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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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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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
附件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章制度
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中心管理工作制度和进驻部门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
二、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项目申报、信息发布、接受报名、资格审查等工作。
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交易方式,具体组织交易活动,包括邀请评标专家或组建评标委员会,组织做好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并公示交易结果。
四、为交易各方提供有关政策咨询、信息资料和交易场所等服务;维护交易秩序,协助有关部门监督交易各方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负责调解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协助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五、对交易文件进行备案管理,做好各类交易活动的登记、统计、分析和存档工作,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办公室备案。
工作人员职责
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招投标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对招投标程序等有关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二、负责各类项目交易活动的入场登记和招标日程安排。
三、负责招投标过程中报名、入围抽取、资格预审、标书发放、投标文件签收、开标、评标、数据输入、现场记录及见证性服务,并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与跟踪管理,维护有形建设市场秩序。
四、建立和完善评标专家抽取系统,加强评标专家库的使用管理,为评标专家抽取提供服务。
五、建立项目交易活动中企业的执业资格人员的不良记录,并形成档案。
六、受理交易活动中现场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及时按程序处理。
七、制订中心运作规程,总结有形市场运作经验,探索有形市场创新机制。
廉政制度
一、不准接受施工单位、供应商赠送的各种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宴请;
二、不准到服务单位报销因公因私的各种费用;
三、不准以任何方式泄露内部信息以谋取私利;
四、不准向建设、采购单位推荐投标单位、供应商,在履行职责时遇到与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有利害关系的情形,应当提出回避;
五、不准到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不得从事工程项目投标、代理、评标、定标等活动;
六、不准参加由服务对象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等高消费娱乐活动及外出旅游活动;
七、不准利用职权向服务单位借钱、物和无偿占有财物;
保密制度
一、任何人不得泄露具体项目评标专家人员名单。
二、对可能影响招标投标公正性的记录、台帐、资料等,有关人员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露。
三、抽取评标专家时,应在业务监管部门人员和业主代表在场时进行,在专家抽取室由微机操作人员抽取并电话通知。
四、要做好开标过程中的保密工作。
评标专家进行评标活动之前,要求评标专家、监管人员和业主代表等将手机放置手机柜,评标期间,评标室人员不得随意进出。
开启监控及屏蔽设备。
五、电脑内的各种资料、数据、程序必须严加保管,未经批准不得对外介绍和接待来访,更不能私自做交易。
开标程序
一、投标人及有关单位人员签到。
二、招标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介绍到场单位及人员。
三、核验招投标双方资格及标书有效性。
四、启封标书。
五、评标委员会依次按招标文件要求评审技术标、商务标。
六、汇总宣布评标结果,对开标评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
七、对开标会议的全过程进行公证。
开标须知
一、招标人应提前做好开标准备,按时开标。
二、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按开标会议程序进行。
三、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准时参加开标会议,迟到或缺席视作自动放弃。
四、投标人须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身份证等有关开标需出示的有效证件,项目经理或委托人必须交验项目经理或委托人资格证书及本人身份证。
五、遵守开标纪律,不得大声喧哗,禁止吸烟,自觉爱护公共财物及设施。
六、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后,投标人方可退场。
评标程序
一、评标专家及评标工作人员签到,行业监管部门核验身份。
二、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按规定确定负责人。
三、招标人介绍工程(项目)情况和招标文件内容,分
发投标书。
四、负责人召集依次评审技术标、商务标。
商务标中有经济评议分的先进行经济评议分评审,再对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询标按规定进行。
五、计算、复核、汇总各投标人的评审得分。
六、按规定形成评标报告。
七、行业监管部门宣布评标活动结束。
评标须知
一、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认真审查投标文件,力求做到公平、公正、不错、不漏、不偏和不倚。
二、评标活动遵守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标活动由评标委员会依法进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四、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所有工作人员不得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信息。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应独立评标,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
六、评标报告由评委全体成员签字。
评标专家抽取须知
一、专家抽取和通知应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专家抽取室内进行。
二、抽取评标专家应由业主代表、行业监管部门人员、中心工作人员三方共同在场。
三、业主代表在中心工作人员协助下,按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要求,通过评标专家库计算机系统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名单。
四、行业监管部门审查拟评标专家资格,经业主代表核对无误后,由三方签字确认。
五、中心工作人员在业主代表的见证下,按确定名单顺序通知专家评标的时间和地点,但通知时暂不得告知专家拟评标项目的有关情况。
六、抽取的专家到场后,由中心工作人员,按名单核对其身份。
七、专家全部到场前,在场人员不得离开评标室。
龙海乡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物资采购流程图
签发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承诺
为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营造一个公开透明、
公平竞争、公正诚信和廉洁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环境,
陆良县龙海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特向社会作如下服务承诺:
一、服务内容。
中心负责为建设工程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发布交易公告公示,接受报名工作,统筹安排交易时间、场地,对进场交易项目实行交易登记,签发交易成交备案,对进入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跟踪服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查处。
二、热情服务。
中心坚持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等服务制度,建立为惠民工程和民生工程项目招投标服务绿色通道,为重点项目、重点工程、招投标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
实行双休日照常上班服务,受理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报名、咨询等服务。
三、依法交易。
中心坚持依法交易,严格依法办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规章制度。
四、公平交易。
中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透明、便捷、高效服务。
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在中心公开各类交易项目的办事依据、申报材料、办事流程、交易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
五、文明服务。
坚持文明服务,所有工作人员着装整齐规范,挂牌上岗,文明用语,主动热情,微笑服务,为各项交易活动提供优良的环境和一流的服务。
六、社会监督。
中心对上述承诺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凡发现中心工作人员有违反承诺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均可进行举报。
中心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后,在法定期限内给予答复或解释,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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