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策划项目采购管理教辅最全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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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策划项目采购管理教辅最全版
(项目管理)项目采购管理教辅
项目采购管理教辅
(针对1510考期)
德鲁克(项目本)教研组
2015年6月
导语
一、课程简介
项目采购管理是与国际项目管理专业资质认证体系(IPMP)相结合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项目管理专业所开设的专业证书课程之一,它既是一门项目管理本科专业核心课程,也是以国际项目管理专业资质认证标准被依据的认证考试课程,是一门理论性和实用性兼具的课程。
本书共12章。
二、考情分析
教材是三月份新改版的,1510期是新教材更改后的第一期学生,所以目前没有真题。
按照以往考试经验,考试题目类型为单选,多选,简答或案例分析。
三、复习指导
对于《项目采购管理》该门课程的学习,需要遵循课程自身的结构及逻辑。
首先我们对该课程的整体逻辑进行科学划分。
如下表介绍:
第一部分
项目采购的基本原理
本部分包含第一章,重点介绍了项目采购的定义和内容,各种项目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和基本程序,国际国内关于采购的法律和规定,牵扯背景知识较多,因此也是全书中最基本的部分。
第二部分
项目采购管理的过程
本部分共包含二三四章,详细阐述了项目采购的各个过程,及每个过程的依据、工具技术、输出结果等。
第三部分
合同法律和实施管理
本部分包含了五六七八九十章,讲解了合同的法律基础、常见的合同形式以及管理过程、风险管理以及合同担保等。
第四部分
国际上常用的合同
本部分包含了十一、十二章,主要阐述了FIDIC的合同条件。
课前课后要经常回顾往期课程的讲解,这门课程的熟练度决定了最后考试成绩的优劣,还望广大学员在学习过程中认真仔细,勤加复习,必定可以取得优异的成绩!
目录3
第一章项目采购的基本原理5
第一节项目采购概述5
第二节项目采购方式6
第三节项目采购的法律基础10
第二章项目招标15
第一节项目招标的策划15
第二节招标文件的编制22
第三节项目招标的程序25
第三章项目投标26
第一节项目投标的策划26
第二节建设工程投标文件的编制27
第四章项目评标30
第一节项目评标的程序和内容30
第二节项目评标的方法32
第三节项目评价报告35
第五章合同的法律基础36
第一节合同法律关系36
第二节国际合同法简介37
第三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简介38
第六章常见的几种合同形式41
第一节建设工程合同41
第二节买卖合同41
第三节委托合同42
第七章合同实施管理43
第一节合同实施管理体系43
第二节合同分析和合同交底43
第三节合同控制45
第四节合同实施后评价与档案管理46
第八章工程合同变更、转让和终止48
第一节合同变更48
第二节工程变更48
第三节合同抓让、终止49
第九章风险管理及合同担保50
第一节风险管理概述50
第二节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50
第三节风险应对策略与措施51
第四节合同的法律风险及其管理51
第五节合同担保51
第六节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类型52
第十章合同索赔管理及违约责任53
第一节索赔概述53
第二节违约责任53
第三节建设工程施工索赔55
第十一章国际工程项目常用合同简介58
第一节新版FIDIC合同条件58
第二节国际其他合同条件分析59
第十二章FIDIC《施工合同条件》61
第一节FIDIC《施工合同条件》简介61
第二节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61
第三节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的价格和付款62
第四节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下的索赔63
第五节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的工程师63
第六节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与NEC合同的比较64
第一章项目采购的基本原理
第一节项目采购概述
001采购的定义和内容
“采购”(procurement)即设法搞到或采办。
项目采购管理被定义为“为达到项目范围而从执行组织外部获取货物或服务所需的过程。
”
采购按内容分为:
有形采购和无形采购;
有形采购为:
货物采购和土建工程采购;
无形采购为:
咨询服务采购。
采购按方式分为:
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
招标采购主要包括:
国际竞争性招标、有限国际招标和国内竞争性招标。
非招标采购主要包括:
国际、国内询价采购(或称“货比三家”)、直接采购、自营工程等。
采购与项目执行的关系
项目周期一般包括六个阶段:
项目鉴别、项目准备、项目评估、项目谈判和签订、项目执行与监督、项目的总结与评价。
项目执行是项目周期中时间最长的的重要一环,项目预算的绝大部分都将使用于这一过程,项目的可交付成果也产生于此过程。
采购对项目执行的重要性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1.采购工作是项目执行中的关键环节并构成项目执行的主要内容;
2.项目采购工作涉及巨额费用的管理和使用,招标投标过程又充满商业竞争,如果没有一套严密而规范化的程序和制度,就会给贪污、贿赂之类的腐败或欺诈行为和严重浪费现象提供滋生的土壤,给项目的执行带来危害;
3.采购要兼顾经济性和有效性两个方面,要使这两者有机地、完美地结合起来,也就是既要使采购的货物或工程费用低、质量好,又要在合理的时间内尽早完成,避免或减少延误。
原则经济性,有效性。
002项目采购的主要过程
各种类型的项目采购,如工程项目采购、货物采购、咨询服务项目采购或IT项目采购,无论是哪一种都有共性:
采购计划编制:
是确定从项目组织外部采购哪些产品和服务能够最好地满足项目需求的过程,它必须在范围定义工作中完成。
采购计划编制需要考虑的事项包括是否采购、怎样采购、采购什么、采购多少及何时采购。
为此要做好采购工作的前期准备和采购计划的制订。
询价计划编制:
包括支持询价工作所需的文档准备工作。
询价:
从预期的卖主那里获取有关项目需求如何被满足的意见反馈(建议书或投标书)。
本过程绝大部分使实际工作由可能的卖主承担,一般来说,这时候项目一般没有成本。
供方选择:
包括接受建议书(或投标书),即用于选择供货商的评价标准。
在供方选择决策过程中,除了成本或价格以外,还可能需要评价许多其他因素。
合同管理:
确保卖方履行合同要求的过程。
对于具有多个产品和服务承包商的大型项目,合同管理的一个关键方面是管理各个承包商之间的组织界面。
合同收尾:
类似于管理收尾,它涉及产品核实(所有的工作是否正确、满意地完成)和管理收尾(更新记录以反映最终结果,并为将来使用而对这些信息归档)。
具体见下表:
通过上面表格我们不难发现:
上一个过程的结果通常是下一个过程的依据。
第二节项目采购方式
通常采用的项目采购方式可分为招标采购方式和非招标采购方式两大类。
招标采购方式包括国际竞争性招标、有限国际招标和国内竞争性招标;非招标采购方式包括国际或国内询价采购(通常称为“货比三家”)、直接签订合同和自营工程。
003国际竞争性招标及程序
世界银行于1951年将国际竞争性招标(InternationalCompetitiveBidding,ICB)作为一种很好的采购方式加以推广。
国际竞争性招标一般分为三个阶段:
进行,即准备阶段;招投标阶段;评标及签订合同阶段。
据世界银行统计,国际竞争性招标采购的金额,通常占货款总金额的80%左右,在某些行业比重保持在90%左右。
另据世界银行的统计,在中国以往的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中,国际竞争性招标采购的金额占贷款采购总金额的70%以上,其他采购方式不到30%o
国际竞争性招标有一套完整的程序,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竞争性招标的程序在《采购指南》中均有原则性的规定和要求。
招标程序是为了使项目执行单位能够经济有效地采购到所需的货物、土建和服务,并保证世界银行成员国的供货商和承包商有一个公平参与投标竞争的机会,使世界银行的采购政策和原则得以贯彻执行。
实践证明,釆用这种方式进行采购,能够很好地达到世界银行对采购的基本要求,并能取得以下效果。
’
1)帮助借款者以最低价格取得符合要求的工程或货物;
2)保证世界银行规定的所有合格货源国的投标者有机会参加投标;
3)确保根据事先确定的各方所知的准则,公正、公开地进行采购;
4)避免贪污贿赂的行为;
5)有利于促进发展中国家的承包商和制造商参加投标。
004有限国际招标方式及程序
有限国际招标(LimitedInternationalBidding,LIB)方式实际上是一种不公开刊登广告,而直接邀请有关厂商投标的国际竞争性招标。
按照世界银行的规定,有限国际招标方式适用于下述情况:
1)采购金额较小;
2)有能力提供所需货物的供货商、服务的提供者或者工程的承包商数量有限;
3)有其他特殊原因,证明不能完全按照国际竞争性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如紧急的援建项目等。
有限国际招标方式不必刊登广告,因此,必须先确定拟邀请参加投标的厂商名单。
此名单(包括厂商名称、详细地址)应先由借款人提出,然后报世界银行审核确认。
为保证价格具有竞争性,至少要有三家厂商,授标应在至少评比三家的基础上做出决定。
除不刊登广告、不实行国内优惠外,有限国际招标的程序与国际竞争性招标的程序相同。
005国内竞争性招标方式及程序
一.国内竞争性招标的适用情况
国内竞争性招标(NationalCompetitiveBidding.NCB)适用于下述情况:
1.合同金额小;
2.土建工程地点分散,而且施工时间可能要拖得很长;
3.劳力密集型的土建工程;
4.在国内能够采购到的货物或工程,其价格低于国际市场的价格;
5.如果采用国际竞争性招标的方式所带来的行政或财务上的负担,明显地超过ICB所具有的优越性,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采用国内竞争性招标。
二.国内竞争性招标方式与国际性竞争性招标的不同
顾名思义,国内竞争性招标是通过在国内刊登广告、并根据国内招标程序进行的。
