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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采掘副总工
通风副总工
调度室主任(矿长助理)
安全通风科科长
机电科科长
监控室主任
救护队队长
机修队队长
采煤队队长
掘进队队长
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下设质量标准化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由主管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小组成员段庆伟担任,办公室成员由生产技术科科员担任。
领导小组管理职责
1、要认真负责,严格检查考评,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高标准、严要求,杜绝搞突击应付检查的形式主义,坚持动态达标和静态达标相结合。
2、对每月标准化办公室制定的月达标规划进行审批及修订。
3、协调处理各专业、各部门因标准化而推诿、扯皮的问题。
4、负责组织开展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学习及培训工作。
标准化办公室管理职责
1、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日常管理工作,特别是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2、根据公司安全生产部制定的达标规划要求,制定每月各专业的自检达标计划。
3、结合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标准要求,协同各专业的技术人员做好地面基础资料的检查工作,及专项检查工作。
4、积极组织标准化各小组成员每月对标准化各专业进行全面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自检自查工作,并将自检结果汇总、整理,并在下月初的安全办公会上,对上月各专业的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情况、整改情况、及奖惩情况进行通报说明。
5、负责购置标准化检查中所需的设备仪器,并同各专业的技术人员一起做好标准化中要求的一些相关测试及记录。
6、根据具体情况,将月考核汇总按照标准化奖罚办法上报工资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核兑现。
安全质量标准化专业小组职责
1、加强动态检查,动态考核工作,配合矿标准化办公室做好对采掘工作面的工程质量验收考核和其他专业的月度考评。
2、有权对受检部门进行处罚,有权对任何作业地点进行检查,有权调阅有关资料,有权向有关部门或人员了解情况。
3、对各专业、各部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权当场予以纠正,如暂时无法解决可在当天的调度会上下发“四定”表,要求限期整改。
4、对定期检查或动态检查查出的问题,及时记录、汇总、整理并上报存档,同时做为本月综合考评的依据。
5、对标准化办公室组织的标准化自检活动及其它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
6、监督标准化办公室制定的月奖罚方案。
具体职责:
组长:
全面督察落实各个专业的进展情况,并安排安全质量达标工作。
副组长***:
督察并指导安全质量标准各专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推进工作。
副组长***及成员***:
负责采煤质量标准化专业的推进、达标工作。
副组长及成员:
负责掘进质量标准化的推进、达标工作。
副组长及成员:
负责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的推进、达标工作。
负责通风质量标准化的推进、达标工作。
负责地测防治水质量标准化的推进、达标工作,同时兼顾工业广场与环保、软件管理的日常工作。
负责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的推进、达标工作。
成员:
负责调度及辅助设施质量标准化的推进、达标工作。
质量标准化办公室主任:
负责质量标准化整体工作,兼顾采掘专业的推进、达标工作,同时协助其他各专业安全质量达标建设工作。
第二条检查、考评的专业:
安全管理、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调度及辅助设施。
第三条各达标专业,必须严格实行全面安全质量管理,严格执行《新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试行)》。
各部门(专业)要将本部门(专业)达标计划进行目标分解,并落实到班组和个人,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同时,要建立奖罚机制,奖优罚劣。
第四条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办法
全矿采取动态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质量标准化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具体方法如下:
