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嘉毅 刑辩律师的沟通技巧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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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事人很关心这件事,你可以让他来,把这份申请书也给他一份,让他提意见。
他提出什么意见并不重要,关键是让他了解这个过程。
2、坚持原则
看守所里给犯罪嫌疑人传递信件、打电话;
委托人擅自找证人。
这类事,律师一定要坚持原则。
3、与委托人保持一定距离
4、不能打保票
5、与委托人建立战友关系
二、会见的沟通的作用
会见分为两类,一类是实质性会见,一类是安慰性会见。
实质性会见包括侦查机关讯问后的第一次会见,拿到起诉意见书后的会见,拿到起诉书后的会见,阅卷过程中的会见,开庭前的会见。
第一次会见是实质性的会见,这次会见很重要,要与当事人就实际的问题进行沟通。
这次会见,要给当事人讲解实体法、程序法的问题,让他明白案件的性质,刑事案件分为几个阶段、每个阶段都要做什么、他目前处于哪个阶段、还要过多久才会进入到下个阶段。
拿到起诉意见书后的会见是实质性会见。
案件在侦查阶段时,律师不清楚案件的侦查方向在哪里,现在清楚了案件的方向,就可以与当事人就具体的案情进行沟通了。
拿到起诉书后的会见也是实质性会见。
律师已经拿到案卷了。
起诉书与起诉意见书不一样,起诉书是最后提出,要让当事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讲解和交待,把他经历的事讲出来,他讲的事对律师的阅卷有帮助。
这里插一段关于如何科学阅卷的事。
首先要搞清实体问题:
罪名是什么、构成要件是什么、法律规定是什么、司法解释有哪些、相关案例有哪些,把实体问题搞清楚,在看案卷的过程中才能把关键的东西一下子摘出来。
其次是会见,听当事人讲案件发展过程,一个案件可能有几百本案卷,一页页翻那可太累了,跟当事人会见后,当事人讲了这个案件是这么发生的“有个会议纪要是很有用的,你要注意这几点。
另外,还有几个证人知道案情。
”这样,你就可以把没有用的案卷给略过去,找一找是否有会议纪要这份书证、是否有当事人提到的证人的证言(证人是怎么说的、是否与当事人所说的一致、哪些是不一致的、律师可以就不一致的地方再与当事人进行沟通、核实)。
你的卷一下子就减少了一半,这是阅卷的第二点。
第三步,回过头来与当事人再沟通。
律师就当事人所说的故事与案卷进行比对后,可以找出哪些是一致的、哪些是不一致的,就不一致的问题再与当事人沟通。
这三步做好了,阅卷就会很快,而且能够抓住重点。
否则的话,没法阅卷。
阅卷期间的会见都属于实质性会见。
(二)会见的作用
1、熟悉自己的当事人。
当事人最初的态度能为律师的工作指明方向。
当事人痛哭流涕,认为自己冤,那这个案子有辩点。
如果当事人反应平静,这个案子的辩头就不大。
这是最初的判断。
大量的会见,便于了解当事人的性格,让他按律师的方式行动
2、建立良好的关系。
当事人对自己的律师并不信任,这往往取决于委托人与当事人的关系如何,妻子请的律师与情人请的律师也决定了当事人对律师的态度。
被告人走进法庭后,第一眼看辩护人,那证明你们之间建立了信任关系。
3、给他灌输法律知识,尽可能让他懂,让他不失去希望。
4、能让辩护人迅速的了解案情。
5、最关键的会见就是开庭前最后一次会见;
最后一次会见要解决三个问题:
(1)让被告人搞清楚实体方面的问题。
律师要如何辩护、辩护的出发点是什么只有当事人理解了,他在回答控方提问时才会作出对自己有利的回答、在质证环节抓住要点、在法庭辩论时言之有物。
(2)要让被告人知道程序问题。
庭审有几个部分,每个部分做什么,要达到让当事人自己能够讲清楚的程度。