这种方式与国际竞争性招标方式的不同之处,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广告只限于刊登在国内报纸或公办的杂志上。
广告语言可以用本国语言,不像国际竞争性招标那样要求刊登总采购通告。
(2)国内竞争性招标文件可用本国语言编写。
从刊登广告或发售招标文件(以后到者为准)到投标截止期的投标文件编制时间为至少30天,土建工程项目至少45天。
投标文件可以用本国语言编写、投标银行保函可由本国银行出具。
投标报价和支付一般使用本国货币。
评标的价格基础可为货物使用的现场价格(包括从国内工厂到货币使用现场的运输和保险费);不适用国内优惠;履约银行保函可由国内银行出具;仲裁在本国进行。
尽管有上述不同,总的原则仍然是要考虑公开竞争、经济和效率等重要因素,并且如果外国厂商有兴趣,应允许他们按照国内投标程序参加投标。
三.国内竞争性招标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采用国内竞争性招标,采购时间可以大为缩减,做到既经济又有效,从而加速项目的实施进度。
国内竞争性招标的采购程序与国际竞争性招标类似,一般包括编写招标文件、刊登招标广告、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等步骤。
至于资格预审,除非很大的项目,一般和评标一起进行资格审定,可不单独进柠资格预审。
006其他采购方式
除采用招标采购方式之外,还可根据项目需要采用其他非招标采购方式,通常采用的方式有国际和国内询价采购、直接采购、自营工程等。
1.国际和国内询价采购
国际询价采购(InternationalShopping,IS)和国内询价采购(NationalShopping,NS)也称为“货比三家”,是在比较几家国内外厂家(通常至少三家)报价的基础上进行的采购。
这种方式只适用于采购现货或价值较小的标准规格设备,或者适用于小型、简单的土建工程。
^
询价采购不需要正式的招标文件,只需向有关的运货厂家发出询价单,让其报价,然后在各家报价的基础上进行比较,最后确定并签订合同。
2.直接采购
直接采购或称直接签订合同。
不通过竞争直接签订合同(DirectContracting,DC)的方式,可以适用于下述情况。
1)对于正在实施中的工程或货物合同,在需要增加类似的工程量或货物量的情况下,可通过这种方式延续合同。
此时,必须向世界银行说明,并取得认可,即进一步的竞争不会带来任何好处。
而且,延续合同的价格是合理的。
2)考虑与现有设备配套的设备或设备的标准化方面的一致性,可采用此方式向原来的供货厂家增购货物。
在这种情况下,原合同货物应是适应要求的,增加购买的数量应少于现有货物的数量,价格应当合理。
3)所需设备具有专营性,只能从一家厂商购买。
4)负责工艺设计的承包人要求从指定的一家厂商购买关键的部件,以此作为保证达到设计性能或质量的条件。
5)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抵御自然灾害,或由于需要早日交货,可采用直接签订合同的方式进行采购,以免由于延误而花费更多的费用。
此外,在采用了竞争性招标方式(包括废弃所有投标而重新招标)而未能找到一家承包商或供货商能够以合理价格来承担所需工程或提供货物的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用直接签订合同的方式来洽谈合同。
3.自营工程
自营工程(ForceAccount)是土建工程中采用的一种采购方式。
它是指借款人或项目业主不通过招标或其他釆购方式而直接使用自己国内、省(区)内的施工队伍来承建的土建工程。
自营工程用于下列情况。
1)工程量的多少,事先无法确定;
2)工程的规模小而分散,或所处地点比较偏远,使承包商要承担过高的动员调遣费用;
3)必须在不干扰正在进行中的作业的情况下进行施工并完成工程;
4)没有一个承包商感兴趣的工程;
5)如果工程不可避免地要出现中断,在此情况下,其风险由借款人或项目业主承担,比由承包商承担要更为妥当。
第三节项目采购的法律基础
007招标投标法
招标投标法是国家用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调整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
按照法律效力的不同,招标投标法法律规范分为三个层次:
1)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简称《招标投标法》);
2)由国务院颁布的招标投标行政法规以及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颁布的地方性招标投标行政法规;
3)由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发的招标投标的部门规章以及有立法权的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地方性招标规章,如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008建筑法
我国从1998年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简称《建筑法》)对建筑工程发承包、建筑许可、建筑监理、生产安全、质量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一、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规定
