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 券营业部前台业务标准化操作手册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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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工作经验和业务水平所限,手册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恳请批评指正。
手册制订过程中得到了部分营业部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帮助,他们为本手册的修改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在此表示感谢!
第一章A股证券(股票)帐户与资金帐户开户
第一节A股证券(股票)帐户开户
1、范围
适用于在营业部(以下简称本部)开立A股证券(股票)帐户的境内自然人和境内一般法人。
营业部无权受理保险公司法人申请开立的证券专用帐户;
证券投资基金申请开立的基金专用帐户;
证券公司法人申请开立的证券自营帐户。
国家规定禁止开户的人员和开户的具体操作指令与技巧不在本范围之内
2、标准
引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帐户管理规则》和上海、深圳登记结算分公司的有关帐户开立的规定为本标准条文。
下列各项标准用于证券(股票)帐户开户是否获准的标准。
同时本标准将随着情况变化进行修改,修改标准以当时有权部门公布的相关标准为准
A股证券(股票)帐户开立标准表
标准
分类
境内投资者
登记公司提供的开户申请表
自然人
法人
标
准
内
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证
2、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1、境内法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包括:
工商营业执照、社团法人注册登记证书(编制委(办)、民政局、总工会等颁发的事业(或社团)法人登记书)、机关事业法人成立批文等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
2、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填妥的《自然人(法人)证券帐户注册申请表》
开户收费标准:
以深沪登记公司公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注意
上海股票帐户自开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生效,即T+1日生效
深圳证券帐户自开立后当日生效,即T+0日生效
3、流程
A股证券(股票)帐户开户流程图
自然人、法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经办人核验证件
退还申请人
不合格
申请人填写开户申请表
注明原因
经办人审核申请表
不合格
按规定准确录入开户人资料上传
传送数
据错误
登记公司审查
或申请
接收登记公司配发A股证券账号
复印、扫描开户人证件与开户申请表
证券(股票)帐户申请材料以电子介质保存
经办人签发A股证券(股票)帐户确认书,打印A股证券(股票)帐户卡
A股证券(股票)帐户卡交申请人
归档
登记开户数、编号
4、过程操作规范
本操作规范只涉及开户审核、上报开户资料和开户资料保存三方面内容,其余内容按登记公司和交易所有关要求操作
4.1代理开户准备
4.1.1开户处应公示《A股证券帐户开户须知》
4.1.2经办人应热情、礼貌接受开户申请人的咨询
4.1.3营业部使用已报送登记公司备案的证券帐户开户业务专用章,由营业部指定人员负责保管
4.1.4营业部使用登记公司规定的统一格式印制的《自然人(机构)证券帐户注册申请表》
4.1.5营业部按照登记公司要求,购买由登记公司统一印制的证券(股票)帐户卡向开户申请人有偿提供
4.1.6营业部必须管理好开户终端设备和操作员密码,确保设备完好和开户安全
4.1.7营业部必须制定出开户经办人与复核人的相互监督机制
4.2开户申请人要求
4.2.1申请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帐户管理规则》的规定
4.2.2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等开户注册资料,并对开户注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负全部责任
4.3代理开户经办人要求
