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线住宅小区含ACDF1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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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领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3.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昌平区东小口镇霍营村;
具体四至范围:
本项目占地面积呈不规则形状,四至范围为北厂界B地块北至十里长街,A地块北至天鑫家园,C地块和D地块北至霍营北街。
东厂界B地块和E地块东至建材城东侧路,F地块东至霍营西路。
南厂界D地块和E地块南至黄平东街,F地块南至兰各庄农田。
西厂界B地块西至霍营东路,A地块西至霍营小区,C地块西至华龙苑中里,F地块西至仪表七厂和蓝天小区。
1.4.工程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445131m2,其中建设用地371631m2,代征道路用地73500m2。
其中建设用地包括住宅用地面积221431m2,公建用地63900m2,道路用地53100m2,集中公共绿地33200m2;
项目设计方案总建筑面积为755664.5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603639m2,包括地上建筑面积569514万m2,地下建筑面积34125m2,配套公建建筑面积109896m2,非配套公建建筑面积42129m2。
建设内容为65栋住宅楼、配套及非配套公建设施、室外绿化工程、道路及停车场等小市政建设工程,共分三期建设,一期主要建设B地块,该地块已经内建筑物均已经建设完毕,二期建设E地块内商品房,该地块内商品房正在建设中,三期建设A、C、D、F、G地块及E地块内回迁楼,三期地块内建筑物均尚未建设。
2.污染源状况
2.1.大气污染源状况
(1)供暖锅炉烟气
项目新设计方案总建筑面积75.57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60.36万平方米。
共有居民6209户,公建面积15.20万平方米。
小区采用自建锅炉房供暖,共设10个地下锅炉房、18台燃气采暖锅炉,总供热能力为58.92t/h。
本项目18台锅炉均采用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产生烟气污染物含量较低分别采用16-31m高烟囱排放,主要污染物为SO2、NO2、CO、PM10,其排放浓度分别为13.5mg/m3、132.4mg/m3、26.3mg/m3、9.0mg/m3符合北京市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07)中表1新建、扩建、改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油烟废气
本项目产生油烟废气的主要是幼儿园、学校和C区公建的食堂。
幼儿园270人就餐,设2对灶眼;
学校按1200人就餐,设4对灶眼;
C区公建的食堂按500人就餐,设4对灶眼。
根据类比估算,烹饪间烹饪时油烟产生浓度约为12mg/m3,项目所建幼儿园、学校和C区公建的食堂均设净化效率75%的油烟净化器,经净化后,油烟排放浓度为3mg/m3;
未处理前项目食堂油烟排放总量为0.504t/a,处理后排放总量为0.126t/a,油烟经净化后符合本项目商业区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规定。
(3)居民日常生活天然气燃烧废气
本项目运营后居民及公共建筑日常生活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为燃料,天然气总用量为239.41万立方米/年,燃烧废气直接排放。
(4)地下车库废气
项目共设有3640个机动车停车位,其中地面停车位1783个,地下停车位1857个。
地下车库主要分五个区域,总面积53247m3,平均高4m,地下车库共设置12个排气口,按每小时换气6次,每天通风24h,设计总排风量约127.79万m3/h,废气通过通风管道至位于地上高3m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布置结合绿化带设计。
废气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均符合北京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501-2007)表1一般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Ⅱ时段标准中相应要求。
2.2.水污染源状况
(1)生活污水
项目新鲜水总用量2803.03m3/d,中水总用量813.51m3/d。
项目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北苑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总排放量为2890.91m3/d,排放总量约105.52万m3/a;
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北苑污水厂进行处理,类比同类项目,项目生活污水排水水质为CODCr400mg/L、BOD5200mg/L、氨氮30mg/L、SS200mg/L,满足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2)中学实验室废水
项目三期工程建设学校一所,该学校是一所小学、初中9年一贯制的学校,初三年级将开设化学课。
初三设四个班,学生实验分批分组进行。
初中化学实验常用试剂主要为硫酸、盐酸、硝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钙、硫酸钠、氯化钠、碳酸钠、硝酸银、高锰酸钾、二氧化锰、氯酸钾等。
各种试剂年总用量约1000ml。
实验用溶液浓度在1mol/L以下。
实验室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各种试剂废液及玻璃实验仪器清洗水,根据学校规模并参考同类中学对比本项目学校实验室化学实验室废水排放量为1.001m3/a,收集后委托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理。
2.3.噪声污染源状况
项目建成后小区内部噪声源主要为汽车噪声和公共设施噪声,外部噪声为公路交通噪声。
此外还包括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噪声等。
噪声级约为70-90dB(A)。
2.4.固体废物污染源状况
项目运营期排放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住宅、幼儿园及配套商业等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主要组分为厨房剩余物、塑料、纸张、清扫垃圾、废包装物等。
拟建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32.5875t/d,约11894.44t/a。
,分类集中堆放,由环卫部门处理。
3.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3.1.环境概况
“新干线住宅小区”位于昌平区东小口镇霍营村,由北京新领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
霍营村位于昌平区东小口镇中西部地区,全村共有土地1836亩。
按照统一规划,回龙观文化社区占用该村土地466亩,城市铁路车辆段占用该村土地240亩,昌平区绿化隔离带占用该村土地440亩。