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在建设工程立项批准后,工程发包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办理报建登记手续,申请领取工程施工许可证。
未办理报建登记手续的工程,不得发包,不得签订工程合同,不得开工。
《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
二、对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规定
1)对发包的规定:
建筑法规定:
“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
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发包单位将招标发包的建筑工程发包给指定的承包单位。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个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2)对承包的规定:
1)承包单位的资质管理;2)联合承包;3)禁止建筑工程转包;4)建筑工程分包。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009有关国际组织对国际项目采购的规定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和国际贸易自由化的进程,国际采购规模越来越大。
在国际采购中最典型、最有影响的是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制定的《关于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示范法》、世界贸易组织的《政府采购协议》和世界银行颁布的《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贷款指南》,它们已经成为国际项目采购的标准和规范。
1.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的《关于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示范法》
国际贸易法律委员会是联合国大会的一个政府间机构,成立于1967年(我国于1983年加人该委员会),目的是促进协调和统一国际贸易立法、消除因贸易法的差别而产生的不必要的国际贸易障碍。
其主要职能是制定法律文件,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示范法》制定的目的,应促进下列目标的实现。
1)使采购尽量节省开销和提高效率;
2)促进和鼓励供应商和承包商参与采购过程,尤其在适当情况下促进和鼓励任何国籍的供应商和承包商的参与,从而促进国际贺易。
“在适当情况下”虽然对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具有一定的限制条件,但意义是积极的,带有尽可能开故政府采购市场的意义;
3)促进供应商和承包商为供应拟采购的货物、工程或服务进行竞争。
这能够做到物美价廉,提高经济效益;
4)规定给予所有供应商和承包商以公平和平等的待遇;
5)促使采购过程公平、公正,提高公众对采购过程的信任;
6)使有关采购的程序具有透明度。
从《示范法》的目标中可以看出,其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效率和透明度等原则。
《示范法》的适用范围。
1)采购实体
2)货物
3)工程
4)服务
2.世界贸易组织的《政府采购协议》
《政府采购协义》建立了一个从国际到国内政府采购的法律框架。
协议的基础是非歧视原则,以及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
各成员国在进行采购时,要平等对待该协议成员国方的投诉者。
为了落实非歧视原则,协议特别强调采购程序的透明。
《协议》的基本目标和一般原则。
1)《协议》的基本目标。
通过建立一个有效的关于政府采购的法律、规则、程序和措施方面的权利与义务的多边框架,实现世界贸易的扩大和更大程度的自由化,改善、协调世界贸易运行的环境。
通过政府采购中竞争的扩大,加强透明度和客观性,促进政府采购程序的经济性和效率。
2)《协议》的一般原则。
国民待遇原则和非歧视原则:
不得通过拟订、采取或实施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程序和做法来保护国内产品或供应商而歧视外国产品或供应商;
公开原则:
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规则、程序和做法都应公开;
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原则:
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目标、国际收支状况等,有关缔约方应向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对不发达国家提供特殊的优惠待遇,以照顾其发展、资金和贸易的需求。
3)《协议》的适用范围。
1.从采购主体来看《协议》适用于一国政府部门、机构或它们的代理机构。
