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技术与职业教育发展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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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行業的同業公會聯合發起創辦學校,以訓練合用的工人。
第一個農業與行業學校(FarmandTradeSchool)於1814年設立於Boston。
目的在提供許多孤兒學術與職業準備教育。
自1826至1835為美國書院運動(Americanlyceummovement)期,主要在教導農民如何以科學方法經營農場。
1876年莫斯科帝國技術學校校長VictorDellaVos在費城百年慶祝時所表演的系統性工具教學,激起麻省理工學院校長JohnRumkle的問題解決教學觀念,而將機械技能與藝術融入實驗室課程中。
到了1884年在Madison,Wisconsin的全國教育年會中,大多數學者都同意在公立高中課程中加入手工訓練。
1898年在麻省Springfield成立了第一技術高中(TechnicalHighschool)。
1902年在伊利諾的Joliet成立第一所專科學校(JuniorCollege)。
1906年工業教育(IndustrialEducation)在麻省及紐約被公開接受。
1907年以後職業教育(VocationalEducation)從威斯康辛州開始推廣到全國。
1908年同時實施建教合作與職業輔導。
1917年美國國會正式通過第一個為高中階段的職業教育法案Smith-HughesAct,由聯邦政府撥款補助農業、家事、商業、工業和有關的師資訓練。
1926年美國職業教育協會(AmericanVocationalAssociation)成立。
1946年國會通過George-BardenAct,每年撥款28億5千萬發展職業教育。
1963年所頒佈的職業教育法案(VocationalEducationAct)強調應注意開發學生潛能並提供部分時間制進修課程。
1968年職業修正案(VocationalAmendments)將職業教育領域擴大到所有一般教育,同時應照顧到殘障人士與高中後的職業教育,並加強建教合作。
1978年的生涯教育法案(CareerEducationAct),提出綜合生涯發展觀念,協助從業人員有整體的人生步階發展觀念。
1984年國會通過CarlD.PerkinsVocationalEducationAct,將聯邦政府的補助款從發展學校轉移到職業教育計畫的改進和幫助生活困難的人民。
1990年再度修正1984年的法案,而通過CarlD.PerkinsVocationalandAppliedTechnologyEducationAct,由聯邦政府撥款協助各州與地方教育系統強化技能教育,特別訓練殘障人士使其具有一技之長。
並將學科與術科作一整合,使高中與專科學院的銜接良好。
1994年,國會提出公元2000年的教育藍本Goals2000:
EducateAmericaAct,認為美國各級學校均應有自訂的學術標準與技能標準,同時要幫助青少年愛護家中成員、社區成員,成為一個有競爭力的就業人員。
1994年克林頓政府著手推行School-to-work計劃後,許多職業科目改以工作為基準的學習(Work-BasedLearning)。
由於業界代表反應,今後的從業人員不能只具技術能力與學科能力,更要學會多種技術,團隊工作,解決問題,積極態度,分析能力以及尊重別人等美德。
對於業界的管理人員更需要具有計畫能力(Planning)、管理能力(Management)、財務處理能力(Finances)、生產技能(Productionskills)、行銷能力(Marketing)、法律觀念(CivilLaw)以及良好的人際關係(InterpersonlRelationship)(Gordon,1999)。
二、沿革:
美國開國二百二十三年以來的技術與職業教育發展史,首先是個別的學徒教學,然後由同業公會設立學校教學,再後由政府設立學校或由私人興學。
其教學科目首先為農業科目,後來依次為工業科目,商業科目,服務業科目。
其教學比重,以專科學校、社區學院包含最多的職業技術科目,然後就是大學、研究所的專業職業課程,而高中階段所含的職業準備科目約佔30%-40%左右。
