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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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经过双方的共同努力,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贸易在短期内走出低谷,并逐年回升。
1998年,双边贸易额达19.6亿美元,同比增长14.2%。
其中,中国向中东欧国家出口18.3亿美元,增长21%;
中国自中东欧国家进口1.27亿美元,下降37%。
至此,中国在该地区的主要贸易伙伴是波兰、匈牙利和捷克。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同中东欧国家贸易额不断创新高。
2000年,中国同中东欧国家进出口贸易为30.9亿美元,较1991年增长了3.4倍[2]。
2002年,中国与中东欧国家贸易额达53.2亿美元,比2001年增长35.5%。
2004年,中国与中东欧国家贸易额首次突破百亿美元,达102.3亿美元,比2003年增长24.8%,是1999年的4.5倍。
在1999~2004年的5年间,双边贸易年均增幅达到35%以上,超过同期中国外贸增幅。
2005年和2006年,中国与中东欧国家贸易形势喜人,双边贸易额再上台阶。
2005年,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进出口贸易总额已超过125.4亿美元,其中波、匈、捷与中国的贸易额分别为31.5亿美元、28.6亿美元和20.4亿美元,波、匈、捷3国仍为中国在中东欧地区最大的贸易伙伴[3]。
据笔者初步统计,2006年1~7月,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进出口总额就几乎接近2005年全年的水平,其中中国与许多中东欧国家的贸易额已大大超过2005年全年的水平。
例如,中国与罗马尼亚的贸易额达34.9亿美元,大大超过2005年16.6亿美元的水平。
有人预测,到2010年中国与中东欧国家贸易额有可能超越160亿美元。
而笔者认为,根据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经贸关系发展现有的速度,加上“欧盟东扩的正面效应”,到2010年中国与中东欧国家贸易额肯定会远远超越这个数字。
在贸易增长的同时,双边进出口商品结构不断改善。
据2004年的相关资料称,中国自中东欧地区进口的商品中,58.49%为机电产品,22.38%为原材料类商品,包括有色金属、机械、化工产品、鱼粉和医药品等;
而中国向该地区出口的商品中,34.03%为机电产品,48.82%为轻纺产品,包括纺织品、食品、医药、玩具、陶瓷、家用电器和工具等[3]。
此外,双边经贸合作已由最初单一的主要依靠进出口贸易逐步发展到贸易、投资和生产合作等多种形式并举。
特别是,双方企业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经贸合作,加大了相互投资。
据1999年上半年的不完全统计,中东欧国家企业在中国的投资项目为649个,协议外资金额为3.6亿美元,实际投资额为1.1亿美元,涉及机械、食品、医药和化工等领域;
而截至2002年年底,中东欧国家在华投资项目共达1121个,合同投资额8.17亿美元,实际投资额3.15亿美元,涉及机械、食品、医药、化工和电力等领域[5]。
1999年上半年,中国各类企业在中东欧国家的投资为1.6亿美元,涉及餐饮业、贸易、机械、纺织等领域;
到2004年,中国在中东欧地区投资约3亿美元,除了原来的餐饮业和贸易、机械和纺织等领域外,已涉及医药、木材加工、卷烟和农业等生产领域。
从总体上看,中国与罗马尼亚、匈牙利、捷克和波兰在相互投资合作方面取得的成效最为突出。
到2005年年底,中方在罗马尼亚的投资额累计超过两亿美元,注册成立了上千家中资公司;
罗方在华合同投资额为4.34亿美元,实际投入1.78亿美元,涉及334个项目。
据2006年年中的不完全统计,中国在匈牙利的中资机构为4000多家,总投资额达两亿美元。
匈在华实际投资额约2.4亿美元。
目前,有数以千计的中国公司在匈牙利发展业务。
例如,中国家电厂商海信公司已在匈牙利的国际工业园区开设了电视机组装厂,生产等离子、液晶等高端数字电视;
一些中国公司正在匈牙利修建亚洲中心、中国商城,仅修建亚洲中心就投资两亿美元左右。
截至2004年年底,捷克对华协议投资额累计约4.03亿美元,实际投资额约为1.11亿美元,涉及319个项目。
截至2005年10月,中国在捷克的公司约300家,主要从事纺织晶贸易、餐饮服务业、食品加工、蔬菜种植、玻璃生产以及房地产开发等。
自2004年签署经济合作协定后,中国和捷克已在森林工业、造船、汽车和机床等领域开展密切的生产合作。
