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深化改革蓬勃发展旨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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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3月,在交通职业教育校办产业研讨会上,南通航运学校介绍了《挖掘潜力拓宽渠道积极发展校办产业》的经验。
1993年11月,全国普通中专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会议在湖南株洲召开,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给会议写信,向从事中专教育并作出贡献的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希望这次会议为我国中专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国家教委副主任王明达、农业部副部长洪绂曾、湖南省副省长郑培民、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湛、中国职教学会副秘书长王萍参加了会议,11个部委的教育司长出席了会议。
省(市)教委主任、各部委、省市教委负责中专教育管理的处长以及13所学校的校长,共139人参加会议。
这次会议讨论了《关于普通中等专业教育(不含中师)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和《关于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与毕业生分配就业制度改革的意见》两个文件。
这次会议是继1980年全国中专工作会议之后,全国教育战线的又一次盛会,是联系我国中专教育实际,学习、贯彻、落实《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精神的一个重大举措。
南通航运学校应邀出席会议,汪诚强副校长代表学校作了“主动服务经济建设,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经验介绍。
南通航运学校是本次会议7所介绍经验的学校之一。
1994年12月,在全国交通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会议上,南通航运学校介绍了“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的经验。
1996年,学校被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首批试办五年制高职班的中专学校。
在这一时期,尤其是跨入国家级重点中专行列后,学校通过创办南通科贸专修学院、与南通工学院联合办学、开办东南大学远程教学本科班等多种形式,提升办学层次。
学校的发展,在全国交通中专教育系统发挥了引领和示范作用。
施肇基校长担任了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研究会中专教育研究会副理事长;
汪诚强副校长担任了江苏省中专教学管理研究会理事长、全国交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交通工程机械专业委员会主任;
杨泽宇副校长担任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研究会后勤管理工作委员会主任。
学校的各项事业也进入了蓬勃发展时期,为学校的升格打下了坚实基础。
第一节以评促建建设国家级重点中专
1990年6月,根据省教委颁发的《江苏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合格评估标准与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评估标准与办法》),学校开展了办学条件合格评估迎评工作。
1993年上半年,省教委对南通航校的办学水平进行了评估。
1993年9月初,学校根据国家教委教职(1993)12号文“关于评选国家级、省部级重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通知”,对照“国家级重点学校的评选条件”,提出申报国家级重点中专的综合报告。
同年9月18日,交通部致函江苏省教育委员会推荐南通航运学校为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
1994年8月.国家教委对各省、部推荐的国家级重点中专备选学校进行初审后,以教职(1994)10号文件公布了批准的全国249所国家级重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名单,其中江苏有17所,南通航运学校名列其中。
从此,南通航校通过评估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一、办学条件合格评估
根据江苏省教委规定,凡批准招生满5年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均应参加办学条件的合格评估。
学校在1990年6月即对学校办学的基本条件进行了自评,并制订了自评实施计划。
学校办学条件合格评估的自评工作,大体经过组织准备,思想发动,学习文件,分组测评及统计整理评估资料等阶段。
具体过程如下:
1.建立组织,统一思想。
1990年6月12日,学校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施肇基,副组长汪诚强,组员陆丕良,戴毓康、李玉成、张广礼、姜向荣。
小组的职责:
领导和部署学校自评工作的开展,包括思想发动,组织领导、指导测评工作,提出自评报告。
领导小组下设办事组和三个评估组,分工负责办学条件合格评估相关条目的测评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并对自评结果进行分析,提出整改建议。
