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教督5号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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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要写明项目和评估要点,并分解成各年度达成目标。
三、评估方法
采用自评与他评、定性与定量、内部与外部、基础性与发展性、过程评估与终结评估相结合的办法。
评估信息采集来自教师、学生、家长和社区(可以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行风监督员、街道、居民区或乡镇、村负责人及代表等);
既重视集中评估信息,又关注随机督查信息,尽可能扩大信息采集面、增加随机性,力求做到科学、客观、公正地反映学校现实状况。
学生、家长及其他人员参与评估的人数,按学生人数的比例随机抽取(各校比例相等),具体办法由各县(市、区)督导室确定。
客观性问卷汇总可采用电脑光读信息等现代化技术手段统计,提高汇总的效率和准确度。
四、自我评估
为突出学校的主体地位,强化自评效能,各校每学年根据评估方案和细则自评一次,总结和肯定学校工作成绩,自查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明确工作方向,做到自我解剖,自我调整,自我完善,自我发展。
各校每学年的自评报告(可结合年度总结)和“基础性”指标评分表于9月15日前报告当地督导室。
五、督导评分
对学校的综合督导每四年一轮。
前三年依据“基础性”指标,对各学校进行跟踪监督、检查、评估、指导。
其中一年为综合督导集中评估年,督导组评分占70%;
学校自评分占20%;
家长、学生评价分的均分占5%;
兼职督学和社区及其他人员评价均分占5%。
其他两年为自我完善年,督导室和兼职督学随机督查评分占40%;
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处室评分占30%;
家长、学生评价均分占10%。
“基础性”指标的总分值,以综合督导集中评估年评分占50%,自我完善年评分各占20%,第四年对“基础性”指标整改到位及效果情况(满分为10分)的评分三者相加;
“发展性”项目指标以每项为一个单位,学校自选自定申报,每项满分为100分,每项评估获90分以上的项目,方可计入综合督导总分;
“基础性”指标的分值加“发展性”指标的分值为本轮综合督导的总分。
学校自评分的信度反映出该校自评的能力和态度,如学校自评与他评的分值差距过大(原始分达到或超过5%),督导室可以要求学校自我复评,或直接修正学校自评分。
六、评估得分与结论
等第
“基础性”指标(满分1000分)
“发展性”项目(每项100分,项数不限)
结论
注:
发展性项目的评估每项获90分以上方可计入总分,否则视为未达到
D等
600分以下
不合格
C等
600——749分
90分以上
合格
B等
750——899分
180分以上(含180分)
良好
A等
900分以上
270分以上(含270分)
优秀
七、结果运用
为体现督导评估的激励和导向作用,督导评估结果反馈和信息处理做到运作规范、运用恰当:
①结论清晰,督导报告具有指导性,反映学校办学水平,指明学校发展方向,是学校今后一定时期内工作的依据;
②督导的计分、结论与报告一并上报人大、政府、政协等有关部门和领导;
③通过新闻媒体和信息网络向社会公布;
④存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督导室和学校档案;
⑤作为学校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⑥作为校长任期目标考核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⑦A等学校方可申报省、市、县模范学校称号、星级高中升级、省、市级示范学校。
附件一:
扬州市中小学校综合督导“基础性”指标评估细则;
附件二:
扬州市中小学校综合督导“发展性”项目指标菜单;
附件三:
扬州市中小学校综合督导“发展性”项目指标的制定、申报、评估要求;
附件四:
扬州市中小学校综合督导学校自评程序;
附件五:
学校综合督导评分表。
扬州市中小学校综合督导“发展性”项目指标菜单
项目
评估要素
分值
队伍建设
△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好,协同精神突出,有前瞻观念和强烈的服务意识,在师生员工中有较高威信
△学校领导后备力量有明确培养对象,实施有计划、有措施,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