2005年12月,双方又签订了关于农业、林业合作和投资保护协定及两国企业间合作协定等共计14个文件。
2006年12月6日,长虹欧洲电器有限公司捷克电视机厂在捷克中部城市宁布尔克正式落成并进行试生产。
这是中国企业在捷克进行的最大规模投资,首期投资额达l000万美元,总投资将超过一亿美元。
截至2005年年底,中国在波兰的直接投资额为7216万美元;
波在华协议投资金额为1.16亿美元,实际投资6133万美元[5]。
二扩大双方经贸合作的有利因素新世纪头几年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在经贸合作方面取得的佳绩无疑为今后扩大双方经贸合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当然,未来,双方扩大经贸合作的有利因素还有许多。
(一)拓展经贸合作已成为双方的共识
随着加入世贸组织,特别是国家“十一五”规划的出台,中国全面推进“走出去”战略的实施,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包括加强与中东欧国家的经贸合作已成为中国政府和企业的共识。
2004年6月,即在波兰等5个中东欧国家加入欧盟一个月后,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即对波兰、匈牙利和罗马尼亚进行国事访问,实现了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关系历史性的飞跃。
胡锦涛在罗马尼亚议会演讲时阐述了全面推进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关系的4点建议:
加强友好交往,增进政治互信;
拓展经贸合作,促进共同发展;
扩大文化交流,巩固传统友谊;
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挑战[6]。
这为新世纪全面发展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友好关系指明了方向。
2005年12月,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又对部分中东欧国家进行正式访问,被称为“锦上添花之举”和“务实之旅”。
正如胡锦涛主席所指出的,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既无悬而未决的问题,也无根本的利害冲突,保持和发展双边友好合作关系符合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和切身利益。
由于历史文化传统、政治制度和经济发展上的差异,双方在某些问题上存在不同看法是正常的。
只要妥善处理,求同存异,这些差异不会成为双方友好合作的障碍。
中东欧国家相继加入欧盟之后,使中国在欧盟中又多了一批新朋友,使中国同欧盟国家的合作又有了一个新平台。
中国同中东欧国家的关系也将成为中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愿继续本着互尊互信、务实合作的精神,全面推进同中东欧国家的关系。
今日中国的地位与影响也日益为中东欧国家所重视。
冷战结束后,加入欧盟与北约曾是所有中东欧国家对外政策的两大战略目标。
中东欧国家为此付出了不懈的努力,并最终取得了成功。
目前,中东欧国家已由冷战结束初期的“完全西向外交”转向“侧重欧盟,兼顾各方”的多元化、全方位外交。
也就是说,中东欧国家在优先发展与欧美及周边国家关系的同时,日益注重发展与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国家的关系。
而加入欧盟的中东欧国家自然会落实欧盟对华积极的外交政策。
中东欧国家普遍认为,中国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国家之一。
捷克总统克劳斯甚至指出,中国是当前最重要的国家之一,是世界政治与经济的最重要参与者之一,并将成为“21世纪的主要缔造者之一”[8]。
因此,大多数中东欧国家领导人只要一就职便立即访问中国,力求与中国积极发展关系,首先是经贸关系。
总之,近年来,中国与中东欧国家首脑互访频繁。
在互访中,双方积极评价双边关系,签署了政府联合公报、经济合作协定等,并就巩固和深化双边全面友好合作伙伴关系达成广泛共识。
扩大经济合作规模、提升合作层次和质量,是双方的共同愿望。
更值得注意的是,与以往不同,双边高层互访均有企业家随访,企业家的组成体现了高科技、生产型和工贸型的特色。
此外,为了支持双方企业开展经贸合作,中国政府还专门建立了“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地区企业家经贸交流资助资金”,中东欧国家也愿意为中国企业进行投资、开展贸易和从事生产等经济活动提供一系列的优惠政策。
