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教育工作要点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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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城东学校建设工程如期竣工,启动张家港市高等职业教育园区建设,完成市实验小学(东校区、北校区)改造扩建工程,加快推进后塍高中、塘市小学、市五中、塘市幼儿园、大南幼儿园、兆丰幼儿园、兆丰学校、南沙幼儿园、福前幼儿园等学校建设工程,使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布局更加合理,城乡教育一体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进一步落实“两个为主”规定,加快提高公办学校外来人员子女吸纳比例。
3.推进教育内涵品质建设创新区建设。
进一步强化责任,推动学校“强内涵、创特色、树品牌”工作的深入开展;
扎实推进基础管理创新、课程质量创优、学校文化创名等“三创”工程;
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研究,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坚持走轻负担高质量之路;
进一步优化“阳光体育”活动,加强乡村少年宫和实践基地建设;
进一步完善师德建设评估制度,加强教师培训和师资均衡配置等工作,进一步壮大名师团队,年内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占教师总数的比例达20%;
科学有效地开展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估、教育行风建设先进学校评比、校长工作质量考评等“三评”工作。
引导学校在加强内涵建设上狠下功夫,确保我市教育教学质量在苏州市和全省的领先优势。
4.推进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示范区建设。
进一步提高教育与经济发展联系的紧密性,紧紧围绕产业转型升级,科学配置职教资源,加快形成有效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职业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创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强化“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为培养更多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提供师资保障。
推进职业学校专业规范化建设和品牌特色专业建设,创建2个省高水平示范专业、3个省级精品课程。
加强实训基地和创业基地建设,创建2个省级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新建1~2个创业基地。
二、以城乡一体为重点,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5.加快城乡优质教育资源扩充步伐。
常阴沙幼儿园创建成“江苏省优质幼儿园”,全市省优质园的比例达95%;
南沙占文幼儿园、锦秀学校附设幼儿园创建成“苏州市优质幼儿园”;
巩固“苏州市农村合格幼儿园”的创建成果,高标准通过苏州市教育局对“苏州市农村合格幼儿园”的复评验收。
按照江苏省《加强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专业、实训基地与课程建设的意见》,全面启动新一轮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创建工作,我市创建1所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张家港中等专业学校完成国家改革发展示范职业学校的各项建设任务。
6.切实提升师资均衡配置水平。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支教制度,加强市区优质学校和农村薄弱学校“组团式”支教工作,落实“两个20%”的支教工作目标(即城镇学校在村校支教的教师占村校在编教师总数的20%,公办学校在民办外来人员子女学校支教的教师占民办外来人员子女学校专任教师总数的20%),落实城区学校到农村学校支教教师比例不低于城区学校教师总数5%的目标,从职业高中选派更多的文化课富余教师去外来人员子女学校支教;
强化支教质量与校长工作质量考核挂钩机制,进一步提高支教工作成效。
在一定范围内尝试中层干部校际间的交流使用,为各类学校的同步发展提供相对均衡的管理力量。
7.有效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进一步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和示范作用,不断创新义务教育学校共同体建设的方式方法,努力打造学校文化建设共同体、生态课堂实践共同体、“三会”(即会休息、会自学、会健体)活动共同体、阳光体育实践共同体、校本课程建设共同体等学校特色共同体建设,实现城乡学校优质管理资源共享,整体提升全市学校管理水平。
进一步完善并实施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考试制度改革,按一定比例将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城乡所有初中,促进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
8.切实提升外来子女学校办学品位。
继续做好公办学校对外来人员子女的吸纳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办学校的吸纳比例。
加强民办外来人员子女学校与优质公办学校结对工作,强化对民办外来人员子女学校的调研与指导,完善外来人员子女学校各项管理措施,引导民办外来人员子女学校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稳定教师队伍,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根据《张家港市民办外来人员子女学校办学水平考核细则》,组织对民办外来人员子女学校的办学水平进行考核评估,并按规定给予奖励。
9.进一步提高特殊人群受教育水平。
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一个中心(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两头延伸(特殊教育向职高班、学前班两个方向延伸),三种办学模式(全日制特教班、半日制特教班、随班就读)”的成功做法,重点加强对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
通过强化特殊学生成长档案袋、组织特殊儿童才艺比赛、开展随班就读课堂研讨活动、做好随班就读教师培训工作、开展特殊教育工作检查评估等措施,丰富特教儿童的文化生活,进一步提升我市特殊教育的办学水平。
继续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免一补”工作和非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及贫困家庭子女学费减免工作,继续做好普高学生国家助学金及职高学生政府助学金发放及职高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等等工作,切实保障特殊人群受教育的权益。
三、以素质教育为核心,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0.切实加强德育工作。
以纪念中共成立90周年、“九一八”事变80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
进一步加强小学生文明养成教育、初中和职高学生法制教育和普高学生理想前途教育,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加强“乡村少年宫”建设,着力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举行第四届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竞赛和第三届“班主任成长节”,促进班主任专业发展。
