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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2017年全州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近年来,全州环保系统紧紧围绕美丽湘西建设,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目标,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为主线,着力做环境保护“加、减、乘、除”,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现将近年来的工作情况的总结如下:
一、“十二五”环境保护成效
(一)工作成效
1.加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推进
我州是国家西部大开发和武陵山片区扶贫攻坚主战场。
为了“促进发展、改善民生、维护稳定”,从2013年5月起,州委州政府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作为主要任务,拉开了一场以“城乡同规划、设施同建设、产业同推进、环境同整治、事务同管理”(以下简称“五同”)为主要内容的“同建同治”大幕。
自2013年来,全州累计投入城乡同建同治工作经费2.767亿元,整合项目资金超过38亿元,参与人数达223.44万人。
全州城乡环境有了明显改善,湘西对外形象大幅提升。
2014年,我州作为全省首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州推进试点全面启动,投入专项资金1.9亿元,以饮用水源保护、垃圾分类处置、污水收集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环保宣传为重点,对470个行政村环境实施综合治理,截止目前,全州共新建村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121套,农村四池净化系统10743套,三格化粪池15145口,沼气池46982口,新建乡镇垃圾集中焚烧炉153座,村级焚烧炉145座,户焚烧池9528口,建设乡镇垃圾压缩转运站39座,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2.减法——流域重金属污染和矿山生态修复见成效
“十二五”以来,积极开展重金属污染整治和长江中下流流域污染防治工作,30个污染治理项目均已完成,在此基础上,2014年州政府又重点安排部署了5家电解锌酸浸渣场和51家电解锰渣库专项整治工作,重点解决渣库渗滤液污染问题,投入2.4亿元,新建了5个总容量131.5万吨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安全转移危险废物110.5万吨,化解了多年来遗留的环境安全隐患。
结合实施重金属污染治理和无主尾矿库治理项目,花垣、保靖、泸溪电解锰集中渣库治理和整合关闭企业的闭库工作已基本完成。
通过专项整治,武水、酉水“两河”流域省控断面Ⅲ类水质达标率为90%,比2010年提高6.5个百分点,地表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3.乘法——联席会议机制开启大环保模式
“十二五”期间,为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以州委副书记、州长郭建群为总召集人的全州环保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多次召开州政府常务会议听取环保工作汇报,解决实际困难。
县(市)区和州直相关部门联动推进,切实负起责任,大环保工作合力形成。
从重金属污染治理这条主线开始,全面铺开至城镇污水治理、企业污染减排等工作,环保联席会议制度从机制上保证了各项环保任务稳步推进。
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十二五”期间,8县市城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城镇居民饮水安全基本得到保障。
从2014年7月15日起,在州电视台综合频道、公共频道、文化频道的黄金时段,每日播报八县市城区空气环境质量状况,并将全州八县市每日城区空气环境质量状况在州环保局网站公布,按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3项指标考核,2015年吉首市空气环境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超过329天,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位全省前列。
污染物减排任务圆满完成。
“十二五”期间,通过强化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措施,根据涉及的减排领域和行业,具体分解落实到246个减排项目,辖区13家水泥立窑生产线全部关闭,城市污水管网配套、垃圾渗滤液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50个项目全面完成,里耶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
2015年,我州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7952吨、3790吨、11165吨、9216吨,在2010年基数上分别削减5.93%、6.32%、23.01%、1.59%,圆满完成了“十二五”减排任务。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推进。
2013年以来,共完成列入省大气污染防治计划的重点项目44个,全面关闭水泥立窑生产线,完成4家陶瓷企业煤改气工程,实施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脱硝改造和粉尘治理。
全州共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7374辆,淘汰和改造燃煤小锅炉272台。
2015年底,州景天机动车排气检测中心站投入运行,各县市均设置了环保合格标志发放窗口,共发放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4万多张。
环境保护监管能力不断增强。
湘西州本级和8县市环境监测、监察能力标准化建设通过验收,建立湘西州二级监测站1个,辖属8县市建立了三级环境监测站。
在环境监测设备方面,安排1000多万元用于完成各县市空气自动站建设和常规监测能力建设,各县市的环境监测常规设备配置到位。
全州建立了以城市为中心的大气、水环境、声环境监测网络,已建空气环境自动监测站10座、地表水环境自动监测站3座,完成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建设,安装重点污染源废水、废气在线监控设施87套,环境监测能力和自动化水平不断提高。
4.除法——严格执法一刻也不放松
湘西州连续多年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常态化推进执法检查。
“十二五”期间,全州已累计出动相关执法人员19350人次,共检查各类污染源单位4940家次,依法对307家企业采取责令限期改正或限期治理措施;对130家企业采取责令停止生产措施;依法关闭了50个(条)严重污染环境或非法企业(生产线);对362家环境违法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570.14万元。
自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湘西州强化环保与公安的执法联动,推进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
截止目前,移交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措施3家。
不断完善环境监管体制。
在延伸监管触角上,推动环保网格化管理,基本形成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
在污染源监管上,全面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实施环保领域综合执法改革。
在督促整改落实上,建立环境执法后督察,媒体曝光环境问题调查处置机制。
在打造社会监督体系上,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环保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环境舆情监控、快速调查处理和回应机制。