在办学条件合格评估中,学校首先组织全体自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省教委的有关文件和《评估标准与办法》,着重分析评估指标体系的“硬件”与“软件”的关系,评估工作与学校全面工作的关系。
其次,组织中层干部学习评估标准,突出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强化办学条件合格评估对学校建设与发展的战略意义的认识,二是明确各部门在迎评工作中的任务与职责。
然后,召开全体师生员工动员大会,传达上级相关文件,宣传评估工作对改善办学条件,加速学校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部署迎评工作。
学校提出“以评估工作为动力,抓管理,上台阶”的口号,同时,明确要求:
把评估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来抓,并以迎评工作促进和推动学校的全面工作。
2.对照标准,分工测评。
学校自评工作人员,通过学习文件和领会评估指标体系及其测评方法后,对照规定的《评估标准与办法》,对学校规模、领导班子、教职工队伍、教学文件及教材、实验实习条件及电教设施、图书资料、阅览条件、学校面积及其它生活设备、办学经费等8大类,62个测评指标进行了分工测评。
1991年9月后,自评工作重点转移到复评工作上。
但自评工作没有放松,学校还选派人员充实自评工作办事组,集中办量搞评估资料陈列室。
为了搞好办学条件评估资料室,校领导和办事组同志,分别到有关单位走访取经,取他人之长,搞出了有自身特点的资料陈列室,做到62个三级指标,条条有评估基础材料,在评估结果栏列出了测评依据。
3.专家组复评。
1991年11月9日~10日,省教委组织的复评专家组来校对合格评估进行复评。
复评专家组通过调查了解认为“南通航校领导班子人员配备合理。
群体功能发挥较好,党团活动开展有特色,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较好,教育科研空气浓厚,体育工作比较出色,专业设置的改革使学校更加适应了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实验技术人员、实习指导人员及图书资料管理人员结构较好,各类教学文件及材料齐备,实验实习条件及电教设施良好,图书资料及阅览条件较好,校舍基本配套,教育事业费有保证”。
但复评专家组也提出了一些存在问题。
如学校的校舍配套情况11项指标只有6项达标;
体育场地太小,无跑道,体育课在教学区进行,对正常教学造成直接影响等。
在1993年6月23日,省教委、省计划经济委员会以苏教职(1993)26号文“关于公布江苏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合格评估结果的通知”中指出:
为促进中专学校的标准化建设,推动中专学校进一步深化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从1991年起至1993年3月止,对江苏省招生满5年以上的财经、工科、医科、农林、文艺及体育誊.中专学校进行了合格评估,参加评估学校有127所,其中,国家部、委组织评估的部属学校7所,江苏省教委组织评估的学校120所,符合国家教委合格标准并报省政府同意的合格学校为95所。
南通航校是这批最早通过合格评估的学校之一。
二、办学水平评估
办学水平评估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的重要措施。
与合格评估相比,任务更艰巨,意义更重大。
因此,学校在1991年通过合格评估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对合格评估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为办学水平评估铺平道路。
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自评工作从1992年2月份正式开始,9月底结束。
办学水平自评工作大致分两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
首先进行思想发动,反复宣传国家教委、省教委和省交通厅关于评估工作的指示,逐条分析和研究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与测评方法,并建立了自评领导小组。
组长:
施肇基,副组长:
汪诚强、杨泽宇,组员有18人。
领导小组职责是:
根据自评结果,提出整改措施,检查整改补课情况,提出自评报告。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
汪诚强;
副主任:
姜向荣、黄广茂;
成员:
陆远、袁居才、马澍、朱建中、秦志高。
办公室职责是:
负责对指标体系内涵及测评方法的解释,汇总评估资料,复核并认可各评估组的初评结果,制表统计结算总分,负责评估陈列室的布置,起草自评报告。
各职能部门组建评估组,负责按指标体系的要求,对所评估的条目进行自评中的初评,并对初评结果进行分析,找出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补课。
还要协助自评专家组完成自评的复评工作。
2.实施阶段。
这个阶段是整个自评工作的中心环节,工作量大,牵涉面广。
在这阶段,学校建立了自评专家组,进行自评的复评,以提出整改意见。
各部门按评估要求进行整改补课,并把整改的几项主要工作落实到人。
办学条件的初评在1992年初就已着手进行,复核初评结果在92年3月底以前完成,整改补课92年9月底以前完成。
自评的复评工作于1992年11月底以前完成。
办学水平评估的指标体系共有7个一级指标,23个二级指标,65个三级指标,其中不少指标的得分与民意测验结果有关。
根据省教委的要求,被评估学校主要是做好基础工作和准备工作,自评时不必搞民意测验,在申请评估时不必写书面报告。
学校在1992年9月完成了“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自评工作,自评总分为95.95分,其中M1学校领导92.6,M2师资队伍92.1,M3设施与经费97.5,M4思想政治工作93.8,M5教学管理95.3,M6行政管理95.5,M7办学效益95.9,M7-1在校生质量94.4,M7-2毕业生质量93.0。
