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二期提质扩容工程建设项目环评报告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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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邵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一期环评报告表的批复(邵市环评[2008]49号)
附件7:
邵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一期验收的批复意见(邵市环监字[2010]1号)
附件8: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湖南新邵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湘环评[2011]143号)
附件9:
邵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2016年第三季度排污口的水质监测报告
附件10: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
修改清单
序号
会议纪要
修改
位置
修改内容或说明
1
补充新旧工艺对照的相关分析,进一步明确一万吨扩容的必要性以及新工艺提质的优越性。
P38、P39~40、P13~14
P39~40已补充新旧工艺的对比情况;
P38已说明A2/O的工艺特点,使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
P13~14根据对新邵县W6-W11分区污水排放量的预测,确定本项目二期处理污水增加至3.0万吨的设计是可行的,是十分必要的。
2
进一步细化项目在改造、新建期间保证污水处理正常运行的分析内容。
P13
本项目先扩建后改造,在二期工程改造期间,一期工程继续运营,采用边改造边运营的形式,部分设备改造期间,使用备用设备,环评要求项目改造过程,过渡期采取稳定有效的措施,确保尾水达标排放,改造期间达到(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改造完成后执行(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3
完善核实“三同时”、“三本账”内容
P75、P76
P75已完善“三本账”内容;
P76已完善“三同时”内容
4
核实排污口位置的合理性。
P21、附件7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湖南新邵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湘环评[2011]143号)(见附件8)文件,为保护库区水质,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按规划应下移至晒谷滩电站以下江段。
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尽快落实省厅批复,将尾水排放口按规划下移至晒谷滩电站以下江段。
5
核实污泥与废渣处理的措施,核实投资一栏表。
P51、P54、P69
目前污泥按照之前协议运往邵阳市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待邵阳市污泥集中处置中心建设成功开始运营,建设单位应尽快与其签订协议,将污泥运往邵阳市污泥集中处置中心进行处置。
已核实投资一栏表。
6
补充原日处理2万吨的环保审批、验收等相关情况
附件6、附件7
已补充附件6一期环评报告表批复、附件7邵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一期验收的批复意见。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新邵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提质扩容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邵阳赛双清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联系人
通讯地址
新邵县酿溪镇新涟街(小溪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
传真
/
邮政编码
422900
建设地点
新邵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内(大坪经济开发区肖家湾)
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改扩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
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占地面积
(平方米)
总占地面积27.41亩,本项目(二期)占地8.74亩
绿化面积
总绿化面积5802.30m2,本项目(二期)绿化面积1622.30m2
总投资
(万元)
5479.41
环保投资(万元)
345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6.3%
评价经费(万元)
投产日期
2018年8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及建设必要性
