚置于脚踏杆上,双腿并拢,双手握牢椅杆,集中精力注意前方;
下车时先双脚着地,臀部离座,然后双手松开吊杆。
2.所有乘车人员必须在规定的上、下车地点排队上、下人车,不禁拥挤。
3.运行中,乘车人员要坐稳不得前后、左右摆动吊椅,不得用抓牵引钢丝绳和触摸托(压)绳轮,以防伤人。
4.架空乘人装置在运行时,任何人不得在中途随意上下;
中途相遇时不得嬉闹、握手等。
5.乘车人员携带物品不得过长,携带时顺着钢丝绳方向平行放置,不得拖动运行或使吊椅摆动;
禁止携带特别笨重的机件,材料乘车。
6.严禁同时运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员。
7.所有乘车人员要爱护公共财物,严禁损坏吊杆、传感器及其它各种保护设施,对故意损坏者一律给予从重处罚。
8.乘车人员在乘车时集中精力注意前方,不得打瞌睡,一旦发生紧急情况随即拉动沿线的拉点停车线,并通知调度室派人处理故障,正常后再乘坐。
9.乘车人员到达下车地点前,语音系统将会提醒乘车人员下车,到达下车地段必须及时下车,不得乘车超位,以防发生危险。
10.上、下人车时要动作标准、迅速,并注意后方行进中的吊椅,以防发生危险。
三、架空乘人装置的维护
1.检修架空乘人装置(换托轮、钢丝绳、摩擦橡胶块、检查驱动装置的制动器及驱动装置的减速器)时,必须可靠地断开安装在原人行绞车房内的电源开关,且机械闭锁,并悬挂“有人检修、严禁合闸”的警示牌;
必须执行谁停电谁供电的原则。
2.抱索器在安装运行后,每隔23-28天应向运行下方移动抱索器,移动距离不得小于300mm,以便减少抱索器旋转及托、压轮时对钢丝绳产生弯曲、扭曲应力造成对钢丝绳的疲劳磨损时间,从而延长钢丝绳使用寿命。
3.风电、瓦斯电闭锁应灵敏可靠(每月试验不少于2次)。
4.每日机电队应安排人员对整个装置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其检查内容:
(1).驱动装置的制动器是否灵敏可靠;
驱动装置的声音是否正常;
驱动装置减速器的润滑油和制动器的液压油是否符合要求(每周打开检查不少于一次)。
(2).托轮应转动灵活;
托轮上的耐磨橡胶套应完好;
每个托轮的受力应均匀。
(3).钢丝绳的张紧力应适当(调整机尾配重);
钢丝绳1个捻距内断丝断面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25%时,必须更换;
钢丝绳标称直径磨损减少量达到15%时,必须更换;
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低于6倍时,必须更换。
(4).吊椅与抱索器的连接螺栓是否紧固完好,吊椅焊接是否完好;
抱索器调整螺栓是否松动,能否有效夹紧。
(5).机头、机尾的摩擦橡胶块磨损是否严重,摩擦力矩是否满足要求(调整机尾配重)。
(6).电控设备及各种自动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即每天检查人员必须试验一次无人值守系统,越位停车和紧急打点停车,并做好试验记录),且“五小”电气、电缆严禁失爆。
(7).检漏继电器动作应灵敏可靠(试验周期为日检)。
1、井巷运输必须按操作规程规定执行,严禁人员乘车辆(急送伤员例外)。
2、井下推车工每人一次只准推一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
3、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米,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米。
4、推车时必须注意前方,发现前方有人或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信号。
5、在处理矿车跳道时,人的身体各部位应注意矿车与巷道顶帮的间距。
6、提升矿车在井底车场未落平时,井下推车工不准在井底推车。
7、除井下摘挂工、信号工外、任何人不准以任何借口在井底逗留。
8、在井底车场等待矿车时,必须就近进入车场附近岔巷休息等待。
9、倾斜井巷的上下车场应设置躲避硐,上部车场必须设置制动可靠的阻车器;
在斜巷内安设挡车器,并经常关闭,运输、下放车辆方可打开、车辆过后必须及时关闭。
10、倾斜井巷的上下停车场必须设置专门的把钩工和信号工,把钩工连接好矿车并检查无误后由信号工发出信号,并按规定挂车不得超挂。
11、倾斜巷道运输时,严禁行人蹬钩。
手动挡车器使用管理制度
为防止车场内未连连扣的车辆下放时,发生跑车事故。