随后,江苏省教育委员会组织复评并将复评结果汇总通知学校:
学校办学水平综合评估总分为91.52分,等级为优秀。
三、交通部规范化学校评估
办学水平评估复评后,学校及时总结经验,正视办学中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并号召全体师生员工同心同德,再鼓干劲,为争创全国交通系统规范化中专学校和全国重点中专而努力。
1990年9月,交通部印发《交通职业技术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八五”期间要办好一批规范化学校。
交通部领导要求每省要办1~2所交通系统规范化学校。
所谓规范化学校就是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主动适应交通运输事业发展需要,学校办学条件较好:
管理水平、教育质量、办学效益较高,在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成绩显著。
自1990年后,南通航校分别参加了省教委组织的办学基本条件评估,办学水平评估,坚持以评估为导向,“抓评估,促工作,上水平”,促进了学校工作全面上台阶。
1992年学校向省交通厅提出了申报交通部规范化学校的请示,省交通厅经研究以苏交政(1993)2号文报交通部,同意将南通航运学校列为部级规范化中专学校,并请派专家组到江苏复查验收。
1993年3月,学校在办学水平评估的基础上,对照《交通系统规范化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标准》,结合前期的整改工作进行了自查,并写出了“评估自检报告”。
1993年4月3日,省交通厅根据交通部(91)交教字644号文件发函交通部教育司,认为南通航运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主动适应交通运输事业发展需要,学校办学条件得到了进一步完善,管理水平、教育质量、办学效益较高,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成绩显著,经复查同意南通航运学校“评估自检报告”,并认为南通航运学校已基本达到了部级规范化学校标准,请求审定。
1993年4月8日,交通部专家复查验收专家组来到南通航运学校。
先后听取了学校汇报,参观了教学设施(实验室、校办厂、图书馆、档案室、学生公寓等),召开了中层干部、学生干部和部分师生参加的座谈会。
专家组的评审意见认为:
南通航校对创建规范化学校的态度是积极的,成绩显著,学校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学效益是高的,并积极发展校办产业,办学经验曾在多种场合得到介绍,学校在交通系统起了骨干示范作用,基本达到了部规范化学校标准和要求,希望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非主干专业实验室建设、加强规章制度的落实、加强内部管理制度的改革、加大改革力度、引入竞争机制。
1993年4月11日,交通部规范化中专学校评检调查组提出了关于江苏省南通航运学校创建交通系统规范化中专学校的评检意见。
1993年6月30日,交通部以交教发(1993)680号文“关于批准上海海运学校等12所学校为交通系统第二批规范化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通知”中,南通航运学校名列其中。
至此南通航运学校正式成为全国交通系统规范化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四、荣获省部级和国家级重点中专称号
根据1993年初国家教委“关于评选国家级、省部级重点普通中专学枝的通知”[教职(1993)12号]和省教委、省计经委(1993)46号文的精神,学校于9月15日以苏通航(1993)67号文向江苏省交通厅提出“关于申报国家级、省部级重点中专学校的请示”,认为学校已基本符合条件,特申报省、部级重点中专并同时申报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
经省交通厅研究同意,于1993年9月20日以苏交政(1993)第122号文向江苏省教委推荐南通航运学校为省部级、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
此后,江苏省教委以苏教职(1993)42号文向交通部发了“关于征求评选重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意见的函”,交通部教育司于该年9月18日复函江苏省教育委员会,提出:
“南通航运学校已被我部批准为交通系统规范化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在规范化学校评检中,该校取得较好成绩,排列顺序在前列,同意将南通航运学校确定为省部级重点普通中专学校,并推荐为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
同年9月27日,省教委、计经委为评选省、部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向江苏省政府请示,10月12日省政府下发苏政复(1993)49号文“关于南京铁路运输学校等38所学校为省、部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的批复”,同意上报的38所学校列为省部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南通航运学校名列其中。
11月10日,江苏省教委、省计划经济委员会以苏职教(1993)58号文转发了苏政复(1993)49号文。
从此,南通航运学校成为省(部)级重点中专学校。