△建立适应学校发展的校本培训机制,体现对不同教师提高的针对性、可行性;
体现项目、标准、运作方式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骨干群体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优秀教师传、帮、带落到实处,绩效明显;
对教师的奖惩和评价体现导向和制约作用
△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显著,敬业精神强,教学态度端正,教学质量高,教研风气盛
100
管理水平
△办学理念先进,民主、科学的管理得到充分体现。
学校发展目标分年度实施情况好,超出预期效果,在本地区有示范作用
△学校管理规范,政令通畅,自律化程度提高
△规章制度符合改革要求,切合学校实际,具有科学性,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实施效果明显
△管理渠道畅通,团队精神强烈,群众团体作用显著
△管理手段现代化,管理卓有成效
素质教育
△严格执行上级关于素质教育的规定和要求,围绕素质教育的核心,狠抓落实到位,成为所在区域实施素质教育的典范
△积极探索评价制度的改革,初步形成学科教学以及学生、教师等系列评价体系,理念清晰,实践有效
△建立了学生自主发展的主导思想和评价制度,包含对学生素质与个性特长(思想品德、理想信念、学习品质、基础知识、体质状况、体卫习惯、艺术修养、劳动实践、个性发展等)的综合评价,充分体现学生个性发展与评价的有效和激励作用
教学工作
△重视课堂教学策略和教学模式的研究,积极进行个性化的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改革,引导学生自主探究、合作交流和实践操作,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满足不同类型的学生需求,效果显著
△充分利用各类现代教育技术和手段提高教学效果,积极探索并建立网络环境下教与学的模式
△积极进行教学评价机制改革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初步取得成效
校园文化
△文化活动有利于师生自主发展和合作精神的培养,学生、教师积极主动参与,充分体现校园文化的凝聚力
△校园文化品位高,体现学校的办学理念、学校精神,富于教育性,有利于激发师生对学校的自豪感,形成宽松、和谐、健康的人际环境,积极进取的集体育人氛围
△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形成并体现出较明显的育人功能
教育科研
△健全研究机构网络,教师积极主动参与科研,参与率达80%以上,形成一批科研骨干,形成科学兴教的浓烈氛围
△有多个立项研究课题,并有省以上的独立立项课题,按科学、规范的课题研究程序展开,研究活动、形式呈现多样化
△课题研究对教育教学改革、师资素质、学校发展起到明显的促进作用,研究成果具有推广价值,并有一定影响
校社互动
△以学校为主体,构建并形成学校、家庭、社区相结合的互动教育网络
△学校和社区资源双向开放、有效整合,利用率高,对学校、社区发展起到明显的促进作用
△形成家长、社区参与学校管理的机制,监督、评价学校工作,提升了学校管理水平
△鼓励并组织家长参与孩子的学校生活,形成家、校协调、互动和谐的教育环境
质量
监控
△目标责任制落实,建立校长为责任人的层级质量监控体系,年段目标分解、落实到人
△质量监控系统健全、灵敏,监控过程体现严密、有效,监控制度体现完整、实效和导向作用,形成教职工人人参与监控和接受监控的氛围以及机制
△每年有反映学生进步和发展的完整档案,信息反馈准确、及时,调整迅速、有效并在监控的各个环节得到运用
其它
自选自定其他“发展性”项目,具体见扬州市中小学综合督导“发展性”项目指标的制定、申报、评估要求
扬州市中小学校综合督导“发展性”项目指标的制定、申报、评估要求
一、程序
1、发动讨论:
组织全体教职工充分讨论,分析研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确定项目:
在明确学校发展的定位和总体目标的基础上,选择和确定学校重点发展领域和项目;
3、形成方案:
撰写并形成学校“发展性”项目申报报告、年度计划实施目标、评估细则表,提请教育局审定;
4、组织论证:
由督导室牵头,教育局相关部门深入学校调查分析,参与论证、认定;
5、修改方案:
根据论证结果,学校修订“发展性”项目申报报告、年度实施计划、评估细则表,并上报督导室;
6、分解到位:
依据上报的方案,将“发展性”项目指标实施计划分解到部门、组室以及个人;
7、自我监控:
学校有自主发展的权利,同时有自我监控的义务。