因此在运输斜巷施工安装挡车器,对挡车器使用维护作如下规定:
一、凡是斜巷施工必须安装,使用档车器。
二、每一处挡车器安装完毕,由矿安监科及机电运输科组织验收。
三、各处挡车器运输及掘进把钩工必须坚持每钩使用。
即运输轻、重车时,轻、重车经过缓坡后,将挡车器升起,重车经过挡车器后,将挡车器放下。
四、检修工对各挡车器坚持每天检查并记录:
钢绳、滑轮、挡车器情况。
五、把钩工发现挡车器不能正常使用或有其它异常情况,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不得运输作业,检修工及时到达现场处理问题,处理完毕,向调度室汇报处理情况。
设备运行维修
保养制度
1、设备使用单位必须贯彻执行使用与维护保养相结合的原则。
设备谁使用谁维护,并实行专人负责制。
每台设备必须由使用单位指定专人(或包机组)负责。
由专责人具体落实对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工作。
2、使用中的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灵敏可靠,防爆设备不失爆,并定期检查,试验做好记录,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3、凡本单位未使用过的新型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由主管技术人员详细研究设备使用说明书和技术资料,制定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规程,组织操作和维修人员认真学习,经考核合格后,才能操作设备。
在使用初期,主管技术人员应经常检查运转情况,及时向设备部门反馈信息。
4、使用单位必须对在用各类设备制定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并组织司机和维修工认真学习,每年进行一次考核。
必须达到三懂(懂操作规程、懂设备原理、懂设备性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判断和处理故障)的要求。
5、设备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制和岗位责任制,合理使用设备,严禁超负荷、超规范使用,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
6、交接班时坚持10-15分钟的互检工作,发现异常及时处理,班中要随时注意设备的运转情况,油标油位,仪表和信号的指示,按照巡回检查制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7、设备润滑必须按照润滑五定(定人、定时、定点、定量、定质)制度的要求进行,确保机械润滑油质适合,油量适当、油质清洁、润滑系统工作正常。
8、A类设备应制定合理的运行标准和工作定额,定期进行精度、性能的测定,发现效能降低或精度超限时,必须及时进行调整和检修。
9、设备运转时,应严格控制油品使用中的温度,滑动轴承不超过65℃,滚动轴承不超过75℃。
10、发现设备漏油、渗油时,要立即停车查明原因,并加以处理,应时刻保持良好的密封和润滑。
11、在粉尘多、空气潮湿、有害气体存在的井下,要防止油品受到污染而变质。
1、设备的检修工作,应坚持维护保养和预防检修相结合,小修、中修和大修并重的原则。
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对每类设备制定“设备定期检修制度”(见设备定期检修制度汇编),合理安排设备的小、中、大修的内容和周期,并严格执行。
2、严格执行矿根据《质量标准化标准》规定的检修时间的规定:
运输设备的维修每天不少于2—4小时,交接班时间要有15分钟的互检时间。
主要运输系统每天要保证2—4小时的检查维修时间。
全矿每年保证安排12—15天的停产检修时间。
3、使用单位必须编制设备年度检修计划,并报机电矿长、机电总工程师汇总,编制全矿机电检修的年度计划,并组织计划的实施。
4、每月的25日之前由矿机电运输科制定下月检修计划,并通过相关领导审批后报公司,由机电运输科统一汇总制定检修计划,具体审核检修措施。
5、设备的小修由使用单位进行,中修由使用单位或外委进行,A类设备(供电和固定设备)的检修必须由专业小组进行,检修质量必须达到《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要求。
