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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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各种电压、电流表应进行校验和铅封。
3.1.8测试机内布线及设备非电子器件对地绝缘电阻应符合说明书规定,无规定时,应不小于2MΩ/500V。
3.1.9交流、直流配电设备及开关电源、变换设备等通电检验项目应符合产品技术说明书要求,无规定时可按以下各节所列项目进行。
3.2交流配电设备通电检验
3.2.1能自动(人工)接通、转换“市电”和“油机”电源,并有指示信号。
3.2.2“市电”停电时能自动接通事故照明电路,并发出可见可闻信号,“市电”恢复供电时能自动(人工)切断事故照明电路。
3.2.3各种电压、电流测试显示正确。
3.2.4事故、过压、欠压、缺相等自动保护电路应能准确动作并能发出指示信号。
3.3直流配电设备通电检验
3.3.1各种输出电压、电流测试显示正确。
3.3.2“浮一均”充电测试显示正确。
3.3.3电压过高、过低、熔断器熔断均能发出可见可闻信号。
3.3.4配电设备内部电压降应符合设计要求(屏内放电回路压降不大于O.5V)。
3.3.5同设备多台并联使用时,具有均分性能。
3.3.6监控接口性能正常。
3.4变换设备通电测试检验
3.4.1变换器输出电压、电流、杂音电平应满足产品说明书要求。
3.4.2变换器事故、过压、开路、欠流、过流或短路等保护电路动作可靠、告警电路工作正常。
3.4.3主备用变换器具有自动均分负载性能,当其中一台故障时,另一台自动负担全部负载。
3.4.4变换器稳压精度、限流范围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
3.5逆变设备通电测试检验
3.5.1输入电压、输出电压、稳压精度均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
3.5.2应有限流性能:
限流定值可在105%~110%输出电流之间调整。
3.5.3事故输入电压过高、过低、输出过压、欠压、过流、短路等保护电路动作可靠,告警电路工作正常。
3.5.4同型号设备能多台并联工作,并具有均分性能。
3.6开关电源设备通电测试检验
3.6.1通电前应将输入、输出开关全部关断,并再次确认所有信号线、电源线是否正确。
检查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说明书要求。
3.6.2接通交流电源,检查三相电压是否正确,观察通电后模块显示器信号、指示灯是否正常。
3.6.3工作参数设置:
按厂家说明书要求对整流、监控模块进行工作参数的设置和修改。
主要有浮充、均充电压,输出过、欠压阀值,输出过压关断阀值,输出电流限流值,模块地址,输出电压微调,选择浮、均充自动方式,自动测试,自动显示功能。
3.6.4检验以下主要电气性能参数:
输入交流电压,直流输出电压、电流,输出杂音,稳压精度,输入过压、欠压保护值,输出过压、过流保护值,输出限流特性,浮充、均充电压和自动转换性能。
3.6.5检查各种告警功能,市电故障,熔丝故障,交流输入过压、欠压故障、缺相,散热器温度过高,输出过压、欠压故障,输出过流故障等。
3.6.6检查远端控制功能:
监控模块通过标准接口与监控中心设备相连,实现对电源设备的远端“三遥”。
4蓄电池
4.1电池架安装
4.1.1电池架排列位置符合设计图纸规定,偏差不大于10mm。
4.1.2电池架排列平整稳固,水平偏差每米不大于3mm,全长不大于15mm。
4.1.3电池铁架安装后,各个组装螺栓、螺母及漆面脱落处都应补喷防腐漆。
铁架与地面加固处的膨胀螺栓要事先进行防腐处理。
4.1.4在要求抗震的地区按设计要求,蓄电池架应采取抗震措施加固。
4.2电池的安装
4.2.1安装的电池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图纸规定,并有合格证及产品说明书。
