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郑州航空港区金融发展路径研究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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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加强与非金融机构合作,拓展非信贷类融资。
截至2015年10月,郑州航空港区累计获得信托融资56.9亿元,投资公司借款95.55亿元,租赁公司融资7.2亿元。
三是设立各种产业投资基金进行融资。
截至2015年底,郑州航空港区建立并落地中原航空港产业投资基金、河南建港新型城镇化股权投资基金、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郑州航空港城市发展基金等4家产业基金,实际到位资金178.69亿元,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融资成本。
四是充分发挥政府信用,积极利用政府债务性资金。
截至2014年底,郑州航空港区政府债务共151笔,总债务余额565.51亿元。
同时探索性地针对公共服务项目运用BT项目融资161.69亿元。
3.金融政策供给比较系统,符合目前郑州航空港区发展特点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获批之后,各级政府积极出台金融支持政策,目前政策供给比较具体、系统,基本符合郑州航空港区发展阶段和发展特点。
国家层面,允许金融机构就综合经营试点、在综合保税区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和跨国公司财务中心开设离岸账户进行探索。
可复制推广的自贸区金融创新政策方面,主要涉及取消境外融资租赁债权审批、便捷跨国公司外汇资金运营管理、取消对外担保审批、人民币跨境使用等。
河南省政府方面,一是通过地方政府债券、专项资金,设立发展基金、投融资合作平台、投资担保公司,制定金融业发展奖补政策等,汇聚资金直接支持郑州航空港区建设。
二是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通过制定专门支持策略、创新产品等方式与郑州航空港区开展合作。
三是支持郑州航空港区推广融资租赁、离岸金融、信托、债券等金融创新,支持在郑州航空港区设立专营科技支行。
郑州市政府方面,主要将航空港的钱袋直接与省财政的钱袋挂钩,通过资金补助方式支持郑州航空港区科技项目和金融发展。
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和河南省外汇管理局充分发挥窗口指导作用、运用货币政策和外汇管理支持郑州航空港区金融发展。
目前人民币跨境支付结算服务、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试点成功,人民币跨境资金池业务、人民币境外借款、人民币境外发债、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个人本外汇兑等相继开展。
4.重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和制度机制供给
一方面,郑州航空港区持续深入推进金融风险防范和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对金融领域系统性和关联性风险监测,努力提高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
同时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信用环境,开展信用企业创建活动,不断提高企业及公众的诚信意识,并建立中小企业信用增级机制,形成守信者增信的导向。
另一方面,鉴于郑州航空港区快速发展过程中大量的资金需求,航空港区政府非常重视从投融资体制机制构建方面提高投融资效率。
成立了投融资工作办公室,建立了融资工作周例会制度、部门联审联批制度,建立金融机构服务融资平台的季报制度,按时统计政府平台公司口径金融机构融资支持。
二、郑州航空港区金融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按照航空经济发展阶段理论,郑州航空港区处于快速成长期,机场的运力规模不断提升,航空核心产业链不断完备,高技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高航空指向性关联产业加快发展,一些航空引致产业逐渐形成。
航空经济的快速发展产生了大量的金融需求,并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基础,需要航空金融从供给领先向需求跟随不断转变。
但就目前郑州航空港区金融供给情况看,无论是机构类型、融资方式、金融创新,还是政策实施和制度构建,都无法充分满足航空经济发展需求。
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郑州航空港区银行类金融机构级别较低,创新受限
虽然银行类金融机构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要为航空经济发展制定一些专门的战略和政策,但目前已入驻郑州航空港区的银行类金融机构基本都是支行和分理处,级别较低导致,服务航空经济和创新能力受限。
