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E目标管理考核与奖惩办法》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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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管理规定
4.1明确HSE目标
4.1.1依据集团公司HSE管理要求和公司总HSE管理方针,确定公司年度HSE管理目标。
4.1.2各二级单位应结合公司要求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的HSE管理年度目标,并分解落实到各责任人和所属项目部。
4.2签订HSE目标责任状
4.2.1每年年初公司召开职代会时,公司董事长与各二级单位行政负责人签订《HSE目标管理责任书》(附件一)。
4.2.2各二级单位在与公司签订HSE责任书后,分公司行政负责人应与分公司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签订HSE目标管理责任书;
在开工前与项目经理签订《工程项目HSE协议》(附件二)。
4.2.3公司直管项目由公司主管施工生产副经理与项目经理在开工前签订《工程项目HSE协议》(附件二)。
4.3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4.3.1公司主管施工生产副经理、各二级单位行政负责人签订HSE责任书后7个工作日内,应按要求向公司财务交纳4000元安全风险抵押金。
公司安全部门主任、副主任和安全主管应按要求分别向公司财务交纳4000元、3000元、2000元安全风险抵押金。
4.3.2各二级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签订HSE责任书后7个工作日内,应按要求向分公司财务分别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3000、2000元。
4.3.3项目经理签订工程项目HSE协议后7个工作日内,应视工程项目合同额大小(以下均不含主材)分别向公司财务(公司直管项目)、分公司财务(分公司所属项目)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合同书中没有明确合同总价的按预计合同额交纳。
项目安全经理、安全员(项目没有安全经理)按项目经理所交安全风险抵押金的80%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具体交纳标准如下:
1)合同额在150万元以下交纳500元安全风险抵押金;
2)合同额在150-500万元以下交纳800元安全风险抵押金;
3)合同额在500-1000万元交纳1500元安全风险抵押金;
4)合同额在1000-3000万元交纳3000元安全风险抵押金;
5)合同额在3000-5000万元的交纳6000元安全风险抵押金;
6)合同额在5000万元以上交纳10000元安全风险抵押金;
4.4考核办法和依据
4.4.1公司主管施工生产副经理、安全部门负责人、安全主管按年度进行考核,考核依据:
1)HSE目标管理完成及责任书履行情况;
2)集团公司安全检查及考核评价情况;
3)岗位及部门履职情况。
4.4.2各二级单位行政负责人、主管安全副经理、安全部门负责人、按年度进行考核,考核依据:
1)HSE目标管理责任书;
2)二级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绩效考核指标;
3)集团公司、公司安全检查及考核评价情况。
4.4.3各项目部项目经理、HSE经理、专职安全员及其它主要管理人员的按项目实行安全工时考核,凡实现无事故安全工时的项目均进行表彰奖励,考核依据:
1)工程项目安全工时考核及安全事故处理办法(附件三);
2)工程项目HSE协议书;
3)业主、集团公司、公司、分公司对项目的HSE检查及考核评价情况。
4.5奖励
4.5.1在各级考核中,HSE指标具有一票否决权,凡没有实现HSE管理目标的单位或个人当年不能评为先进,并要按照本考核办法等对个人进行考核兑现。
4.5.2各二级单位要将HSE管理目标、指标纳入承包书进行定期考核,应结合施工任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和奖励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及时表扬和嘉奖在事故预防和事故抢救中的有功人员。
4.5.3公司和分公司二级管理层的奖罚标准具体执行《年度HSE目标管理考核办法》(附件四)。
4.5.4项目管理层的奖罚标准具体执行《工程项目安全工时考核及安全事故处理办法》(附件三)。
4.6附则
4.6.1对公司管理层(公司直管项目部)、及二级单位负责人的安全奖罚资金由公司统一支付和收取,对分公司管理层(所属项目部)的安全奖罚资金由分公司统一支付和收取,实行单列帐管理,100%用于安全奖励。
4.6.2对各级管理层的安全奖罚应通过OA办公平台及项目施工区域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实行奖罚。
4.6.3各项目部应按实统计本项目安全生产工时,达到公司奖励条件,在项目竣工后,向公司(公司直管项目部)、分公司(分公司所属项目部)提出申请,并递交期间项目安全工作总结(附工地照片),经公司(分公司)安全部门组织考核、主管领导审批,项目关闭后发放奖金。
具体执行公司《工程项目安全工时考核及安全事故处理办法(附件三)》有关条款。
4.6.4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仍执行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规定》有关条款。
4.6.5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同时公司原《安全管理考核办法》、《安全工时考核及安全事故处理办法》作废。
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奖罚规定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按本办法执行。
4.6.6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属于公司质量安全环境管理部。
附件一:
、HSE目标管理责任书;
附件二:
工程项目HSE协议
附件三:
工程项目安全工时考核及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附件四:
年度HSE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附件一
HSE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化学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各类伤亡事故发生,经公司研究决定与各分公司、直属分公司签订《HSE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承诺
你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们共和国劳动保护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发[2010]23号令《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集团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认真履行法定责任,把安全生产纳入重要的工作日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时如实统计报告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逐级落实各项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进步工作。
