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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干旱、半干旱气候区面积广大,主要位于西北部地区。
5.变化对水旱灾害的可能影响:
候变暖更容易引起对流运动,也更容易引起水灾)
土壤的区域分布(我国土壤的水平分布与气候带及地带性植被相一致,气候带影响土壤形成的主要因素是温度和湿度,在东部沿海地区,从南向北随着温度变化,相应的土壤类型是热带的砖红壤(海南、广东、广西),南亚热带是赤红壤(广东、广西、湖南),中亚热的红壤(江西、湖南、湖北),北亚热带的黄褐土、黄棕壤(安徽、江苏),温带的棕壤(河南、河北),寒温带的针叶林土。
从东到西的分布黄棕壤(江苏)→黄褐土(河南)→褐土(山西)→栗褐土(陕西)→黑垆土(甘肃)陕西→灰钙土(新疆东部)→漠土(新疆中、西部)。
总体趋势是南方土壤偏酸,钾素缺乏严重,北方土壤偏盐碱化,微量元素有效性差,东部土壤中性,氮、磷、钾养分普遍缺乏,西部土壤养分贫乏,有机质含量低。
●:
我国的植被地带呈多种分布趋势,有从南到北的纬度地带性分布有从东到西的经度地带性分布还有从山脚到山顶的垂直地带性分布
●土地利用现状(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全国耕种的耕地面积为12339.22万公顷,园地1108.16万公顷,林地23396.76万公顷,牧草地26311.18万公顷,其他农用地2550.83万公顷,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2535.42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14.52万公顷,水利设施用地356.53万公顷,其余为未利用地。
与上年相比,耕地减少2.01%,园地增加2.70%,牧草地减少0.16%,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增加1.03%,交通运输用地增加3.30%。
)
●主要水系*(自北向南依次为:
海河、黄河、淮河、长江和钱塘江五大水系)
7.循环的定义、要素与过程(水分循环一般包括降水、径流、蒸发三个阶段。
降水包括雨、雪、雾、雹等形式;
径流是指沿地面和地下动着的水流,包括地表径流和地下径流;
蒸发包括水面蒸发、植物蒸腾、土壤蒸发等。
循环按其循环过程的不同,可分为大循环和小循环两种。
从海洋蒸发上升的水汽被气流带到陆地,遇冷凝聚而以降水的方式落到地面。
降落的水一部蒸发,重新回到空中,一部分形成地表径流汇入江河,流归海洋。
这种海洋与陆地之间的水迁移与交换现象称为大循环。
从海洋表面蒸发变成的水汽,上升到空中,遇冷凝聚后又降落到海洋上,或者从陆地上蒸发变成的水汽,上升到空中,遇冷凝聚后又降落到陆地上,这种海洋内部或陆地内部的水的迁移与交换现象称为小循环。
水的大循环与小循环实际小是不能截然分开的,是互相联系的,小循环往往包含在大循环内部。
水的循环的总的趋势是海洋向陆地输送水汽,而陆地又将一部分径流流回至大海。
)
洪水的成因与危害(洪水是暴雨或急骤融雪等自然因素和水库跨坝等人为因素引起的江河湖水量迅速增加或水位急剧上涨的自然现象.)
