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 EN 10212 中文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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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些国家标准的不断更新的名单和著书目录参考可以,向中央秘书处或任何CEN成员获得。
欧盟标准存在3个官方版本(英语,法语,德语)。
任何语言版本的翻译都必须由CEN成员负责翻译成自己国家的语言并告知中央秘书处以确定其为官方版本。
CEN成员是奥地利,比利时,塞浦路斯,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挪威,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士和英联邦的主题国家标准。
cen
欧盟标准委员会
内容:
前言。
。
介绍。
1范围。
2条款定义。
3燃烧依据。
4原则。
5操作员的健康与安全。
6仪器装置。
7前期准备和地形条件。
8测试组装。
9火源应用。
10测试报告。
附录A(提供资料和情报)设计和规划者须知
附录B(提供资料和情报)报告范本
附录C(提供资料和情报)试验台清洁
附录D(提供资料和情报)液体浸泡程序
前言
欧盟标准(EN1021-2:
2006)是由UNI指导下的秘书处CEN/TC207”家具”技术委员会准备的。
这份欧盟标准应被赋予国家标准的地位,无论是出版物,文字或背书,在2006年8月之前的,一旦和此国家标准冲突的,应予以撤销。
欧盟标准由EN1021-2:
根据CEN/CENELEC内部规定,以下国家需要执行此规定为其国家规范:
奥地利,比利时,塞浦路斯,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挪威,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士和英联邦的主题国家标准。
介绍
欧盟标准是关于装饰家具如何通过各种可燃物发生燃烧的一系列标准中的一份。
在欧盟标准中的可燃源是等同于火柴的煤气火焰。
欧盟标准规范了评估材料组合可燃性分析的测试方法,比如用于装饰性座椅的填充物和覆盖物,在遇到火焰的情况下就是可燃源。
试验仅检测用于装饰性座椅的联合体材料可燃性,而非单一家具材料部件的简单合并。
它标明但并非保证承平家具部件的可燃行为。
注释
取自家具上的样品材料和未经使用的同材料可能会导致不同的结果。
为了遵循欧盟标准,以下条款和定义需应用。
2.1渐进燃烧
散热氧化,并非伴随燃烧产生,而是自发扩散,例如:
可燃源的独立性。
这可能会但也可能不会伴随白热。
2.2冒烟燃烧
过程中的燃烧在气体阶段伴随着光的散发。
2.3覆盖物
2.3.1外部覆盖物室内装饰的外层
2.3.2内部覆盖物
指用于介于外部覆盖物和装饰填充物之间的薄型材料。
任何超过2mm厚内部覆盖物都是用来测试的填充物的一部分。
2.4填充物
指包含在外部覆盖物和内部覆盖物(如果使用的话)之间的主要装饰材料。
它可能由包括任何超过2MM厚的内部覆盖物几种不同的材料组成。
3.1渐进燃烧可燃物
为了遵循欧盟标准,以下各种行为称之为渐进燃烧可燃物。
a)任何用来展示燃烧升级的测试,持续进行是不安全的,果断的熄灭是必须的。
b)任何燃烧到最大消耗程度的燃烧测试
c)任何极端燃烧的测试样本,即上下轮边缘,或者侧面,或者整个厚度在测试中完全损耗
d)任何开持续一小时以上的燃烧测试
e)任何在最终验证(件9.3)后有证据显示充分燃烧的测试
实践证明,在燃烧影响下材料之间有明显区分,会烧焦的材料不容易扩散(非渐进性燃烧)和容易蔓延扩散的材料(渐进性燃烧)
