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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建项目管理
(一)基建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20分)
1.基建标准化管理体系健全(8分)
(1)网省公司基建部机构设置及五大专业管理人员配备符合要求,通过基建管控模块检查(5分)
处室设置不到位,扣2分;
人员配备及岗位管理职责不到位,扣1分;
定额站、质监站未挂靠基建部管理,扣2分。
(2)110(66)千伏及以上工程业主项目部组建、报批符合要求,通过基建管控模块检查(3分)
未按要求完成业主项目部组建,扣1分;
未对业主项目部组建按规定进行审批,扣2分。
2.基建标准化管理体系有效运转(6分)
(1)网省公司完成对建设管理单位层基建标准化管理培训(3分)
未按要求组织开展培训和严格考试考核,扣2分;
未按时(4月31日之前)上报培训总结,扣1分。
(2)落实标准化管理规定,按照标准化管理流程开展管理工作(3分)
网省公司按照标准化流程完成管理流程中各项业务操作(通过基建管控模块抽查),得1分;
业主项目部及参建单位按照标准化流程完成管理流程中各项业务操作(通过基建管控模块抽查),得2分。
3.争先创优、务求实效,积极推进管理创新(6分)
(1)全面贯彻落实基建标准化管理要求,并结合基建管理实际,积极推进管理方式方法创新,形成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典型经验(3分)
每项得1.5分。
最高得3分。
(2)在公司组织的检查中获得建设管理优胜奖项(2分)
每次得1分。
最高得2分。
(3)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标准化建设取得较好成果,现场标准化管理水平较高(1分)。
(二)信息与档案管理(20分)
1.档案管理规范高效(5分)
(1)认真宣贯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全面规范基建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归档细目标准规范,职责划分清晰(2分);
(2)按期完成基建工程归档任务(2分);
(3)积极推进基建管控模块与档案管理系统的接口开发,实现电子档案自动转存(1分)。
2.按期完成基建业务信息化建设任务(5分)
(1)6月底之前完成基建管控模块推广实施(110(66)千伏及以上项目上线率100%)(3分);
(2)3月底之前完成ERP主数据统一规范、5月底完成深化应用及其与基建管控模块的接口开发,实现相关数据的有效交互(2分)。
3.强化基建信息系统的实用化应用(10分)
(1)积极推进基建管控模块实用化应用,实现基建标准化管理流程有效运转(8分)
上线项目流程节点按期正确处理率≥90%,得8分;
80%≤上线项目流程节点按期正确处理率<90%,得6分;
70%≤上线项目流程节点按期正确处理率<80%,得4分;
上线项目流程节点按期正确处理率<70%,得0分。
(2)积极为基建管控模块功能完善提出意见与建议,积极参与基建管控模块功能完善研讨(2分)。
(三)进度管理(30分)
1.基建里程碑计划完成的准确性(8分)
(1)新开工和投产完成规模与里程碑计划偏差均不超过±
10%(2分);
(2)新开工和投产完成规模与里程碑计划偏差均不超过±
5%(3分);
(3)新开工和投产完成规模与里程碑计划偏差均不超过±
2%(3分)。
2.确保重点工程按期投产(4分)
重点工程(仅指基建进度月报表包含的工程)投产时间延期1个月以上,每项扣1分(4分)。
3.按要求完成基建任务执行情况的统计处理(5分)
(1)完成进度月报表等基建完成情况数据统计(3分);
(2)并根据完成情况提出改进措施(2分)。
4.实现均衡开工投产:
基建进度计划编制合理,安排科学(3分)。
5.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按年度计划完成开工、投产任务(10分)。
(四)建设协调(15分)
1.推动地方政府支持电网建设的实质性工作(6分)
(1)取得省政府及林业、交通、铁路等部门实质性支持文件(2分);
(2)将电网建设任务纳入地方各级政府年度经济工作目标(2分);
(3)省政府建立对地市政府电网建设目标的考核机制(2分)。
2.创新建设协调工作(5分)
(1)与省市政府建立电网建设工程协调会议制度(2分);
(2)网省公司与地市供电公司建立有效的电网建设协调机制,并取得实效(2分);
(3)电网建设管理协调有创新,并在基建工作月报中发布交流(1分)。
3.改善电网建设外部环境(4分)
(1)无因地方关系处理不当,导致群体性、媒体报道等不和谐事件发生(2分);
