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产品生产操作规程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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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产品生产操作规程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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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产品生产操作规程1
有机产品生产操作规程模板
制订日期2003年08月23日
修订日期2020年1月9日
实施日期2020年1月9日
批准
总经理
审核
制定
工程部
生产管理部
制造技术部
QA部
开发技术部
IQC检查部
TQM部
管理体系小组
有机产品生产操作规程模板
更改记录
发行日期
版次
更改内容
2003/08/23
2006/04/17
2007/05/14
2008/04/01
2020/1/9
1
2
3
4
6
初版发行
根据公司组织架构图
1)取消QM推进部,新设制品保证部和部材保证部
(原制品保证课变更为制品保证部,原部材保证课变更为部材保证部)。
2)追加品质技术推进室和特化物对应推进室。
3)制造部门业务重新分配,取消第三制造部。
1.公司组织结构图变更,取消报关物流部,报关课与物流课纳入生产管理部。
2.根据公司组织结构图,品质技术推进室变更为制造室。
1.根据公司组织图,对文中的部门进行了修订。
文中的部门长变更为部长、责任者变更为管理职;
2.根据实际的业务内容,对2.新产品生产、出货前实施项目进行了修订。
(P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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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产品生产操作规程模板
项目、标题页次
更改记录2
目录3
1.总则4
1.1适用范围4
1.2起草、更改、作废4
1.3目的4
1.4权责4
1.5.定义4
2.作业内容5
3.相关文件8
4.相关表单8
5.流程图9
总页数:
9页
有机产品生产操作规程
文件编号:
QB/DXC02-CZ01~CZ13-2013受控状态:
受控
版本/修改:
A版/0发放编号:
制定
审核
批准
日期
日期
日期
2012年07月10日
2012年07月10日
2012年07月10日
发布:
2011年07月10日实施:
2011年07月10日
QB/DXC02-CZ01-2013防污染管理规程3
QB/DXC02-CZ02-2013卫生管理规划6
QB/DXC02-CZ03-2013有机大米采购与检验要求6
QB/DXC02-CZ04-2013合格供方评定准则7
QB/DXC02-CZ05-2013工具、设备及设施维修保养清扫规程8
QB/DXC02-CZ06-2013有机产品的运输和搬运制度10
QB/DXC02-CZ07-2013员工福利和劳工保护规程11
QB/DXC02-CZ08-2013有机米粉加工操作规程12
QB/DXC02-CZ09-2013仓库管理规程16
QB/DXC02-CZ10-2013文件控制规程17
QB/DXC02-CZ11-2013有机产品生产工艺规程20
QB/DXC02-CZ12-2013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23
QB/DXC02-CZ13-2013有机标识控制规程
防污染管理规程
QB/DXC02-CZ01-2013
1目的:
为确保有机婴幼儿营养米粉,在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禁止有机产品与常规产品混合,以及防止有机加工和经营过程中受禁用物质污染,特编制此规程。
2、范围:
适用于车间有机米粉及其防污染管理。
3、职责:
生产部按照此规程对生产人员进行管理。
4、要求
4、过程控制
4.1有机大米原料的运输工具在装载有机大米前首先清洗干净,应尽量采用单独的运输工具运送有机大米,当不能单独运输时,应采用苫布等防护措施避免其与常规产品混杂或受到污染。