4.3.1经办人应认真审核开户申请人所提供的开户申请材料和所填写的开户申请表,对其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一致性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受理开户人申请材料
4.3.2经办人对开户申请人的所有开户申请材料核验无误后,将《证券帐户注册资料申请表》传送至清算登记上海或深圳分公司
4.3.3对未配号属数据录入错误的,营业部修改后重新传送登记公司;
对未配号属申请不合格的,应在查询申请上注明原因,并将开户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4.3.4接登记公司返回的配号,按登记公司规定的打印格式四号仿宋字体打印《A股证券帐户卡》。
内容包括证券帐户号、证券帐户持有人姓名或法人全称、开户机构代码及名称、开户日期。
有更改的,应在更改处加盖开户业务专用章
4.3.5审核合格后,在注册申请表上注明“已审核”字样并签名,留存除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外的所有开户申请材料,将加盖证券开户专用章的《A股证券帐户卡》连同身份证交开户申请人
4.3.6经办人应对证券帐户持有人注册的开户资料保密,不得转借第三人使用,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4开户资料保存要求
4.4.1为了保证原始凭证的完整性,开户完成后,经办人应将开户资料附件装订在证券帐户申请表的背面
4.4.2开户经办人应在每个交易日结束后整理当日开户资料并妥善保管
4.4.3业务凭证装订:
上海要求:
开户业务书面凭证资料按账户类别分类保管,并按开户日期和证券账户号顺序装订成册;
在每册的封皮标明起止日期和证券账户号范围,并加盖开户业务专用章;
深圳要求:
定期将开户凭证按时间、证券帐户号码顺序装订成册,中间不得缺漏,由开户代理机构负责保管,永久保存。
一般情况个人开户凭证每200户装订一册,每册封面必须写明起止日期、起止证券帐户号码、户数、装订人姓名,并按帐户类别交营业部档案管理部门妥善保管,保存期不少于20年
4.4.4开户代理业务凭证资料按A4纸尺寸(21×
29.7厘米)装订
4.4.5所有的业务凭证通过电子介质保存,上海要求:
于每季度结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报送;
于每一季度首月20日前将上一季度的实时开户业务凭证数据光盘上报
4.4.6凭证扫描时必须将凭证按文字方向整理齐,并将申请表放置首页,同笔业务的申请表与身份证等附件必须扫描在同一文件里,查询业务凭证不扫描
4.4.7营业部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空白证券(股票)帐户卡,作废的证券(股票)帐户卡应及时销毁,同时对销毁卡的编号与数量进行登记,归档保存
5、开户收费标准
5.1个人开户收取40元人民币开户费,其中30元上缴登记公司,10元作为代理开户费
5.2机构开户收取400元人民币开户费,其中350元上缴登记公司,50元作为代理开户费
5.3营业部代收的投资者开户费,除代理开户费留存营业部外,其余金额按公司财务规定全额上缴
第二节A股资金帐户开户
适用于境内自然人、境内一般法人已开立过A股证券(股票)帐户的客户。
本标准包括开户标准、开户流程、开户过程操作规范三方面内容,是营业部前台业务应遵守和执行的准则,是公司对营业部前台经纪业务稽核检查的参照标准
2、标准
引用深、沪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中国登记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有关证券帐户开户的规定成为本标准参考条文,##证券公司制订的《经纪业务代理协议文本》(以下简称“文本”)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自然成为本标准条文,下列各项标准用于资金帐户开户是否获准的标准。
同时本标准将随着登记公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届时公布的开户标准进行相应修改
A股资金帐户开户标准表
开户人必须提供的开户资料
《文本》
营业部档案
管理办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民身份证、护照
、社保卡
2、本人证券(股
票)帐户卡
3、如需代理的,
委托人与代理人须
临柜签订《代理委
托书》,代理人须
提供身份证
1、加盖公司公章的公
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证券帐户
3、加盖公司公章的法人代
表资格证明书复印件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
件
5、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复印