由於就業環境的變遷,發展高等技術職業教育已為美國技職教育很明顯的重點目標。
貳、現況分析
一、學制方面
美國整體的學制早期係採用6-3-3-4制目前則大多數改為8-4-4制,為小學、中學、大專三級制,如圖1所示。
此外,向下延伸的學前教育,與向上延伸的研究所教育,成人教育,正不斷被強調。
以1999年3月為例,全國從3歲到34歲在正規教育學校中的人數共有67311000人,其中3歲到6歲的有8246000人(12.25%),小學生,即6歲到12歲的有31476000人(46.76%),中學生有15140000人(22.49%),大專生有12449000人(18.49%)。
顯示能完成高中教育的有82.8%,而能完成學士學位的有24.4%。
目前有逐年上升的趨勢(http:
//www.census.gov)。
Age
25
(Graduate
Schools)
24
Protessional
Schools
23
22
Unlversltles
21
20
Junloror
Communlty
colledes
4-YearColleges
(undergraduates)
19
18
SenlorHigh
School
Combined
Junlor-Senlor
4-Year
HighSchool
17
16
15
JunlorHigh
14
13
12
11
Middle
10
9
ElementarySchools
8
7
6
5
Klndergartens
4
NurserySchools
3
PerlodofComputsorySchoollng(InsomeStates)
圖1 美國的教育系統
(資料來源:
USOfficeofEducation,1990)
公立
綜合高中職業科目
私立
正規職業教育
公立
社區學院職業學程
企業公司自辦的人力訓練班
非正式職業教育 公會辦的訓練中心
私人辦的訓練機構
在美國,教育權限依憲法規定是屬於州政府所擁有,州再授權給地方的學區,各學區可依學區發展的需要自訂制度或措施。
如:
在夏威夷州,全州只有一個學區;
而在加州、德州、伊利諾州等,則各設有一千個以上的學區。
此乃因為美國人崇尚自由民主與人權,因此,其教育制度也就自然呈現出多元化與自主化的彈性色彩。
美國職業教育行政系統迭有變革,約在一百多年前的莫利爾法案(MorrillofAct),可說是奠定了職業教育現代化的基礎,同時,也為職業教育行政體系區分為三級制的體系,即為聯邦、州及地區。
美國一般教育學制,基本上可區分為三階段:
初等教育階段、中等教育階段及高等教育階段。
其中,職業教育的課程規劃,應是主要分佈在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階段。
以中等教育階段而言,屬於初中階段者主要在強調以職業性向的試探為主,並設有初級職校之設置,以免分流太早,影響學生之潛力開展。
屬於高中階段者,則包含商業教育,各種職業選修科目,以作為學生職業教育之準備。
隨著各州和各學區之不同,職業選修科目也有差異、有些地區則以綜合高中型態出現,有些地區則設有職業高中或地區職業教育中心。
至於高等教育階段,則類似我國科技大學、技術學院及專科學校的型態,設不同系科別職種,供學生申請就讀。
(周談輝,民83)
(一)、中等教育階段的職業教育
1.職業高中
為提供全時制職業課程之學校,這種學校即為我國之高級職業學校。
在美國由於主張延後分流,因此,在高中階段所規劃完全以職業導向的高中職業準備教育的學校並不多,全國約佔到百分之二的比例。
大部份的學生如有意願繼續職業課程,大多會被鼓勵到綜合高中去就讀。
2.綜合高中
為設有職業和普通課程供學生選修的學校,由於基於延後分化的教育發展趨勢,美國國中學生畢業後,並不鼓勵馬上到高職選讀職業準備課程,但是,大多數在綜合高中的學生,皆有機會依自己意願去修讀職業準備的相關課程。
目前美國約有98.4%左右的學生在綜合高中就讀,雖然,多數美國中學生畢業後仍會選擇大學升學就讀,但是,他們在高中階段都有機會接受職業試探或職業陶冶的課程,因此,在職業生涯規劃上通常較不會排斥職業課程之選讀。
對勞心與勞力的價值觀,較易有正確的看法。
一般說來,綜合高中的學生如果選擇技術學院就讀,其一般學科能力較強,對繼續進修教育較有利,在高科技時代的回流教育是有幫助的。
3.地區職業教育中心