(2)无因地方关系问题影响项目年度开工、投产计划完成(2分)。
(五)设计、施工、监理集约化管理(15分)
1.设计、施工、监理集中招标(8分)
(1)报送总部平台上招标项目计划按时、准确、规范(2分);
(2)设计、施工、监理企业的市场准入条件符合公司的规定(2分);
(3)在网省公司平台上进行的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使用公司颁发的招标文件范本(2分);
(4)设计、施工、监理招标工作规范,抽查无规避招标和串标情况(2分)。
2.合同管理(4分)
(1)使用公司设计、施工、监理合同范本(2分);
(2)设计、施工、监理合同履约管理严格、到位,无合同纠纷(2分)。
3.资信评价(3分)
(1)按时、正确地向总部报送资信评价资料(1分);
(2)按规定建立资信管理数据库,按年度进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信评价并在资信管理平台上发布(2分)。
三、基建安全管理
(一)基建安全管理目标(50分)
1.基建安全管理全口径不发生基建安全事故(40分)
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人身死亡事故,扣40分;
发生负非主要责任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每次扣20分;
发生负非主要责任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每次扣15分;
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每次扣5分。
发生负主要责任的电网事故、设备事故,每次扣10分;
发生非主要责任的电网事故、设备事故,每次扣5分。
2.广泛开展安全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活动(10分)
(1)网省公司内部按要求开展安全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4分);
(2)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成绩(6分)
获得流动红旗,得6分;
获第二名,得2分;
获其他名次(按批次),得1分。
没有满足竞赛条件项目的单位得2分。
注:
参与两批次竞赛的单位得分取均值。
(二)基建安全管理制度及重点要求落实(35分)
1.按要求开展基建安全管理策划方案的编制实施工作(4分)
根据策划方案编制、实施、动态管理情况评分,编制情况2分,实施情况1分,动态管理情况1分。
2.有火电施工企业的网省公司基建部设火电安全专责,按要求开展火电施工企业管理工作(5分)
火电专责到位及履职情况2分,《加强火电施工企业安全管理重点措施》执行情况3分。
3.《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到位(5分)
网省公司层面落实情况2分,现场依据检查结果,发现一处违反规定现象扣1分。
4.基建安全信息掌控、交叉互查、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性评价、安全培训等重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10分)。
信息掌控情况2分,交叉互查工作质量2分,安全性评价工作2分,安全培训2分,其他重点要求落实情况2分。
5.业主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到位,施工现场业主项目部安全责任落实、项目安全策划、安全措施编制实施、安全检查监督、安全监理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符合公司要求。
(7分)
依据检查结果,每一个问题扣1分。
6.现场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4分)。
每一项现场重大施工安全隐患(按公司有关制度定义)扣1分。
(三)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10分)
考核各网省公司所属输变电工程施工现场执行《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情况:
违反其中的强制性要求,发现一处扣1分;
违反其中的非强制性要求,发现一处扣0.5分。
(四)基建安全工作创新(5分)
1.在加强火电施工企业管理、施工分包安全管理方面的有效创新措施,得2分;
2.在利用先进施工技术、施工工艺、施工设备降低施工安全风险方面的有效创新措施,得1分;
3.在参与公司基建安全有关规章制度编制、审查、反馈意见方面的创新工作,得2分。