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控制目标,确保各单位年内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责任目标
1.生产性人身死亡事故为零;
各类重大火灾事故发生率(直接经济损失500万以上)为零;
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发生率(直接经济损失500万以上为零);
2.事故发生频率≤1起/50万工时;
3.合理安排工程施工强度,遵守劳动法,杜绝长期超时加班作业。
作业人员按规定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和专用防护设施并发放职业保健费,施工现场全员覆盖率100%;
4、安全生产投入费用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办法》规定提取,单独列帐。
提取标准为:
现场安全生产投入费用不少于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2.5%,其中用于安全防护的费用不少于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1%,
5.项目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率100%;
重点装备安全控制检查报告覆盖率100%;
化工界区施工作业介质危害复测率100%;
6.工时统计准确率≥90%;
上行报告履行率100%;
分包单位人身伤亡、火灾、设备事故统计上报率100%;
7.全员年度安全生产教育覆盖率100%;
施工现场专项安全生产教育考核覆盖率100%;
8.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覆盖率100%;
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合同安全审查覆盖率100%;
施工现场形象标识按集团公司规定达标率100%。
9.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10.逐步建立完善可行、组织严密、程序清晰简练且资源可靠的应急管理体系,项目级应急救援预案覆盖率100%;
各种形式专业分包队伍和各种类型的在建项目全部按上述要求受控。
项目规章制度健全、机构符合要求、人员资质合格、工作程序明晰、安全责任落实、资金投入及时到位、管理文档齐全。
三、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2.必须按集团公司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生产专业管理队伍,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个项目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其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分解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指标,分别与分包项目、施工队、劳务队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各项业绩纳入公司安全生产考核范围。
4.严格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制定本单位(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检查实施。
5.施工现场应按标准规范编制安全保证计划;
对重大危险作业,应认真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组织制定本单位(项目)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按比例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并有效实施,包括为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
(检查安全投入费报表)
8.督促、检查本单位(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
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
并执行公司《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管理规定》。
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以季隐患排查报表为准)
9.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上报率涵盖损失工时一个工作日以上所有的因工人身伤害。
安全事故应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调查处理,不得隐瞒不报。
10.严格按照安全和环境体系管理要求运行,各项安全管理资料、记录、报表齐全并按时上报。
四、其它
1.此责任书双方签字后生效。
2.责任书双方各执一份。
3.责任书年月日起生效。
附件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公司《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管理规定》,并结合公司施工生产特点,特订立本协议。
1.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施工地址:
合同额:
万元
2.责任范围:
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
3.责任目标:
3.1.生产性人身死亡事故为零;
火灾事故为零;
机械设备事故为零;
3.2重伤事故产值事故率为零,事故发生频率≤1起/50万工时;
3.3安全生产投入费用按中国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规定:
3.4从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合格率100%;
3.5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3.6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事件,废水、粉尘、噪音、废弃物排放达到项目所在国家或地区控制标准;
3.7“四口五临边”作业100%采取正确防护措施;
3.8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率100%;
3.9愿服从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杜绝违章事件的发生。
4.责任内容:
4.1施工前期准备工作责任
4.1.1建立健全HSE保证体系、HSE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到位。
项目部应在项目开工前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工程项目的建安工程量配置,且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并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至少2人;