1、由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牵头,首先根据各专业自检情况先将各专业存在的问题排查出来,针对问题每周一进行重点检查,每周检查出的问题一般在本周三整改完毕,最迟需在下周一前整改完毕,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整改,需以文字材料形式上报标准化办公室。
以此作为动态检查,动态检查力求简单实用,但要做好检查记录。
全矿检查:
由公司安全生产部在每月的20号进行八个专业的检查。
在下月初的专题会上,以上资料将做为标准化方面考核的主要依据。
2、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每周将进行不定期、不定班次的动态检查,检查范围为相关部门相关责任区域里的安全生产情况,现场管理情况,工程质量及文明卫生情况等。
对检查出的问题,检查小组应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并负责跟综落实。
3、在标准化办公室组织的定期检查或不定期的动态检查中,如检查到某个专业或某个专业的责任区域,则该专业必须派人配合检查。
第五条参加考评的专业质量标准化的必备条件
1、能完成以下考核计划指标。
(1)安全指标
实现无死亡、无重伤、无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
各专业全月无重伤,无三级以上非伤亡事故。
每发生一起上述事故,取消当月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奖。
同时,事故另行处理。
(2)生产指标
能及时完成下达的月产量计划,月掘进计划,如果没有完成当月产量计划、月掘进计划,取消当月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奖
2、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所需的各种资料齐全。
第三章要则
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要从人、机、物、资料、方法、环境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具体的内容按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编制的2011版《新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要求的内容进行检查。
矿井设立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奖励基金。
一、专项奖励基金
(一)基金来源
1、以每月矿井实际原煤产量为计算依据,按当月考核结果,从吨煤中提取。
2、对部门和个人的质量标准化罚金。
3、公司每月对矿奖励的标准化奖金。
(二)奖励范围
安全管理、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调度及辅助设施八大专业。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奖励办法及标准
为了确保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活动的顺利进行,按照制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形成强有力的激励机制,实行奖优罚劣,特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奖励办法及标准如下: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奖惩办法
1、根据公司要求,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开展工作,每月在考核基础上总评兑现一次;
对质量标准化工作卓有成效、八个达标专业全部按期达标的,公司给予煤矿1.6万元奖励。
2、未制定达标规划(计划),给予质量标准化办公室500元罚款。
3、在每月考核达标时,有一专业达标奖励2000元,其中某一专业达不到考核标准,将处以4000元罚款,罚款由矿级领导负担80%,该专业的科队领导负担20%。
每月的考核结果由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统一存档,作为考核兑现的依据。
5、在每月考核达标时,提前达到上一级标准的,该专业奖励金额在原有的基础上上浮100%。
6、上述考核由公司领导协同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组织考核,按月兑现。
7、必须按照规定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建立奖惩制度;
未按时建立相关制度的,不严格执行制度的,给予质量标准化办公室500元罚款。
8、未按《实施细则》要求,每月开展自检、自评工作,给予矿井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1000元罚款;
对于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的处理由公司另行处理。
9、不加强质量标准化宣传工作,每月未按要求出安全质量标准化宣传板报的,给予质量标准化办公室200元罚款。