由於綜合高中的普通設立,因此,雖然各綜合高中也都有數種職業科別,供學生選讀相關課程;
但是,職業課程重視實習操作,需要工廠設備,而各綜合高中則限於場所設備及經費因素,無法有很周全的工廠設備,供應學生實習操作。
因此,乃集中地區學校教學實習操作課程安排,統一設置地區職業教育中心。
提供地方學區內之綜合高中學生職業學程教學實習操作使用。
如此可節省實習操作儀器設備添置費用,可有效整合社區教育資源,作最有利的規劃使用。
(二)、高等教育階段的職業教育
1.社區學院或社區大學
社區學院係提供二年制專科學校教育課程,使有利想提早就業者,能在高中畢業時利用二年時間習得一技之長,又稱初級學院,也可做為大學四年制後二年之銜接教育準備。
社區學院或大學在成人教育終身學習理念被接受後,更有其重要性。
終身學習理念的提出,一個活到老學到老,社區學院或社區大學可提供多元性的實用職業課程,供社區民眾自由選習;
同時,由於高科技時代的到來,技職人員在職進修成為必要。
因此,社區學院或四年制社區大學已成為終身學習教育體系下重要的一環,亦就是說,社區學院或社區大學因應回流教育的需要,其所提供職業教育相關課程之選修,已成為今日美國高等技職教育的特色所在。
2.技術學院
在美國技術學院屬於終結性教育性質,由地方根據當地區的需要設置,學習時間或一年或二年,可長可短,學生畢業後可獲副學士學位或證書,學校數不多,其影響性也不如社區學院或社區大學來得廣泛。
但教師則大多數有豐富的實務經驗,且具教學熱忱,通常聘用在職實務工作人員兼任,實務經驗與教學理念可相結合,收費相當低廉且就讀方便,因此,深受一般在職人員所歡迎。
3.地區職業學校
地區職業學校亦為一終結性教育機構,提供職業教育課程,供高中畢業生選修,不授予學位,課程不與高一級的學校銜接,修業結束可發給結業證書。
4.綜合大學
美國多數高等教育機構屬於綜合大學,提供四年制大學部課程和研究所教育課程。
大學部課程招收高中畢業生,提供普通教育課程和專門教育課程。
專門性課程具有職業準備教育之功能,在培養大學畢業後之專門工作知能,以利選擇就業需要。
至於大學或學院也有附設二年制技職教育課程,以培養技術員;
另附設一年制課程,以培養技術工人。
事實上,1980年代美國教育改革運動,不僅在追求其世界經濟地位之改進,而且也接納了優良企業經營的模式,作為學校教育改革發展的參考。
美國職業教育法案雖在1968年及1976年二次重新修訂,但都未能趕上1980年代的美國教改風潮。
直到1984年,職業教育法案修正為「柏金斯職業教育方案」(CarlD.PerkinsVocationalEducationAct)及1990年再修訂更名為「柏金斯職業與應用科技教育法案」(CarlD.PerkinsVocationalandAppliedTechnologyEducationAct)後,技職教育發展乃深深感受到教育改革的衝擊,及對提升國家經濟競爭力的重要影響。
(邱兆偉,民86)
(一)、1984年法案的技職教育改革目的
大體上來說,1984年柏金斯職業教育法案,是以培養具備可促銷技能的勞動力,並改進生產力與促進經濟成長為主要目的。
具體來說,其目的有下列九項:
1.協助各州致力於擴充、改進及發展高品質的職業教育學程,以期配合國
家現有及未來勞動力具備可促銷技能之需求,期能改進生產力與促進經
濟成長。
2.確保未能適當受惠於職業教育學程的個人,使能進入高品質職業教育學
程。
尤其是文化刺激不利或障殘的個人,從事非傳統職業的個人,需要
訓練和再訓練的成人,屬於單親的父母或主婦,英文能力有限的個人,
及接受禁閉感化教育的個人。
3.促進官方和民間合作,以致力於個人就業的預備、各州職業教育品質的
提升,以及各州職業體制對勞力市場的配合。
4.改進職業學程學生的學術基礎,及支持新科技應用(含電腦使用)落實
於就業或職業目標。
5.提供職業教育服務,而致力於訓練、再訓練及提升就業及失業工作人員
的新技能,以配合該州或就業市場的需求。
6.協助各州經濟最蕭條地區,以提高其公民的就業及職業能力。
7.協助各州運用支援性服務,特殊計畫方案,以及輔導諮商和安置等一切
可能措施,以達本法案的目的。
8.改進消費者教育及家政教育成效,並減少性別角色刻板印象在各種職
業、各項工作技能、各級能力水準,以及各類生涯上面之限制效應。
9.授權全國性方案為配合指定的職業教育需求及加強職業教育研究歷程,
而進行規劃。
(二)1990年法案的技職教育改革目的
1984年柏金斯職業教育法案的目的,原有九項,但在1990年通過修正更名的柏金斯職業與應用科技教育法案,其目的,則只有一項,即:
藉更充分地發展所有族群的學術與職業技能,以促使美國在世界經濟上更具有競爭力。
而達成此一目的之主要途徑,係仰賴於籌集資源以改進各種職業教育學程,以為先進社會所需的學術與職業技能奠立其基礎。
依據此一法案目的,原來1984年法案目的所涵蓋第二項「未能適當地受惠於職業教育的個人(尤其是文化刺激不利或殘障的個人、從事非傳統職業的個人、需要訓練和再訓練的成人,單親的父母或主婦、英文能力有限的個人,以及接受禁閉感化教育的個人等)」;
第三項需訓練、再訓練及提升新技能的就業及失業人員;
第六項各州最蕭條地區,以及第八項的消費者教育、家政教育及減少性別角色刻板印象者,都歸納在本法案「所有族群」後。
另1984年法案目的第一項「擴充、改進和發展高品質的職業教育學程,以期配合國家現有及未來勞動力具備可促銷技能之需求,期能改進生產力正促進經濟成長」;
及第四項「改進職業學程學生的學術基礎,及支持新大學應用落實於就業或職業目標」,則在1990年法案目的中,改為「促使美國在世界經濟上更具有競爭力」及以為先進社會所需的學術與職業技能奠立其基礎。
由上述可見,美國聯邦政府為振興技職教育,於1990年經國會通過訂頒柏金斯職業教育與應用技術法案,其改革的重點成效,應可歸納如下四項:
(嚴天秩,民81;
張玉山,民82;
林騰蛟,民86)
(一)學術與技術教育密切配合
過去技職教育太著重技術層面之教育,而對學術教育不甚重視。
由於科技快速發展,技術人力必須有足夠之學術基礎,始能應付新科技之需要;
技職教育必須加強學術課程之教學,並與技術課程教學密切配合;
即學術課程內容應以能實際運用於技術者為主,以增進學生學習興趣,避免浪費學生學習時間。
(二)教育與工商企業及經濟發展密切配合
美國技職教育在傳統上已較諸其他教育,更能與工商企業關係密切。
但是,本法案則更特別強調,工商企業無論其規模大小,均應讓教育部門瞭解其所有的工作機會,需要何種人才及何種技術。
法案明訂將設置由教育、工商企業、勞工三方面組成委員會,制訂各主要技職類別所需之技能標準,包括所需最低學習時間、最基本的設備及教師資格等,俾使學校教育與工商企業需要間有更明確之連結。
(三)對處於不利地位弱勢族群民眾提供所需之服務
過去之法案亦曾明訂聯邦教育撥款應部分用於需要特別服務之民眾,但成效不彰。
本法案特別強調所列之聯邦經費應優先用於改善弱勢族群民眾之各項計畫。
不僅要這些民眾有更多機會去接受技職教育,而且必須確保其能從所接受之技職教育中獲致更多之利益。
亦即政府主管機關除提供教育機會外,還要協助他們獲得適當的工作,並進行追蹤輔導。
(四)暢通中等教育與高等技職教育間之升學管道
法案中所訂之技術教育準備課程,為一種新作法,旨在加強中等與高等技職教育之密切合作,以使學生從學校轉入到實際工作環境時,能更為有效的配合與適應。
二、教育目標方面
由於美國的職業教育是由各州或各行業發起,聯邦政府僅透過國會立法補助
各州發展職業教育,並未作統一嚴格的管制,所以各州的職業教育均有其特色與發展方向。
歸納教育目標如下:
1.高中階段的一般職業課程(generalvocationalprogrammes)目的在提供九年級與十年級學生寬廣的職業認知,包括農業、商業與工業的基本介紹。
目前約有65%學生選修這類課程。
2.高中階段的特定職業課程(occupational-specificprogrammes)目的在
提供十一年級與十二年級對於某一特定職業的必須基礎課程,以培養其基本工作能力。
其開設科目有電腦程式設計、汽車修護、電子電路、護理技術等,約有35%學生選修。
3.社區學院的職業教育目標係在提供兩年的專業職業訓練,以讓學生獲得較
多的就業準備。
由於課程分全時制(full-timeclass)與部分時間制
(part-timeclass),且大多無年齡限制,目前學生人數有5539536人,佔全美大專生的44.49﹪,主要目的在獲得工作機會。
三、設科方面
美國的技術與職業教育在高中階段因有94.4%的校數為綜合高中,其職業教育僅以課程選修方式實施,並無所謂的設計。
學區內家長社經地位高的,學生選修學術學程的較多,而家長社經地位低的子女,選修職業學程的較多。
四、設校方面
目前全美國約有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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