要设计好最后陈述。
(3)做思想工作。
当事人分为三种情况。
一种是原先生活无忧、事业有成、功成名就,偶遭变故,精神状态就大不如前,不做好思想工作,在法庭上他会乱套,对这种人要鼓励他,强调他的个人素质,要有勇气承担责任。
一种是认为自己冤枉,看谁都有气,在法庭上像个刺猬,逮谁扎谁。
第三种是心理素质好的人,只要讲好程序问题,他在庭上表现很好。
三、和控方沟通的技巧
1、辩护人要想尽办法呼唤控方的理性,只有让公诉人理性了,案件的结果才有可能向好的方向发展。
2、公诉人和辩护人之间的简单的冲突和不理性的对抗,逐渐文化,双方开始趋于理性的探讨。
四、怎么处理和法官的关系
1、律师和法官的接触先做人后做事,从另一个角度划分是法庭外和法庭内。
2、律师的艺术是一个行为艺术,在法庭上你的音容相貌、举手投足都会在法庭中产生影响,要细细体会。
3、赢得法官的最重要武器——在法庭外“认真”。
我得出这个结论是有依据的。
山东有个德洪律师事务所搞过全省调查,分为两个话题:
一个是法官眼中的律师,一个是律师眼中的法官。
关于法官最欣赏的律师、律师最大的优点是什么46%的法官选择恪守职业道德,庭审过程中旗帜鲜明、表现得当的占44%、41%选择法律专业娴熟,15%选择雄辩、6%选择擅于社交。
关于法官最讨厌的律师,见利忘义占26%,胡搅蛮缠、不守职业道德占30%。
从这个测验来看,作为出庭律师,认真二字应当贯彻始终,不要怕法官烦你,因为他内心深处未必真的讨厌你。
以我个人的经验来说,认真二字解决了我很多问题。
五、庭前准备阶段
庭前准备必须提出的问题体现了“认真”二字。
这个阶段也是律师法与刑事诉讼法没有解决的问题。
1、有没有可能申请变更管辖的问题
我接手的案件当中,比如说山西杏花区人民检察院抓人的案件,那个案件最典型。
人家在广州做生意,房产也在广州,凭什么山西的检察院可抓人人家没在山西做生意呀。
一旦等到开庭,你对法官讲这个案件存在管辖问题,已经来不及了。
法官只能当庭表示:
“辩护人提出关于管辖的问题引起法庭充分的重视与注意,我们将在合议庭合议后给辩护人一个答复。
”就这一句话,但庭审还是要继续。
其实,我是不想让庭审继续,因为存在地方保护。
所以,变更管辖的问题一定要在开庭前向法院提出。
虽然法律并未规定律师要在开庭前提出、虽然行政法规禁止律师与法官私下接触,但这个工作必须做。
2、申请回避的问题
开庭时你能申请回避吗这时已经晚了,一定要提前说,在法庭上说,效果非常不好,法官很懊悔、很恼火,即使真的更换法官,更换的法官也会对你有成见。
3、辩方申请排除证据的问题
有刑讯逼供,当庭跟法官讲被告人的口供系刑讯逼供所得,要求控方出示该份口供形成过程合法的证据,这时已经来不及了。
庭前跟法官说很重要。
4、申请人民法院向检察院调取证据
如果律师知道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在检察院手中,希望在开庭前看到这份证据,这是律师认真负责的表现。
5、对案件是否适用简易程序有争议
6、对案件是否公开审理有异议
7、开庭时间冲突问题
我通常会给法官写个申请,并且把我已经拿到手的传票给法官附上。
请法院考虑另行安排开庭时间。
法官是否采纳你的申请姑且不论,但会对律师产生良好印象。
8、需要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要提前说
要写一份申请书,理由充分,把证人可能出现的地方写得很清楚,让法官一打电话就能找到。
有没有结果,无法保证,但过程很重要,你不这么做就意味着律师失职。
9、重新鉴定和勘验的问题
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就应当提出,但在开庭审理前也可以再提出。
这样可以使法院在开庭前有压力,我要不要尊重律师的意见呢
10、案情复杂、导致阅卷及调查取证时间不足,需要延期审理