●水资源及其特性(水资源:
天然水资源即地球上所有的气态、液态或固态的天然水。
人类可利用的水资源,主要指某一地区逐年可以恢复和更新的淡水资源,即通常所说的水资源。
主要特点:
1、水资源的再产性和重复利用性;
2、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匀性;
3、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相互转化;
4、水资源经济上的两重性。
●我国水资源概况*(我国疆域辽阔,国土面积960万km2,由于位置处于季风气候区域,每年夏季来自热带及太平洋低纬度上的温暖而潮湿气团,随着强盛的东南季风侵入我国东南地区,引起大量降雨。
从西南的印度洋和东北的鄂霍次克送来水汽,对我国西南和东北地区所获充足雨量,亦起重要作用。
这些水汽引起丰沛的降雨和径流。
使我国成为世界上水资源比较丰富的国家之一。
水利部门在80年代水资源评价工作中,水资源估算结果为:
全国多年平均河川径流量为27115亿m3,地下水资源量为8288亿m3,扣除重复计算量后,全国多年平均年水资源总量为28124亿m3。
这里顺便指出:
地下水资源中公包括积极参与循环的浅层地下水。
深层地下水为永久储量,不予计入。
鉴于浅层地下水与河川径流有互相转化补给的复杂关系,因而其间有重复的计算水量,必须予以扣除。
●世界水资源概况(地球上水的总量约有13.86亿Km3,其中海水13.38亿Km3,占96.5%,陆地上的水有0.48亿Km3,占总水量的3.5%.)
●水污染防治:
(1)大力宣传和普及水资源保护知识。
(2)加强立法、执法工作。
(3)加快发展先进的水质检测技术,实时掌握环境污染动态。
(4)制定合理的经济措施,充分发挥经济杠杆作用。
(5)搞好水资源保护规划。
●水行政立法:
是国家行政立法的一部分,同国家其他行政立法一样,都必须遵守若干基本原则,即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原则,维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发主集中、法制统一的原则等。
●水行政执法:
是指各级水行政机关,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的规定,在水事管理领域里,依法对水行政管理的相对人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或者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情况直接进行监督检查的具体行政行为。
●水行政司法:
是水行政机关实施的准司法行为,因而不同于水行政执法行为。
首先,水行政执法是水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执法权的行为
●水事行政责任、水法规定的行政责任是指水行政主管部门在管理社会水事活动,以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开发利用水资源和防治水害过程中,违反水法规定的的行政管理的实体性或程序性准则,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民事法律责任的基本概念:
水法规定的民事责任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开发利用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活动中,违反民事法律法规的准则,侵犯了他人合法财产权益而引起赔偿责任的行为。
水行政处罚:
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流域管理机构、地方性法规授权的水利管理单位、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水土保持机构、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组织依法对违反水法规的违法行为责任人给予的一种行政制裁。
●水行政监督:
是指对水事活动的检查、监督与纠察。
水行政复议:
是指相对人不服水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时,依法向该机关的上一级水行政机关申请复查,并作出维持、撤消或变更原水行政决定的制度。
●水法的概念为了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本法。
●立法宗旨与适用范围为了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本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适用本法。
●水资源的所有权与使用权:
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基本要求:
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坚持兴利与除害相结合,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和有关地区之间的利益,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并服从防洪的总体安排。
应当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并兼顾农业、工业、生态环境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
在干旱和半干旱地区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用水需要。
●跨流域调水的基本要求:
跨流域调水,应当进行全面规划和科学论证,统筹兼顾调出和调入流域的用水需要,防止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水资源配置和节约的相关规定国务院发展计划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资源的宏观调配。
调蓄径流和分配水量,应当依据流域规划和水中长期供求规划,以流域为单元制定水量分配方案。
水事纠纷处理的规定:
1)遵循小局服从大局、小利服从大利的原则。
2)在处理上下游、左右岸与防洪、治涝、灌溉、排水供水水运水电水产环境保护等各项事业之间的水事关系时,必须遵循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原则。
3)从实际出发,适当照顾历史的原则。
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互谅互让、公平合理利害与共的原则。