(3)1亿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
(4)分包项目施工人员每50人以下必须设1名专职安全员,50人-200人的应当设置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00人以上的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
(5)施工作业班组长应设兼职安全员,对本班组的安全进行管理。
(6)业主和总包商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配置安全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并与技术负责人、安全经理、安全员、班组长、关键岗位签定安全责任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班组岗位,做到岗位明确,责任到位。
4.1.2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到位。
自觉遵守执行职业健康安全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遵守公司的《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管理规定》。
4.1.3安全技术方案落实到位。
在工程施工前,必须向公司报送“工程项目安全前期准备报表”和按要求编制的“HSE计划”或危险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技术交底。
4.1.4安全教育与培训到位。
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HSE教育培训,未经HSE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岗位;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由公司(分公司)安全部门负责审验并留存复印件备案),非特种作业人员严禁从事特种作业。
4.1.5给从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到位。
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任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
4.2施工过程责任
4.2.1及时上报统计报表。
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报送“企业伤亡事故月报表”和“施工现场安全动态季报”,及时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措施)及危险源,环境因素辩识、评价、控制清单并报公司(分公司)安全部门备案。
4.2.2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现场安全管理到位。
☆现场安全员要服从公司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管理,在现场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专职安全管理,负责项目的日常安全检查、发现违章要及时制止,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项目部负责人,对出现的隐患及时整改处理。
☆项目部使用的所有施工机具、工具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特别是施工设备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用电设备必须做到“三级控制二级保护”,为确保用电安全并规范用电管理。
☆项目部不得在施工中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交通工具。
4.2.3安全防护措施、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施工期间,项目部应在作业地点周围,设置安全栅栏,挂上红旗,夜间设置警示灯,并在现场适当位置设置明显安全标志,以示警示;
☆在施工现场、仓储、库房、定居点、食堂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并经常检查确保有效;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时应按有关规定为员工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
项目部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场所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必须制定安全保护措施;
☆高危作业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时应编制现场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4.2.4严格执行现场各项许可制度。
严格履行业主(建设方、总承包方)的临设、动火作业、动土作业、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夜间作业、射线作业、脚手架搭设、起重作业、用电作业的审批手续。
严格遵守业主(建设方、总承包方)的有关入厂、HSE、保安、施工及工作许可等规章制度。
4.2.5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到位。
项目部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按中国化学工程集团股份公司要求集中采购,所有员工必须按规定着装和使用防护用品、用具;
严禁穿短袖、衬衫或背心或光膀子在现场作业,严禁穿拖(凉)鞋进入施工现场。
4.2.6创建质量安全文明工地。
☆项目部应及时清理和维持好作业环境卫生,保持作业场所的清洁、整齐和道路畅通,做到文明施工。
项目部现场垃圾要及时清理、按公司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分类贮存,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对于工地附近人员及公私财产的安全,项目部必须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若因项目部疏忽而发生的任何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均由项目部负责赔偿。
☆不得发生因打架斗殴、偷盗抢劫等影响安全生产的刑事案件。
☆在施工期间,完成责任目标;
杜绝违章;
杜绝设备、材料偷盗事件发生;
争创市级以上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
4.2.7事故责任和处理到位。
☆项目部在施工生产中,要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项目部施工生产中发生事故应立即通报公司,并按公司《事故、事件及不符合报告、调查和处理控制程序》、《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处理,如果是一人伤亡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检察部门、公安部门、总工会等;