4.2.2电池外壳不得有损坏现象,极板不得受潮、氧化、发霉,滤气帽通气性能良好。
4.2.3电池各列要排放整齐,前后位置、间距适当,符合施工图要求。
每列外侧应在一直线上,其偏差不大于3mm。
电池应保持垂直与水平,底部四角均匀着力,如不平整应用油毡垫实。
4.2.4电池标志、比重计、温度计应排在外侧(维护侧)。
4.2.5电池间隔偏差不大于5mm,电池之间的连接条应磨平,连接螺栓、螺母拧紧,并在连接条和螺栓、螺母上涂一层防氧化物或加装塑料盒盖。
4.2.6电池体安装在铁架上时,应垫缓冲胶垫,使之牢固可靠。
4.2.7各组电池应根据母线走向确定正负极出线位置,电池组及电池均应设有清晰的明显标志。
4.2.8隔离板、棍应无裂纹、弯曲、漏插。
组装间距相等,平直整齐、高低一致。
4.2.9阀控式密封蓄电池,应用万用表检查电池端电压和极性,保证极性正确连接。
4.2.10按设计图纸规定,安装电池监测器并固定。
4.3调配及灌注电解液
4.3.1调配电解液所使用的蒸馏水必须严格检验并符合表4.3.1规定。
表4.3.1蒸馏水标准
序号
指标项目
指标
1
灼烧残渣含量(%)
≤0.01
2
锰(Mn)含量(%)
≤0.00001
3
铁(Fe)含量(%)
≤0.0004
4
氯(Cl)含量(%)
≤0.0005
5
还原高锰酸钾物质(O)含量(%)
≤0.0002
6
透明度(mm)
无色、透明
7
电阻率(25℃),(Ω·
cm)
≥10×
104
8
硝酸及亚硝酸盐(以N计)(%)
≤0.0003
9
铵(NH4)含量(%)
≤0.0008
10
碱土金属氧化物(CaO计)(%)
≤0.005
注:
本表为国标GB50172-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之附录。
4.3.2铅酸电解液使用化学纯或分析纯浓硫酸,应符合表4.3.2规定。
表4.3.2浓硫酸标准
序号
指标名称
一级品
二级品
硫酸(H2SO4)含量(%)
≥92
≤0.03
≤0.05
≤0.00005
≤0.0001
≤0.012
砷(Aa)含量(%)
≤0.001
氮氧化物(以N计)含量(%)
二氧化硫(SO2)含量(%)
≤0.004
≤0.007
铜(Cu)含量(%)
11
还原高锰酸钾的物质(O)含量(%)
≤0.002
12
色度测定(ml)
≤1.0
≤2.0
13
≥160
≥50
注:
本表为国标GB4554-84《蓄电池用硫酸》。
4.3.3调制的电解液比重应符合厂家规定。
4.3.4电解液配好后,宜静置至20~30℃或室温,然后灌注。
每组电池的电解液灌注时间不得超过1h。
电解液面应高度一致。
无刻度时,应低于电池盖10~30nmm或高出极板20mm。
4.4铅酸蓄电池初充电
4.4.1初充电前应检查蓄电池单体电压、温度、比重、极性与设计要求是否相符,有无错极及电压过低现象。
4.4.2初充电期间不得停电,如遇停电必须立即启动油机供电。
4.4.3新装蓄电池根据产品说明规定的方法进行充电,无规定时可按下列方法进行:
1.恒压限流法
(1)充电时每1小时进行标测,每4小时进行全测。
(2)充电时选用2.35V/只电压作为充电电压,充电初期应使电流限制在0.1~0.2C之间,充入电量为其额定容量的3~7倍(C为容量)。
(3)充电48h后可以停充2h,待其电压恢复正常后再继续充电,以增加输入电量。
(4)充电终期每只电池的电压为2.25±
0.1V,充电电流小于额定容量的0.03~0.05C,且一昼夜不变,最后调整各电池电解液的比重和液面,使之分别一致。
2.恒流充电法
(1)充电过程中每2小时对电池进行标测,每4小时全测,但在初充电开始的24h内,应每1小时进行标测。
(2)初充电第一阶段用10小时率电流充50~70h,第二阶段用20小时率电流充30~50h,充入电量为其额定容量的7~10倍。
(3)充电终期,每只电池电压为2.5~2.75V。