3.2冒烟可燃物的燃烧
为了遵循欧盟标准,以下各种行为称之为冒烟可燃物的燃烧。
a)任何用来展示氧化燃烧升级的测试,持续进行是不安全的,果断的熄灭是必须的。
b)任何基本上烧毁的燃烧测试
c)任何火焰前端达到下边缘,或者侧面,或者穿透整个厚度并造成损耗的测试
d)任何在移开燃气管道后燃烧持续120秒以上的测试
4原则
以研究装饰材料部件如何成为燃气火焰的可燃源为主题。
部件的安置风格化的展现了座椅和靠背(座椅和扶手之间的连接),就像一张典型座椅所呈现的一样。
部件的可燃性取决于点火物的材料,如等同于燃烧的火柴的燃气火焰。
测试方法测量了材料所有组成部分的可燃性,如外部覆盖物,内部覆盖物,填充物等,就如同测试台的构成。
测试结果并不适用于所有单独成分的通用行为。
(见附件A)
5操作员的健康与安全
5.1概述
在欧盟标准中确定的测试方式呈现了一个重要的风险因素,所以要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5.2封闭场地
为安全起见,测试必须在一个物可燃烟雾的鬼子中进行,如果没有柜子,那可以创建一个封闭场地(见6.2),这样操作者就可远离烟雾。
5.3灭火器
提供合适的灭火方式,要记住在测试中,一些混合物会产生剧烈的燃烧,在这种情况下,一个手动或固定的液体喷雾器可直接有效作用于燃烧区域。
其他合适灭火器如防火毯,桶装水之类的阿可以起到协助作用。
在一些情况下,燃烧很难被彻底扑灭,这样的话用水浸透就施必要的了。
6仪器装置
6.1测试台
图解1和2用图解说明了一个适当的试验台的构成。
它由2个互相垂直的框架枢纽式固定在一起,并且可以用适当的角度锁定
框架的侧面和枢纽边缘可以用常用的25毫米X3毫米的扁平钢棒制成,并在框架的顶端边缘下安全牢固的固定上开放式钢网格平台装置(6?
1)毫米(网格尺寸须为如图所示约12平米到150平米)
垂直框架的上边缘和水平框架的前边缘须为450毫米X65毫米X3毫米的平钢板末端,这样可以防止在样本测试过程中填充物发生位移。
背面框架的内部宽度和高度应为(450?
2)毫米X(300?
2)毫米,且底部框架的宽度和深度须为(450?
2)毫米X(150?
2)毫米。
一个标准的镶边部件可以用于钢网格平板的周围起到保护作用和增加紧固度。
框架边缘须延伸到每个框架背部以下,来为枢纽和形成背面支腿提供支撑。
枢纽杆须为通用的10毫米直径钢棒,延伸贯穿试验台的背面和每个框架背面部件的(22)5?
0.5)毫米轴。
图解
a)试验装置
b)试验台覆盖面和框架
c)垂直截面
X覆盖层面和框架的安装明细
1填充面
2框架板末端
3覆盖面
4重叠20mm
5夹具
6如下图折叠覆盖面至框架以下,去接触钢网以便用家具填充和固定
图例1-组装测试台
尺寸为毫米
注释1除了特别标注的公差之外,未注公差为通用。
注释2所有部件为钢制品
1框架板末端65MMX3MM
2嵌入部分
3扩展金属网格尺寸28MMX6MM(见6.1)
4重框架侧边部件尺寸25X3MM
5M10螺栓,螺母,垫圈
6铰链标尺
框架须通过形成背部腿支撑的螺栓或别针来以一定角度锁定。
前部腿支撑可以焊接在地步框架上。
腿的高度须在底边和框架以及制程面间溜出部少于50毫米的空隙。
为了测试,试验台须置于(如6.2所示)封闭装置内,且试验必须在安全的真空环境中进行,以便合适气体的注入和装置中烟雾的清除。
6.2测试封闭装置
测试密封装置可以由一个装有超过20立方米足够适合测试所需空气的空间或者一个小的带通风口的封闭装置组成。
在试验台所处地点能提供注入和排除系统可以为试验提供部影响燃烧行为的足够氧气。
6.3计时器
计时器必须能精确到1秒且持续计时1小时以上。
6.4可燃源:
等同于火柴火焰燃气火焰可燃源1
注释1可燃源设计成能像燃烧的火柴一样散发一定热量。
假设更大的可燃源会由标准中的补充条款覆盖。
燃气管由外径(8?