10、每月未按要求召开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会议的,给予组长500元罚款,相关副组长200元罚款。
11、无故不参加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会议的,给予200元罚款。
12、各专业未按质量标准化检查小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及“四定”原则进行整改的,(由于材料不到位没有整改的除外)每发现一条给予相关专业200元罚款。
13、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中同类的问题连续出现,给予相关专业负责人200元罚款。
14、每月未对特殊工种、技术岗位、重要岗位、班组长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知识培训的,给予责任部门500元罚款。
15、由于矿井的主体设施和依据有关规定不具备评比条件的专业,采取不查不计和不奖不罚的办法处理。
16、本着对公司认真负责的态度,矿井质量标准化在**市及昌吉州的达标验收中不达标的,将对相关负责人给予考核,具体详见***煤矿《质量标准化实施方案》。
第四章罚则
第一节公共部分
1、无故不参与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的部门和个人,罚款200元(部门罚款直接落实到第一责任者)。
2、无故不及时整改“四定”中要求的安全隐患,每出现一条罚款200元。
3、没有按要求时间填写“四定”表,拖延一天罚款100元。
4、参与矿井质量标准化检查后,要在检查表上签字,严格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无故不签字者罚款100元。
5、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成员,无故不参加质量标准化专题会议,每次罚款200元。
6、质量标准化工作会议必须有会议记录,无会议记录罚责任人100元。
7、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每月进行一次质量标准化自检自评(包括停产期间),无故不进行自检自评工作罚负责人500元。
第二节采煤部分
(一)安全质量管理工作
1、坚持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监测并有健全的分析和处理责任制,有记录资料,达不到此要求罚责任人2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2、工作面工程质量、顶板管理和作业规程兑现情况的班评估要完整齐全,少一项罚款100元。
3、工作面每月的水文地质预报资料齐全,资料少一份罚100元(地测部门未下发,罚地测)。
4、工作面作业规程完整,内容、审批、复审、学习、考核、签字齐全,并根据工作面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作业规程的补充,少一次罚款100元。
5、工作面作业规程应根据工作面实际情况及时补充完善,使之与工作面实际情况相符,否则罚款100元。
6、工作面有支架安装、回收收尾及初次放顶,过地质构造及煤门要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少一项罚200元。
7、所有支护器材有基础台账,对规格型号、供货渠道、数量及合格证等均有记录,达不到要求罚200元。
(二)顶板管理
1、工作面支架前梁必须接顶严实,无空漏顶现象,违反每架罚50元。
2、工作面煤壁不平直,与顶底板不垂直,罚100元。
3、支架(支柱)高度与采高不相符,每架罚50元。
4、工作面与巷道落差大于500mm,罚200元(因巷道高冒、下沉除外)。
5、机道梁端至煤壁顶板冒落高度大于300mm,没有及时采取接实顶措施的,每架罚30元。
(三)工作面支护
1、工作面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要求大于90KN,液压支架初撑力大于规定值的80%,否则每一根单体罚50元。
2、工作面支架、单体应全部编号管理,否则每根罚50元。
3、工作面单体支柱必须打成直线,其错距、排距、柱距均不大于100mm,否则每一处罚20元。
4.底板松软时,支柱未穿柱鞋,钻底大于l00mm,每根罚20元。
5、液压支架的初撑力不低于规定值的80%,达不到要求每架罚50元。
6、支架要排成一条直线,其偏差不得超过±
50mm。
中心距按作业规程要求,偏差不超过±
l00mm,达不到要求每架罚50元。
7、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支设,其最大仰俯角<7°
,达不到要求每架罚50元。
8、相邻支架间不能有明显错差(不超过顶梁侧护板高的2/3),无咬架、侧翻、压架现象,达不到要求每架罚50元。
(四)安全出口与端头支护
1、工作面机头处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进行支护,达不到作业规程要求罚100元。
2.工作面两巷,超前支护必须用金属支柱和铰接梁(或长钢梁),距煤壁l0m范围内打双排柱,10~20m范围内打单排柱。
工作面超前支护不符合规范,即单排小于20米,双排小于10米,每少一米罚100元。
5、端头支护至支架间临时支护空顶距不大于0.8米,未支护罚100元。
6、工作面支架间无浮煤,浮矸堆积,否则每架罚30元。
7、工作面支架完好,架间无漏液,千斤、液力锁无失效,各种阀体(安全阀除外)每一处严重漏液,罚50元。