一是商业银行支行一般没有独立审批权,贷款审批效率难以提高。
同时,鉴于银行内部严格的个人责任追究制及尽职免责制度,风险容忍度也受到限制,无法履行个别特殊的风险容忍度。
二是产品和工具创新受限。
支行级别的机构在政策制定、人力物力上都很难根据航空经济特殊性专门为航空物流等定制金融产品和服务,往往还是照搬郑州航空港区之外金融机构的现有产品,产品趋同,无法满足实体经济的特殊需求。
2.郑州航空港区融资结构以间接融资为主,金融工具和产品运用偏重于传统方式
一是从投融资机构融资情况看,银行贷款仍是主要的融资方式。
截至2015年10月,郑州航空港区累计获得各种投融资机构融资779.46亿元,其中,银行贷款占比最大,达到79.52%,投资公司借款占比为12.26%,信托融资占比为7.3%,租赁公司借款占比仅为0.92%。
二是大部分产业基金也是通过与银行合作实现资金支持。
中原航空港产业投资基金主要是与平安银行合作;
河南建港新型城镇化股权投资基金与建设银行合作;
郑州航空港城市发展基金主要是由中国银行购买。
三是适合郑州航空港区经营性、准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的直接融资方式发展缓慢。
股权投资、企业债券融资、上市融资、资产证券化等融资方式在郑州航空港区运用很少,基本没有涉及。
四是风险投资市场发展不足。
郑州航空港区八大产业园区中智能终端产业园、航空制造维修产业园、生物医药产业园、精密机械产业园、电子商务产业园、电子信息产业园等六个产业园区都是高新技术性企业集聚区。
这些类型的产业中大量创新活动是由众多中小公司推动的,处在种子期、初创期或成长早期的中小企业由于面临技术、市场、管理等诸多风险很难获得银行贷款。
目前风险投资公司、风险投资基金等在郑州航空港区基本空白,不利于高技术制造业的发展。
3.航空金融机构尚未建立,典型航空金融业态发展较为滞后
郑州航空港区当前正处于快速成长阶段,正积极开展区域特色金融、融资租赁业务,发展区域创新金融、积极开展对接保理业务。
但与机场枢纽、航空产业、航空都市建设等航空经济新形态相关的,适合航空核心产业、航空指向性产业发展的金融机构未建立,航空金融业态开展仍然较少。
一是专门为航空经济和产业提供金融服务的航空发展银行,支持港区企业开展和扩大进出口业务的进出口银行,专门为科技型创新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和金融服务的法人科技银行等尚未在郑州航空港区建设。
尤其是进出口银行在中部的安徽、湖南、江西均已设立分行,但在进出口总值增长较快的河南却仍未设立。
二是已建立一些航空金融业态机构,但业务量很少,处于起步阶段。
作为融资租赁和物流金融发展的代表,河南国控租赁有限公司和郑州航空港兴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虽已在港区建立,但均未开展相关业务。
瑞兴(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保理存量仅有1.5亿元,处于探索阶段。
三是各层面政府积极支持郑州航空港区发展的离岸金融、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航运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科技金融等航空金融新业态均无机构在郑州航空港区设立,也极少有此类业务。
4.金融政策有待进一步落地实施并创新突破
就目前的金融政策而言,一是与融资、资金配置直接相关的政策落地较快,但长远来看有利于航空金融良性发展的政策实施较慢。
例如,在郑州航空港区获批之后,国家就金融发展方面允许金融机构综合经营、跨国公司开设离岸账户,河南省出台政策支持郑州航空港区设立专营科技支行,引入保险资金投资郑州航空港区建设,支持融资租赁机构通过上市和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探索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但目前这些政策一直没有有序实施。
二是对四大自贸区金融创新政策的借鉴滞后。
除国家正式出台的可复制推广的自贸区金融政策外,其他地区积极探索自贸区建设,纷纷探索能够复制推广的自贸区金融政策。
但郑州航空港区在航空经济政策方面突破较多,对金融政策约束的突破意识不足。
三、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郑州航空港区金融发展
郑州航空港作为区域经济增长极,是补短板和带动区域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载体,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谋而合。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理论基础是新供给经济学,其核心思想对郑州航空港区金融发展的指导性主要体现在:
首先,供给侧是人和物的有机联通,体现在金融发展上:
一方面,金融作为资金要素和现代服务业,要提高有效供给。
另一方面,金融供给要运用合适的方式形成有效的制度供给,在体制机制上适应郑州航空港区不同的金融需求。
其次,新供给经济学强调市场、政府与第三部门主体良性互动,尤其不能忽视政府的作用。