大米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保持外包装上的有机认证标志及产品说明不被玷污或损毁;
4.2库中的有机大米应严格与常规大米分开存放,仓库管理人员要依据记录和标识认真核实。
4.3各班次生产人员应依据生产计划到仓库办理有机大米领取手续。
仓库管理员按计划要求区别发放大米并逐一发放并记录。
4.4加工和设备清洁采用在每批订单完成后通过拆卸连接体进行彻底的清洗。
4.5设备或运输工具用于常规米粉加工后应进行充分清洗,以避免有机米粉受到污染。
4.6在有机产品加工是先用50公斤的有机大米原料进行冲顶加工,用于冲顶的产品作为常规产品标识、包装。
4.7公司的有机米粉在加工、储藏过程中杜绝采用离子辐照处理。
4.8公司在有机米粉加工工艺中不涉及使用石棉或可能被有害物质渗透的过滤材料。
4.9通过《卫生管理计划》防止有害生物接触加工和处理设备以及对环境因素的控制,防止有害生物的繁殖等措施消除有害生物的孳生条件。
4.10使用鼠挡板和电子灭蝇器作为公司捕害工具防治老鼠和苍蝇对米粉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等的侵害。
4.11如仓库遭遇了有害生物的严重侵袭时,公司将优先使用中草药和乳酸进行喷雾和熏蒸处理。
若不得以使用常规熏蒸剂对加工设备或储藏场所实施熏蒸时,必先将有机产品移出熏蒸场所,熏蒸后至少经过5d才可将有机产品移回经过熏蒸的场所。
4.12严格标识管理和生产加工控制,禁止使用接触过禁用物质或接触过常规产品的包装袋或容器盛装有机产品。
4.13有机原料和成品在公司按照库位图的要求与常规产品隔离分区域存放,存放中通过采取包装、标签和库位标识等措施确保有机产品不与非认证产品混放。
4.14米粉成品的运输按照《有机米粉运输与搬运规程》执行。
5清洁消毒用品使用控制
5.1严格按照有机标准要求选用适用的清洁、消毒用品,接触有机产品的人员清洁消毒用品当选软皂和酒精。
5.2加工现场的工器具卫生采取高压蒸汽方法进行消毒。
5.3当仓库遭遇了有害生物的严重侵袭时,公司将优先使用中草药和乳酸进行喷雾和熏蒸处理。
卫生管理规划
QB/DXC02-CZ02-2013
1、目的:
为确保我公司有机米粉的加工环境符合有机标准的要求,特编制此规划。
2、范围:
适用于有机米粉加工车间的卫生管理。
3、职责:
生产部按照此规划对生产人员进行管理。
4、要求
4.1、管理组织
4.1.1加工厂行政部分管卫生的管理。
4.1.2各部门设专门负责人主管卫生工作,使之落实到班组和个人。
4.2、卫生管理内容及要求
4.2.1室内(包括加工、厂房、操作室、检修室、办公室、库区)
4.2.1.1要求室内地面干净整洁、无积水、油污、杂物。
4.2.1.2门窗玻璃干净明亮,如有损坏应及时修换,玻璃不得随意涂各色油漆。
4.2.1.3室内墙壁无蜘蛛网,严禁乱写乱画,墙上各种贴挂牧要保持完好无缺。
4.2.1.4室内箱、桌、椅、柜、工具器具要摆放整齐有序,不得有杂物乱堆乱放。
4.2.1.5各卫生区域要设垃圾箱,不得满冒,垃圾要随产随清,不得积存或随地倾倒。
4.2.2室外(仅涉及垃圾暂时存放)。
工厂产生的生活和工业垃圾,存放在带盖垃圾筒或用塑料垃圾袋密封后放置在厂门口由开发区环卫部门每日三次进行清运。
4.2.3设备(加工设备、包装设备)
4.2.3.1设备要保持内外清洁、定期进行清洗和擦试,不得有余料、油污。
4.2.3.2设备各部位要在接交班时进行认真清理干净后,方可交班,严禁死角存料、存物产生霉菌污染。
4.2.3.3设备更件、检修等折装时,必须进行彻底清洗,并擦试干燥后方可重新安装。
4.2.3.4停车前必须清理干净设备内的存料。
设备严禁长期存料,防止存料变质。
4.2.4职工的卫生(休息室及厕所)
4.2.4.1职工上岗必须持有卫生部门核发的“健康证”,经厂核准所方可安排上岗。
4.2.4.2职工就餐必须更换工装,清洗餐具,不得将残汤剩饭随便倒入水池。
4.2.4.3工间休息要保持休息室内卫生清洁,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及烟蒂。
4.2.4.4公用卫生间要做到随便随冲、剩饭入篓。
5.应当保持《车间卫生管理记录》
有机大米采购与检验要求
QB/DXC02-CZ03-2013
1目的
为确保有机婴幼儿营养米粉的品质,在采购和检验中符合有机规范要求,特编制此规程。
2范围
适用与有机婴幼儿营养米粉有机大米的购入和进货检验。
3职责