少数案件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案件到检察院后,给你复印材料花了十天时间,律师消化材料需要一周,马上就要开庭,根本来不及。
在这种情况下,辩护人一定要注重这个过程,你准备得不充分,当事人就会责怪你。
我再多说一句,律师给法院所有的文件,那是律师的名片,文件的格式、风格、字体、字号、用语应当是一样的,要精美,要使诉讼业务非诉化。
内容要言之有物。
六、法庭询问阶段律师的沟通
1、基本原则:
明知故问。
对当事人不知道该如何回答的问题,律师一定不要提
2、法庭询问的作用:
(1)了解案情、揭示案情
通过庭审发问,让你知道同案的被告人他们对案情的理解、也让你知道控方的目的是什么,你可以摸到对方的底细。
(2)能够表明辩护人的心态
帮助法院顺利完成庭审,帮助法官了解案情,帮助法官如何判断、适用法律。
“对不起,我没听清。
”这个“对不起”很重要,“请您再说一遍。
”的“请”很重要。
“抱歉,打断一下。
”这样的表述要挂在嘴边。
要适时地提出建议,这也是辩护人在法庭询问过程中的沟通技巧。
“法官,庭前我把相关的证据都给被告人仔细地看过了,所以,我建议不要每一份证据都让被告人辨认,这样是为了节省庭审时间。
如果需要看证据,我会举手示意。
”
对检察官。
“您能不能在举证之前在案卷材料的第几卷第几页然后再说证据名称、证明事项,您给辩护人一点时间,让我跟您同步把证据翻出来。
这样我看过证据,发表质证意见会很充分,让法庭听清我的质证意见。
(3)可以缓解被告紧张的情绪
沈阳木兰集团(电器销售)案件,当事人被关了六年,判决刑期五年半。
我的当事人在庭审中非常生气,也非常紧张,当庭脑出血倒在地上。
如何缓解当事人在庭审中的紧张情绪是我一直研究的问题。
第一、被告人在庭上有很大压力;
第二、被告人在庭上有了闪失,他唯一想到的能够救他的人是律师,否则他不会倒向我。
当被告人第一次在庭上看律师的时候,律师一定不能看别的地方,他看你多久,你也要看着他多久。
律师要向他点头,他会叹一口气,表明心里有底。
如果被告人语速过快,要适时地提出建议,让他语速放缓。
(4)给被告人一次完整的机会
控方有时候很霸道,经常问一些封闭式问题。
“被告人,你就回答是或不是,别的不要讲。
”被告人很委屈,本来询问就是有利于控方,还不让人做出解释,被告人会很着急。
作为辩护人,我们应当把被告人想作解释的问题记下来,在辩护人询问时给被告人充分解释的机会。
“被告人,刚才控方在提一个问题的时候,你回答‘是’,我想知道,你为什么这样回答”他会很高兴。
(5)为以后的举证和质证打好基础
辩护人想在自己的举证中出示一份合同、证言,在法庭询问的时候要这样说
“被告人,你所描述的情节真实吗”
“是真的。
“有证据吗”
“有。
“有什么证据”
“两个,一个是证人某某。
”被告人的回答可以为律师举证做出铺垫。
“除此之外,我还有证据,那是一份合同。
”这个悬念就留出来了,也许这份证据在控方处,但被告人把话点出来后,无疑给法官留下一个悬念,在质证时会引起法官充分的兴趣。
法庭询问是战略方向的确定,决定了辩护人举证、质证,决定了辩护方向,是做罪轻辩护还是无罪辩护,是做主体身份还是做客观行为与客观结果没有关系的法庭询问决定了庭审的方向。
七、律师的询问技巧
在开庭准备阶段有几个问题需要明确:
1、当被告人与辩护人在诉讼方案和诉讼策略不一致的时候怎么办必须达成共识,坚决反对双方不一致。
2、要考虑被告人文化素养。
3、被告人自己要准备好。
4、围绕有利于被告展开询问,改变这种被动和建立一种观念。
5、为自己的举证质证做好铺垫,留下悬念。
八、法庭询问的注意事项
1、注意其他被告的询问方式。
2、注意问话方式要简洁。
3、注意庭审变化,建立与被告人互动。
4、要特别尊重自己的当事人。
(一)举证质证
1、举证是辩护律师存在的职业技能最为薄弱的环节。
2、在举证的技术上,要向公诉人学习。
3、跟公诉人的交流不仅要在语言上交流,很多观念问题要靠书面文件交流,逐渐的交流会产生情感上的沟通。
(列举实例加以说明)