8、工作面严禁架前放煤或降架放煤,否则罚100元/次。
9、乳化液泵站液压系统有一处漏液,罚50元。
10、泵站压力小于25Mpa,罚100元。
11、乳化液浓度低于3.5%时,罚100元。
12、乳化液泵站无现场检测手段的,罚100元。
13、电气设备每发现一处失爆,罚200元。
14、工作面单体初撑力检测仪器不完好,罚100元。
15、工作面单体初撑力检测仪器不完好,罚100元。
16、工作面刮板机与顺槽溜子搭接不合理,罚100元。
17、单体支柱无防倒、防倒挂钩未使用、十子梁、垫木未绑扎、注液口朝向行人侧,每处罚款50元。
(五)其他
1、顺槽刮板输送机齐全完好,刮板不飘链、不松链、不掉底链,所有连接件、紧固件牢固可靠,达不到要求罚50元。
2、电缆悬挂、管子铺设符合规定,开关要上架,岩石钻电缆要盘好。
闲置设备和材料要放在安全出口20m以外的安全地点。
电气设备上方有淋水,要有防水设施,达不到要求罚100元。
3、各输送机要保证完好,不漏油,运转部位护照齐全可靠,达不到要求罚100元。
4、工作面和顺槽输送机机头、机尾有压(戗)柱。
小绞车有牢固压(戗)柱或地锚。
行人通过的顺槽输送机机尾处要加盖板。
行人跨越输送机的地点有过桥,达不到要求罚100元。
5、支柱(支架)高度与采高相符,不得超高使用违反罚100元。
6、工作面在用支柱完好、不漏液、不自动卸载,无外观缺损。
达不到此要求的支柱不超过3根,超过3根以外每根罚50元。
7、工作面支架做到不漏液、不串液、不卸载,达不到此要求每架罚50元。
8、工作面支架要垂直顶底板,歪斜<±
5°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支架每架罚50元。
9、工作面铰接梁铰接率>90%,达不到此要求罚100元。
10、所有行人巷道净高不低于1.8米,否则每米罚款50元。
11、巷道无积水(长5米,深0.1米),超过要求的每米罚款50元。
12、巷道内管线吊挂整齐,行人侧宽度不小于0.7m,达不到要求每处罚50元
13、巷道内应设专门的堆放物料点,乱放每处罚50元。
14、巷道内有浮煤,超过巷道底部20cm的,每米罚50元。
15、巷道内材料,设备堆放整齐,并挂有标志牌,不符合规定的每件罚20元。
16、采煤机:
不漏油、不缺截齿;
主要部件的螺栓、各部件的对接螺栓要坚固齐全;
采煤机上有能闭锁工作面刮板输送机的装置,且灵敏、可靠,正常使用;
采煤机内外喷雾效果好(内喷雾压力不小于2MP,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MP);
采煤司机做到持证上岗;
不符合上述要求罚采煤队200元,由队内再将罚款分摊到机修、采煤司机等相关责任人。
第三节开拓、掘进部分
1、掘进作业规程内容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规定,施工及地质条件变化时有补充措施,内容齐全,外观整洁,图文清晰,保存完好,审批、贯彻手续完备,有贯彻、考核和签名记录,达不到上述要求罚技术科负责人200元。
2、作业地点必须有综合防尘措施:
采取湿式钻眼,干式钻眼时有捕尘措施;
采取冲洗巷帮、装煤岩洒水降尘措施、喷浆使用潮料和除尘机;
放炮使用水炮泥、喷雾降尘,巷道内有风流净化装置;
作业人员佩戴个体防护用品;
达不到上述要求罚施工负责人200元。
3、临时轨道轨距误差不大于10mm、不小于5mm,轨道接头间隙不超过l0mm,内错差、高低差不大于5mm,水平误差不大于10mm;
轨枕间距不大于lm,连接件齐全紧固有效,无杂拌道,轨枕无浮离、空吊板现象。
达不到上述要求罚施工负责人200元,作业人员100元。
4、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机头机尾牢固、铺设平稳直,运行可靠;
达不到要求罚运输负责人200元。
5、通风系统符合《规程》规定,风筒吊挂整齐,逢环必挂,不漏风,工作面风筒不落地,风筒口距工作面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达不到上述要求罚局扇专管员100元,掘进面负责人200元。
6、巷道内无杂物、无淤泥、无积水(淤泥、积水长度不超过5m,深度不超过0.lm),浮煤(研)不超过轨枕上平面,水沟通畅;
材料、工具码放整齐,挂牌管理;
管线吊挂整齐,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达不到上述要求罚工作面负责人100元。
7、作业场所有规范的、符合现场实际的施工断面图、炮眼布置三视图、爆破说明书和避灾路线图;
图板图文清晰、正确,保护完好,图板悬挂位置合理,便于作业人员观看,现场作业人员熟知三图一表。
达不到上述要求罚技术科负责人100-200元。
8、上、下山掘进安全设施(包括一坡三挡、声光信号等)齐全有效,安全间距和躲避用设置等符合《规程》规定。
达不到上述要求罚运输负责人200元。
9、煤巷掘进工作面应按(规程)规定设置隔(抑)爆设施,不按规定安设隔爆设施或隔爆设施安装不规范,罚通风队负责人100-300元。
10、采用锚杆支护的煤巷必须对顶板离层进行监测,测点布置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并有记录牌板显示,达不到要求罚技术科负责人200元。
11、掘进巷道内无失爆电器设备,机电设备定期检查维护,达到完好标准,各种保护齐全。
设备安装位置合理,卫生清洁,挂牌管理,开关上架;
机电维护工,胶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绞车司机等持证上岗;
达不到上述要求罚设备包机人200元,工作面电工200元,机电队长100元。