学校每学年9月份进行一次阶段性自我评估(部门自评监控可每学期进行一次,每年连续进行),通过自我评估、自我调整、自我完善,评估上学年达成情况,并形成自评报告送交督导室;
8、随机督查:
督导室将每学年不定期抽查学校年度目标达成情况,检查学校自我评估的信度、效度;
9、全面评估:
第四年根据学校制订的方案,进行全面督导评估,考核达成情况。
二、学校“发展性”项目申报报告内容要点
1、目标定位:
学校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定位,重点发展项目;
2、背景分析:
现有基础、发展优势、不利因素、国家和区域教育发展对学校的要求;
3、保障措施:
发展项目的可行性,采取的保障措施;
4、预期目标:
明确预期目标,确定评估要点,考核达成情况。
三、年度计划实施目标的制定要求
学校选定和确定的“发展性”项目分项制定年度计划实施目标;
即:
某项目将目标分解为2003年9月至2004年8月计划实现目标、2004年9月至2005年8月计划实现目标、2005年9月至2006年8月计划实现目标三个年度。
列成条目、简明扼要。
四、评估细则表拟定要求
列出项目名称、评估要点、成果列举。
体现:
1、简要性:
简明扼要,特色清晰;
2、针对性:
明确目标,务实求效;
3、渐进性:
阶段推进,整体发展;
4、可操作性:
条条落实,项项可行;
5、可检测性:
任务明确,评价有据。
扬州市中小学校综合督导学校自评程序
阶段
序号
程序
工 作 质 量 要 求
准
备
一
建立
小组
1、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工会主席等组成。
由校长任组长总负责,一名副校长任副组长,负责具体工作;
2、领导小组成员合理分工,明确职责。
二
制定
计划
1、自评工作应列入学校工作计划,作为学校正常工作的重要部分,形成制度化;
2、制订科学合理的自评计划,明确指导思想、主要工作、具体步骤、日程安排。
三
全面
动员
1、发动和动员全校教职工以主人翁态度自觉、主动、认真地进行自评;
2、认真学习,统一认识,端正态度、掌握标准、规范操作、把握要领。
可分层、分步进行。
四
落实
指标
1、将评估指标分解到部门,明确到人,必要时作适当调整;
2、部门责任人对分工的内容要深入学习,准确理解评估及达成标准,弄清指标内涵及搜集材料的要求。
评
改
五
分组
评议
1、发动全体教职工,认真严肃、实事求是地自我评议,充分讨论、分析,如实定等打分,注明扣分原因,交自评领导小组;
2、组织教职工分年级组或教研组对全校工作进行评议。
由自评领导小组收集评议意见。
六
自评
积分
1、领导小组在部门自评基础上,按照评估指标要求,全面衡量,综合考虑,形成学校自评分,并在扣分项旁边注明扣分原因;
2、学校领导审定部门责任人撰写的自评意见。
并进行综合分析,作出整体自评结论。
七
总结
报告
1、由校长主持撰写自评报告,主要内容:
自评工作的基本情况及主要特点;
学校自评整体分析,包括主要工作成绩、经验、特色,薄弱环节与问题;
加强与改进工作的措施,对学校发展的思考等;
2、自评报告在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上审议通过后定稿。
八、八
上报
材料
自评结束,向督导室上报《扬州市中小学校综合督导评估学校自评表》及有关材料。
九
整改
复查
1、学校接到市督导组督导评估结果后,及时通报给各个部门或全体教职工,按照督导要求对照自评复查,提出整改意见;
2、学校在接到督导评估结果后15日内,向督导室上报整改报告。
3、具体落实整改,准备接受督导室的回访复查。
建
档
十
档案
归档资料:
(1)自评领导小组名单及分工;
(2)自评计划;
(3)指标分解情况;
(4)教职工每人定等打分的原始材料、分组评议记录;
(5)《扬州市中小学校综合督导评估学校自评表》;
(6)督导室下发的督导评估计划和督导评估结果;
⑺学校整改报告。
学校综合督导评分表
起讫
日期
类型评分
比例分
集中
评估
年份
“基础性”指标督导组评分(满分1000)
×
70%=
50%=
“基础性”指标学校自评分(满分1000)
20%=
家长、学生评价分的均分(满分1000)
5%=
兼职督学和其他人员评价分的均分(满分1000)
自我
完善
第一
年
“基础性”指标督导室和兼职督学随机督查评分(满分1000)
40%=
20%=
“基础性”指标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处室评分(满分1000)
30%=
10%=
第二
第四
“基础性”指标整改情况评分(满分10)
综合
督导
总分
“基础性”指标督导总分
第四年“发展性”指标各项目督导评分小计
督导室(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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