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税税收相关法律精讲班 3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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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行政法基本理论
【讲授内容】
行政法与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主体
行政行为
【考情分析】
原本本章在考试中占的比重不大。
但是最近两年随着《行政强制法》的出台,传统重点内容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题量减少甚至不考,本章在本篇的重要性有所凸显,其成为了第一篇的重点章。
本章题型一般仅涉及单选题和多选题两种题型,但在2009和2011年涉及过综合题,且都集中在行政行为的分类问题上。
从历年考点分析,第三节较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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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近五年考试分数统计
综合分析题
3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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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近五年考点归纳
授益性行政行为;
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
行政规章的制定主体;
行政相对人的权利
行政行为的种类
行政合理原则;
行政行为的种类;
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税务行政行为的特征
行政合理性原则;
政府信息公开的限制;
行政主体、行政强制措施、行政事实行为和行政赔偿主体
行政行为的分类,行政行为撤回、撤销、废止的区别和行政处罚与行政裁决的区别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法律地位、行政规章的制定主体
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公正原则;
行政行为的分类
从以上五年的命题规律看,尽管题量不大,但更侧重各知识点的综合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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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行政法与行政法律关系
该节在历年考试中均不作为重点,2008年2分、2009年4分,其余年份均为1分。
考点体现在行政法的渊源(2006-2009年)和行政法的原则(2010、2011、2013年),行政相对人的权利(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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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法的概念和特征(了解)
(一)行政法的概念
是关于行政权力的授予、行使以及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控制和对其消极后果予以补救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行政法是设定行政权力的法律规范
如《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行政监察法》和《行政强制法》等。
2.行政法是规范行政权力如何实施的法
如《税收征管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
3.行政法是监督行政权力的法
如《行政诉讼法》、《行政监察法》等。
4.行政法是对行政权力产生的后果进行补救的法
如《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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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法的特征
形式上的特征
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数量多、具有多种法律渊源
内容上的特征
内容广泛
易于变动
包含实体与程序两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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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掌握)
(本部分内容掌握2个层次,一是有哪三项原则,二是各项原则的含义,2010和2011年均考了行政合理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即行政法治原则。
具体可分解为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应急性原则。
(一)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简称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不仅应遵循宪法、法律,还要遵循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既要符合实体法,又要符合程序法。
合法性原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1)行政权力的存在有法律依据。
——行政法是设定行政权力的法律规范
(2)行政权力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行使。
——行政权力必须在程序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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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行政合理性原则(2010、2011、2013均有命题)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符合理性。
◆其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
◆行政合理性原则,实际上也是一种实质合法性原则。
(2010年单选第1题)
◆合理性原则包括以下内容:
(1)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目的;
(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考虑相关因素的基础上;
即作出行政行为时应当考虑到相关因素,不应该考虑与行政行为无关的因素;
(2011年单选)
例:
税务机关到某企业检查纳税情况,发现该企业只有印花税这一项没有缴纳,税务机关在决定处罚的时候,只能以该企业未缴纳税款这个客观情况作为处罚依据,而不应考虑如这个企业负责人的态度不好,这种与行政行为的作出无关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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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平等地适用法律规范,符合公正法则——不能厚此薄彼
(4)行政行为应符合比例原则要求;
即行政机关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某一行政目的的情况下,应当采用对当事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作出的行政行为才是合理和适当的。
(2013年单选)
(5)符合自然规律和社会公德,符合人类理性和公平正义观念。
如合理采伐,合理利用土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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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
单选题】行政机关行使法律规定的行政裁量权必须符合合理性原则,作出的行政行为才具有实质合法性。
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裁量权的这种合理性要求之一是( )。
(2013年)
A.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裁量权作出行政行为时,应当遵循法定程序步骤,不能违反有关法定时限的规定
B.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裁量权作出行政行为时,必须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且所作岀的行政行为在内容上应当符合比例原则
C.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裁量权作出行政行为不得超越法定幅度,且只能在紧急处置情形下行使行政裁量权
D.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裁量权作出的行政行为在内容上既要符合行政实体法规定,又要符合行政程序法规定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合理性原则。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符合理性,体现为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和幅度内的自由裁量。
相对于传统理论中的形式合法性原则来说,这实际上是一种实质合法性原则。
合理性原则包括以下内容:
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目的;
行政行为应建立在考虑相关因素的基础上;
平等地适用法律规范,符合公正法则;
行政行为应保持适度,符合比例原则要求;
符合自然规律和社会道德,符合人类理性和公平正义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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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应急性原则
应急性原则,是指在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或与通常状态下的法律规定相抵触的措施。
◆它是合法性原则的例外。
◆行政应急权力的行使应符合四个条件:
①存在明确无误的紧急危险或危害;
②非法定机关不得行使应急权力,否则无效,除非事后经有权机关作出特别决定予以追认;
③行政机关作出应急行为应接受有权机关的监督;
④应急性权力的行使应该适当,应将负面损害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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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法的渊源(难点)
——制定主体特别重要,尤其是冲突的解决方式
1.行政法的渊源——制定主体特别重要
名称
制定机关
例举(或备注)
效力层级
宪法
全国人大
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法律
基本法律
《XX法》
效力层级仅次于宪法,不得与宪法相冲突
一般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
《税收征收管理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
行政法规
国务院
《XX条例》
《XX细则》
《XX规定》
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高于行政规章和地方法规
行政规章
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及直属机构
《XX办法》《XX规则》
地方规章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经济特区市的人民政府
地方性法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经济特区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民族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民族自治地方权力机关
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其他渊源
国际条约、国际协定、法律解释以及行政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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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行政立法权,P19行政立法主体
①国务院;
——行政法规
②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
国务院直属机构;
——部门规章
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地方性规章
④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
⑤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
⑥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
注意:
对于③④⑤⑥而言“人民政府”制定的是“地方性规章”;
“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是“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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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根据行政法的渊源理论,( )属于行政法规。
(2008年)
A.《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B.《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
C.《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D.《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E.《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正确答案』AC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选项B的制定主体是国家税务总局,属于部门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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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根据我国行政法理论和法律规定,有权制定行政规章的主体有( )。
(2009年)
A.交通运输部
B.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C.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D.国务院办公厅
E.海关总署
『正确答案』AB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规章的制定主体。
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
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制定的。
地方规章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经济特区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
国务院办公厅协助国务院领导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无权制定行政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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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政法渊源中效力冲突的解决方式
(1)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谁制定谁裁决
(2)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裁决。
(3)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4)各部门规章之间、各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它们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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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国务院部门规章(国务院部委制定)与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制定)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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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国务院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 )提出意见。
(2006年试题)
A.地方人大常委会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最高人民法院
D.国务院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之间的效力等级关系。
《立法法》规定: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
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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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法律关系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及特征(掌握P5)
行政法律关系,通常是指由行政法调整的,在行政主体行使职权时与相对方形成的一种行政法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狭义的行政法律关系)
其特征有:
(1)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一方必须是行政主体。
(2)行政法律关系具有非对等性,即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
(3)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一般是法定的,即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通常不能相互约定权利义务,不能自由选择权利和义务,必须依据法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4)行政主体实体上的权利义务往往是重合的。
权力即职责
(5)行政法律关系争议通过行政程序或准司法程序以及司法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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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法律关系的要素
主体
行政主体(第二节)
享有国家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相对人
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处于被管理地位的一方当事人。
客体
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力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质利益或精神利益。
内容
行政主体的权力(职权与职责)
职权:
行政立法权、行政决定权、行政命令权、行政制裁权、行政强制权、行政司法权等。
职责:
正确适用法律、依法行使职权、遵守法定程序等。
相对人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参与权、受益权(就业权、享有社会福利权、获得许可、奖励等权利)和行政请求权。
(2009年多选)
义务:
遵守行政法律法规、服从行政管理和执行行政决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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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