3n闪电解液比重不变化,电压不变化,此时电解液沸腾,气泡盛足,即电量已充足,但仍应以20小时率的电流值作均衡充电,继续若干时间(2h),用蒸馏水或1.300~1.400的稀硫酸调整液面高度及调整各电池比重在1.215±
0.005(25℃)范围。
4.4.4充电过程中要经常注意每个电池的电压、比重、温度、气泡、极板等变化,发现个别电压、比重低落,液温过高,极板弯曲或膨胀,电池槽渗漏,气泡不足等现象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加以解决。
充电过程中如发现温度高于45℃时,应及时减少充电电流或采取降温措施,使其液温正常,若仍无效时应暂停充电,待温度降低后恢复充电,但在初充电24h内不得中断充电。
4.4.5在一般情况下各种蓄电池的初充电电压要求如下:
防酸型铅酸蓄电池:
2.35~2.4V;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2.35V。
4.5蓄电池放电试验
4.5.1放电测试应在电池初充电完毕,静置1h后进行。
4.5.2放电用负载应安全可靠、易于调整。
如果用水阻假负载时水溶液中可加入少许食盐或稀硫酸,水阻极板放置应牢固和便于调整。
放电时在假负载容器内插入一个电极,另一个电极缓慢插入,注意电流表指示,逐步调正所需的放电电流值。
4.5.3放电开始时应立即测试电池组总电压、总电流,并记录开始时间,后每1小时进行标测,每2小时全测,但当电压降至1.9V以下时,应每15分钟全测一次。
4.5.4初放电应符合出厂技术说明书的规定。
无规定时,铅酸蓄电池以10小时率放电。
放电3h后,即可用电压降法测试电池内阻,电池内阻应符合规定。
计算公式
R内=(E-U放)/I放
式中:
R内——电池内阻;
E——电池组开路电压;
U放——放电开路电压;
I放——放电电流。
4.5.5放电时应注意以下要求:
1.为了防止放电过量,初次放电终了电压及电解液比重应符合产品说明或满足表4.5.5要求。
表4.5.5蓄电池放电终了电压值
电池种类
单体终了电压值(v)
铅酸蓄电池
镉镍蓄电池
锌银蓄电池
1.8
1.1
1.3
2.放电容量应大于或等于额定容量的70%。
放电3h后的电池内阻应符合技术要求。
3.放电完毕,在3h内应以10小时率进行二次充电,直至电流、比重和电压在5~8h内稳定不变,板极剧烈冒泡为止。
4.6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的充放电
4.6.1使用前应检查各单体开路电压,若低于2.13v或储存期超过6个月则应运用恒压限流法进行充电,或按说明书要求进行。
4.6.2充电电压宜取2.35V/单体,充电电流取0.1C10A,充电终期电压为2.23~2.25V/单体,若连续3h电压不变,则认为电池组已充足。
4.6.3初充电应按出厂技术说明书规定进行,放出额定容量的30%~40%,应立即进行补充电。
4.7镉镍碱性蓄电池
4.7.1配制电解液
这种碱性电池单只额定电压1.25V,配置电解液可用固体氢氧化钠或氢氧化钾(一级品)加纯水配制,配制时可按表4.7.1要求进行。
表4.7.1镉镍碱性蓄电池电解液比重要求
种类
电解液比重(g/ml)
电池使用时环境温度(℃)
电解液成分
每升加入氢氧化锂量(g)
1.18±
0.02
+45~+10
NaOH
20
1.20±
+35~-10
KOH
40
1.25±
0.01
+10~-25
-
1.28±
-15~-40
配制时先将固体氢氧化钠或氢氧化钾溶入纯水中,放在耐碱的容器中搅拌,再不断加水,调整电解液比重,直至满足要求。
4.7.2添加剂氢氧化锂的加入
在电解液中要按要求加入一定数量的氢氧化锂,以增加蓄电池容量和延长电池使用期。
方法是将少量碱液与所需氢氧化锂全部溶解后,再加入电解液中进行均匀搅拌。
4.7.3电解液配制后,宜静置4h后取澄清液注入电池瓶内,液面可高于极板5~12mm,每个单体保持一致并密封,静置1h后即可充电。
充电期间,电解液温度宜为20±
10℃,当温度低于5℃或高于35℃时,不宜充电。
4.7.4充电