四、基建质量管理
(一)基建质量管理目标(55分)
1.220千伏及以上工程100%达标投产(5分)
每项工程未通过达标投产考核,扣5分。
2.220千伏及以上工程平均优质工程率(8分)
优质工程率≥65%,得8分;
62%≤优质工程率<65%,得7分;
60%≤优质工程率<62%,得6分;
58%≤优质工程率<60%,得5分;
56%≤优质工程率<58%,得4分;
54%≤优质工程率<56%,得3分;
52%≤优质工程率<54%,得2分;
50%≤优质工程率<52%,得1分;
优质工程率<50%,得0分。
3.优质工程检查得分率(10分)
优质工程检查得分率≥95%,得10分;
93%≤优质工程检查得分率<95%,得9分;
92%≤优质工程检查得分率<93%,得8分;
91%≤优质工程检查得分率<92%,得7分;
90%≤优质工程检查得分率<91%,得6分;
89%≤优质工程检查得分率<90%,得5分;
88%≤优质工程检查得分率<89%,得4分;
87%≤优质工程检查得分率<88%,得3分;
86%≤优质工程检查得分率<87%,得2分;
85%≤优质工程检查得分率<86%,得1分;
优质工程检查得分率<85%,得0分;
以经过公司评优抽查调整后的全部满足评优条件项目优质工程检查得分率算术平均值作为评价值。
4.工程建设期间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10分)
发生一般工程质量事故,每起扣5分;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每起扣10分。
本项扣分不受本款分值限制。
5.110千伏及以上工程投产后一年内不发生因基建质量原因引发的电网事故、设备事故和一类障碍,非计划停电事件(12分)。
发生电网事故、设备事故,每次扣6分;
一类障碍,每次扣3分。
发生因设计不周、施工原因造成的非计划停电事件,每次扣1分。
6.广泛开展质量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活动(10分)
(1)网省公司内部按要求开展质量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4分);
(2)国家电网公司质量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成绩(6分)
获其他名次(按批次)得1分。
参与两批次竞赛的单位取均值。
(二)综合质量管理(30分)
1.质量管理策划(5分)
(1)未按规定开展质量管理策划工作(包括未按时报送质量管理策划文件),扣5分。
(2)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按“较好”、“一般”、“较差”三类评定),质量管理策划文件编制质量“较好”的不扣分,编制质量“一般”的扣1分、编制质量“较差”的扣2分。
2.质量管理制度执行及工作要求落实(10分)
(1)不按要求完成布置的质量工作,每项扣1分。
(2)质量管理制度没有及时传达到工程项目部,或执行效果不好,每项扣1分。
3.工程质量巡查评价制度(5分)
(1)未开展工程质量巡查评价工作扣3分。
(2)未定期(每月至少一次)开展质量巡查活动,每缺一次扣1分(最多扣5分)。
4.工艺标准推广应用(5分)
(1)未按要求组织开展工艺标准应用培训,扣2分。
(2)未按要求组织工艺标准成果(工艺示范手册、标准工艺示范光盘、工艺标准库等)应用,扣3分。
5.在消除质量通病方面措施有力,效果明显(5分)
每一项工程不满足要求扣1分。
2009年已将建筑物渗漏水、设备渗油、墙地面裂缝、接地体焊接不规范、设备安装缺件、螺栓安装不出扣等6项作为重点治理的质量通病(存在1项上述缺陷的工程视为不满足要求)。
2010年将施工记录不真实、引用标准规范不正确、管理文件编审批不规范、质量控制文件有明显错误等管理通病作为重点治理对象(存在2项上述缺陷的工程视为不满足要求)。
(三)质量管理创新(15分)
1.利用公司基建管控模块及优质工程评选系统等,及时、准确开展相关工作并填报相关数据(5分)
(1)工作质量不符合要求,每项扣1分;
(2)参数、数据不准确,每项扣0.5分
2.典型施工方法编制(7分)
完成一项典型施工方法(含示范光盘)的编制,并通过公司批准,得7分;
否则得0分。
3.标准工艺工作建议(3分)
对“标准工艺库”提出修改完善意见,提供补充材料,被公司采纳的,得3分。
五、基建技术管理
(一)设计管理(80分)
1.变电站通用设计应用(22分)
(1)22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通用设计应用率(共16分)
每降低1%,扣2分。
扣完为止。
(2)110(66)千伏变电站通用设计(施工图深度)应用率(共6分)
60%及以下:
0分;
60-70%:
3分;
70-80%:
4分;
80-90%:
5分;