0,1)内径(6,5?
0,1)长度(200?
5)的不锈钢棒组成,通过可弯曲管道连接在含有丁烷的气缸上,通过流量表,精密控制阀,开关阀(任选一样即可)和气缸调节器来提供额定2,8千帕的出口压力。
注释2如果火焰末端的50毫米长管道加工在指定尺寸的话,在管道尺寸不容易确定能够的地方,可以用类似不锈钢管道取代。
为使管道位置便利,在点火燃气管道至少100毫米末端需要安装一个合适的把手。
流量表须施用来测量提供的丁烷气体流量在20`C情况下每分钟(45?
2)毫升。
连接在点火管道流量表输出口的可弯曲管道长度应在2,5到3米之间,内径为(7?
1)毫米。
这与25`C下火焰高度约为35毫米一致。
6.5气体流量控制
点火燃气管的气体供应速率必须与确定的流量一致。
有报道显示在气体供应和测量上存在一些困难,特别是在气缸的位置,必要的话,将气体存放于凉爽环境下或远离试验台。
在这些情况以及发生困难的条件下,在管控环境中(10`C到30`C)布置足够长度的管道是很重要的,这样可以保证在流量测量中气体和所需温度相互平衡。
一种辅助方法是用浸泡在25`C水中的管道来传送气体,这样可以避免温度流量的变动。
练习设定以及测量气体流量也需要倍加注意。
直接读流量表,即使是那些有直接刻度显示的,也必须在安装初期,试验间歇通过测量点火器直接输出量验证。
一种试验的方法是将点火管道与一根(约7毫米内径长度)的短管相连到浸泡气泡流量表,这样向上的气体就会在有刻度的玻璃管道中通过浸泡的凹凸薄膜通过,这样就就可以准确的看到一定时间段内气体的流量了。
7前期准备和地形条件
所有外部和内部覆盖物都必须在7.2的条件下经过附件D所描述的过程经过浸泡和干燥这些化学处理来降低他们的可燃性。
这些要求适用于所有处理方式,包括应用于其他已经完成处理侧覆盖物的背面涂层。
但不适用于天生或处理后有阻碍燃烧作用的覆盖物材料(如用防火线编织的物品,聚氯乙稀),如果他们已经是成品覆盖材料且不需要再进一步处理。
在不清楚材料是否经过处理的情况下,可以执行浸泡和干燥措施。
7.1前期准备
7.2条件作用
试验用才在测试前至少需要24小时处在如下大气环境中:
-温度(23?
2)
-湿度(50?
5)%
7.3试验空气
试验必须在温度10`C到30`C和湿度15%到80%之间进行。
8试验装置
8.1通常状况
试验装置须为覆盖物,内部覆盖物,填充物和其他会用于真实装置的其他成分的典型样本。
注释试验装置须由同样的材料垂直和水平构成。
8.2覆盖物材料
外部覆盖物(2.3.1)尺寸
注释在浸透后覆盖物须裁剪成这样的尺寸。
长尺寸需要切割到与加工方向平行。
如果在可能会受测试影响的100毫米区域内不会出现认为接缝的话,覆盖物可以由片状材料组成。
覆盖物需要有从一个末端到二边的325毫米切断。
切断的位置需要规划,这样它组合在试验台上的时候,反应堆表层才能位于装置背部并从枢纽到基架前端。
这些切断的尺寸约为50毫米基数宽X50毫米高X25毫米顶宽。
在使用内部覆盖物时,为了配套覆盖物下的试验台,内部覆盖物须被切成和外部覆盖物相同的尺寸和朝向。
一些特殊材料可以由连接到含亚表层的纤维连接的活动毯等组成。
当这些材料被测试的时候,它需要被切割成覆盖物的尺寸。
低层可以被视为填充物的一部分(见8.3),且为了与规范限定的整个厚度协调,厚度将会减低。
8.3装饰填充物
每次试验都必须准备2片填充物,尺寸如下:
a)一片(450?
