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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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是一部加强城市管理的重要规章,是城管执法的重要依据,多年来,始终将加强《条例》的学习作为重点,多次邀请法律专家对全体城管干部职工进行了系统的《条例》学习,并结合普法工作和《行政处罚法》的实施,在执法程序、法律文书操作、执法技巧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培训,通过严格测试和考核,执法人员贯彻《条例》的意识、执法水平和素质、法规应用能力都有了明显提高。
2、扎实开展《条例》宣传工作。
一是在平时加强宣传报道的同时,结合大型城市创建和整治活动,多次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对城市管理工作中违反《条例》的行为予以曝光,以播放贴近生活的宣传形式,着力扩大《条例》的宣传面和宣传效果。
每年在各类媒体刊发报道100多篇。
二是通过悬挂条幅、散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制作版面、设立咨询台等宣传途径,每年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条例》等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有效增强了市民群众自觉维护城市环境的意识,赢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为《条例》顺利贯彻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以贯彻《条例》为引领,坚持不懈推进市容环境综合治理
1、市容市貌显著改观。
一是市容整体形象初步显现,重点部位不断规范。
近年来,我市城市建设和规模不断扩大,现代化城市形象雏形已显,城市管理工作也随着不断加强,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要路段、重要节点、重要时段的市容秩序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下大力气持续开展综合治理,使得如:
南关十字、新建街十字、李时珍像周围、市医院门口、体育场门口、三里屯菜市场等重点部位得到了有效规范。
二是占道经营有效控制。
在通过持续治理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2014年市政府出台了《辉县市占道经营管理办法》,推行了“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其它街道规范”占道经营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强了摊点入院(区)经营治理工作,对早夜市进行全面规范,实施和完善了早夜市划行归市分类管理机制,基本做到了定时定点和划线经营。
三是户外广告不断规范。
2012年我市成立了户外广告审批委员会,实行了户外广告的统一管理,2014年市政府出台了《辉县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户外广告管理工作。
多年来,按照“提前介入,源头管理”模式,严格审批把关,严格设置标准,不断强化对不规范户外广告、门店招牌的整治,加大了提档升级力度,户外广告逐步规范。
四是小广告治理成效明显。
成立了小广告清理专门队伍,建立了每月2遍全城清理长效机制,今年3月,正式启动了小广告通讯网络电话自动追呼系统(简称“呼死你”系统)治理工作,有效遏制了街头小广告势头。
五是抛洒遗漏整治规范有力。
通过抓源头,抓过程,惩防并举,综合治理,建立完善日巡查制度,有效减少了沿路抛洒的二次扬尘污染。
2、环卫质量明显提升。
始终把提高环境卫生服务水平和质量作为贯彻落实《条例》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一是推行了垃圾收购制度,运用经济手段有效解决了垃圾围城问题,城区乡镇和垃圾场周边乡镇村庄实现了“村收集、乡运输、市处理”的模式;
二是建立完善了城区道路“一日两扫全天保洁”长效机制,建立了中午空档时间巡回保洁制度,实现了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全覆盖、无缝隙,同时,城区31%的道路实现了机械化清扫,提高了清扫保洁质量,主次干道垃圾清运实现了日产日清。
目前,城区主次干道30条,清扫面积达274万平方米。
三是城区26座公厕中的18座市管公厕全部实现了全天免费开放。
四是建立完善了道路冲洒机制。
在每天确保全城道路冲洗一遍的基础上,对重点污染路段进行不间断冲洗,主要道路基本达到冲后无泥、无尘的质量要求。
(三)注重设施建设,推动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投资2000多万元,于2008年建成了日处理能力300吨、库容(一期)78万立方米的市垃圾处理场,截至目前,已处理垃圾近80万立方米,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二是投资1340万元,于2014年6月建成了装机容量1500千瓦的全省首家县级垃圾沼气发电项目,该项目运行后,每年不仅可处理沼气排放,解决安全和环保问题,还可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实现了我市垃圾处理的产业化、资源化目标。
三是投资585万,于2014年建成了日处理能力80立方米的垃圾场渗滤液处理项目。
四是5年来,城区新建垃圾中转站和公厕连体设施6座,新设和更新果皮箱1030个、地埋式垃圾箱28个,新购置环卫车辆设备12台,环卫机械化作业率有了显著提高。
目前,城区建成投入使用公厕26座、垃圾中转站11座(其中:
独立式公厕17座、连体式垃圾中转站公厕9座、独立式中转站2座),地埋式垃圾箱42个,果皮箱1253个。
五是争取省补贴资金989万元,2010年为11个建制镇和9个建制乡配建了垃圾中转站和清运车辆,提高了乡镇垃圾收集清运能力。
完善制度建设,扎实推进《条例》落实,不断提高市容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水平
1、不断完善落实《条例》配套制度健全工作。
为保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市政府先后出台了《辉县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辉县市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实施意见》、《辉县市城市管理责任单位监督考核暂行办法》、《辉县市城市管理责任界定》、《辉县市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制度》、《辉县市门面招牌设置技术规范》、《辉县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辉县市占道经营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逐步建立完善了各项长效机制,对贯彻实施《条例》、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和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2、强化数字城管系统的动态管理。
2010年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政委,市长为指挥长,各城管责任单位为成员的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加强了城市管理的指挥、协调和监督工作;