污水处理工程是防止水域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的主体工程,是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维护和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也是城市生产和人民生活不可或缺的社会公用设施,具有保护环境和保护生态平衡的重要作用,各级人民政府都把其纳入了建设规划和计划之中。
新邵县隶属湖南省邵阳市,位于湘中盆地与涟源盆地直接,资水中上游,东临邵东县,南抵邵阳市、邵阳县,西接隆回县、北连新化县、冷水江市、东北靠涟源市。
东西长约68.6km,南北宽约43.6km。
全县总面积1763km2,耕地面积42.18万亩,其中水田31.36万亩。
到2015年末全县人口82.8万。
县城位于新邵县南部,南面与邵阳市北塔区和双清区接壤,距邵阳市区中心不到10km。
是新邵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信息和科技中心,是邵阳市城镇群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发展食品加工业和化工、冶金工业为主的环境优美、山水相间的生态城市。
新邵县污水处理厂(曾名大坪污水处理厂),设计一期规模为2万m3/d。
该污水处理厂的报告于2008年9月17日由邵阳市环保局审批(邵市环评[2008]49号)(附件6),2010年5月30日由邵阳市环保局验收(邵市环监字[2010]1号)(附件7)。
一期于2010年5月建成并投入使用,一期采用“粗格栅+提升泵站+细格栅+旋流沉砂池+CASS池+紫外线消毒”工艺,出水水质标准为一级B标准,处理后的尾水排入资江,目前其日均处理规模达到并超过2万m3/d。
随着城市的发展,人口急剧增长,污水量逐渐增多,现有的污水厂处理能力已不能满足现实需求。
且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出水水质采用的是《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而据《湖南省2014-2016年“两供两治”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75号),要求到2016年底,县以上城镇消除地表劣五类水体,重要水源地、城市内湖、景观水系、水环境敏感区域等重点水域和其它有条件的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以上标准,新邵县城位于资江中上游,新邵县城的污水处理率对下游城市的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大,为了提高出水水质,须进行提质改造。
故邵阳赛双清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拟投资5479.41万元,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提质改造,在一期工程西南方位进行二期工程扩建,扩建后的污水处理厂规模为3万m3/d,污水采用“粗格栅+提升泵站+细格栅+旋流沉砂池+A2/O生物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含中间提升)+深滤池+紫外线消毒”处理工艺,出水水质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项目建成后可明显削减输入资江的污染负荷,减少污水中污染物排放量,对保护资江地表水及改善当地生态环境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
本项目具有明显的环境、社会效益。
项目选址位于大坪经济开发区肖家湾一期工程新邵县污水处理厂西南方位,项目选址属于当地市政规划污水处理厂建设用地,当地规划主管部门下达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规[选]字1612047号,项目符合当地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精神,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环保部门要求,确定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为此,邵阳赛双清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特委托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
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在当地相关部门的协作下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在工程分析及影响预测基础上,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待审批后作为开展项目建设环保设计及主管部门环境管理工作的依据。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及处理类工程,本身为市政环保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厂内污水处理工程。
污水处理厂建设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中“鼓励类”第三十八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15款“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类。
