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赣乡约读后感范文Word文件下载.docx
- 文档编号:19361675
- 上传时间:2023-01-05
- 格式:DOCX
- 页数:5
- 大小:21.99KB
南赣乡约读后感范文Word文件下载.docx
《南赣乡约读后感范文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南赣乡约读后感范文Word文件下载.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一、同约中推年高有德为众所敬服者一人为约长,二人为约副,又推公直果断者四人为约正,通达明察者四人为约史,精健廉干者四人为知约,礼仪习熟者二人为约赞。
置文簿三扇:
其一扇备写同约姓名,及日逐出入所为,知约司之;
其二扇一书彰善,一书纠过,约长司之。
二、同约之人每一会,人出银三分,送知约,具饮食,毋大奢,取免饥渴而已。
三、会期以月之望,假设有疾病事故不及赴者,许先期遣人告知约;
无故不赴者,以过恶书,仍罚银一两公用。
四、立约所于道里均平之处,择寺观宽大者为之。
五、彰善者,其辞显而决,纠过者,其辞隐而婉,亦忠厚之道也。
如有人不弟,毋直曰不弟,但云闻某于事兄敬长之礼,颇有未尽;
某未敢以为信,姑案之以俟;
凡纠过恶皆例此。
假设有难改之恶,且勿纠,使无所容,或激而遂肆其恶矣。
约长副等,须先期阴与之言,使当自首,众共诱掖奖劝之,以兴其善念,姑使书之,使其可改;
假设不能改,然后纠而书之;
又不能改,然后白之官;
又不能改,同约之人执送之官,明正其罪;
势不能执,戮力协谋官府请兵灭之。
六、通约之人,凡有危疑难处之事,皆须约长会同约之人与之裁处区画,必当于理济于事而后已;
不得坐视推托,陷入于恶,罪坐约长约正诸人。
七、寄庄人户,多于纳粮当差之时躲回原籍,往往负累同甲;
今后约长等劝令及期完纳应承,如蹈前弊,告官惩治,削去寄庄。
八、本地大户,异境客商,放债收息,合依常例,毋得磊算;
或有贫难不能偿者,亦宜以理量宽;
有等不仁之徒,辄便捉锁磊取,挟写田地,致令穷民无告,去而为之盗。
今后有此告,诸约长等与之明白,偿不及数者,劝令宽舍;
取已过数者,力与追还;
如或恃强不听,率同约之人鸣之官司。
九、亲族乡邻,往往有因小忿投贼复仇,残害良善,酿成大患;
今后一应门殴不平之事,鸣之约长等公论是非;
或约长闻之,即与晓谕解释;
敢有仍前妄为者,率诸同约呈官诛殄。
十、军民人等假设有阳为良善,阴通贼情,贩买牛马,走传消息,归利一己,殃及万民者,约长等率同约诸人指实劝戒,不悛,呈官究治。
十一、吏书、义民、总甲、里老、百长、弓兵、机快人等假设揽差下乡,索求赍发者,约长率同呈官追究。
十二、各寨居民,昔被新民之害,诚不忍言;
但今既许其自新,所占田产,已令退还,毋得再怀前仇,致扰地方,约长等常宜晓谕,令各守本分,有不听者,呈官治罪。
十三、授招新民,因尔一念之善,贷尔之罪;
当痛自克责,改正自新,勤耕勤织,平买平卖,思同良民,无以前日名目,甘心下流,自取灭绝;
约长等各宜时时提撕晓谕,如踵前非者,呈官征治。
十四、男女长成,各宜及时嫁娶;
往往女家责聘礼不充,男家责嫁妆不丰,遂致愆期;
约长等其各省谕诸人,自今其称家之有无,随时婚嫁。
十五、父母丧葬,衣衾棺椁,但尽诚孝,称家有无而行;
此外或大作佛事,或盛设宴乐,倾家费财,俱于死者无益;
约长等其各省谕约内之人,一遵礼制;
有仍蹈前非者,即与纠恶簿内书以不孝。
十六、当会前一日,知约预于约所洒扫张具于堂,设告谕牌及香案南向。
当会日,同约毕至,约赞鸣鼓三,众皆诣香案前序立,北面跪听约正读告谕毕;
约长合众扬言曰:
“自今以后,凡我同约之人,祗奉戒谕,齐心合德,同归于善;
假设有二三其心,阳善阴恶者,神明诛殛。
”众皆曰:
“假设有二三其心,阳善阴恶者,神明诛殛。
”皆再拜,兴,以次出会所,分东西立,约正读乡约毕,大声曰:
“凡我同盟,务遵乡约。
“是。
”乃东西交拜。
兴,各以次就位,少者各酌酒于长者三行,知约起,设彰善位于堂上,南向置笔砚,陈彰善簿;
约赞鸣鼓三,众皆起,约赞唱:
“请举善!