与此同时,南通航运学校于9月份对照评选条件,提出申报国家级重点中专的综合报告,认为“七五”期间,学校在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的指引下,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的方针,深化教育改革,努力探索中专发展的新路,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如:
办学改革,主动调整专业结构,扩大服务面,适应社会需要,包括主专业转向,旧专业拓宽,增设新专业,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办学,提高规模效益和实行教学、生产、技术服务三结合,发挥社会参与作用,以及招生分配制度改革等方面都有自己的特色,等等。
《中国高等教育》、《中国教育报》、《新华日报》、《江苏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单位先后报导了学校办学改革的经验。
国家教委对各省、部推荐的国家级重点中专备选学校进行了初审,成立了“国家级重点普通中专学校审议委员会”,对各备选学校逐个进行了审议,并组织有关人员对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备选学校进行了抽查,经研究批准,国家级重点普通中专学校全国共有249所,于1994年8月22日以教职(1994)10号通知公布,其中江苏省17所,南通航运学校名列其中。
1994年8月31日,江苏省教委以苏教职(1994)41号文转发国家教委《关于公布国家级重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名单的通知》。
《新华日报》于1994年11月9日公布了江苏省教委、省计经委关于江苏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育评估的结果,其中重点中专17所,江苏省有50多个单位表示祝贺。
1994年10月12日,南通航运学校在南通市青年路体育馆举行了晋升国家级重点中专庆祝大会。
参加大会的有交通部教育司、江苏省交通厅、南通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和有关企事业单位的领导。
全国交通系统21所中专学校的领导、南通市大、中专院校的领导,省、市新闻单位与历届校友代表共298名来宾参加了庆祝大会。
第二节加快航海专业建设加速海员培训步伐
学校于1978年开始设置海船驾驶专业和海船轮机管理专业,但当时主要是为江苏远洋运输公司培养航海专门人才,并且其主干专业是以内河为主。
自1988年起,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江苏海洋运输事业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势头,继省海洋运输总公司成立后,苏州、无锡、镇江、扬州、盐城、江阴等地海运公司纷纷挂牌,海运发展与航海专门人才紧缺的矛盾十分突出。
面对新形势,学校于1989年1月更名为南通航运学校,真正开始从内河向海洋的转变。
围绕这一转变,学校添置了航海设备和海船,建立了“四小证”、“三小证”培训基地,加强航海教学师资培训。
到1995年,学校不仅完成了由内河转向航海的进程,而且在交通系统内的知名度日益提高,从省部级重点中专发展为全国重点中等专业学校,在学校发展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
一、成立海员培训中心建设专项培训基地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江苏海运事业的蓬勃发展,航海类专门人才紧缺的矛盾十分突出。
据预测,到二十世纪末,江苏全省需要海员和劳务外派海员约5000人。
因此,作为省属中专中唯一的水运学校,必须主动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特别是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需要。
学校领导认识到:
完成主专业的转向是时代的需要,是历史赋予学校的任务,现在应该大干快上,更主动地适应企业需求,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
根据江苏省海运事业发展与航海专门人才紧缺的实际情况,学校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扎扎实实地加快航海专业建设。
首先,以成立“江苏省海员培训中心”为依托,建设专项培训基地。
学校狠抓办学条件和实验室的建设,努力提高办学规模。
1990年6月,经省交通厅政治部批准,江苏省海员培训中心在南通航运学校成立。
学校则集中力量抓好硬件建设,在南通市越江路征地15亩,作为培训海员的基地。
与此同时,投资30多万元建成了“船舶消防”、“救生艇筏操纵”、“海上求生”、“海上急救”四项专业训练(简称“四小证”)培训基地。
“四小证”是海员必备的基本技能,船员没有“四小证”就不能上船工作。
为此,学校率先抓了“四小证”基地建设这件大事。
与之相配合,还完成了校船码头,岸驳施工179米。
同年,学校还建成了5500平方米的综合实验大楼,并建成无线电导航、雷达、柴油机、辅机、轮机自动化等各类实验室31个。
根据航海专业建设的需要,同时为了满足江苏各远洋、海运企业对培训“三小证”(即“雷达观测与模拟器操纵”、“自动雷达标绘”、“无线电话通讯”)的迫切愿望,学校明确地提出了驾驶专业要上“三小证’’项目。
1990年3月,学校成立了“三小证”筹备组,开始了“三小证”培训资格认可的各项筹备工作。
1991年7月,“三小证”筹备工作基本完成之际,学校即以苏通航字[1991]55号文向交通部海监局海务处请示确认“三小证”培训资格。
为加快航海专业建设,加速海员培训,各专业科室和部门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较好地适应了江苏海运和地方经济迅速发展需要,得到上级领导和港航部门的好评。
在1992年全省交通工作会议上,交通厅徐华强厅长谈到“解放思想,加快改革步伐”时,对南通航运学校主动适应江苏外向型经济发展需求,主动面向企业,面向社会办学,实施专业改革、教学改革的实践给予了高度评价,称赞南通航运学校专业转向转得对,转得好!