2011年至2015年,全州受理各类信访事项2341件,结案2262件,结案率达到96.6%。
(二)存在问题
一是矿业发展过程中长期积累的环境问题突出,矿区地质环境和生态遭到严重破坏,历史遗留的废渣、尾矿数量大,部分尾矿(渣)库和加工冶炼企业周边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多数尾渣库存在渗漏现象,容量趋于饱和,危险废物非法转移情况仍然存在,酉水河、花垣河流域锰(Mn)污染超标趋向常态,重金属镉(Cd)有检出,土壤中重金属As、Cd、Mn、Ni、Pb等不同程度超标,生态系统的安全风险逐步增大。
二是主要污染物减排压力很大,由于多方面原因,我州经济总量和污染物排放基数较小,污水、垃圾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工业和生活污染减排潜力有限,“十三五”期间,国家大幅度提高了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形势下,消化污染物增量、削减污染物存量的难度增大。
三是环保基层基础工作仍然薄弱,州、县市环保部门机构和人员编制偏少,环保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环保投入不足,环境监管和应急能力建设滞后,难以适应环保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二、2016年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全州环境保护工作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改革,统筹污染治理、总量减排、环境风险管控和环境综合监管执法。
1-8月份,全州空气质量达标率为82.6%,其中吉首市1-8月空气质量优良率88.1%,比去年同期上升5.2个百分点;全州地表水省控断面1-5月为11个,自6月起增至31个,全州1-9月地表水III类以上水质达标率98.8%,比去年同期上升4.9个百分点;1-9月份,全州出境断面水质监测达标率均为100%,比去年同期上升5.6个百分点;全州城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比去年同期上升2.2个百分点;“锰三角”断面达标率为44.4%,较去年同期上升10.6个百分点,环境质量明显好转。
(一)齐抓共管,纵深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014年,湘西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州推进作为全省试点市州全面启动,获得1.7亿元资金支持,其中吉首市3000万元,2015年基本完成整治任务;其他7县共1.4亿元,分三年下达,要求2017年6月完成整治任务;2015、2016年,省环保厅给予4400万元追加资金。
截至8月底,全州投入专项资金12120万元,财政投入11789万元,整合部门资金197607万元,投工投劳等其他资金6253万元。
垃圾处理方面:
建设乡镇焚烧炉163座,村级焚烧炉174座,户焚烧池6532口,乡镇垃圾压缩转运站57座,配备垃圾转运车469辆,垃圾保洁车1874辆,垃圾收集池7966个,公共垃圾箱6282个,户用垃圾桶425182个;凤凰、花垣等县环卫服务实行外包。
污水处理方面:
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4座,乡镇污水处理站12套,污水收集配套管网4套,村级污水集中处理56套,联户四池净化设施385套,单户四池净化设施10622套,新建公厕44座,改厕9378座,化粪池102658口。
畜禽养殖治理方面:
治理养殖场956家,建设粪污集中处理设施83套,改造栏舍163处,建设沼气池43036口,堆粪池542个,干粪棚233个。
饮水保护方面:
拆除排污口32处,建设饮用水源地隔离防护设施34148米、设置饮用水源地保护标志1444个,修建宣传碑、宣传栏2040个,整修水井1743个,建设蓄水池1761座。
广大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明显好转,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乡镇57个,省级生态村126个,州级生态村228个。
(二)源头严防,切实加强环境管理
一是严格建设项目审批。
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有偿使用制度,新、改、扩建项目必需先落实总量来源,再通过交易平台购买总量,获得排污权证后方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1-9月,州级共审批项目24个,其中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19个,报告表3个,登记表2个,上报省厅审批并出具预审意见项目7个。
对具备验收条件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异地扩建等22个项目通过了竣工环保验收,4个由省环保厅验收的项目出具了验收预审意见。
对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吉首市大生工贸公司硫酸储罐等5个项目加大督促整改力度。
二是加强风险防范和管理。
规范危险废物管理,1-9月共审批省内危险废转物移计划14.89万吨,其中酸浸渣9.05万吨,铅泥2.55万吨,铁渣2.40万吨,铜镉渣0.35万吨,电解锰阳极渣0.54万吨。
三是健全环境监测网络体系。
全州已建空气环境自动监测站10座、地表水环境自动监测站3座,完成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建设,安装重点污染源废水、废气在线监控设施87套。
完成七县城区空气质量监测站新增PM2.5、臭氧、一氧化碳等指标的设备验收工作,从今年起全州八县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均开展PM2.5等6指标监测,5月完成了全州空气质量自动站与省环保厅的数据联网工作。
(三)过程严管,纵深推进污染防治
水污染防治方面。
一是制定方案。
根据《湖南省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结合我州实际,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湘西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2020)》(州政发〔2016〕17号)。
二是争资上项。
组织县市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协助吉首市做好饮用水源保护项目库建设。
按照省环保厅的要求,上报了全州2016年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清单。
2015年,湘渝黔“锰三角”湖南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共获批9个项目,项目总投资12977.28万元,其中环保专项资金9100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建安工程投资7690万元,占整个工程比例60%。
2016年,我州申报专项资金项目11个,获资金4518.72万元,目前,各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三是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
开展了2015年度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典型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状况评估工作,并按照省厅下发的《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指南》要求,对各县市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调整方案进行再次修改,并督促县市按工作方案要求加快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进度。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
一是落实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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