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提升绿色学校创建层次和内涵。
进一步加强国防安全教育和人民防空教育,高标准承办“中华诵”2011全国中小学生夏令营活动,做好首批张家港市级中华经典诵读基地的申报、认定工作。
11.深入推进课程改革。
严格执行《苏州市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进一步规范课程管理,全面落实课程计划,开齐上足各类课程,严格控制课时总量。
普通高中进一步狠抓教学环节,优化课堂教学,用精细化的管理来促进高效课堂建设,加大高考复习备考的研讨力度,紧扣高考方案和考试说明研究应对策略,确保2011年高考再创新辉煌。
继续开展以“一课三议”、“三课一评”为抓手的校本教研活动,充分发挥教研组(备课组)在推进校本研修活动、提升教师专业素质和深化课改方面的作用。
继续办好第十三届课堂教学展示月活动,逐步形成有效、高效具有张家港特色的课堂教学模式。
12.抓细抓实常规管理。
以强化教学管理为中心,以学校文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
积极探索学校常规管理的新模式,通过管理创新,促进学生、教师、学校的和谐发展。
认真查找学校常规管理的薄弱环节,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目标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促进发展。
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的指导,加大常规管理巡视督查力度,继续做好学校常规管理专项督查和考核评比工作,将全市中小学常规管理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13.加强教育装备和信息化建设。
加强技术装备建设,进一步完善教育城域网和校园网建设,提升各级各类学校技术装备水平。
各中小学经常性可用电脑生机比达7:
1,师机比达1.1:
1,多媒体网络课堂占85%,,配备交互式电子白板150块,100%的中小学师生发放张家港市民卡,并开展相关的教育应用。
促进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的有效整合,不断提升办学效益和教学质量。
创建苏州市小学一级图书馆4所,力争60%的市镇小学创建成苏州市小学一级图书馆;
创建苏州市级以上教育信息化示范学校5所,力争90%的中小学创建成苏州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先进学校。
14.认真做好体艺卫工作。
进一步推进体育艺术“2+1”项目工程,组织对各中小学体育艺术“2+1”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召开全市“2+1”工作现场推进会。
不断深化阳光体育运动,继续有效开展“大课间”活动和“课间跑”评比活动。
继续举办市中小学田径运动会,精心办好2011年世界中学生篮球锦标赛。
认真贯彻落实《艺术教育实施方案》,组织好中小学生文艺汇演。
做好“地方戏曲进课堂”试点工作,积极争创“江苏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不断增强中小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推进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扎实做好健康促进学校的创建工作。
15.加强教育督导评估。
围绕落实《规划纲要》精神、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提升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水平等重点,坚持督政和督学相结合,开展以镇为单位的教育工作综合督导。
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的处理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定期开展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情况专项督导,重点抓好依法治校、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控制学生在校集中时间、防止节假日补课等方面工作,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的活动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探索区域内中考制度改革,完善体现素质教育要求的中小学综合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价体系,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质量综合评估方案,促进学校健康持续发展。
四、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增强职业教育服务能力
16.紧贴经济发展需要,大力发展职教事业。
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招生大体相当规模。
按照企业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做好我市职业学校与中西部、苏北等地区职业学校“2+1”联合招生培养工作。
中专、中技类招生计划全部与企业落实“订单式”培养,确保职校毕业生当年100%一次性就业到岗。
制定《张家港市校企合作办学的指导意见》,促进行业、企业和社会积极参与校企合作、产教结合;
建立张家港市职业教育联合会,充分发挥和拓展扬子江职业教育集团的作用和功能,不断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
17.加强专业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统筹全市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和发展,设置一批技能人才紧缺专业。
推进职业学校专业规范化建设和品牌特色专业建设,所有专业均达到合格标准,10%以上专业创建成省级品牌专业。
引进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和对应课程,力争有15%以上专业课程与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相对接,有1~2个特色教学方法或者教学模式在苏州市或全省推广。
实行“教学咨询师”制度,从行业企业中聘请管理专家、技术人员兼任职业学校教学改革指导专家。
进一步做好职业学校师生技能大赛工作,确保各级技能竞赛成绩继续保持苏州市领先水平。
18.强化技能训练,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强化“双师型”队伍建设,定期开展“技能比武、经验交流”等主题教研活动,力争有80%的专业教师能有1个月左右的企业实践经历。
在骨干企业中建立1~2个市级专业教师培训基地,在市外建立1-2个培训基地,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专业教师定期到企业实习锻炼的制度,提高教师实践能力。
建有技能大师工作室、教师创新工作室。
职业学校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教师的比例达20%以上,专业教师中获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达75%以上,获得技师、工程师以上资格或职称的比例达25%以上。
19.加强社区教育,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以创建“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为目标,构建全民数字化终身学习网络,我市创建成“全国数字化学习社区先进区”。
实施“百千万”人才智库工程(组建百人社区教育名师团,聘用千名社区兼职教师,招募万名社区教育志愿者),加强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