”众曰:
“是在约史。
”约史出就彰善位,扬言曰:
“某有某善,某能改某过,请书之,以为同约劝。
”约正遍质于众曰:
“如何?
“约史举甚当!
”约正乃揖善者进彰善位,东西立,约史复谓众曰:
“某所举止是,请各举所知!
”众有所知即举,无那么曰:
“约史所举是矣!
”约长副正皆出就彰善位,约史书簿毕,约长举杯扬言曰:
“某能为某善,某能改某过,是能修其身也;
某能使某族人为某善,改某过,是能齐其家也;
使人人假设此,焉有不厚?
凡我同约,当取以为法!
”遂属于其善者;
善者亦酌酒酬约长曰:
“此岂足为善,乃劳长者过奖,某诚惶怍,敢不益加砥砺,期无负长者之教。
”皆饮毕,再拜会约长,约长答拜,兴,各就位,知约撤彰善之席,酒复三行,知约起,设纠过位于阶下,北向置笔砚,陈纠过簿’;
“请纠过!
”约史就纠过位,扬言曰:
“闻某有某过,未敢以为然,姑书之,以俟后图,如何?
“约史必有见。
”约正乃揖过者出就纠过位,北向立,约史复遍谓众曰:
“某所闻止是,请各言所闻!
”众有闻即言,无那么曰:
“约史所闻是矣!
”于是约长副正皆出纠过位,东西立,约史书簿毕,约长谓过者曰:
“虽然姑无行罚,惟速改!
”过者跪请曰:
“某敢不服罪!
”自起酌酒跪而饮曰:
“敢不速改,重为长者忧!
”约正、副、史皆曰:
“某等不能早劝谕,使子陷于此,亦安得无罪!
”皆酌自罚。
过者复跪而请曰:
“某既知罪,长者又自以为罚,某敢不即就戮,假设许其得以自改,那么请长者无饮,某之幸也!
”趍后酌酒自罚。
约正副咸曰:
“子能勇于受责如此,是能迁于善也,某等亦可免于罪矣!
”乃释爵。
过者再拜,约长揖之,兴,各就位,知约撤纠过席,酒复二行,遂饭。
饭毕,约赞起,鸣鼓三,唱:
“申戒!
”众起,约正中堂立,扬言曰:
“呜呼!
凡我同约之人,明听申戒,人孰无善,亦孰无恶;
为善虽人不知,积之既久,自然善积而不可掩;
为恶假设不知改,积之既久,必至恶积而不可赦。
今有善而为人所彰,固可喜;
苟遂以为善而自恃,将日入于恶矣!
有恶而为人所纠,固可愧;
苟能悔其恶而自改,将日进于善矣!
然那么今日之善者,未可自恃以为善;
而今日之恶者,亦岂遂终于恶哉?
凡我同约之人,盍共勉之!