12、掘进工作面控顶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严禁空顶作业。
临时支护形式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达不到要求罚作业规程编制人100元。
13、架棚支护巷道必须使用拉杆或撑木,炮掘工作面距迎头l0m内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掘进巷道内无空帮、空顶现象,失修巷道能及时处理;
达不到上述罚工作面负责人200元。
14、放炮员持证上岗,放炮作业符合《规程》规定引药制作、火工品存放符合《规程》规定放炮撤人距离和警戒设置符合《规程》要求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达不到上述要求罚爆破员200元。
15、巷道爆破成型差,围岩破坏严重,每米罚100元。
16、掘进工作面巷道浮煤、浮矸超过巷道底板20cm时,每米罚50元
17、耙装机距工作面长度超过25米时,罚100元。
18、锚喷支护,锚杆密度及砼密度不符合设计时,每米罚50元。
19、锚网支护,锚杆托板没有紧贴岩壁,每出现一处罚50元。
20、锚网支护,紧固螺丝没有拧紧或没有二次紧固,每出现一处罚50元。
21、锚网支护,联网搭接小于80mm,每出现一处,罚50元。
22、砌碹支护,砌墙压碴错位,不能保证横平坚直,罚100元。
23、工作面未按设计中腰线要求施工,中线误差大于正负150mm,腰线大于正负200mm,每米罚50元。
24、未及时按作业规程要求进行锚杆拉拔力检测或锚杆拉拔力达不到作业规程要求的,每处罚款100元。
第四节机电运输
1、设备与指标:
机电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设备有防爆标志;
全矿机电设备综合完好率不低于90%;
大型在用固定设备台台完好;
防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防爆率100%;
小型电器合格率95%以上;
电缆吊挂合格率95%以上;
矿灯完好率95%以上,井下在用矿灯无红、灭灯。
设备待修率不高于5%;
机电事故率不高于1%;
设备更新改造有计划并按计划执行有公司下达的设备大修计划,并能完成90%及以上。
达不到上述要求对相关责任人给予100-500元处罚。
2、各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合格率达到100%;
斜井提升系统应装置:
⑴欠压保护⑵过电流保护;
⑶过卷保护;
⑷过速保护;
⑸限速保护;
⑹闸间隙保护;
⑺松绳保护;
⑻信号与控制回路闭锁;
⑼通信信号完善,符合要求;
⑽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
⑾减速功能保护;
⑿防止过卷、过速、限速、减速功能保护设置为相互独立的双线型式;
⒀副井及负力提升的系统配齐电气制动;
⒁斜井提升制动减速度达不到要求时装设二级制动装置;
⒂提人绞车高低压双回路;
⒃上下井口安装工业电视监视器。
3、主提升胶带输送机:
钢丝绳牵引胶带装设:
①欠压保护;
②过电流保护;
③脱槽保护;
④过速保护;
⑤输送带局部过载保护;
⑥钢丝绳张紧车到达终点和张紧重锤落地保护;
钢丝绳芯胶带装设:
③堆煤保护;
④防滑保护;
⑤防跑偏装置;
⑥温度保护;
⑦烟雾保护;
⑧自动洒水装置;
⑨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
⑩防撕裂保护;
⑾上运时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
⑿断带保护装置。
4、矿井主通风系统应有:
①可靠的双电源;
②反风设施;
③防爆门;
④电机有过流保护和无压释放装置;
⑤轴承有超温指示和警报信号;
⑥有专用电话。
5、压风系统有超温保护,断水断油保护(或信号),电机过流保护,安全阀、释压阀动作可靠。
6、主排水系统应有:
①密闭门;
②配水闸门齐全、灵活;
③可靠的引水装置;
④短路保护;
⑤电机保护齐全;
⑥安全通道畅通;
⑦欠压保护。
7、供热系统(2t/h及以上蒸发量的工业锅炉系统):
热水锅炉应装设温度计、安全阀、超温保护、自动补水装置,动作可靠,系统中有减压阀,超压报警和联锁保护。
8、地面供电系统应有:
①主要设备专用双回路;
②直供电机或带有电容器的开关有欠压保护;
③过电流保护;
④开关柜“五防”功能;
⑤反送电的开关柜加锁并有明显标志;
⑥变电所应有可靠的跳闸电源;
⑦高压配出板上装设选择性的接地保护;
⑧单相接地电容电流符合要求;
⑨主运行方式符合规定;
⑩电气工作票、操作票符合要求;
⑾有专用电话。
9、井下供电系统应有:
合格的供电系统设计及保护整定校验。
高压隔爆开关应安装:
①欠压释放保护;
②短路保护;
③过负荷保护;
④选择性接地保护装置;
⑤真空高压隔爆开关还应装过电压保护。
矿用一般型高压开关应安装:
②短路保护。
低压电机装设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及远程控制装置。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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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煤矿 质量 标准化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