(二)举证的风险防范
1、原始书证的举证要注意形式问题、来源问题、程序问题,一定要形式合法、程序合法,不是骗过来的东西。
该盖章的一定要盖章,证据来源要想得很清楚。
在证据的问题上,司法机关可以犯错误,但律师不能犯错误。
2、证人证言。
所有证人证言大多是以笔录形式出现,前后不一致的现象层出不穷。
自从侦查人员使用电脑后,一个新现象又产生了,就是在不同时间、不同被告人对相同问题的回答一字不差,甚至连续几页都一致。
公安机关图省事,一下子复制之后粘过来。
这样的证据很明显有问题。
辩护人在询问证人之前一般应先问辩护人此前是否与证人有过接触,确认之后才进入正题,以摆脱律师的责任。
因为侦查机关、公诉机关没有一个不会在庭后去跟证人核实的。
(三)质证
1、质证的问题,在整个诉讼过程当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
2、质证工作的特点:
我认为成功的质证方式是把自己的质证意见闪电般的在证据上写上。
法庭询问与法庭辩论有很多未知性,准备不充分会让人难以理解,但质证不一样,质证前你要问自己几个问题:
这份证据为什么放在这里这份证据是好是坏哪些是好的哪些是坏的这份证据有无矛盾之处这份证据在庭上出示之后,作为辩护人,我应当发表哪些意见
3、质证的前提条件就是阅卷必须要入木三分。
阅卷不能有遗漏,任何遗漏都可能造成巨大损失。
4、在具体发表质证意见时,要注意几个方面的问题:
(1)时间上要及时,要跟上控方举证、质证的节奏。
(2)内容上要明确,要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一定要归纳出几点。
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证人的人品、判断能力、感知能力、记忆力等等。
“辩护人认为这份证据由于存在大量与事实、逻辑不符合的地方,因此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3)在质证方面不必过多的纠缠太细的细节。
(4)要注意攻击,“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5)为自己的举证做好铺垫。
九、辩护人如何让法官满意
首先要明确辩护的方向
1、辩护的分类:
(1)事实辩护
不论否认控方指控、证据,举出新的事实、证据,证明控方的证据链条错误
一般会围绕:
身份问题、犯罪客观方面、客观结果、结果与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客观结果是否能证明主观心态。
只要找到一点,就可以进行事实辩护。
(2)法律适用方面的辩护(定性辩护)
这是最讲究水平的辩护,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之间差别是很难以辨清的,需要浓厚的理论功底。
(3)程序辩护
实践中效果不佳。
一般指侦查、起诉、审判阶段公权力部门在程序过程中的错误,导致被告人无罪、罪轻的辩护。
(4)明确战略方向——视情节的辩护(量刑辩护)
自首、立功、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坦白
2、设计战略步骤:
(1)辩护人应该明确你讲话给谁听的问题
(2)注意开头和结尾
(3)注意论述的深度
(4)认清形势,对法庭解决不了的问题,点到为止,不多纠缠
(5)在法庭辩论的时候,要注意同案的其他被告人之间的关系协调,不能保护自己的被告人伤及其他被告
(6)法庭的语言表述
(7)全面把握、突出重点
3、创造和谐庭审和坚持原则相结合的原理
4、诉讼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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