本节在本章中具有基础性地位。
其重点掌握的内容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难点内容是行政法的渊源(各层级法律文件的制定主体以及效力冲突的解决方式)。
对于行政法的概念特征以及行政法律关系做一般性了解。
答疑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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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10、2013年均没有直接命题,2011年在一个单选题中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事实行为和行政赔偿主体综合构成了一个考题。
2012年在此节考了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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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主体的概念及特征及行政职权(熟悉)
(一)行政主体的概念及特征
行政主体,是指依法享有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
行政主体的特征:
1.行政主体是社会组织。
但并非所有的社会组织都是行政主体。
2.行政主体是享有行政权力的组织。
排除了公务员,2011年的单选题,判断章某是否是行政主体
3.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排除了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党务机关等,排除了内部机构
4.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
排除了受委托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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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
1.行政职权的概念及特征
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及权能。
一般分为固有职权和授予职权两大类。
行政职权的特征:
(2005多选)
(1)公益性:
行政职权的设定和实施是以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为目的。
(2)优益性:
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时依法享有的优先权和受益权,合称为行政优益权。
(3)支配性:
行政职权一经行使,在没有被国家有权机关撤销之前,相对人是必须遵守执行的。
(4)不可自由处分性:
不得随意转移、不得随意放弃或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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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政职权的内容
★
(1)行政立法权:
——见第一节“行政法的渊源”中的链接
(2)行政解释权(新增):
行政主体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未明确规定的事项作出具体说明和补充的权力,往往被看成行政立法权的补充。
(3)行政决定权:
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管理中的具体事宜的处理权。
如行政征收、行政补偿等。
(4)行政许可权。
(第二章)
(5)行政命令权。
(6)行政执行权。
(第四章)
(7)行政监督检查权。
如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等。
(8)行政强制权。
(9)行政处罚权:
训诫罚、财产罚、行为罚和人身罚等。
(见第三章)
(10)行政裁决权。
即行政主体作为第三人,在法定范围内对一定的行政纠纷和民事纠纷进行裁判处理的权力,包括行政调解权、行政仲裁权、行政裁决权和行政复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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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下列对行政职权的描述,正确的有( )。
A.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
B.行政职权的特征包括公益性、优益性、支配性和对等性
C.行政职权只能由国家行政机关行使
D.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行政裁决权、行政立法权均属于行政权
E.行政职权具有不可自由处分性
『正确答案』A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职权。
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及权能。
因此,选项A正确。
行政职权的特征包括公益性、优益性、支配性和不可自由处分性,选项B中多出了对等性,不是行政职权的特征,因此,选项B不正确,选项E正确。
行政职权的行使主体是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因此,选项C不正确。
行政职权的内容包括行政立法权、行政决策权、行政决定权(具体表现为行政确认权、行政奖励权、行政处分权、行政物质帮助权、行政指导权等)、行政许可权、行政命令权、行政执行权、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行政处罚权、行政裁决权(包括行政调解权、行政仲裁权、行政裁决权和行政复议权)等,因此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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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掌握)
(一)行政机关的概念
行政机关是指依宪法和有关组织法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的国家机关。
其含义:
1.行政机关是国家机关。
2.行政机关是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
3.行政机关是依宪法和有关组织法设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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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央行政机关与地方行政机关
1.中央行政机关
★第三节 行政行为
2008年
3分
2009年
4分
2010年
7分
2011年
2013年
5分
【主要考点】
1.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08多选、09、2010单选、2013年1单1多);
2.行政事实行为(2010单,2011年单选);
3.行政行为的种类(09综合,2011年2个综合)、授益行政行为;
4.政府信息公开制度(2010年1单1多,2011年1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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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行为基本理论(熟悉)
(一)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行为通常又称行政法律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管理和服务活动、行使行政职权或履行行政服务职能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旨在产生某种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内涵如下;
(1)行政行为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即国家行政机关及授权性组织;
(2)行政行为的目的是为了履行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责,实现行政管理和服务的目标;
(3)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是行使行政权力,是国家行政权的直接体现;
(4)行政行为是旨在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但是从广义上讲,行政行为为既包括行政法律行为,也包括行政事实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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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的特征主要有:
1.从属法律性。
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从而必须从属于法律。
2.裁量性。
3.单方意志性。
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必须在宪法、组织法或者其他法律、法规的授权范围内,即可自行决定和直接实施,而无需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
4.效力先定性。
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就事先假定其符合法律规定,在未被国家有权机关依法宣布违法无效之前,对行政机关本身和行政相对方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具有约束力,任何个人或团体都必须遵守和服从。
等同于效力中的公定力。
5.强制性。
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实施的保障。
但并不等于说,所有的行政行为都必须强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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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行为的内容与效力(熟悉)
1.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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