6、设备的大修必须按照公司下达的大修计划执行,完成计划。
设备的大修须由机电总工程师组织大修质量验收。
7、检修人员必须认真编写“检修工程任务书”,把设备的检修项目、安全措施、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劳动组织等填写清楚,交机电总工程师审批后、安全检查科备查,并认真组织实施。
8、加强检修工程的管理,不断提高检修质量,缩短检修工时,降低检修费用。
9、检修前必须贯彻专项措施,并签字备查,检修过程中,重点项目必须有干部现场跟班,进行全面指挥,质量把关,检修结束应进行试运和全面验收。
10、积极推行故障诊断和状态监测技术,逐步向预防性检修迈进。
机电运输干部上岗查岗制
系统名称
检查项目
检查主要内容
上岗人员或
周期
队(科长)
机电矿长
主管技术人员
机电副总
主要提升和运输系统
主提升绞车
各保护装置(过流限速、闸瓦磨损满仓、松绳过卷、机械限速)和自动系统
每月二次
每月一次
提升矿车及钢丝绳
矿车连接、防跑车装置、挡车器及提升钢丝绳的断丝和磨损情况
副井口设备
推车机、阻车器及其闭锁装置、地辊磨损情况
主井底装载设备
给煤机磨损、清仓水泵
钢丝绳皮带
机械传动部分、电控电气部分、托棍及皮带接口、皮带机尾张紧装置。
每季度一次
为搞好机电管理,充分发挥设备效能,提高设备状况,降低消耗,更好地服务生产,特制定机电运输设备管理制度,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管理
1、机电运输科下属设备组为全矿机电运输设备管理专职机构,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管理、选型、租赁、验收、保管、发放、委托修理、调拨、设备维简计划、大修理计划,各种机电运输设备报表等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管理,并负责有关技术资料存档保管工作。
2、必须有专职的机电运输队长、机电运输组长、而且均为兼职设备管理员,与机电运输科配合管好、用好本单位的机电运输设备,切实搞好闲置设备的回收工作。
3、必须保证稳定的机电运输职工队伍,机电运输科应有年度培训计划。
4、机电运输科负责每月22日召集各单位的设备管理员例会:
(1)按本单位生产情况和配件定额提出下月设备配件计划(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并注明所需时间以便供应科筹备工作;
(2)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3)要求供应科设备及配件管理员认真主动负责完成各种工作;
(4)由使用单位提出设备和配件存在的问题。
5、每月由机电运输科组织各专业小组及有关单位,按标准对全矿各单位所使用的机电运输设备、电缆进行检查评定。
二、设备管理
1、设备选型应注意通用化,标准化,能满足生产需要的非淘汰型,各单位所需设备应有计划性,不得私自购买,未经领导、机电运输科长、机电矿长审批的发票,财务科不得报销付款,不按规定时间报计划,影响生产的后果自负。
2、新进设备入库应严格验收,要经过专人共同开箱,严禁他人擅自开箱,索取工具资料及零配件,验收后的设备,库房保管员应及时抄写名牌,编号,图纸资料,专用工具要及时存档妥善保管。
3、各使用单位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掌握本单位的设备使用状况。
4、各单位必须在25日前制定出下月需用设备计划表,写明需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使用地点及时间,以便设备组作好设备供应的平衡、调拨和筹备工作,保证生产需要,不按规定时间报计划影响生产的责任自负,如有计划影响生产的追究设备组责任。
5、各单位领用设备必须经设备组批准,由本单位兼管设备管理员与设备组共同对领用的设备按完好标准进行质量检查,通电试运转,确定设备符合使用要求后办理领用手续,设备质量不合格,由设备组负责并对验收人处罚,情节严重及影响生产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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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矿 运输 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