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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鸿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宜兴市岳东路1号
3
工程名称
宜兴市农村污水规划和设计
4
建设地点
宜兴市
5
工程规模
规划部分约100万元;
设计部分为参照2002国家收费标准的50%,计费基数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核)总价,设计的范围和任务由招标人指定规划范围内的部分农村(不超过50%),并且招标人不承诺本次规划的工程项目全部由中标设计单位设计。
6
项目批文
/
8
2.1
资金来源
自筹
9
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0
3.1
服务期
规划部分:
2015年10月30日前提交规划文本讨论稿;
2015年11月15日前完成项目所有内容并通过专家评审。
设计部分:
按业主单位要求
11
3.2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规范的规划深度和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会
12
4.1
招标范围
规划范围:
宜兴市全市域2016~2020年农村污水规划
设计范围:
本规划项目的部分农村污水设计
13
4.2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14
5.1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5
6.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排水)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排水)咨询甲级或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财务要求: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备工程技术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其他要求:
16
6.2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17
11.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8
12.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9
12.2
15.1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时间:
2015年8月26日16时30分
地点:
宜兴市招投标网
20
12.3
15.2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
时间
2015年8月27日
宜兴市招投标网答疑公示区公示
21
分包
不允许
22
14.1(10)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无
23
18.1
工程计价方式
以投标人投标报价计价
参照2002国家收费标准计算出的设计费基准*投标比率计价,计费基数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核)总价,设计的范围和任务由招标人指定规划范围内的部分农村(不超过50%),并且招标人不承诺本次规划的工程项目全部由中标设计单位设计。
24
18.3
不可竞争费项目
及费率
25
20.1
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
设计部分以投标比率报价,最高限价为《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算出的设计费基准的50%,计费基数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核)总价。
26
21.1
投标有效期
为: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27
22.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汇票或本票或转帐或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
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将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至宜兴市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帐户,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概不接受。
接收单位:
宜兴市招投标中心
帐号:
892010189300007502
开户行:
江苏银行宜兴支行
注:
在开标时投标人提交票据,由招投标中心负责接受核验。
对未通过核验的,拒绝其投标文件;
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未通过核验,一律不予评审;
对在评审结束后发现未通过核验且对评标结果有影响的,则作重新评审(若投标人是第一次缴纳投标保证金,则在开标时应携带开户许可证登记备案,以便以后核对其基本账户)。
28
23.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叁年,指2012年01月0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
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上述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29
23.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30
23.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叁年,指2012年01月01日起至2015年08月01日
3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2
25.5
投标文件份数
壹份正本,肆份副本
33
26.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的地址:
招标人名称:
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宜兴市公用产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宜兴市农村污水规划和设计投标文件
在2015年9月18日9时00分前不得开启
34
27.1
27.2
投标文件提交
地点及截止时间
宜兴市招投标中心(陶都路125号)开标①室
2015年9月18日9时00分
35
27.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36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
宜兴市招投标中心(陶都路125号)开标①室
37
31.1
开标时检查到会人员情况、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需提交的原件:
1.投标人代表[即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和2015年5月至2015年7月的社保证明(如宜兴企业则需提供宜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个人“社保五险缴费证明”;
宜兴市市外企业需提供当地经办机构的2015年5月至2015年7月的体现个人清单形式的社保缴费证明。
宜兴市内和市外企业若不能提供的,则应由当地经办机构提供缴费证明并盖法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5.投标保证金票据。
①符合性检查时同时通过投标企业所属地社保经办机构官方网站核查投标人代表的社保缴费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社保个人代码和身份证号码以便核查。
如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个人代码和身份证号码查不到缴费记录,则符合性检查不予通过。
②若官方网站查询方式不同,必须自行提供查询方式供招标人核查。
查不到缴费记录的,符合性检查不予通过。
若当地官方网站不提供查询服务的,或者要事业单位不提供查询的,一律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缴费证明并盖法人公章。
③如由于新老身份证号码不同造成查不到社保缴费记录的,同时提供户籍管理部门的身份证明。
④2014年1月1日后,所有投标人必须提供新身份证号查询社保记录,请企业及时到社保管理部门办理好信息变更手续。
⑤如由于开标时网络问题暂时不能查询的,投标人应将相关人员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的网络查询方式及内容(包括不限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官方网址、被查询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个人代码、个人档案号、个人密码等)提供招标人。
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不实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如评标结束后核查不实且对评标结果有影响的,则作重新评审。
资格审查须提交的原件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38
41.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
合同价的10%
39
42.1
合同签订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
40
14.1
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
42
5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投标保证金管理要约:
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未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说明而在投标截止日不来投标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被查实投标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前或项目经理更换备案不满六个月参与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其中,对中标候选人按不良行为公示并限制市场准入一年。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为不该出现的雷同情况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查实有串标、围标、陪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投标人有违约违规行为或被投诉、举报的,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招标文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方式:
在办理工程承发包合同备案手续时经市招投标中心建设项目交易科在往来款单据上签字后,中标单位至市招投标中心综合科以电汇、转帐形式办理退款手续。
对其余中标候选人则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以电汇、转帐形式办理退款手续,对其余未中标投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十日后以电汇、转帐形式办理退款手续。
3、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
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4、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实施的监督。
5、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6、本工程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并标明有效期。
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或因原件资料在其他地方也要使用等,招标人不予认可。
7、资格审查资料不需要单独编制。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开装订及密封。
8、设计的范围和任务由招标人指定,并且招标人不承诺本次规划的工程项目全部由中标设计单位设计
附件一:
宜兴市农村污水规划和设计招标范围、任务和内容
一、规划部分:
招标范围:
宜兴市全市域。
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
规划主要任务和内容:
1、对规划期内全市农村污水水量和水质进行合理预测和分析。
2、满足江苏省住房与建设厅相关规划要求及资金申报要求。
3、在全面调研基础上(全市3477个自然村必须全部进行现场实地调研),使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自然村覆盖率都要达到100%,农户覆盖率提高到80%以上。
4、研究并提出老镇区、城中村等遗留的难以分流改造的污水解决方案。
5、根据规划并结合实际情况,对近期建设计划提出优化调整方案。