6、开户人身份证
1、证券交易委托代
理业务风险揭示书
2、开户申请表
3、《代理委托书》
4、承诺书
《营业部档案
管理办法》中
的客户协议文
本档案管理规
定
该开户流程是资金帐户开户时应遵循的过程操作顺序规范,流程中〈经办人核验证件>
是流程的关键
资金帐户开户流程图
自然人、法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与证券帐户卡
退还
申请人
选择签订各项协议与委托方式
注明原因
及协议与委托方式
准确将开户人开户资料录入电脑
复印或扫描开户人证件
经办人发放资金帐号,制作资金帐户卡
资金帐户卡与客户联开户资料交开户申请人
复核整理开户人资料
资料归档
4、过程操作规范
4.1资金帐户开户要求
4.1.1设专柜和专人受理开户事宜
4.1.2开户处应公示《开户须知》
4.1.3经办人应具备高度的责任感,确保客户资料的完整,保守客户档案秘密,热情服务
4.2开户申请人填写协议文本要求
4.2.1准确、完整、真实填写《文本》
4.2.2在《风险提示书》签字盖章处签字,并注明日期
4.2.3在开户申请表中,开户申请人必填的栏目有:
开户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证券(股票)帐户号码、开户日期、开户人签名.如需代理的,代理人须填写有关代理人的栏目
4.2.5开户申请人须填写《文本》中承诺书(留存联),经办人应告知开户人先阅读相关协议条款,在选择协议内容的括弧内写“是”或“否”或空白来确定所需签定的协议
4.2.6如需要代理的,委托人与代理人应亲临柜台真实填写《证券交易授权委托书》,双方当事人在委托书上签字
4.3经办人审核验证要求
4.3.1认真查验身份证、证券(股票)帐户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以及与开户人姓名的一致性
4.3.2逐一核对《文本》中开户人填写的各项要素,确保填写内容准确、完整,特别是身份证号和证券(股票)账号的正确性,将各类复印件统一粘贴在协议文本内预留处
4.3.3对《文本》核对完毕后,经办人应在开户申请表(留存联)的“经办人”加盖个人人名章,在承诺书(留存联)的“乙方:
***营业部”处并加盖营业部业务公章,填写开户日期。
若开户申请人要求签定“证券交易授权委托书”的,经办人应在该委托书右下方加盖个人人名章和营业部业务章,此章只做为证明甲方是乙方之客户的身份证明
4.4经办人开立资金帐户要求
4.4.1在电脑开户系统中完整输入各项开户要素,在确认所输入的内容准确无误后按回车键完成电脑资金帐户开户
4.4.2如开户申请人已签定委托代理协议的,在电脑备注栏中应记录委托代理内容与有效期限
4.4.3需要办理指定交易的,经办人须对上海证券帐户做指定交易,请客户填写《指定交易申请表》后,进行指定操作,确认指定交易生效
4.4.4经办人应在《开户申请表》上和协议文本封面〈客户编号〉上填写开户人资金账号
4.5经办人返还开户人有关资料要求
沿装订线撕下开户人签定的协议(客户联),按顺序折叠好与开户人的身份证、证券(股票)帐户卡、资金卡等一并装入##证券客户开户信封袋中,双手递还开户人,并向开户人提示及时修改资金密码
4.6复核整理开户人资料与归档要求
4.6.1经办人应在每个交易日结束后整理当日开户的《文本》,并对《文本》进行连续编号,注在《文本》右上角的营业部编号处并制作编号索引
4.6.2经办人应将当日开户文本交柜台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进行审核,审核人在审核无误后在开户申请登记表上签字,并将审核过的开户资料归档
4.6.3柜台负责人或指定人员按月或按季度将《文本》移交专人归档保存,每年将《文本》移交营业部档案管理部门
4.6.4《文本》移交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的基本要素有:
移交内容;
移交数量;
移交编号;
移交双方签收;
移交日期;
移交资料的完好程度
4.6.5营业部档案管理人应将《文本》按照资金账号或文本编号顺序放置,便于日常查阅
4.6.6复核人对当日开立的资金帐户进行复核,制作资金帐户开户复核记录表,并将当日复核结果进行记录,记录表内容至少包括:
复核日期、复核数量、差错内容、差错纠正、差错人、复核与经办人签字。
年底将资金帐户开户复核记录表装订成册移交营业部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第二章B股证券帐户、资金帐户开户与资金划转
第一节B股证券帐户开户
适用于境内、境外公民、境外法人在营业部开立B股证券帐户时,营业部应遵守和执行的标准。
国家禁止开户的人员不在本范围之内
引用《证券法》、《关于境内公民个人投资境内上市外资股若干问题的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国登记公司关于B股证券帐户代理开户的规定》、交易所、登记公司有关B股开户主要规定成为本标准条文。
下列各项标准用于B股证券帐户开户是否获准的标准。