由内河向航海的转向,学校的人才培养更加适应了企业的需要,赢得了企业对学校办学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使学校的办学充满了生机和活力。
实践证明,搞好专业设置的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就能在为经济建设服务中赢得主动;
学校专业建设重点向航海转变的决策是明智的、及时的。
从1990年暑期起,为保证航海专业学生的质量,并为海运企业及时提供急需的合格人才,学校对航海专业学生采取提前半年到海船实习的教学方法,使学生在毕业前就能接受相当长时间的海上航行实际技能的训练。
为满足企业对航海人才的需求,施肇基校长提出“内外结合,四二双轨”的办学思路。
内外结合,就是既为国内培训海员,又培训劳务外派船员;
四二双规,就是既招收初中后四年制学生,也招收高中后二年制学生,多方位多规格培养人才,以满足企业对航海专门人才的需求。
从1991年暑期起,学校航海专业实行双轨制招生,即海轮、海驾专业既招初中毕业生,学制四年,又各招收高中毕业班,学制两年。
经国家港监局(91)港监字162号文批准,确认南通航运学校航海专业毕业生从1991届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考试发证规则》中有关中等航海学校毕业生条款。
从1995届起,于毕业前在校参加A类海船船员三副、三管轮适任证书全国统考,使学校航海专业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1990年12月,经国家港务监督局上海海上安全监督局、连云港港务监督局到校检查验收通过,1991年国家港监局(91)港监字7号文批准,确认南通航运学校具有劳务外派船员职业培训资格(培训能力为水手、机匠各两个班,同时在培人数可达160人)和“船舶消防”、“救生艇筏操纵”、“海上求生”、“海上急救”等四项培训资格。
1992年经中国海员工会全国委员会批准,同意中国海员工会上海培训中心与南通航运学校联合建立中国海员工会上海培训中心南通分部,分部的主要任务是培训海运、港口系统的生产和管理的专门人才(包括对外劳务外派人员)。
1992年7月24日至25日,在交通部港监局的授权下,连云港海监局到学校验收“三小证”的筹备工作,并以云海监(92)102号文《关于江苏省南通航运学校海员“三小证”培训基地验收的报告》,建议部海监局正式认可南通航运学校的“三小证”培训资格,并且同意学校试办几期。
1993年10月,交通部海监局以港监字(93)292号文正式批复同意学校在上海海监局的领导下开展“三小证”培训工作,从而使“三小证”培训工作走上正常轨道。
同年,经交通部港务监督局批准,学校还取得了举办两年制海船驾驶员、轮机员职业班的资格,各招收一个班,共77名学员;
下半年又招收了一个海船轮机员职业班,学员33名;
这两个专业的职业班招收高考落榜生,学制两年,学完后参加国家港监部门组织的三副、三管轮干部船员考试,成绩合格发给软证,上船见习一年后可换取相应的三副、三管轮证书。
二、举办航海专业短训班加快海员培养步伐
学校大力开展海员培训工作,加快海员培养步伐。
到1990年已先后为省远洋公司、省海运公司、苏州、无锡、江阴海运公司举办海船水手培训班两期,海船机匠培训班两期,海船水手机匠培训班一期,培养海船水手学员49人。
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90)港监字125号文“关于颁发《水手、机工职工培训纲要(试行)》及《水手、机工职业培训单位标准(试行)》的通知”精神,学校认真对照文件要求,在水手、机工职业培训的课程设置、教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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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 深化改革 蓬勃 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