可以说,所有这一切已使冷战结束后经历较大波折的双边关系在新的历史时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突破,并逐渐进入全面友好合作的快速发展期。
(二)双方经济互补性强,合作空间大中国和中东欧国家经济有很强的互补性。
众所周知,中东欧国家产业结构存在一定缺陷,轻工、家电产品竞争力不强,大部分产品依赖进口。
例如,波兰冰箱、洗衣机和电视机市场一半左右产品均为进口,微波炉全部为进口;
罗、保等国空调基本靠进口,录像机、VCD、DVD、微波炉、电脑、照相机和手表等生产能力较弱或根本不生产。
但是,中东欧国家的部分工业技术和科研水平极具特色,中东欧国家农业基础较好并在国民经济中占重要地位。
此外,一些中东欧国家的矿藏资源也十分丰富。
例如,波兰的煤、硫黄、铜和银的产量和出口量居世界前列,其中已探明的铜储量为15亿吨;
罗马尼亚有石油、天然气、煤和铝土矿,还有金、银、铁、锰、锑、盐、铀、铅、矿泉水和木材等。
中国和中东欧国家经济很强的互补性为双边开展经贸合作创造了较好的条件,中国企业可前去投资合作生产与开发。
当然,经过10多年的“休整”,中东欧国家正在崛起[9],它们跃跃欲试,而中国巨大的市场潜力更吸引着中东欧国家的企业。
通过优势互补,加快扩大双边经贸合作成果,既可以使中东欧国家与中国成为稳定的经贸合作伙伴,又能充分发挥中东欧国家在中欧经贸关系中的桥梁作用。
从宏观上说,中国未来发展与欧盟经贸关系所要做的重点工作,就是要加强与已经人盟和等待人盟的中东欧国家的经贸关系。
而从微观上说,中国与已经人盟和等待人盟的中东欧国家在经贸等领域的合作也有一定的空间。
(三)欧盟东扩的正面效应欧盟东扩,就是说,中东欧国家加人欧盟并完全接受欧盟现有的一整套规则和政策,将产生一系列正面效应,如经济增长效应、经济一体化和统一政策效应以及投资转移效应等。
这些正面效应无疑有利于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经贸关系的发展。
1。
经济增长效应中东欧国家经济基础本来就比较好,经过10多年的转型与调整,目前已处于经济恢复和稳定增长阶段,经济增长率甚至高于欧盟。
随着部分中东欧国家加入欧盟,加上国际社会对巴尔干经济重建的援助、欧盟层面的贸易和资金转移,该地区很可能成为除中国及东南亚国家外的又一个重要的世界制造基地,并成为欧洲新的经济增长点。
据欧委会的研究报告预计,在2000~2009年的10年间,欧盟扩大将使新成员国每年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提高l.3~2.1个百分点。
历史证明,欧盟扩大有利于各成员国的发展,共同市场的形成对各成员国都有好处。
欧洲一些相对落后的国家加入欧盟后,也都得到了巨大发展。
例如,1986年西班牙加人欧共体(欧盟的前身)前,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只有6000美元,现已达到两万美元。
爱尔兰、希腊和葡萄牙等国的情况也都如此。
中东欧国家经济增长可使国民收入水平大大提高,进而增强居民的购买力。
这有利于中国增加对中东欧国家的出口。
2。
经济一体化和统一政策效应加人欧盟后,中东欧国家要不断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接受欧盟的全部经济立法、规则与机制,执行欧盟统一的对外经贸法律、法规,加入关税同盟和共同市场,并实行统一的关税、统一的市场和统一的政策,如共同的农业政策、贸易政策和竞争政策等。
例如,在关税方面,新成员国将采用欧盟关税税率,其关税平均水平将由以前的9%下降到4%的现有水平。
这将有利于中国产品以低于目前水平进入新人盟成员国市场。
在非关税方面,新成员国将采用欧盟统一的贸易制度、贸易规则和行政手续等。
此外,它们还要加入欧洲货币联盟,即加入欧元区,实行单一货币。
也就是说,欧盟新成员国在努力争取达到欧盟所有的趋同标准,包括汇率、通货膨胀率、公共赤字、债务和长期利率。
总之,加人欧盟后,中东欧国家市场透明度大大提高,即原来各自的经济法规和贸易政策及各类贸易壁垒将被更为明确、规范、简单和透明的欧盟统一贸易政策所取代,贸易做法将更加符合国际规范,创造了一个更加稳定的经济框架和环境。
这有助于降低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经贸合作风险,提高经贸合作绩效。
3.投资转移效应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好转,中东欧国家投资环境不断改善、国际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这一地区已被认为是稳定而富有吸引力的投资场所。