90-100%:
6分。
2.线路通用设计应用(22分)
110(66)千伏及以上线路通用设计应用率(共22分)
每降低1%,扣1分。
3.通用设备应用(12分)
目前主要考核主变压器(高压并联电抗器)、组合电器、断路器、避雷器、并联电容器组、开关柜等设备。
通用设备应用率每降低1%,扣2分。
4.设计竞赛(10分)
(1)竞赛依托工程,每项得1分,考核时段内重复计列,最多得2分。
(2)组织区域内设计竞赛,每次得1.5分。
最高3分。
(3)设计竞赛获优胜奖,每次得5分;
其他奖每次2分。
考核时段内重复计列。
以上三项累加,最多不超过10分。
5.设计评优(10分)
(1)未参加输变电工程设计评优,每次扣1分。
最多扣2分;
(2)组织区域内设计评优,每次得2分。
最高4分;
(3)设计评优获奖,每次得3分。
6.智能变电站、输电线路智能化(4分)
(1)参加智能变电站通用设计研究,每项得1分。
最高2分;
(2)未按要求开展智能变电站试点、线路智能化设计,每项工程扣1分。
最多扣2分。
(二)基建新技术研究应用及标准管理(20分)
1.基建新技术研究及应用(15分)
(1)未能执行“基建新技术研究及应用集约化管理办法”,自行重复计列,每项扣2分,最多扣4分。
(2)基建新技术研究(6分)
结合标准化建设,提出课题,纳入“基建新技术研究目录”,每项得0.5分。
“基建新技术研究目录”依托工程,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
(3)基建新技术应用(8分)
合理应用“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目录”中新技术成果,每项工程应用得0.2分。
最高得6分。
积极试点应用基建新技术研究成果,每项得0.5分。
2.基建技术标准管理(5分)
(1)在基建标准框架下,积极提出基建标准制定(修订)建议,采纳后每次得0.5分。
(2)积极承担基建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并按期完成,每项得1分。
六、基建造价管理
(一)工程初步设计评审和概算管理工作(40分)
1.初步设计评审按计划完成(10分)
(1)未在工程开工前完成初步设计评审批复的,每项工程扣2分。
(2)非外部原因,工程初步设计评审时间晚于预安排时间,每项工程扣1分。
(3)工程初步设计内审把关不严,提交评审资料质量、进度和深度不满足要求,每项工程扣0.5分。
2.工程设计应用标准化建设成果(10分)
(1)工程初步设计未合理应用通用造价等标准化建设成果,每项工程扣1分。
(2)工程概算与通用造价对比不准确,每项工程扣1分。
(3)通用造价整体应用率不足80%,扣4分;
或不足90%,扣2分。
3.工程概算控制严格(15分)
(1)工程概算超过核准可研估算5%以内,每项工程扣2分。
(2)工程概算超过核准可研估算5%及以上,每项工程扣5分。
(3)工程概算计列不合规项目,每项工程扣1分。
4.设计、施工、监理激励约束机制应用(5分)
未按要求在新开工220千伏及以上工程中应用激励约束机制,每项工程扣1分。
(二)工程量和结算管理工作(40分)
1.工程结算准时有效(15分)
(1)工程未按时完成结算,每项工程扣1分。
(2)工程结算超批复概算,每项工程扣5分。
2.结算工作质量(10分)
(1)结算未按要求采用通用格式,每项工程扣0.5分。
(2)结算未按要求采用结算编制软件,扣1分。
(3)结算中存在不合理计列费用的情况,每项工程扣1分。
3.工程量管理试点(10分)
(1)试点应用组织管理不到位,扣4分。
(2)试点工程应用痕迹不清晰,工程量管理数据不规范,每项工程扣2分。
(3)未及时上报应用成果和总结报告或上报材料内容质量较差,扣4分。
4.造价分析工作(5分)
(1)不按要求及时提交工程造价分析基础数据,或数据资料填写不齐全、不准确,扣3分。
(2)不按规范要求提交工程造价分析工作报告,扣2分。
(三)定额管理工作(20分)
1.定额工作计划及执行(10分)
(1)未按要求编制定额工作计划,扣3分。
(2)未按定额工作计划完成工作,扣3分。
(3)工作费用超过预算,扣2分。
2.积极参加公司定额站组织开展的各项工作(5分)
(1)未积极承办公司定额站组织开展的交流活动,每次扣2分。
(2)未有效响应公司定额站组织开展的各项工作,每次扣1分。
3.结合本地区工程建设实际,开展相关补充标准研究及实施,且发布程序符合公司有关规定(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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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建 质量管理 评价 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