建成了“数字城管”信息平台,建立健全了“数字城管”运行机制和制度,结合《条例》内容和有关城市管理规定,细化了责任,明确了标准,严格了考核,采用网格式管理模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分派有关部门整改。
数字城管的规范运行和不断完善,使城市管理资源得到充分发挥,齐抓共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和效果明显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市容环境卫生意识和法制观念有待提高。
一是贯彻执行《条例》的社会氛围还不够浓,市民参与城市管理意识亟待提高,违反《条例》等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普遍存在,对城管执法不予配合,甚至暴力抗法时有发生;
二是部分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过程中存在有法律法规的运用不够熟练、准确,执法方式方法欠妥等问题;
在日常管理中存在履行职责不到位、责任意识不强、管理不严等问题。
2、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还不健全,城市功能尚不完善,一些顽症问题依然存在。
一是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现象仍然比较突出,原因一:
摊位剧增。
近年来,城区人口增加近5万,沿街门店增加1-2倍,沿街摊位增加3-4倍,以进城无业人员、失地农民、下岗职工等为主的占道经营摊贩,主要集中于学校、医院、商场、小区门前等繁华路段及重点部位,违章现象屡禁不止。
原因二:
受各类市场建设不完善的制约,堵与疏的矛盾没有从根本上改观。
比如:
在南关、新建街旧城改造中,拆除了一批经营市场,转建成了商城形式,由于缺乏小市场、经营成本高等原因,原先部分市场摊位加上其它新摊位,大量涌入南关、新建街等街头的黄金地带,违规占道经营,特别是星期天、节假日、上下班时间尤为突出,为城市管理带来了巨大压力;
二是抛洒遗漏、小广告、沿路垃圾倾倒等现象时有发生;
三是个别路段、时段道路卫生质量有待提高。
3、受资金投入不足瓶颈制约,环卫项目和设施建设等环卫工作推进难度大。
环卫事业是公益性事业,是民生工程,需财政投入保证到位。
近年来,市财政虽然加大了资金投入,但环卫项目和设施建设经费不足的问题依旧十分突出。
一是垃圾场二期亟待启动建设。
目前,由于一期已经填满,已属超规范运作,即使如此,最多也只能维持半年,如不尽快解决后续垃圾处理问题,半年后,将出现城区每天320吨生活垃圾无法处理的严重后果,因此,急需财政解决资金,尽快正式启动二期建设。
二是垃圾中转站、公厕、垃圾箱等环卫基础设施还不完善,需进一步加大投入建设,部分环卫机械作业车辆等设备,超负荷运行多年,已陈旧老化,需更新。
三是环卫经费保障不足。
去年,城管局新接管了11条道路的清扫保洁管理工作,但相应经费没有纳入财政预算,今年,市财政按照去年预算标准核发经费,经费紧张局面没有改善,上述路段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受到影响,另外,上级已发文按新标准执行环卫工人工资,但所增工资部分还没有纳入财政预算。
4、城管执法主体不理顺。
2010年城管局更名为城乡管理中心,其行政职能移交到住建局,已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无法行使正常执法程序,影响了执法效果和《条例》的实施。
三、下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条例》的深度和力度,提高市民的环境卫生意识。
充分利用多种手段、多种方法、多种媒体扩大《条例》的社会知晓面,不断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文明素质,使广大市民树立保护市容环境卫生光荣、破坏市容环境卫生为耻的理念,自觉摒弃不文明的陋习,努力在全社会营造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依法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深入开展重点专项整治,切实提高环境质量。
着力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一是重点部位整治。
持续强化开展群众关注的重点部位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定人定岗、空档时段监控、联合日巡查相结合的整治机制,确保重点部位市容秩序良好。
二是占道经营整治。
坚决取缔违规占道经营,所有摊位划行归市,规范经营;
三是带泥上路、抛洒遗漏整治。
强化源头管理,严厉惩处违章行为,遏制污染路面问题;
四是小广告整治。
在一月两清的基础上,完善利用高科技屏蔽小广告通讯号码治理机制。
进一步全面提升环卫质量。
进一步完善4个环卫工作机制(环卫全天保洁机制、垃圾收集清运机制、环卫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和道路冲洒机制)和落实3项工作重点,一是重点加强中午等空档时间保洁工作,确保实现主次干道保洁全天无缝衔接,在此基础上,每周五在城区开展一次主次干道垃圾死角拉网式清理活动;
二是重点加强生活垃圾的规范倾倒和定时收集清理工作,积极探索建立上门收集垃圾新制度,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三是重点加强对污染路段、主要道路及重要时段的道路冲洗,确保全城道路冲洒不留盲点,切实提高降尘冲洗质量。
逐步完善小市场设置和建设,缓解堵疏矛盾。
一是积极与规划部门对接,在一般道路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合理规划设置一定数量的经营摊贩区,对摊位进行规范管理;
二是建议在城市规划和建设时,充分考虑民生需求,通盘谋划经营小市场建设问题,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管理中的堵疏矛盾。
积极争取财政资金,进一步加快环卫设施建设和缓解环卫经费压力。
一是尽快启动垃圾场二期建设。
二期工程设计库容67万立方米,预算总投资689.3万元,工期预计8个月,目前,已完成前期筹备工作,待资金到位,即可进行招投标工作后,正式启动建设,力争2015年底前主体工程基本完成;
二是按照行业标准,加快推进垃圾中转站、公厕、垃圾箱等环卫设施建设。
三是积极向市政府申请,并与市财政部门对接、协调,努力解决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环卫工人工资等经费缺口问题。
6、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
为保证《条例》及各项城市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一是继续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的学习培训,每年安排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切实丰富执法人员的法律专业知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是注重加强执法管理人员的素质教育,重点在责任意识、履行职责的执行力、管理标准的到位性、管理效果的整体观瞻性等方面进行严格要求,并建立严格考核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执法和管理效果。
三是转变执法观念,改进执法方式。
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推行文明执法、理性执法、规范执法。
以上汇报如有不当之处,敬请各位主任、委员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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