6、结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践,规划和推荐多种污水收集和处理模式,以及多种污水治理技术,各行政村、自然村可根据实际,因地制宜,开展治理,每个自然村都必须明确的污水收集和处理方案,涉及管网和处理设施的,必须提供具体的规划方案和图纸。
7、规划要有具体可操作性,具体到每个自然村的收集和处理方式。
8、坚持依靠科技、创新机制,构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政策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
结合宜兴各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研究制定保障措施,使我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有组织、有领导、有重点、有秩序地深入开展。
9、构建农村污水村与村、村与镇之间的管网的构架,优化运行调度方案,并提供具体的规划方案和图纸。
10、创新研究农村污水收集和处理的设施,如模块化、一体化四格式、泵坑等,并必须具体的规划方案和图纸。
二、设计部分:
由招标人指定规划范围内的部分农村(不超过50%),并且招标人不承诺本次规划的工程项目全部由中标设计单位设计。
设计主要任务和内容:
1、对设计范围内所有自然村具体到每户都必须进行详细现场调查,提供具体的满足施工要求的污水收集、处理和相关附属设施的施工图设计。
2、对农村每户室(院)内排水管道或设施是否需要改造进行调查分析,并出具室内改造施工图设计。
3、提供农村规模畜禽养殖的污水收集处理的施工图设计。
4、分析并提供农村污水村与村、村与镇之间的管网和设施的施工图设计。
工作。
(一)总 则
1.项目情况说明:
详见投标人须知。
2.服务要求:
详见投标人须知。
3.投标人合格条件:
(1)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条件:
必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排水)设计乙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排水)咨询甲级或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条件:
具备工程技术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投标文件应附满足上述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须同时提供下列原件备查: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二)招标文件的组成、解释与修改
5.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
(5)投标文件格式;
(6)相关的技术资料及要求等。
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任何补充、答疑等文件也是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6.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6.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有疑问,投标人应在2015年8月26日16时30分之前宜兴市招投标网向招标人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6.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2015年8月27日通过宜兴市招投标网告知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该澄清发出后,视作所有投标人均已确认收到该澄清。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提供资料。
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
(4)投标函附录
(5)方案设计
(6)投标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7)拟派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和人员组成表
(8)企业和投标项目负责人业绩、资质一览表
(9)资格审查资料
(10)招标人要求的其他资料
(11)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8.方案设计内容要求(见附件一)
9.投标报价要求
投标人的报价应为完成招标文件所有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0.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与标记
10.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10.2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均应写明招标人名称;
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项目名称;
(2)开标日期及时间,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3)投标人名称及地址。
10.3如果包装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过早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1.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日历天)。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人应提供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递交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2.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12.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3.投标文件的迟到、修改与撤回
13.1招标人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13.2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后,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这种修改与撤回通知,须以书面形式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并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包装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3.3在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4.投标文件的份数及签署
14.1投标文件的份数见前附表,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4.2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
授权委托书应以书面委托的方式出具,包括在投标文件中。
15.开标
15.1招标人在前附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15.2开标程序:
(l)招标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介绍出席开标会议相关人员;
(3)宣布开标纪律;
(4)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5)检查投标人到位人员情况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6)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7)检查密封情况
(8)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设计周期、投标项目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0)投标人提交资格评审和业绩评审所需的原件资料;
(11)开标结束。
15.3检查投标人到位人员情况、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
(3)不符合本章第15.3(l)、15.3
(2)目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其投标文件不予拆封,并直接退回给投标人。
15.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
(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16.评标原则
16.1评标本着公正、公平和科学合理的原则,评标工作由招标人组织实施。
16.2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
16.3投标文件的澄清
16.3.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6.4实行资格后审的,开标后,招标人将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是否符合要求,资格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16.5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6.6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16.7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偏差,并按规定作废标处理。
(1)投标人的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条件。
(2)投标文件无投标单位盖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4)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在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
(8)投标人的报价超出最高限价。
(9)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计算机评标系统;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11)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1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6.8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七)定标及签订合同
17.定标以及中标通知书
17.1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中标通知书中明确有关合同谈判的日期、地点和要求。
并将中标结果告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17.2投标人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并签订合同后,中标通知书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
18.合同的签订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签订合同应与招标文件内容一致,不得有实质性改变。
第二章评标办法
一、采用综合因素评标办法。
二、综合评估包括技术标和商务标,并分别评分。
技术标总分为90分,商务标总分为10分。
三、技术标包括:
项目技术方案(88分)和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资信、业绩(2分)。
四、技术标具体采用以下评分办法:
(一)项目技术方案,采用PPT现场汇报形式(时间约15分钟)。
(88分)
1、阐述宜兴市农村污水现状和特点(5分);
提出治理农村污水的总体规划思路,做到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可行(5分);
且规划内容和深度应做到合理全面、满足招标文件及国家地方规定要求(5分)。
15分
2、针对宜兴市农村污水现状,详细分析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的主要工艺线路和技术方案等,做到合理可行、符合实际。
20分
3、对宜兴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的重点难点的判断和分析准确、解决措施切实可行。
4、围绕全市农村3400多个自然村污水处理全覆盖的目标,编制农村污水调查方案,调查方案应做到措施可行、针对性强。
5、提出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农村规模畜禽养殖的污水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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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宜兴市 农村 污水 规划 设计 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