”众重曰:
“敢不勉。
”乃出席,以次东西序立,交拜,兴,遂退。
从乡约的组织者来看,乡约有民办与官办之分。
《吕氏乡约》是中国最早的成文乡约,它是民办乡约的典型。
官办乡约的典型那么是王阳明1518年推行的《南赣乡约》。
破山中贼
1517年正月,新任南赣巡抚王阳明来到了赣州。
明朝的南赣巡抚专职负责整顿赣闽粤湘四省交界地带的社会秩序。
对当地社会秩序构成最大威胁的是盗贼横行,王阳明曾在一篇奏章中写道此地已到贼民不分的状态,“近贼者为之战守,远贼者为之乡导,处城郭者为之交援,在官府者为之”。
由于无力承当日趋繁重的赋税徭役,大批邻近地区的编户齐民逃亡到赣闽粤湘四省交界地带,他们涌入官府控制较为薄弱的山区谋生,或耕地,或开矿,或种植蓝靛、甘蔗等经济作物。
为了争夺经济利益,之间、与土著之间时有冲突。
的行为向来被官府视为非法的“盗垦”“盗耕”,因此与官府的对抗在当地也颇为严重,其中作乱者就是官府所称的“流寇”“流贼”。
由于流贼多因山结寨,官军不易攻入,有时为了他们,竟要开林为路。
历任南赣巡抚花费了极大精力平寇,而取得卓著战绩者并不多,但王阳明上任后,平定了多个气焰嚣张的流贼,其中之一是盘踞在赣粤边境的浰头贼。
贼首是一个叫池仲容的人,据说他力能格虎、轻捷如猱,他不仅放纵部下烧杀劫掠,而且还自立为“金龙王”,有割据一方的企图。
面对官军屡次征讨未取得成功的情况,王阳明改用计策智取。
1517年11月,池仲容听说王阳明剿灭了南安的三巢贼后大为恐慌,他猜想官军接下来就要对付他了,于是积极准备武器与粮草迎战。
此事恰被王阳明派来送牛酒的使者知道了,他诈称武器是用来对付仇敌卢珂的,并非要与官军作对。
王阳明假装相信了他的话,并捕获卢珂,作势要将其处死,但私下命令卢珂弟弟回乡准备兵马,听候他的安排。
时近年关,王阳明又派人将下一年的年历送给池仲容,使者以王阳明对其慰劳甚厚为由,邀请池仲容亲自去赣州感谢巡抚的恩德,池仲容不疑其中有诈,带着手下四十多人前去。
闰12月23日,池仲容一行到达赣州城,只见街市张灯结彩,各营官兵皆已解散回家,池仲容更加放松了警惕,还派人回老巢告诉属下一切安好。
就在这天晚上,王阳明释放了卢珂,令他回乡后准备带兵与官军一道剿灭池仲容的庞大势力。
1518年正月初三,王阳明估计卢珂此时已经到家,兵马也已准备妥当,便设堂审问池仲容,池仲容对自己的罪行一一招认,王阳明将他投入狱中。
当晚,王阳明率官军直奔池仲容老巢,这次军事行动取得了巨大成功,史书记载“凡破巢三十有八,擒斩贼首五十八,从贼二千余”。
王阳明说过“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武力可以解决一时之纷扰,但欲长治久安,必以开导人心为根本。
在平定浰头贼后,王阳明旋即于1518年4月在当地立社学,鼓励民众歌诗习礼,10月又举办乡约,以期“敦礼让之风,成淳厚之俗”。
为善去恶
《南赣乡约》要求当地民众不管是否自愿都必须入约。
乡约开篇即提出了对入约民众的希望,“自今凡尔同约之民,皆宜孝尔父母,敬尔兄长,教训尔子孙,和顺尔乡里,死丧相助,患难相恤,善相劝勉,恶相告戒,息讼罢争,务为良善之民,共成仁厚之俗。
”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公布过“圣谕六言”,即“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
”为推广圣谕六言,朱元璋曾下令各乡各里选年老失明之人,每月六次手持木铎,在路旁向众人宣读圣谕六言。
圣谕六言在明代可谓深入人心,它不仅写进了众多明代家谱中,也逐步融入到明代乡约中,《南赣乡约》是最早将圣谕六言融入其根本精神的乡约。
从《吕氏乡约》起,历代乡约都倡导用推选的方式组织乡约领导阶层,《南赣乡约》也不例外。
按照王阳明的设想,同约之人应推年高有德为众人尊敬信服者一人为约长,二人为约副,推公正耿直果断沉毅者四人为约正,推通情达理善于观察者四人为约史,推身体健康品行清廉者四人为知约,推熟悉礼仪者两人为约赞。