5)毫米X(300?
5)毫米X(75?
5)毫米厚
b)一片(450?
5)毫米X(1500?
填充物可模拟上层75毫米垫层,除非上层的边缘不是连续性的。
覆盖物下的超过75毫米的填充物,需要移除底部部分填充物以保证填充物的厚度为75毫米。
当填充物不满75毫米,需要加装一些填充物至移底部以保证所需厚度。
一些松散的填充物材料,如泡沫屑,羽毛,也可以由系试验评估。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模拟建立一个覆盖材料来取代75毫米厚的逼真包装密度。
在必要的部位,指针型格栅材料或多气孔纤维可以被铺在膨胀的金属上面来保持填充物。
如果松散填充物是密封在内层覆盖物(褥罩织物)中,那按照上面所要求的覆盖物下的装饰填充尺寸做成2个包,并合理填充也是可以被接受的。
此方法不适用于在测试中出现的松散填充物露出的混合物,也不适用于灭火,移动反作用与可燃源。
9可燃源应用
9.1前期准备
可燃源需要在20分钟之内从测试条件的大气中撤除。
如果测试材料的存放处和实验室有相当距离,那材料在转移的过程中必须处在设定条件下。
如果可能的话,装置最好能安放在已经设置要相关条件的空间中。
9.1.1
打开干净的测试台(见附件C),穿过覆盖物和内层覆盖物,如果有覆盖物和内层覆盖物的话,转到枢纽棒后面。
9.1.2
将填充物样本放在覆盖物和内层覆盖物下面,如果有这些物质的话,把他们放在框架的凹槽里。
9.1.3
允许背部边缘有20毫米重叠区域,将织物用至少4个夹子固定在框架底部。
夹子至少要有60毫米长并在试验台垂直面顶部边缘和水平面上边缘规则的间隔开(见图例3)
注释这个动作使覆盖物具备有一定张力,这样当燃烧合并在一起的时候部分压缩装饰材料使得试验进行的更为顺畅。
9.1.4
确保内外覆盖物在一定压力下安全牢固。
然后通过螺母或别针以一定角度锁定框架。
重新调节顶端和前部的夹子确保内外覆盖物和填充物互相紧密联结并有20毫米重叠(9.1.3)。
把覆盖物折起,从填充物上重叠到边缘框架,还是允许有20毫米重叠和至少用一个夹子固定水平框架,以及2个夹子固定垂直框架的二边。
角落多余的覆盖物材料可以折叠起来夹到边框(见图例3)。
阶段1:
在试验台打开的情况下让平台和填充物就位,折叠覆盖物到枢纽的后面,并用别针固定坐在框架顶端和底部。
将较大的框架提至垂直位置。
阶段2:
以合适角度锁定框架。
将超出的覆盖物折叠到试验台边缘的下面和背面。
阶段3:
将覆盖物夹到框架边缘固定。
将拐角折叠到框架边缘的下面和背面。
阶段4:
将拐角夹到框架边缘固定。
1往后折
2往下折
图例3-测试台上的组装材料
9.2可燃源应用
9.2.1
点燃气体使其从点火管道中浮出,调节气体流量到指定速率(见6.4),让火焰燃烧稳定至少2分钟
9.2.2
在20分钟之内将材料从已设好条件的空间中移除,将点火管道沿着垂直和水平连接处轴向定位,这样火焰就从一段边缘可燃烧超过50毫米,在这同时就可以开始计时。
9.2.3
让气体在一定时间段(15?