同时本标准将随着情况变化进行修改,修改标准为有权部门届时公布的标准
B股证券帐户开户标准表
上海、深圳交易所境内公民、境外公民与法人开立B股证券帐户须提供的材料
境内公民
境外公民与法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
民身份证
2、银行出具的等值的
1000美圆以上(含开户
费)的进帐单
3、填妥的《自然人证
券帐户注册申请表》
4、委托他人代办的,需
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
书和代办人有效身份证
明文件
一、境外公民:
1、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指境外所在国家或地区护照或身份证明文件,
有境外其他国家、地区永久居留签证的中国护照,香港、澳门特区公民身份证,台湾同胞台胞证等)
2、外个人投资者可委托他人代办,每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帐户
二、境外法人:
1、法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商业注册证明文件、税号、与客户
签定的协议文件等,或与商业注册登记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率的可
证明其机构设立的文件,如基金注册文件、基金设立公告、基金与
其托管机构签定的托管协议、托管机构对开户申请人的确认文件
、或境外开户代理机构对开户申请人的确认文件)
2、填妥的《法人证券帐户注册申请表》
3、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董事)证明文件(须由律师或会计事务所出具)
5、董事会或董事、主要股东授权的委托书,以及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禁止内容
境内法人不允许办理B股帐户开户
B股证券帐户收费标准
上海交易所:
境内、境外个人证券帐户每户开户费19美元(现汇),其中15美元上缴登记公司,4美
元为代理开户费;
境外机构证券帐户每户开户费85美元,其中75美圆上缴登记公司,10美圆为代理
开户费
深圳交易所:
境内、境外个人投资者每户开户费120港元,其中100港元上缴登记公司,20港元为代理开户费;
境外机构投资者每户开户费580港元,其中500港元上缴登记公司,80港元为代理开户费
注意:
深沪B股证券帐户均实行实时开户。
深圳当日开户当日生效;
上海当日开户次日生效,重新指定交易次日生效;
境外投资者实行通买通卖,自行决定是否办理指定;
境外投资者在开立B股帐户时没有要求“银行出具的等值1000美圆进帐单”
4、流程
B股证券帐户开户流程的关键为〈经办人核验证件〉
银行出具的外汇、现钞存款划转原始凭证(境内居民)
境内为身份证
境外为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B股证券帐户开户流程图
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明和进帐凭证
注明
原因
报送数据不合格
按规定录入开户资料上传
有误或申
请不符合
条件
接收登记公司配发B股证券账号
境外投资者B股证券帐户确认书由清算登记中心根据营业部的申请统一向登记公司申领后邮至各营业部
经办人签发B股证券帐户确认书
证券帐户申请材料以电子介质保存
复印、扫描开户人证件与申请表
B股证券帐户卡交申请人
整理开户资料、归档
4、过程操作规范
参照A股证券帐户开户过程操作规范执行
第二节B股资金帐户开户
1、范围
适用于在本部开立B股证券帐户后,直接办理资金帐户开户或拟指定交易、转托管的境内外自然人、境外法人
2、标准
引用《关于境内公民个人投资境内上市外资股若干问题的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国登记公司关于B股证券帐户代理开户的规定》、交易所、登记公司有关B股开户主要规定成为本标准的参考条文,##证券制订的《文本》自然成为本标准条文。
下列各项标准用于资金帐户开户是否获准的标准。
B股资金帐户开户标准表
申请开户人须提供的材料
境内公民
境外个人与法人
1、公民身份证、
护照、社保卡
2、B股证券帐户
3、委托他人代办
的,需提供经公
证的委托代理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
份证明文件
境外个人
1、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指境外所在国家或地区护照
或身份证明文件,有境外其他国家、地区永久居留
签证的中国护照,香港、澳门特区公民身份证,台
湾同胞台胞证等)
2、B股证券帐户确认书
境外法人:
1、法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商业注册证明文件、