约众聚会是乡约的古老传统,《南赣乡约》规定约众每月农历十五在约所聚会。
约所是约众聚会的固定场所,今天在福建等地还能见到明清时代的约所,它们已成为乡土建筑的瑰宝。
王阳明对约所的要求相当简单,甚至不必单独建筑一所房屋,而可“择寺观宽大者为之”。
聚会当天,王阳明在传统的读约之礼前,新设了宣读圣谕的仪式。
约众跪在告谕牌前,听约正朗读皇帝圣谕,读毕约长将对众人说:
”约众亦附和其言。
在一个贼民不分的社会中,宣读圣谕确有助于强化国家对当地民众,树立国家的权威地位。
王阳明设计的聚会,在惩恶扬善的环节后,安排了聆听申诫的环节,约正向众人高声说:
人孰无善,亦孰无恶;
为善去恶是贯穿《南赣乡约》的宗旨。
作为一代心学,王阳明倡导“知行合一”,所谓“知”即是知善知恶,所谓“行”即是为善去恶,知未能行,等于。
《南赣乡约》的`可贵之处,在于它将精深玄远的心学思想化为人人都能看懂、人人都能做到的生活标准,它为当地民众提供了一条化盗贼为圣贤的道路。
因地制宜
不能因地制宜的乡约必然是失败的乡约。
《南赣乡约》共有十六条,它根据当地民风民情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措施。
如第十条为防止民众向盗贼传递官府情报,规定“军民人等假设有阳为良善,阴通贼情,贩卖牛马,走传消息,归利一己,殃及万民者,约长等率同约诸人指实劝诫,不悛,呈官究治。
”又如第八条针对民众无法归还而被迫逃亡为贼的情况,规定“放债收息,合依常例,毋得磊算”,“偿不及数者,劝令宽舍;
取已过数者,力与追还”,如果债主恃强凌弱,约长可率同约之人向官府报告。
由于土著与新民(即)之间为争夺经济利益而时常发生冲突,《南赣乡约》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分别对他们的行为作出了约束。
王阳明对土著说,以前你们屡遭新民侵害,现在官府既然允许他们改正自新,他们强占的田产也已责令退还了,你们不得再怀前怨,以致彼此不安。
王阳明对新民说,官府因你们尚有一念之善,因此对你们的罪过宽大处理,你们应当改正自新,勤耕勤织,平买平卖,不得再像以前那样甘心下流了。
婚丧之事是百姓重视的大事,往往花费极多,容易产生经济纠纷。
《南赣乡约》第十四条针对民间男女成婚,女方责怪男方聘礼太少,男方责怪女方嫁妆不厚,以致婚期延误的情况,要求约长晓谕约众,各家应根据其经济条件,随时婚嫁。
《南赣乡约》第十五条也倡导节俭办丧事,举办丧礼的意义在于尽人子之孝,不可讲究排场,假设有约众办理丧事时浪费奢侈、不遵礼制,约长可直接在纠恶簿中书写此人不孝。
王阳明的《南赣乡约》不仅影响了其后的南赣巡抚以乡约教化这一地区的民众,也启发了众多王门或在其生长之地或在其为官之地以乡约介入社会的改造。
嘉靖年间,季本在揭阳主簿任内推行乡约,王阳明称赞此举“足见爱人之诚心,亲民之实学”。
1534年,季本调任吉安府同知,王阳明的另一位聂豹,是吉安府治下的永丰县人,他知道季本到自己家乡做官后,邀请他在家乡推行乡约。
1536年,《永丰乡约》正式实施,它进一步强化了国家在基层社区,它的主要内容包括申明约法、崇尚礼教、经理粮差、安靖地方,它将保甲、社仓、社学整合到了乡约中,而在王阳明治理南赣时,保甲、社仓、社学和乡约是彼此分开的。
聂豹日后回忆乡约当天,现场有数千人观礼,但秩序井然,他写道:
“是日也,穆穆于于,老安少怀,不谓复见三代之隆,予于是而乃知王化之有所基也。
”或许我们难以说清乡约的实际效用到底有多大,但一代又一代的士大夫,确实在乡约的创制与上消耗了大量心血,王阳明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乡约 读后感 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