因此,应充分重视政府在金融支持航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创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和政策环境。
不断放松管制和市场准入限制,促进市场深化和经济资本化进程,改善金融的技术环境和法制环境。
政府应加大多元化投融资体系的财政、税收政策配合,实现金融超前发展。
最后,供给侧金融改革强调金融供给与实体经济需求的有效匹配,充分发挥市场作用。
这就要激发市场端金融供给的活力和服务能力,金融机构需要主动贴近市场,主动创新产品和工具,适应实体经济主体发展的需要。
根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思想,结合郑州航空港区经济金融发展实际,提出以下建议。
1.探索高效融资方式,优化融资机制
探索资产证券化融资,促进郑州航空港区资产流动。
目前郑州航空港区机场二期工程基本完工,已投入使用。
不断增加客流和货流为机场带来了客观的收益。
机场的收入可分为航空性收入和非航收入。
航空性收入主要包括起降费、停场费、客桥费、旅客服务费和安检费。
非航收入主要包括头等舱休息室出租、办公室出租、售补票柜台出租、值机柜台出租、地面服务收费、特许经营收入、机场直接销售收入等。
除机场外的区域而言,政府BT项目回购款等债券类、门票收入等收益类也是未来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非常适合针对这些资产和项目进行资产证券化融资。
通过筹备上市和发行公司债券探索直接融资。
在目前郑州航空港区建设不断加快的情况下,进一步建设机场二期工程的各项配套项目、拓展枢纽建设,可借鉴国际国内机场在直接融资方面的经验,以河南省机场集团公司为基础,逐渐进行股份制改造,引入民间投资和战略投资者,积极筹备在证交所挂牌上市,并探索发行公司债券。
一方面,可以不断降低融资成本;
另一方面,可以解决机场产权性质单一问题,形成科学合理的股权结构。
使机场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化,国有股权、外资股权和民营股权之间形成相互制衡的机制。
政府与市场相结合发展风险投资市场。
第一,加快风险投资基金的发展。
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为郑州航空港区风险投资基金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以政府资金为杠杆,鼓励民间资本的参与,引导境内外投资者投资,落实财税扶持政策,建立各种类型风险投资基金。
第二,支持各类风险投资公司的设立。
对风险投资机构按资本来源可划分为私募型、公开上市型、大公司附属型及银行附属型、政府主导型等风险投资机构,不同类型的风险投资机构适合于不同发展阶段的高技术企业融资。
郑州航空港区政府应支持境内外各种投资主体在航空港区设立机构并开展创业风险投资业务;
并建立风险资本的循环和退出渠道,回收风险投资。
第三,加强对风险投资的财税支持。
可对风险投资税收涉及的各方面税收问题进行统一规范。
对风险投资者、风险投资企业和风险投资对象实行税收优惠,适当降低和减免所得税;
引导资金对种子期、发展期项目的支持。
2.引入和组建适合航空经济发展的金融机构
探索组建中国航空发展银行。
建议探索由航空管理局和河南省政府联合注资,成立中国航空发展银行。
其主要任务是:
筹集航空产业政策性信贷资金,针对航空经济开展航空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业务。
航空发展银行可办理民航公司贷款,机场建设贷款和开发贷款,航空港区企业贷款和科技贷款,航空租赁企业贷款,代理财政资金拨付,办理业务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的协议存款、同业存款等,办理开户企事业单位结算,进行资金交易业务,办理代理保险、资金结算等中间业务,办理民航公司和航空港区企业进出口贸易项下的国际结算业务以及与国际业务相配套的外汇存款、汇款、同业拆借等业务。
争取设立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
早在2006年,进出口银行在长沙设立首个中部分行,2010年、2013年进出口银行分别成立安徽省分行、江西分行。
随着郑州航空港区的发展,河南省的进出口总额增长飞快,为支持郑州航空港区企业开展和扩大进出口业务,探索更加便利的国内外消费进出口管理模式,建议在郑州航空港区设立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充分发挥进出口银行在弥补市场机制不足、促进郑州航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探索组建独立法人的科技银行。
为积极支持郑州航空港区高科技企业发展,并针对目前科技支行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建议由财政拨款与认股集资相结合,由郑州市政府和郑州航空港区政府参股,并带动民间资本进入,发起设立独立法人的科技银行,并实行混业经营。
科技银行服务科技型企业非常专业,要采取商业性和政策性相结合的运作方式,政府应对其进行风险补偿和贴息优惠。
该种科技银行贷款利率实行自主浮动,创新质押方式和担保方式,允许参与风险投资、成立风险基金,拥有多样化的投融资工具,提供多种形式的融资服务,是为科技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专业银行。