各国在加入该《协议》时应提供一份采购实体清单,归入《协议》的附件。
只有被列人清单的实体才受《协议》约束,名单以外的其他政府部门的采购和地方政府的采购则不受约束。
2.从采购对象来看,《协议》适用于建筑工程、货物和服务的采购,也适用于产品加服务的采购。
但《协议》排除了基本建设工程的特许合同的采购,如BOT基本建设合同。
3.从契约形式上看,《协议》适用于任何契约形式的采购,包括购买、租赁、租买以及产品加服务的采购。
4.从采购限额上看,《协议》的适用限额规定在附件中,对中央政府的采购,有13万特别提款权,而对地方政府的采购则由各国自己规定在《协议》附件中。
5.适用的排除。
政府在采购国家安全所需的物资时可不适用《协议》,但对国家安全的标准则没有明确解释。
《协议》也不禁止缔约方为维护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人类、动植物的生命与健康,知识产权,或为保护残疾人、慈善机构或劳改产品或服务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3.世界银行的《采购指南》
《采购指南》的全称为《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采购指南》,由世界银行制定,于1964年首次出版。
《采购指南》是世界银行为向其成员国提供项目贷款制定的统一规则,它使项目贷款能够规范化运作,并对贷款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世界银行是联合国系统的一个专门发展机构,宗旨是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中长期资金支持和技术援助,项目采购是其一种主要的贷款形式。
这种贷款大部分用于对借款国经济具有战略性影响的部门,如农业与农村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卫生、环境保护等领域。
目的是运用采购方面的经济政策,促进发展中国家成员国的经济的发展。
1)《采购指南》的目的和原则。
目的在于:
使那些负责由国际复兴开发银行或国际开发协会提供贷款予以部分或全部资助的项目的人员,了解在项目采购所需要的货物和工程方面所做的安排。
本《采购指南》不适用于咨询服务。
有关咨询服务的内容,规定在《世界银行借款人和世界银行作为执行机构聘请咨询专家指南》之中。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在采购中必须遵守如下四条原则。
1.在项目实施包括有关货物和工程的采购中必须注意经济效益。
2.世界银行愿为所有合格的投标者提供竞争的机会。
3.世界银行愿意促进借款国本国承包业和制造业的发展。
4.采购过程要有较高的透明度。
2)《采购指南》适用范围。
1)采购项目的范围。
《采购指南》适用于全部或部分由世界银行贷款资助的项目中,有关货物、工程及相关服务的采购。
这里的相关服务是指围绕采购所需的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培训和初期的维修等,但《采购指南》不包括咨询服务的内容。
2)投标资格的范围。
世界银行贷款资金只能用于支付由会员国国民提供的,在会员国生产的,或由会员国提供的货物和工程的费用。
因此,会员国以外的其他国家的投标者无资格参加那些由世界银行提供全部或部分贷款的项目招标。
在下列情况中,会员国企业或会员国制造的货物被拒绝投标:
①根据法律或官方规定,借款国禁止与该国有商业往来。
②响应联合国安理会的有关决议,借款国今后禁止该国进口货物或向该国的企业、个人支付贷款。
第二章项目招标
本章主要介绍项目采购管理模式,项目承包方式和范围划分以及项目的合同策划;项目采购文件编制的要求、编制的原则以及项目采购招标文件的内容;项目招标的程序和项目招标管理的程序。
本章相对较为重要。
第一节项目招标的策划
项目施工招标策划阶段是施工招标活动策划招标文件和合同条件形成的关键阶段,对合同实施有决定性意义。
在施工招标策划阶段,运用过程方法对招标工作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是招标活动完满成功的有力保证。
招标策划阶段的工作主要包括风险分析、项目实施策略、项目管理模式、工程承发包方式的确定、项目范围的划分、合同体系策划以及中标原则确定等。
我们仅就项目采购管理模式、项目承发包方式和项目的范围划分以及合同策划的内容进行介绍。
010项目采购管理模式
项目采购管理模式
国际上常用的各种工程项目采购管理模式有:
1.传统的(通用的)工程项目采购管理模式
2.建筑工程模式
3.设计-建造工程项目采购管理
4.设计-管理工程项目采购管理模式
5.BOT项目采购管理模式
1.传统的(通用的)工程项目采购管理模式
传统模式又称设计-招标-建造方式^(Design-Bid-BuildMethod)。
这种项目采购管理模式在国际工程界最为通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顿目和采用FIDIC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项自均采用这种模式。
模式见下图1:
传统的工程项目采购管理模式的优点是:
1.管理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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