根据市规划委员会《关于东小口镇镇域规划的批复》(市规发(2001)第457号)文,把霍营村剩余668亩土地规划列为住宅用地。
3.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对评价区内环境空气中PM10、TSP、SO2、NO2表明:
1、PM10、TSP、SO2、NO2日均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
2、SO2、NO2的小时浓度也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3.3.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拟建项目所在区域附近的地表水体为清河。
清河水体功能为一般景观要求水域,水质分类规划为V类。
根据北京市环保局2010年5月河流水质监测状况,清河现状水质类别为Ⅴ4类,不能满足水体功能的水质要求,超标原因是评价区域内配套市政管网尚未完善,部分村庄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清河内,造成河道水质较差。
3.4.厂界噪声现状
根据项目特点及昌平区噪声功能区划,在项目四边界布置了5个环境现状噪声监测点,在项目中心地块设置一个环境现状噪声监测点。
边界及项目中心地块环境噪声的的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的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
4.污染防治措施
4.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4.1.1.锅炉烟气
拟建项目燃气供暖锅炉,锅炉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产生烟气污染物含量较低采用16-31m高烟尘排放,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其相应的排放标准。
4.1.2.油烟废气
4.1.3.居民日常生活天然气燃烧废气
4.1.4.地下车库废气
4.2.水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采取清污分流的原则,按照水质分别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理。
4.2.1.生活污水
4.2.2.中学实验室废水
4.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风机、各类机泵等,拟采取的降噪措施如下:
(1)在设计中按《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选用性能优、噪声低的设备;
(2)主要噪声源尽可能远离居民居住区;
(3)所有高噪声设备均布置在封闭空间内,并采用基础减震安装,通过建筑隔声,可起到很好的降噪效果;
(4)对风机支架进行减振处理,风机进出口加装消声器。
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源强,经过距离衰减后项目对厂界外环境噪声的影响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关标准要求。
综上分析,拟建工程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可行。
4.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32.5875t/d,约11894.44t/a,分类集中堆放,由环卫部门处理。
5.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由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的结果可知:
1、PM10、SO2、NO2的日均浓度,SO2、NO2一次浓度在各关心点的贡献值均很小。
各污染物叠加背景值后的预测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
2、通过采取隔声、消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可有效降低高噪声设备的噪声源强,经过距离衰减后拟建项目对厂界外环境噪声的影响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关标准要求,同时设备对最近的居民楼无影响;
外环境公路交通噪声对本项目靠近公路的居民楼有一定的影响,项目应对靠近公路的居民楼安装隔声窗,同时告知购买该住宅的业主。
3、项目产生的废水分类处理,生活污水送污水处理厂处理,学校实验室化学实验室废水收集后委托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理;
项目废水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地面水环境影响很小。
4、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
6.选址可行性
6.1.1.产业政策相符性
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大量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被纳入拆迁范围。
建设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拆迁安置用房对于推进北京市城乡结合部旧村改造、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配合城市规划建设,根据市规划委员会《关于东小口镇镇域规划的批复》(市规发(2001)第457号)文,把霍营村剩余668亩土地规划列为住宅用地。
霍营村共有1178人,其中农业人口918人,非农业人口260人;
全村共有319户。
需要对这些住户进行房屋拆迁补偿及安置。
根据北京市有关旧村改造“要与国家和北京市重点工程相结合”的思路,鉴于霍营村的大部分土地已被市重点工程征用,“对于所征用土地的这些村,在村民自愿的情况下,要积极引导利用国家补偿款等进行旧村改造,或与一些项目进行联合开发,统一改造”的精神,结合霍营村和东小口镇的实际情况及镇村规划目标,北京新领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1年4月与霍营村、东小口镇签订了开发建设协议书。
拟建项目选址位于北京市区绿化隔离地区和霍营村旧村改造范围内,符合北京市和丰台区相关政策和规划的要求。
6.1.2.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
依据《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新干线住宅小区调整规划设计方案复函》(2006规复函字0353号):
本项目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及配套教育用地,建筑性质为住宅及配套设施,土地利用方式符合《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北京市绿化隔离地区总体规划》。
项目结构布局、容积率、建筑密度及绿化率严格执行了北京市用地规划要求。
7.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措施的前提下,能够实现达标排放且对环境影响较小。
从环保角度,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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