项目建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三、项目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1、与新邵县城市排水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新邵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一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可知:
新邵县城共设置3座污水处理厂。
其中,大坪污水处理厂已经建成,一期建设规模为2.0万m3/d,远期规模为3.0万m3/d;
规划与塘口大桥北侧设置污水处理厂1座,近期规模2.0万m3/d,远期规模为3.0万m3/d;
规划于滨江南路与七秀路交叉处置厂1座,近期规模1.0万m3/d,远期规模2.0万m3/d。
本项目为大坪污水处理厂的二期工程,一期工程2万m3/d已于2010年5月建成并投入使用,本次扩建1.0万m3/d,项目建成后总处理规模为3万m3/d。
符合规划要求。
2、与新邵县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新邵县肖家湾,在现有污水处理厂西南侧洼地内进行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
本项目(二期)占地8.74亩。
根据《新邵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一一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图可知,项目用地属于公共用地,符合新邵县城市总体规划,并取得了新邵县城乡规划局出具的《湖南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规(选)字1612047号)。
同时本项目的建设用地取得了新邵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关于新邵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提质扩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新国土资预审字第(2017)01号),该预审意见明确了该项目符合国家关于建设用地供地政策。
该选址意见书明确了本项目选址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新邵县用地规划要求。
四、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1、新邵污水处理厂选址合理性分析
(1)选址原则
污水处理厂厂址的选择应符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综合考虑城市及厂址附近乡镇的发展、工程建设、环境保护、运行管理、防汛抗震等方面的要求。
确定污水处理厂厂址,一般需遵循以下原则,即:
①污水厂厂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能满足城市远期发展要求;
②污水厂厂址需位于城市集中供水水源的下游,并保证场地没有被洪水淹没的危险;
③应尽量减少拆迁、少占良田,且具有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
④有利于净化出水及剩余污泥外排(运),交通、运输及供水、供电较方便。
(2)方案比选
新邵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占地18.67亩,厂址东,南面为新邵县公墓,东北面有居民住宅约10余栋,周边环境比较敏感,项目可利用的用地主要有南侧的洼地以及北面和西面的山地。
可选建设方案有两个:
方案一扩建工程在原厂址南面洼地,扩建后处理能力为3万m3/d,新增用地面积约8.74亩,工程占地较小,拆迁少,投资少;
方案二扩建工程在原厂址北面山坡,扩建后处理能力为4万m3/d,新增用地面积约41亩,工程土方开挖量大,拆迁较多,投资较大。
综合比选后选择方案一。
(3)选址合理性分析
新邵污水处理厂选址新邵县大坪经济开发区肖家湾,资江南岸,紧临资江,通过对照污水处理厂选址原则,项目选址具有以下优点:
①选址临近其服务范围,地势较低,利于污水重力进入污水厂;
根据服务范围内组团污水管的走势,有利于收集新邵县W6、W7、W8、W9、W10、W11分区的污水,新邵县污水分区图见附图4;
②此处地势平坦适合扩建污水厂,无工程拆迁;
③根据现场踏勘及借鉴临近区域地质情况及地表调查揭露,拟建场区地质构造条件单一,适宜建筑。
无不良工程地质现象,适宜建厂。
④新邵污水处理厂二期选址标高215.80~216.50m,而拟建厂址20年一遇洪水位为215.42m。
场地填平后按设计建设控制标高建设,不受水淹,可实现尾水重力流排放,不存在洪水倒灌。
⑤排污口位于资江南岸,采用管道排放,高于20年一遇洪水位,可有效避免洪水淹没的风险,且不占用资江的行洪面积,不影响行洪和通航,符合防洪规划的有关要求。
排口下游10公里无集中供水水源取水口。
⑥从区域风频而言,新邵污水厂所在地位于主导风向下风向,减缓了臭气对城区可能造成的影响。
综上分析,本项目选址于大坪经济开发区肖家湾,总占地面积27.41亩,本项目(二期)占地8.74亩,符合《新邵县城市总体规划》,属污水处理厂建设用地,选址已取得新邵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出具的《湖南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规(选)字1612047号),项目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