5)处理地区间的水事纠纷,应强调组织原则,当事双方应发扬团结治水的精神,力争协商一致。
在协商不成时,依法提请上级人民政府处理,一经裁决,双方必须服从,不能久拖不决。
●立法宗旨与基本原则:
为了防止洪水,防御、减轻洪涝灾害,维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防洪工作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防洪管理基本制度:
1)划定洪泛区、蓄滞洪区、防洪保护区和规划保留区制度。
2)规划同意书制度。
3)占用河道审批制度。
4)蓄滞洪区的安全建设管理与补偿、救助制度。
5)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制度。
6)防洪投入由政府和受益者合理承担相结合的制度。
7)划定河道管理保护范围和防洪工程设施管理保护范围。
8)防汛抗洪的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和部门分工负责制度。
●防洪规划的基本原则:
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应当服从防洪总体安排,实行兴利与除害相结合的原则。
江河、湖泊治理以及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应当符合流域综合规划,与流域水资源的综合开发相结合。
●防汛抗洪的组织管理:
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国务院设立国家防汛指挥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全国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
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可以设立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该江河、湖泊的流域管理机构负责人等组成的防讯指挥机构,指挥所管辖范围内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流域管理机构。
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由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的防汛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必要时,经城市人民政府决定,防汛指挥机构也可以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城市市区办事机构,在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负责城市市区的防汛抗洪日常工作。
●防洪管理工作的保障措施: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提高防洪投入的总体水平。
江河、湖泊的治理和防洪工程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所需投资,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分级负责,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承担。
城市防洪工程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所需投资,有城市人民政府承担。
中央财政应当安排资金,用于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堤坝遭受特大洪涝灾害时的抗洪抢险和水毁防洪工程修复。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行行政区域内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地区的抗洪抢险和水毁防洪工程修复。
国家设立水利建设基金,用于防洪工程和水利工程的维护和建设。
有防洪任务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安排一定比例的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用于防洪工程设施的建设、维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防洪、救灾资金和物资。
●立法宗旨:
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灾害,改善生态环境,发展生产,制定本法。
●水土保持工作的基本方针:
国家对水土保持工作实行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
●水土保持规划编制与报批: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调查评价水土资源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土保持规划。
水土保持规划须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的水土保持规划,虚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水土保持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任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专项资金,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水土流失的具体情况,划定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进行重点防治
●生产建设活动中有关水土保持的基本要求:
从事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措施保护水土资源,并负责治理因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