1)秒保持燃烧状态,然后通过小心的从可燃源处移除点火管道来终止燃烧。
9.2.4
观察燃烧过程,记录任何覆盖物内部烟雾型燃烧或渐进型燃烧的证据。
9.2.5
如果能观察到装饰物渐进性燃烧可燃物(见3.1)或冒烟型可燃物,熄灭试验装置,并进行记录,在这种情况下,断断续续的进行试验来完成报告(见条款10)
如果没有观察到渐进性燃烧或冒烟型燃烧,在距离试验装置对面至少50毫米处有新鲜空气并远离前次试验的残留物的地点重复试验。
9.2.6
如果在第二次试验中能观察到渐进性燃烧可燃物或冒烟型可燃物,熄灭试验装置,并进行记录,中断试验并完成报告。
如果没有观察到渐进性燃烧(见3.1)或冒烟型燃烧(见3.2),在距离试验装置中间至少50毫米处有新鲜空气并远离前次试验的残留物的地点重复进行第三次试验。
9.2.7
如果在第三次试验中能观察到渐进性燃烧可燃物或冒烟型可燃物,熄灭试验装置,并进行记录,中断试验并完成报告。
如果在第三次试验中没有观察到渐进性燃烧或冒烟型燃烧,那么做好记录并进行最终验证(见9.3)。
9.3最终检验
报告显示在外部未检测处渐进性可燃源的情况。
在完成试验项目后立即拆除试验装置并调查内部渐进型可燃物(见3.1e)。
如有发现上述情况,则熄灭试验装置,记录试验失败并完成报告(见条款10)。
安全起见,必须确保燃烧完全停止后才能闲置试验台。
如果没有发现内部渐进性可燃源,则记录下不可燃并完成测试报告(见条款10)
10试报告
在附件B中举例的测试报告范本,会给出以下信息:
a)参照欧盟标准,如EN1021-2
b)材料测试描述
c)覆盖物有无进行液体浸泡程序
d)可燃物或不可燃物有无在每个测试中出现。
如果在一个燃烧试验中出现1个以上可燃物,则整个结果认定为可燃。
e)如果出现燃烧现象,那它是渐进性燃烧还是冒烟型燃烧
报告须包含以下文字“以上测试结果仅指特定测试条件下材料混合物的可燃性,并不代表所有使用中的材料的潜在着火风险报告”。
附件A(提供资料和情报)
设计和规划师须知
A.1这份欧盟标准确定了在界定的环境下,用装饰材料检测可燃性的方法。
这些材料以模拟其最终用途装饰性座椅的方式被联结在一起,然后挑选与日常使用最有关联的可燃源。
因此,可以评估特殊覆盖物,填充物和内层覆盖物的联合体潜在可燃性。
然而,有如下2个重要的限制:
a)测试仅关联与可燃性和火灾风险考虑,另外,燃烧的其他边线方面如火焰的速率,热量释放,速度,产生烟雾的质量和有毒气体的演化等,在理想状态下,任何降低可燃性的尝试都不应该影响其相对性能。
b)条款1描述的限制发生的原因如下:
家具设计的特点极大的影响了火灾的性质,任何一件家具的可燃性测试都需要通过实际物品而不是零散部件或仿制品来进行。
然而,关于可燃性的信息尤其限制性,更明确的语气设计会如A.2和A.3所指出的应用。
A.2所有装饰用的镶边和其他装饰品在试验时需要移除。
如果家具的一项没有背面装饰和扶手装饰,那试验台上的材料需要经过镶嵌使其与同等材料一样具备背面装饰等成分。
如果家具的一项有背面装饰和扶手装饰,但不是装饰性座椅,那试验台上的材料需要经过镶嵌使其与同等材料一样具备装饰性。
这个应用于座椅和背部或扶手装饰相连接的情况。
如果一件家具的一个部件(座位,扶手或背面)装饰并覆盖上用于不同家具的不同材料,每个部分都需要进行试验,就好像整套家具用这些材料装饰和覆盖一样。
这不适用于已经经过试验的装饰部件。
如果装饰性接缝和针脚也作为织物设计的一部分,试验中至少需要包括一个接缝。