镉镍电池充电时,可按说明书要求进行,无要求时,可采用恒流法充电,电流为额定容量的1/4,充电时间为7h(此电池可以承受过充电)。
充电终了电压为1.9V左右。
采用快速充电时间为4h,充电电流为额定容量的1/2。
充电过程中应记录电池电压、温度、比重等,出现异常时应找出原因及时处理。
4.7.5放电宜以8小时率放电,放电过程中应注意电池各参数的变化,终了电压为1.1V,此时可以停止放电(此电池可以承受过放电)。
4.7.6新电池或长期存放电池应按上述方法进行2~3次循环充放电试验后,才可使用。
4.8锌银碱性蓄电池
4.8.1电解液比重为1.45~1.47,单只额定电压为1.5V。
4.8.2电解液配制方法:
每配制1000ml电解液,加纯水750ml,再加固体氢氧化钾680~700g,加氧化锌95~100g,(加添加剂氢氧化锂适量,作用同前)在耐碱的容器中搅拌均匀,直至全部溶解,冷却到室温。
然后加纯水或氢氧化钾调整电解液比重,使之满足要求。
静置澄清后即可注入电池瓶内,并立即密封,防止电解液吸收二氧化碳和蒸发而使电池性能变坏。
4.8.3充电
采用恒流法充电,用10小时率充电到2.05V止,充电时,每1小时测量并记录一次电压,当电池单体电压达到1.96V时,每10分钟检查一次电压,至2.05V时停止充电,严禁过充电(充电电压不得超过2.1V)。
4.8.4放电
以10小时率放电。
每1小时测量记录一次电压,当电池单体电压达到1.4V时,每5分钟检查一次电压,到1.3~1.0V停止放电,严禁过放电(放电电压不得低于1.0V)。
4.8.5容量合格的蓄电池正常充电并搁置24h后,电动势应为1.82~1.86V,此时可使用,若低于1.82V,应放电后再充电一次,若仍不合格,不宜使用。
4.8.6锌银电池正式使用前,还要经过“化成”,目的是为了改善极板的均匀性,保证电气性能一致。
“化成”的方法是:
用10小时率电流充、放电循环,充电终止电压为2.1V,放电终止电压为1.0V,再以10小时率电流充电,以5小时率电流放电作容量检查,放电容量不低于额定容量,若低于额定容量应重作一次容量检查。
5太阳电池
5.1太阳电池方阵安装
5.1.1太阳电池方阵、支架尺寸、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规定,所用金属材料必须经过防锈处理。
5.1.2太阳电池方阵支架底座(一般由钢筋水泥浇灌而成或者由槽钢、圆钢制成)必须平直牢固,方向、尺寸、强度符合设计要求。
5.1.3太阳电池板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5.1.4安装太阳电池板前应对现场的极板进行检查,不得有损坏、裂纹及内部正负极金属线开路现象,接线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5.1.5太阳电池架应安装在牢固的底座上,固定方式可采取焊接或用12mm的膨胀螺栓加固在底座上,用膨胀螺栓加固时宜每1~1.5米的距离加固一次。
5.1.6太阳电池的安装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无要求时,支架四周维护走道净宽不少于80cm,电池子阵之间距离不少于30cm,电池板之间不少于5cm,以方便维护。
5.1.7太阳电池方阵采光面应按设计规定安装。
无规定时在北半球应向正南放置(指南针定位)。
方阵前应无建筑物、树木、残雪、沙尘等遮挡物。
多列方阵之间,应有足够空间。
5.1.8电池方阵支架的仰角应能人工或自动调整。
角度调整范围为33~46.50°
。
每年“春分”、“秋分”各调整一次,调整时应按设计规定调整角度,无规定时春夏仰角为38.5°
,秋冬为46.5°
5.1.9太阳电池支架应有良好的接地和防雷装置。
5.1.10太阳电池极板电源连线以及进入太阳电池控制架的连线应走向合理、整齐,并用螺旋塑料管(带)包扎。
进线孔应进行防渗水处理。
5.1.11太阳电池架安装完毕后,应保持漆面一致和完整,对调整角度的螺栓、螺母应进行防锈处理。