●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督制度: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监测预报,并予以公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土保持监督人员,有权对本辖区的水土流失及其防止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报告情况,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地区之间发生的水土流防治的纠纷,应当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处理。
●违反水土保持工作的法律责任:
违反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开垦、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以罚款。
企事业单位、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未经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开垦坡度以下、五度以上的荒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开垦、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以罚款。
●立法宗旨与适用范围:
为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以保障人体健康,保证水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特制订本法。
本法使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
●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开发、利用和调节、调度水资源的时候,应当统筹兼顾,维护江河的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以及地下水体的合理水位,维护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
投资的基本概念:
水利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包括水利建设项目达到设计规模所需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以各种方式投入的主体工程和相应配套工程的全部建设费用。
水费的基本概念:
是使用供水工程供应的水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向供水单位缴纳的费用。
水利工程水价制度1)农业水费。
粮食作物按供水成本核定水费标准;
经济作物可略高于供水成本。
农业水费所依据的供水成本内,不包括农民投劳折资部分的固定资产折旧。
2)工业水费。
消耗水,按供水部分全部投资计算的供水成本加供水供水投资4﹪~6﹪的盈余核定水费标准。
3)城镇生活用水水费。
由水利工程提供城镇自来水厂水源并用于居民生活的水费,一般按供水成本或略加盈余核定,其标准可低于工业水费。
4)水力发电用水水费。
结合其他用水的,一般按水电站售电电价的12﹪或电网平均售电电价的8﹪计收水费。
5)为改善环境和公共卫生等用水水费,可参照农业水费标准确定。
6)由水利设施专门供水进行养殖、种植,其水费标准可参照农业经济作物的水费标准确定。
水利工程水费计收和使用原理:
对水利供水来说,应根据《水利工程水费核定、征收和管理办法》规定的成本核算方法进行,以水资源开发单位为核算单元。
水资源含义与特点:
水资源的特点:
1)水资源的再产性和重复利用性2)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匀性3)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相互转化性4)水资源经济上的两重性
我国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1)防洪标准低、洪灾仍威胁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2)干旱缺水严重3)水生态环境恶化4)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较低5)水污染日益严重6)水土流失严重7)过渡开采地下水。
洪灾成因:
是暴雨或急骤融冰融雪等自然因素和水库跨坝等人为因素引起的江河湖水量迅速增加或水位急剧上涨的自然现象。
涝灾成因:
主要是指降水过多排水不畅,导致农田水分过多,造成农作物减产或绝收。
旱灾成因:
干旱主要是由于降水稀少,而旱灾则是由于干旱缺水对人类的生产活动和正常生活产生了严重影响。
因此,旱灾的产生除干旱这个自然因素外,还有社会经济因素及抗旱能力。
洪水的类型与特征:
划分为暴雨洪水、融雪洪水和冰凌洪水等主要类型;
洪水的特征:
1)随机性2)长期性3)洪灾影响的广泛性4)人为因素对洪灾灾害程度的巨大影响性。
5)洪水灾害损失递增性
防汛任务与方针:
1)建立健全洪水预报、警报系统,经常掌握气象、雨情、水情,工情、灾情;
2)研究制定防洪调度方案和非常措施,在出现洪水时,进行适时防洪调度;
3)组织部队和地方群众的防汛抢险队伍,平时训练,遇险情时上堤抢险和抢救灾民;
4)筹备防汛抢险物资、交通运输工具和救生设备。
如发生洪水灾害,注意做好灾区群众的吃、穿、住等救济工作。
防汛组织机构与职责:
组织机构:
为加强防汛工作的统一指挥和调度,《防洪法》对防汛组织的设置作了具体规定。
目前,我国的防汛指挥机构可分为以下几个层次。
(1)国务院设立国家防汛指挥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全国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
(2)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可以设立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该江河、湖泊的流域管理机构负责人等组织的防汛指挥机构,指挥所管辖范围内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流域管理机构。
(3)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由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的防汛指挥机构。
职责:
(1)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首长对本辖区内有管辖权的防汛抗洪事项负责,这是防汛责任制的核心和前提。