新邵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关于新邵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体质扩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新国土资预审字第(2017)01号),项目用地符合新邵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占用基本农田。
(4)外环境相容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于大坪经济开发区肖家湾,用地性质为市政污水处理厂建设用地。
项目北面临近资江,北面82m处有孙家院子村散居农户5户,东北面102m范围内有孙家院子村散居农户约10户,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见附图9,南面1450m为新邵县规划的大坪经济开发区,分布有散居居民、工业厂房等,西面500m处为曾家坟山(约50余座坟),北面资江对岸700~900m分布有长滩散居居民约20户。
项目所在地主导风向为东北风,项目500m范围内的敏感点均分布在其主导风向的上
风向和侧上风向,而项目产生的臭气经处理和距离衰减后对下风向大坪经济开发区南面1450m处的农户,有山体阻隔,基本无影响。
同时,采取泵房密闭、安装隔声、吸声材料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和敏感点噪声值可达相关标准,不会造成扰民现象。
评价区域内无需特殊保护的文物古迹,风景名胜、人文景点和其他生态敏感点等,无需要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动植物及古、大、珍、奇树木。
为新邵县城提供自来水的现有水厂取水口位于本项目资江上游约19.5km处,离排污口最近的取水点位于资江下游55.1km处的冷水江市水厂取水口。
冷水江市水厂饮用水源三级保护区(柳溪至炉埠界牌)离本项目排污口的河道距离约53.9km。
在项目排污口下游20km范围内无集中式饮用水取水口等环保目标。
项目排污口20km范围内均不涉及资江湿地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敏感区。
经调查,本项目以恶臭源(粗细格栅、旋流沉砂池、贮泥池、污泥脱水间和A2/O池)边界界划定的50m卫生防护距离内不涉及农户,保证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居住。
考虑污水处理总体建设方案以及卫生防护距离的划定,环评建议,将新邵污水处理厂规划总用地红线外100m内作为控制性发展用地,今后不得规划居住、学校、医院及三产类设施等环境敏感项目。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无环境制约因素,从环境保护角度认为,本项目选址合理。
五、城市给排水现状及规划
1、给水现状及规划
新邵县供水由市政供水和自备水井两部分组成。
县城市政供水由县自来水公司负责。
新邵县自来水公司现有水厂3座,均为地下水源,设计供水规模1.2×
104m3/d;
在建水厂1座,水源为枫树坑水库,设计供水规模为5×
104m3/d,2008年新邵县自来水公司与邵阳市自来水公司签订了邵阳市自来水公司向新邵供水协议,并于2011年1月通水,邵阳市供水工程设计供水规模为3×
104m3/d。
待枫树坑水库引水工程建成投产后,将关停现有3座水厂,县城的总供水能力可达到8×
新邵县城采用自备水源的用户较多,有居民直接取地下水(如井水)作生活用水。
2、排水现状及规划
县城目前存在两种排水体制,老城区及城市建设较早的地区为合流制管道,范围为:
老城区的绕城北路以南至资江、双清路以东至酿溪西岸,大坪组团新贵路以北至资江、北塔路以东至江南路西侧。
其他新建城区以及扩建地区采用雨污分流制管道。
新邵县于2010年在大坪经济开发区肖家湾修建城市污水厂一座,规模2.0×
104m3/d,配套排水管线约48.6km,旧城部分污水可汇入污水厂处理,基本满足新邵城区排水要求,对资江水体污染有所改观。
但是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目前现有污水处理厂已不能满足城市生活污水处理需要。
根据《新邵县城排水专业规划(2012-2020)》,新邵县城共设置3座污水处理厂。
其中,新邵污水处理厂已经建成,一期建设规模为2.0×
104m3/d,远期规模为3.0×
规划于塘口大桥北侧设置污水处理厂(土桥污水处理厂)1座,近期规模2.0×
104m3/d,远期规模3.0×
规划于滨江南路与七秀路交叉处设置污水处理厂(石背垄污水处理厂)1座,近期规模1.0×
104m3/d,远期规模2.0×
根据新邵城区的自然地形特点,以及规划用地布局,污水分为14个排水区域(排水分区图见附图4)。
W1、W2、W3、W4、W5排水区域的污水送往土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W6、W7、W8、W9、W10、W11排水区域的污水送往新邵(大坪)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W12排水区域的污水送往石背垄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W13、W14排水区域的污水送往邵阳市江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目前,新邵县城只建成一座污水处理厂即新邵污水处理厂,收集W6-W11分区污水。
其余分区的污水经过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排放。
六、工程服务范围、工程建设规模及组成
(一)工程服务范围
根据《新邵县城排水专业规划(2012~2020)》(2012年6月),本项目服务范围主要为老城区、大坪组团、沙湾组团,分为6个集水区域。
本次项目截污管道使用污水处理厂一期的截污管道,不涉及新建截污管道。