3.1供销部负责人按照此规程对采购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
3.2采购人员按此规程进行有机婴幼儿营养米粉所需原料的购入。
4内容
4.1有机大米的选择:
选购有机大米要符合标准,从正规供种部门获取有机大米,要求出具有机证书、有机销售证书、QS证书、产品有机检测报告、营业执照、组织代码、商标证件等,并签署责任协议。
若采用本公司生产的预留有机大米,则应做好相应记录。
4.2禁止采购转换期的有机转换大米。
4.3采购和运输过程中防止交叉污染,确保有机婴幼儿营养米粉的质量与纯度。
4.4采购员执行此规程,并做好记录。
5检验要求
5.1由公司验收人员依据上述各项(4.1—4.4)要求进行进货检验。
5.2由公司评价小组,对供方资质进行评价。
6记录
《有机大米验收记录》
合格供方评定准则
QB/DXC02-CZ04-2013
1目的
为了规范和指导对供方的评价与选择,特制定本准则。
2范围:
3职责
采购科负责填写《供应商调查/复审表》并根据《物资明细表》规定的产品类别,明确对供方的控制方式和程度。
4要求供方选择与评定准则
4.1采购科对供方进行调查,填写《供应商调查/复审表》,必要时可派员进行现场调查;而对初次供货的供方,上述调查合格后,由原料部通知供应商提供技术资料和报价,必要时供方提供产品试用,合格或满足使用要求后将其列入《合格供方名单》。
4.2通过第三方质量体系认证的供应商可不用通过评价程序直接列入《合格供方名单》。
4.3顾客指定的供应商可作为合格供应商,但不能免除公司对其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质量的责任。
4.4若顾客有要求时,合格供方名单还需经顾客批准。
4.5经评价合格的供方,由采购科编制《合格供方名单》,部门领导审核后报请总经理批准。
4.6《合格供方名单》作为受控文件由办公室管理发放。
5监控与复审
5.1采购科和品管部应对供应商进行指导和监控,使其逐步完善质量体系。
对质量或交付期不符合公司要求及反馈后无改进或连续出现三次不合格者,采购科应通知供应商,要求其采取纠正措施。
如纠正无效,采购人员应对其停止采购,严重的应申请评价小组撤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并索取相应赔偿。
5.2公司评价小组每年对合格供应商进行复审,对不能通过复审的合格供应商提出纠正预防措施,限期改正,若仍不合格,撤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工具、设备及设施维修保养清扫规程
QB/DXC02-CZ05-2013
1目的
通过对工具、设备、设施进行周期性的维护保养和清扫管理,使工具、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保障加工的正常运行,达到规定的要求,特编制此规程。
2使用范围
本程序使用于加工所有工具、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3职责
3.1维修人员负责加工工具、设备、设施的维修管理和预防性维护;
3.2生产班组长负责机器设备的日常清洁维护和保养。
4程序
4.1生产设备及管理
生产设备由加工负责人管理,并建立《仪器设备台帐》。
4.2设备的日常保养
操作人员在使用生产设备前应进行充分的清洗、擦拭,使用后也要进行充分的清洗、擦拭,避免有机产品被污染。
4.3设备设施清洗按照《卫生管理计划》执行。
4.4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
4.4.1中等规模以上的维修保养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
4.4.2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对部分零部件拆卸、清洗、修复;
4.4.3对设备的各个间隙进行调整,更换个别易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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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机 产品 生产 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