5.1.12电池极板安装完毕后,在天气晴朗时,检查开路电压、短路电流是否符合设计规定或产品说明书要求。
5.2太阳电池组合电源架检验
5.2.1太阳电池组合电源架的安装要求见第2章相关内容。
加电前应对机架、部件、布线进行绝缘检查,应符合要求。
5.2.2交流配电单元
1.检查市电防雷装置是否良好。
2.当市电停电时,自动转换接通油机供电开关,并发出警示信号。
3.交流输入、出电压,输出总电流应符合出厂说明书要求。
5.2.3直流配电单元
1.太阳电池方阵的各子阵应根据太阳电池能量大小自动接入或部分切除。
2.能自动为蓄电池浮、均充电。
3.太阳电池能量不足时,蓄电池应能自动接入为负载供电。
4.太阳电池及蓄电池能量不足时,能发出信号,启动“市电”或“油机”供电系统供电及浮、均充电。
5.2.4整流模块,检验项目同3.6节。
5.2.5系统监控器
1.当母线电压低于54V时,太阳电池方阵能逐个子阵加入,直至54V停止。
当母线电压高于56.6V时,太阳电池方阵能自动逐个子阵撤除,直至56.6V。
2.当母线电压低于49.8V或蓄电池累计放出总量5%~10%时,自动启动“油机”或“市电”使整流器输出浮充电压,直至充满为止。
当母线电压低于48V,或蓄电池累计放出容量10%~20%时,使整流器输出均充电压,直至充满为止。
3.监控功能
(1)遥测量:
交流电压、电流,太阳电池方阵的电压、电流,蓄电池电压、电流,负载总电流,环境温度等。
(2)遥信量:
蓄电池电压高、低,环境温度过限,熔丝告警,整流模块故障,交流电故障,油机故障,烟雾告警,门禁告警等。
(3)遥控量:
太阳电池方阵投入、撤除,整流模块开/关,油机启动/停机,市电接入,均、浮充转换等。
6柴油发电机组
6.1柴油发电机组安装
6.1.1发电机组型号、规格、零部件应符合设计要求。
6.1.2设备不得有损坏、变形、受潮或缺少零部件。
6.1.3机组基础位置、预留孔、地槽、盖板应符合设计和安装的要求。
6.1.4机组安装要稳固,地脚螺栓应采用“二次灌浆”预埋,螺栓规格宜为M18~M20,外露要一致,预埋位置准确,一般露出螺母3~5丝扣。
机组底座与基础之间要按设计要求加装减震装置,并应采取防滑铁件定位措施。
6.1.5油机、水箱安装牢固、平直,保护接地良好。
6.1.6油机的油泵、油箱(油罐)安装(吊装)牢固平直,保护接地良好。
油箱(油罐)要按设计要求安装在指定位置,燃油管路安装平直,无漏油渗油。
6.1.7机组各种电源线、信号线按布线要求接线牢固可靠、整齐美观、无差错。
6.1.8油机控制屏(柜)安装时,应检查各种仪表盘是否卡壳,并进行校正。
电源线、信号线进屏(柜)时,要分类用螺旋塑料管(带)包扎整齐。
不得将交流、直流、信号线包扎在一起。
6.1.9在抗震地区,应按设计要求对油机采取抗震措施加固。
6.2管件加工和管路安装
6.2.1管材型号、通径、壁厚及阀门、法兰盘、三通、弯头、大小头等应符合设计规定,无破损、变形、裂缝。
6.2.2管子弯曲时,其弯曲半径一般不小于管半径的6倍。
其弯曲部位与角度应正确,无死弯、皱折、凹凸不平的现象。
6.2.3钢管用管箍连接时,管端套丝长度不小于管接头的1/2,在管接头两端应作密封处理。
用法兰盘连接时,法兰盘的密封面光洁,垫片材料完好。
6.2.4管路系统装配平直牢固,倾斜度不大于0.2%。
连接处螺栓、螺母拧紧,无漏水、漏气、漏油现象。
6.2.5管路接口位置不应在支吊架上,接口处距离支吊架不小于50mm,两个接口间距离不小于150mm,管路接口距离弯管的弯曲起点不小于100mm。
6.2.6明敷钢管应排列整齐,固定支架点的间距分布均匀。
管卡与终端、转弯中间两侧的距离应符合表6.2.6规定。
表6.2.6钢管中间的管卡距离
钢管内径(mm)
最大允许距离(m)
15~20
25~32
40~50
70~100
1.5
2.0
2.5
3.5
6.2.7埋于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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