引入进出口保险和航空运输保险专营机构,鼓励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郑州航空港区开展业务。
建议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河南分公司在郑州航空港区设立分支机构,充分运用国家政策,促进进出口贸易,保障出口商的收汇安全和银行的信贷安全,扩大企业国际结算方式的选择面,提高出口企业信用等级,促进企业获得银行打包贷款、托收押汇、保理等金融支持。
同时,可由财政出资,撬动民间资本,或由金融机构与社会资本共同组建航空运输保险公司,针对航空货物运输、进出口企业和业务、航空运输结算等创新保险产品,并与银行信贷、基金项目、信托公司开展合作,充分发挥保险的多方面功能,促进航空经济的发展。
3.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发展航空金融新业态
发展航空物流金融。
一是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展物流金融相关产品和服务,推出仓单物流、信用证、物流保理等加强与物流企业合作。
建议可以城市商业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为切入点,发挥其服务地方区域经济发展需要,推动区域性物流中心的发展,不断打造为物流金融专业银行,提供物流金融产品,创新金融工具。
二是探索大型物流公司组建物流金融公司。
可由一些大型物流公司组建专业物流金融公司,或者由银行主导,与物流企业共同组建专业物流金融公司,促进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有效融合。
三是借助航空物流园区建立第三方物流金融信息平台。
以物流企业为运营主体、融合P2P网络融资功能建立第三方物流金融信息平台,可将物流企业独特优势融入供应链金融服务。
四是适时组建专业性的物流金融银行。
建议可由郑州银行、中原银行等地方商业银行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在郑州航空港区建立物流金融支行,重点开发物流金融产品,提供专业性化金融服务。
引进航空金融租赁机构,大力发展航空金融租赁。
在国际上,融资租赁是仅次于银行信贷、资本市场的第三大融资方式,尤其适合于航空经济产业发展。
第一,建议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积极引进金融租赁公司在郑州航空港区设立子公司,开展航空金融业务。
第二,在混业经营的背景下,可由地方性法人商业银行发起,吸收社会资本入股,成立航空性金融租赁公司。
创新性开展基于E贸易的互联网金融。
应以E贸易为抓手,通过E贸易流程设计,形成郑州航空港区金融创新。
争取国务院、央行、外汇管理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商务部等相关政策部门支持,在郑州航空港区试点基于E贸易的电商牌照,互联网金融牌照。
争取给予郑州航空港区引进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在支付结算、行邮税征收等方面给予先行先试的政策,在货币兑换手续费方面给予一定程度的优惠。
引进享有基于E贸易的金融牌照第三方支付公司,或支持亚马逊、京东、腾讯、阿里、1号店等互联网企业参与郑州E贸易流程设计。
4.建立健全区域金融要素市场和配套中介机构
建立郑州航空港区资产交易市场,主要进行科技产权交易和金融资产交易。
建议引进金融资产交易机构在区内设立子公司,开展资产交易。
也可与其他机构合作共同设立资产交易所。
郑州航空港区的资产交易市场将主要创新性地进行科技产权交易和金融资产交易:
第一,借鉴河南省科技产权交易所的经验,为科技成果、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其他航空经济产业的股权、债权、物权和知识产权交易提供公平、高效和科学的交易机制。
第二,以中原股权交易市场为基础,资产交易市场要创新开展各种金融性资产的公开交易,为各种金融资产提供从登记、交易到结算的全程服务。
5.探索金融政策不断突破创新,构建良好的金融制度环境
稳步实施现有金融政策,积极争取可能突破的政策约束。
借鉴四大自贸区金融创新政策,针对目前郑州航空港区发展情况,建议在以下方面进行政策创新:
一是探索郑州航空港区企业从境外借入人民币资金和企业到境外发债,用于郑州航空港区建设及区内企业发展。
二是支持社会资本进入金融业,民间资本依法设立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
三是发展总部经济和结算中心。
放宽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准入条件。
四是探索第三方支付机构外汇业务需求。
五是探索经常项下和直接投资项下的跨境人民币结算。
六是研究拓展境外人民币回流郑州航空港区的渠道。
七是探索科技金融的投贷联动,促进科技创新。
八是研究探索开展金融业综合经营,探索设立金融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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