新邵县城排水专业规划(2012~2020)》中提到沙湾组团(W9分区)的污水属于远景发展范围(2020~2030),到2020年末,本项目服务面积为1118ha,服务人口约11.18万人,污水处理规模达到3×
(二)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
新邵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目前处理规模为2.0万m3/d。
本项目进行提质扩容,处理规模为3.0万m3/d。
本项目污水处理工艺流程由“粗格栅+提升泵站+细格栅+旋流沉砂池+CASS池+紫外线消毒”调整为“粗格栅+提升泵站+细格栅+旋流沉砂池+A2/O生物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含中间提升)+深床滤池+紫外线消毒”的处理工艺。
占地面积: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5479.4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总投资5449.6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9.78万元。
其中申请银行贷款3760万元,剩下的企业自筹。
建设工期:
2年
劳动定员及生产制度:
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厂二期改扩建工程,原有员工16人,项目建设完成后新增劳动定员14人,总计30人。
全年工作日365天,污水处理厂中央控制室、污泥脱水间、加药间实行四班三运转制,粗细格栅及A2/O池、深床滤池、高效沉淀池实行三班两运转制,其它工段为一班制,每人每天工作8h。
自动化系统:
按照“管理集中,控制分散”设计思路,采用国内外先进的集散型计算机系统自动控制和管理。
控制系统由一个中心控制室和现场PLC站组成,分散检测和控制,集中显示和管理。
七、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
新邵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主要工程内容包括:
新建工程:
二沉池、污泥泵房、高效沉淀池(含中间提升泵站)、深床滤池、加药间、鼓风机房、贮泥池。
改造工程:
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生物池(CASS池改造为A2/O池)、污泥脱水间、生产辅助用房。
工程项目组成见表1-1
表1-1项目组成及其主要环境问题表
名称
建设内容
主要环境问题
施工期
运行期
主体工程
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
粗格栅及提升泵房(改造)
(1)拆除2台栅隙20mm的粗格栅,增设2台栅隙10mm的粗格栅,设备宽度800mm,安装角度75°
,N=1.1kW,380V;
(2)拆除提升泵房现有2台小泵,增设2台大泵:
Q=900m3/h,H=17m,N=55kW。
占用土地、损坏植被、水土流失、施工噪声、扬尘及废水
废水、恶臭气体、噪声、污泥
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改造)
(1)拆除2台栅隙5mm的细格栅,增设2台栅隙5mm的细格栅,设备宽度1000mm,栅隙b=5mm,安装角度75°
(2)拆除现有旋流除砂机及排砂装置,增设:
旋流沉砂池除砂机:
2台,型号:
池径3.05m,功率N=1.1kW,配套气提排砂装置。
罗茨鼓风机:
2台,1用1备。
型号:
Q=2.04m3/min,风压P=39.2kPa,N=3kW。
(3)细格栅进水渠前端上部增设高0.5m的不锈钢板。
生物池(改造)
本次改造将现CASS池改造为A2/O池,改造后处理规模为3×
改造内容:
(1)拆除池内部分隔墙、滗水器、推流器,清除底部淤泥;
(2)增加隔墙,将CASS池改造为A2/O池,增设混合液回流泵5台,4用1冷备,型号:
Q=1250m3/h,H=0.8m,N=3kW,混合液回流比为200%~400%;
(3)更换已经老化、堵塞的曝气盘;
(4)将CASS池有效水深抬高0.5m,并在CASS池上部增设高0.5m的不锈钢板;
(5)增加出水堰,通过出水堰控制池内水深为5.5m;
(6)增设潜水推流器16250老化,目前细格栅除渣效果较差,同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台,叶轮直径1500mm,功率2.2kW;
二沉池(新建)
数量:
2座。
结构形式:
圆形半地下式构筑物,现浇钢筋砼结构。
土建尺寸:
直径Ф=30m,高度H=4.5m。
设计参数:
采用周边进水周边出水辐流式沉淀池。
水力停留时间2.2h,表面水力负荷0.89m3/(m2•h)。
主要设备:
1)中心传动单管吸泥机:
2台,Φ=30m,N=1.1kW。
材质:
不锈钢。
2)排渣堰门:
2台,B×
H=500×
500mm,带手动启闭机,材质:
不锈钢304。
3)配套出水三角堰、浮渣挡板、挡水裙板各2套。
污泥泵房(新建)
1座。
半圆形半地下式构筑物,现浇钢筋砼结构。
内设污泥回流泵3台,2用1备,设变频调速;
设剩余污泥泵2台,1用1备。
1)回流污泥泵:
3台,2用1备,Q=625m3/h,H=6.8m,N=18.5kW,设变频调速。
2)剩余污泥泵:
2台,1用1备,Q=45m3/h,H=20m,N=5.5kW。
高效沉淀池(含中间提升泵站)(新建)
1座,新建。
分两组。
由中间提升泵站、混合池、絮凝池、沉淀池和污泥泵房组成。
半地下式构筑物,现浇钢筋砼结构。
平面尺寸:
L×
B=50.0×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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