(2)防汛抗洪工作实行统一指挥与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制度。
(3)有防汛任务的石油、电力、邮电、铁路、公路、航运、工矿以及商业、物资等各部门和单位,在汛期衽岗位责任制,负责做好本行业和本单位的防汛工作。
防汛责任制度:
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2水库防洪调度:
包括堤防、分滞蓄洪区及水库工程的防洪调度,其中水库防洪调度是防洪系统调度的中心环节。
水利基础建设步伐,提高工程的灌溉效益;
2)大力发展节水型农业;
3)积极推广旱地农业技术;
4)搞好水资源的合理调配;
5)提高防旱减灾管理水平。
按开发方式分类:
分为坝式(河床式、坝后式)、饮水式(有压式和无压式)、混合式
按调节性能分类分为:
无调节水电站和有调节水电站。
挡水建筑物:
用以拦截江河,形成水库或壅高水位,如水闸、堤防、海塘。
泄水建筑物:
是为宣泄水库、涝区、河道、渠道超过调蓄能力的洪水,或为泄放水库、渠道内的存水而设置的水工建筑物。
取水建筑物是输水建筑物的首部建筑。
输水建筑物:
是为灌溉、发电和供水的需要从上游向下游引用水的建筑物。
过坝建筑物:
在河道或渠道上修建水利枢纽之后,拦断了水流,并使得枢纽的上下游形成了一定的水位差,而使原河流或渠道的航运、木筏的运送和洄游类鱼的通道受阻,为解决这类问题,根据需要而建的通航、过木、过鱼建筑物,称为过坝建筑物。
水利工程等别:
分为五等:
一大于10m³
二10~1.0三1.0~0.1四0.1~0.01五小于0.01
水工建筑物级别:
1)抗泄洪水能力2)强度和稳定性3)建筑材料4)运行可靠性
基本荷载:
自重,水及渗透水作用(静水压力、动水压力、扬压力、渗透动水压力)
泵的定义和分类:
泵是世界上最早发明的机器之一,现在在世界上泵的产量仅次于电机,一般泵由电动机驱动,所消耗的电量约为发电量的25﹪.泵的类型:
按工作原理分三大类:
1通过工作体的高速旋转运动使水体的能量增加的泵;
2.通过工作体的提升运动使水体位能增加的泵;
3.通过工作体对水体的挤压运动使水体压能增加的活塞泵;
利用阀板迅速开关使水体产生水锤进行增压的水锤泵,利用工程流体的动能使被抽水体增压的射流泵等。
泵的主要参数和性能曲线:
参数:
主要有流量、扬程、功率、效率和允许吸上真空高度等参数。
水泵的特性曲线:
指水泵在正常运行条件下,的特性曲线,其转速、流量、扬程、功率都是正值,即指叶轮正转、水流从叶轮进口侧流向出口侧、水泵出水侧压力大于进水侧压力及泵轴输入功率,依据相应的特性曲线解决水泵正常运行中的问题是足够的。
导流:
施工过程中的水流控制,通常称为施工导流。
截流:
立堵法截流是将截流材料从龙口一端向另一端,或从两端向中间抛投进占,逐渐束窄龙口直到全部拦断。
爆破的基本方法:
浅孔爆破、深孔爆破、峒室爆破、水下爆破、裸露爆破等多种方法。
爆破安全控制:
可分为两部分,第一是爆破工程的安全,即爆破准备工作及爆破工程施工的安全。
第二是因爆破而引起的危害,即爆破能量中非做功部而造成的灾害。
坝基岩石灌浆就是某种把材料灌入岩体、土体或混凝土的空隙、裂隙中,材料填充其间,并硬化固结,起到加固补强、防渗堵漏的作用。
使岩石或混凝土的整体性更强,从而改善其物理力学性能和防渗性能。
防渗墙施工:
防渗墙是修建在挡水建筑物和透水底层中防渗透的地下连续墙,它的实际应用,却远远超出了防渗的范围,除了用来控制闸坝基础的渗流外,还用于坝体的防渗和加固,泄水建筑物下游基础的防冲,水工建筑物基础的承重,地下水库的修筑等。
防渗墙之所以得到如此的广泛应用,主要原因是由于它具有结构可靠,防渗效果好,能适应多种不同的地层条件,施工方便,造价低等优点。
质量控制措施:
料场的质量检查和控制、坝体填筑的质量和控制、负温下施工的质量控制、雨季施工的质量控制、其他项目的质量控制。
面板堆石坝施工:
是一种近期发展起来的新坝型。
它具有工期短、投资省、施工简便、运行安全等优点的当地材料坝。
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原则:
1)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遵循国家政策,法令,规范2)力求缩短工程建设周期,对控制工程总工期或受洪水威胁的工程和关键项目应重点研究,采取有效的技术和安全措施。
3)各项工程施工程序前后兼顾,衔接合理,施工均衡。
4)采用平均先进指标,并适合留有余地。
5)在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总工期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
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立项、筹资、建设和生产经营、还本付息以及资产的保值增值的全过程负责,并承担投资风险。
项目法人与各方关系:
项目法人中法人代表、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公司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组成须有项目发起人提名,并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批。
黄委会及委属各单位还应按照项目的管理权限建立对项目法人主要成员的考核和监督制度,根据考核结果,提请投资各方对有关人员给予奖励或处罚,甚至撤换和解聘。
招标的方式:
1)公开招标2)邀请招标3)协议招标
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
黄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符合下列条件的,在施工建设时,一般均应通过招投标来却定施工单位。
1)大堤加培、堤防加固、河道整治工程单项投资在300万元以上的;
2)涵闸建设项目在100万元以上的;
3)由部、委安排的专项工程建设。
4)房建工程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
5)其他单项投资在150万元以上的。
建设监理的含义*(建设监理是指对工程建设参与者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督导和评价,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保证建设行为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技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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