这个接缝应在以一定角度位于座椅和背面的交叉处,且距离最近的边缘至少50毫米。
可燃源需要以一定角度放置在座椅和背面的交叉处。
A.3这份欧盟标准确定了在实验室对能反映成品家具可燃性的材料装置进行试验,但当需要更多样本信息时,例如终端使用标准下的捆绑式座椅,原则可应用于完成家具部件,组件或适当修改过的装置,就如同下面举出的例子一样。
在这些情况下,如6.4所述的可燃源可以应用在通用规则下与使用中的可燃源发生风险的地方一致。
范例1
如果椅子在座位和背面靠垫之间有缝隙,这样的可燃源放置在试验中是不合适的。
相反的,可视型可燃源直接放置在水平和垂直表面才是有意义的。
范例2
试验装置可以用来模拟任何水平和垂直连接,这样如果有不同扶手和背面结构的话,可以在座位连接处进行单独测试。
范例3
不同材料在椅背和座位的用途可以在试验中模拟,即2种不同覆盖织物缝合在一起或置于枢纽闩后的主要组成部分。
A.4覆盖物材料的防火能力可以通过在可知易燃物构成的低层联合体试验表明。
类似的,填充物的任务可以通过使用不同类型的覆盖物来设定。
这种关于单独材料的信息不能替代试验真是组合物的必要性,但是它有助于最后考虑候选材料组合物,并降低试验所需材料的总量。
附件B(提供资料和情报)
报告范本
发行机构测试号码
样本日期公司
测试报告与EN1021-2(保密)一致
可燃性评估:
可燃源:
等同于火柴燃烧
材料测试:
有无执行水浸泡,原因是什么。
测试结果:
(不可燃,冒烟型燃烧,闷烧)。
等同于火柴火焰的等级评注
123
冒烟型燃烧
非安全的逐步升级的燃烧情况(3.1a)
试验装置损坏情况(3.1b)
燃烧到极至情况(3.1c)
燃烧穿透性(3.1c)
持续燃烧1小时以上的情况(3.1d)
最终验证中有效燃烧的情况(3.1e)
闷烧
非安全的逐步升级的燃烧情况(3.2a)
试验装置损坏情况(3.2b)
燃烧到极至情况(3.2c)
燃烧穿透性(3.2c)
持续燃烧120秒以上的情况(3.2d)
超过标准填写:
“是”,未达到填写“否”
签名。
异常情况可在背面呈报。
以上测试结果仅指特定测试条件下材料混合物的可燃性,并不代表所有使用中的材料的潜在着火风险报告。
附件C(提供资料和情报)
试验台的清洁
保持试验台清洁是很重要的,必须确保试验装置没有被前次试验的残留物污染。
枢纽闩的清洁保持尤为重要。
通过使用能移走并使污染最小化的枢纽闩也可以协助清洁,这会带来工作的便利。
用分开的别针固定枢纽闩也是可以接受的。
清洁试验台可以用溶剂会焚烧试验台上的残留物。
必须小心确保在焚烧残留物的时候试验台不能歪曲。
在使用溶剂时,须小心避免试验装置被容易污染。
仍须遵循常规安全规范,特别是在使用有毒或易燃溶剂的时候。
附件D(提供资料和情报)
液体浸泡程序
D1试剂
D.1.1液体
8dH到10dH(1Cao80毫克到1Cao100毫克到)硬度液体的供应
如果液体硬度超过10dH,则需要添加除去无机物的水来达到要求的硬度。
添加的除去无机物的水要加入硬度为D(D>
10dH)的液体。
范例1
5升硬度为13.4dH的液体,通过公式,需要加入2.44升除去无机物的水,这样添加之后的7.44升液体的硬度就是9dH
如果液体的硬度低于8dH,则需要加盐来提高硬度。
以下准备了2种解决途径: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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