税号、与客户签定的协议文件等,或与商业注册
登记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可证明其机构设
立的文件)
2、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须由律师或会计事务所出具)
4、董事会或董事、主要股东授权的委托书原件
5、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6、B股证券帐户确认书
7、境外自然人与法人如作会员变更的,须提供转
出券商提供的已签字和加盖业务专用章的《B股结
算会员变更表》
1、证券交易委
托代理业务风险
揭示书
2、开户申请表
3、代理委托书
3、流程与过程操作规范参照A股资金帐户流程与过程操作规范执行
第三节B股资金划转
适用于境内、境外公民和法人在本部进行B股交易的保证金划入、划出业务
2、标准
引用《国家外汇管理条例》和境内公民从事B股交易的有关规定为本标准条文,##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存取规定自然成为本标准条文
2.1境内公民个人划入B股资金帐户进行B股交易的资金,只能是本人存放在境内商业银行的外汇存款(包括外汇现钞户和现汇户)
2.2境内公民个人从其外汇帐户向B股保证金帐户划转外汇资金时,不允许跨行和异地划转,如银行同意除外
2.3境内公民个人的B股资金帐户的支出范围为从事B股交易需支付的外汇以及划回境内商业银行,不得用于向境外支付
2.4境内公民个人开立的B股资金帐户中的资金只能划回本人原外币现钞帐户,或新开外币现钞帐户,不能划到原现汇帐户,并且只能在同名之间划转
2.5境内公民个人不得从B股资金帐户直接提取外币现钞,如果境内公民个人提取外币现钞,应当按照《境内公民个人外汇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它外汇管理规定中有关外币现钞规定,从本人原外币现钞帐户或新开的外币现钞帐户中提取
2.6境外投资者划入B股资金帐户进行B股交易的资金,只能是直接从境外汇入或本人在境内的现汇帐户中的资金
2.7境外投资者汇出B股交易资金时,可以直接汇往境外或存入本人在境内的现汇帐户或现钞帐户(汇出时银行要求提供汇款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2.8境外公民不能从B股资金帐户直接提取外汇现钞
2.9境内外投资者的资金不能在证券公司内部划转
2.10资金外划遵守T+3原则,即股票卖出后第3天才能外划资金
3、过程操作要求
3.1境外公民划出款,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到指定营业部办理
3.2境外公民填写汇款申请书,必须填写收款人姓名、开户银行、收款人帐户等项目
3.3境外公民的汇款在附言栏中注明“境外护照号或境外身份证号”
3.4资金汇往境外时,收款人及收款银行的名称、地址须用英文填写
3.5境内公民取款须提供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原外汇现钞或现汇存款银行的同名外汇现钞或现汇帐号(或活期银行存折),经营业部财务验审后,方可到银行办理取款事项
3.6大额取款须提前通知营业部
第三章证券(股票)帐户注册资料变更
适用于在本部指定交易或证券托管的自然人、一般法人的证券(股票)帐户注册资料变更申请。
无权受理保险公司证券帐户、证券投资基金专用帐户、证券公司自营帐户的注册资料变更业务
引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证券(股票)帐户注册资料变更规定为本标准标准条文
变更证券帐户注册资料标准表
标准分类
变更证券帐户注册资料
自然人
法人
1、本人证券(股票)帐户卡
2、发证机关出具的名称或身份证明注册号变更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境内自然人提供)
1、填妥的《证券帐户注册资料变更申请表》
2、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1、法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
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3、发证机关出具的注册资料变更证明及复印件(注明原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和名称,否则,提供原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境内法人提供)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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