全市成教中心校全面转换成社区教育中心,创建全国社区教育示范镇1-2个,省级社区教育中心、农科教结合示范基地、社区教育示范镇各1个。
申报创建全国社区教育优秀课程、全国社区教育重点示范项目、全国示范性社区教育学校各1个以上。
市老年大学实现首期招生,创建成“苏州市教育现代化老年大学”。
五、以培养培训为途径,着力优化教师队伍素质
20.切实强化师德师风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面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并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五项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师德师风评价监督机制,加大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接受家长财物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查处力度,积极开展师资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引导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激励教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努力成为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21.扎实做好教师培训工作。
进一步完善充实培训内容、培训课程和培训方案,切实提高市教师进修学校的师资培训质量。
举办2期初中、小学语数外脱产轮训班,逐步扩大脱产轮岗培训的学科对象,对中小学理、化、生、政、史、地、音、体、美等其他学科青年教师进行在职轮训,确保在5年内,使全市所有初中、小学40周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普遍轮训一遍。
举行4期幼儿园育婴师培训班,培训320名幼儿园教师,争取在年底前使全市幼儿园教师全部取得育婴师资格。
选派100名英语教师到英语国家参加培训。
激励更多的优秀青年教师积极报考教育硕士,提高全市在职教师研究生比例,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22.不断壮大骨干教师群体。
切实加强对市级以上骨干教师的评选、培养、管理和使用,完成新一轮骨干教师考评工作,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比例达到20%。
分学段举办4期教学能手、教坛新秀培训班,努力提高现有骨干教师的业务素养。
进一步发挥名师的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积极开展名师精品课展示、名师教科研成果展示等活动。
尝试建立“特级教师工作室”制度,对特级教师的引领作用明确具体要求。
积极尝试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和紧缺人才来我市从事教育工作,认真做好中学教授级高级教师和省特级教师的培养工作,尝试建立高中阶段学科联谊网络,为进一步壮大高层次骨干教师队伍创造良好条件。
23.着力加强校长队伍管理。
继续推行校级领导职位公开选拔任用和学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的改革,实行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强对校长的履职考核;
建立校长岗位交流制度,鼓励城区校长到农村学校任职;
尝试选派优秀校长到市内外名校挂职锻炼;
坚持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制度,完善校长公开述职述廉制度,提高校长依法办学、民主管理的水平。
对全市所有初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举行一次进阶培训,进一步提升校长科学管理和有效管理的能力。
六、以群众满意为目标,着力提升教育和谐发展水平
24.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
加强教育收费政策的宣传和收费公示工作,利用政风行风热线、报刊、电视等形式,广泛宣传现行教育收费政策。
加大办学行为和收费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继续加强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管理,重点治理学校代订教辅资料和学生伙食费问题。
加强对民办外来人员子女学校的收费管理,会同物价等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切实规范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收费行为。
25.切实抓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进一步完善校园护卫大队各项管理制度,全面提高保安队伍的整体素质。
全市学校及校区全面完成视频监控、周界报警、红外线报警、紧急按钮报警、巡更器等技防设施,并实现与公安部门的联网。
加强校园安全检查、自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围绕安全教育日等活动主题,通过各类宣传阵地和宣传形式,全面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
认真组织开展“平安学校”创建活动,切实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全市100%的中小学、幼儿园达到苏州市“平安学校”标准,20所学校创建成省级“平安学校”。
26.确保教育系统的和谐稳定。
落实学校稳定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校长作为学校维稳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要求。
畅通信息渠道,全面了解、把握师生的思想动态,排查不稳定因素,逐项梳理、认真研究、妥善解决;
防止因教师教育方法不当及学校管理失范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对存有心理偏差、身体健康存在特殊情况的学生,须落实专人负责,注意观察,加强教育、疏导和防范。
高度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时化解矛盾,着力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学校和教育系统的和谐稳定。
27.着力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把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起来,把党性党风建设与加强师德师风结合起来,积极推进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大力推进校务公开,进一步加强监督监管,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改革发展环境。
继续做好直属单位创先争优“五好”基层党组织考评工作,进一步提升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28.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教育行风建设。
全面加强机关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扎实推进教育法制建设和行政指导工作,进一步强化机关的服务意识和宏观指导能力,精简会议、文件,提高办事效率,增强工作效能。
高标准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争创人民满意机关。
深入开展学生评教师、家长评学校、教师评校长、学校评机关、机关评班子、社会评教育等活动,认真组织教育行风建设先进学校评选活动。
广泛宣传教育系统先进典型,激励各级各类学校不断提高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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