承担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紧急预案(应急措施),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人员,保护财产,减少伤亡和损失。
☆项目部在施工中造成的各类人身伤害事故和其他事故,均由项目部负责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并抄送公司备案,必要时(发生一人以上死亡事故),公司直接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审查事故的调查报告。
5.其他
5.1考核时限:
从协议签定之日起到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5.2本项目应交纳风险抵押金元整。
6.附则
6.1本责任书作为合同书的附件,有效期与合同书一致。
签字后生效,公司(分公司)及项目部双方各持一份。
公司(分公司)代表:
项目部代表: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日期:
日期: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地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客观准确考核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绩效,依据《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百万工时安全统计与考核管理办法》(讨论稿),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安全工时统计范围:
项目施工现场所有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以及进入施工现场与施工有关的其他人员(含来访人员)。
3.安全工时统计
3.1、各单位所属项目(公司直管项目)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对每日进入现场的人数进行统计,统计结果交项目安全负责人进行安全工时换算,于每月25日前报各单位安全部门。
3.2.各单位安全部门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时统计工作,建立安全工时统计台帐。
在每月的25-28日负责将所属项目安全工时统计表[祥见附件1:
(附表A:
《安全工时统计(月)报表》;
附表B:
《可记录事件登记表》;
附表C:
《百万工时安全统计台帐》)]报公司(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4.安全工时考核
4.1公司(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指派专人每月根据各单位(公司直管项目部)上报的安全工时统计情况进行核对。
4.2安全工时统计必须真实准确,保证无损伤无事故。
安全工时以工程项目为单元进行统计。
跨年度的施工项目,安全工时累计计算。
4.3项目统计范围内人员发生一个工作日以上缺勤的人身伤害,或发生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万元的火灾、机械设备等事故,安全工时统计归零,从次日起项目安全工时重新统计(详见附件2:
《百万工时统计方法》)。
5.安全工时奖励
5.1安全工时奖励程序
项目竣工后实现无事故安全工时给予奖励,由项目部安全部门在公司OA流程上填写“奖励申请审批”流程表(并附项目奖励方案、安全工时必须有业主和监理的签字认可证明材料),由公司质量安全环境管理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分公司(公司直管项目部由公司)给予奖励表彰。
流程:
项目部申请---各单位负责人审批----公司质量安全环境管理部核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公司总经理批准—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造表----分公司(公司直管项目部由公司)财务部门发放奖金,祥见附件3:
《奖励申请书》。
5.2安全工时奖励标准
1)工程项目实现安全工时累计≦1万安全工时时,给予1000元安全工时奖励;
2)工程项目实现安全工时累计>1万、≦10万安全工时时,给予1000元安全工时基本奖;
同一项目在1万安全工时基础上每递增1万安全工时,在1000元奖励的基础上逐次递增20%;
3)工程项目实现安全工时累计>10万、≦25万安全工时时,给予5000元安全工时基本奖;
同一项目在10万安全工时基础上每递增1万安全工时,在5000元奖励的基础上逐次递增10%;
4)工程项目实现安全工时累计>25万、≦35万安全工时时,给予20000元安全工时基本奖;
同一项目在25万安全工时基础上每递增1万安全工时,在20000元奖励的基础上逐次递增2%;
5)工程项目实现安全工时累计>35万安全工时时,给予25000元安全工时基本奖;
同一项目在35万安全工时基础上每递增1万安全工时,在25000元奖励的基础上逐次递增1%;
6)工程项目发生死亡事故或2人次以上重伤事故,取消该项目安全工时奖励资格,安全工时归零。
但项目在事故发生后仍应重新统计产生的安全工时;
7)工程项目发生1人次轻伤事故(发生一个工作日以上缺勤的人身伤害),安全工时归零。
当重新统计达到1万安全工时后,安全工时奖励按原奖励标准的50%执行;
5.3安全工时奖励要求
1)项目在实施安全工时奖励时,应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活动,营造安全生产环境,激励广大员工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提高安全意识。
2)安全工时奖励的项目应根据项目施工现场人员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奖励发放到所有参建人员;
其中项目竣工后安全工时达到公司奖励条件、项目施工期间集团公司、公司安全检查及考核评价情况合格,项目经理按所交押金1倍的奖励,项目施工期间集团公司、公司安全检查及考核评价情况优良,项目经理按所交押金1.5-2倍的奖励;
安全经理、安全员(没有安全经理的项目)按项目经理奖金的80%奖励。
3)如发现项目弄虚作假,骗取安全工时奖励,公司(分公司)除收回安全工时奖励金外,并处以奖励金额双倍的处罚。
4)在进行奖励或处罚前,由公司(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奖励或处罚单位在公司OA办公平台上或施工区域范围内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实行奖罚。
6.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处罚
6.1工程项目每发生一人次重伤事故(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641中指相当于表定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给予项目经理处3000元罚款、给予项目安全经理处2000元罚款;
事故单位的其他责任人,分别视情况处以1000~3000元的罚款。
6.2工程项目每发生一人次死亡事故,给予项目经理处5000元的罚款;
给予项目安全经理处4000元的罚款。
事故单位的其他责任人,分别视情况处以3000~5000元的罚款。
并按公司《安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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