早在2002年3月,英国经济情报局就曾预测,由于经济稳定发展和投资环境不断改善,中东欧国家吸引外资中期前景看好,2001~2005年的外资流量达到l620亿美元,比此前5年的外资流量增加36%。
2004年5月1日,欧盟实现历史上最大规模的扩大后,欧盟老成员国加大了对中东欧的投资。
例如,自捷克加入欧盟以来,欧盟已经为振兴这个年轻国家的工程项目注入了10亿欧元(合12亿美元)。
欧盟在2006年之前向新成员国每年提供100亿欧元的资助。
从2007年开始,西方可能每年向中东欧国家转移200多亿欧元资金。
大量投资进入中东欧国家,使中东欧国家投资环境更加完善和安全,进而有利于中国企业前往中东欧投资建厂。
中国企业在中东欧投资建厂、搞实业,其产品除满足当地需求外,还可以向周边国家出口。
当然,欧盟东扩也产生一些负面效应,如贸易转移效应、统一标准等。
这些负面效应自然不利于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经贸合作。
首先,加入欧盟后,中东欧国家必须向欧盟的高标准看齐,它们将在商品品质鉴定、卫生检疫和安全要求等方面全面采取欧盟的标准和制度,这意味着,中国对中东欧国家出口的门槛更高了。
其次,加入欧盟后,中东欧国家势必也要执行欧盟对华的反倾销政策,这对中国出口不利。
再次,欧盟内部对中东欧国家的贸易转移也对中国出口贸易产生一定影响。
三几点思考
应该承认,在20世纪90年代,中东欧国家的外交重点放在了加入北约和欧盟上,中国也相对重视发展与大国的关系,进而造成了双方对经贸合作关系的相互忽略,双方“外交关系超前,经济关系滞后”。
经过10多年的努力,中东欧各国政局趋于稳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日益改善,国际地位不断提高。
进入新世纪,中东欧国家又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
因此,在发展与中东欧国家关系方面,我们仍须思考几个问题,至少应思考以下两大问题。
(一)进一步认识加强与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的重要性中东欧国家自然地理位置得天独厚。
特别是近些年来,中东欧国家的国际地位与影响力日益提升。
因此,无论是从发展双边经贸合作还是从中国走向世界的需要之角度看,必须加深认识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的重要性。
1.中东欧国家地位与影响凸显,将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国际力量对于中东欧国家来说,它们加入北约、加入或即将加入欧盟本身就是其政治经济实力的重要象征。
事实上,冷战结束后,中东欧国家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的地位与影响日益增强。
例如,在伊拉克战争问题上,中东欧国家几乎都站在美国一边,而与欧洲传统上的政治轴心法国和德国形成明显对立。
目前,加入欧盟后的中东欧国家正努力在政治和经济领域全面、快速地与欧盟接轨,真正消化人盟成果,并力求通过积极参与欧盟事务,逐步寻找其在欧盟内的准确定位[10]。
特别是在有关欧盟未来发展蓝图的讨论中,新人盟的中东欧国家始终维护自己的利益,力争本国在欧盟内的影响力。
例如,在2000年的欧盟宪法谈判中,波兰要求获得的投票权与人口远比波兰多得多的德法两国所拥有的投票权相差无几。
欧盟宪法夭折后,波兰仍坚持说:
它在未来有关欧盟宪法的谈判中,将坚持原有的投票权配额而不会做出任何让步。
总之,中东欧国家近年来的一系列做法,使人们不禁怀疑,随着欧盟的东扩,欧盟的政治重心是否也随之东移;
从长远来看,波兰等国会挑战德法两国一直在欧盟事务上的领导地位[11]。
长期以来,中国与欧盟经贸合作关系十分密切,双方高层互访也日益频繁。
但在这火热的政治经济关系的背后也暗藏着阴影,最典型的就是接连不断的中欧贸易争端。
因此,在欧盟决策机制的制约下,中国与中东欧各国经贸合作关系的发展也会对中欧经贸合作关系飞跃发展产生至关重要的作用。
此外,通过加强双方经贸合作,中国也可以争取中东欧国家更多的理解与支持,以至使他们在欧盟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地位和最终解禁对华军售等问题上发挥积极的作用。
中东欧国家自然地理位置得天独厚,始终成为世界列强争夺的对象中东欧地区恰好处于亚欧分界线上,位于西欧和独联体国家、北欧和南欧之间,战略地位十分重要。
也正是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在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中,中东欧地区一直是东西方争夺和控制的对象,奥斯曼土耳其、哈布斯堡、普鲁士和沙皇俄国都曾把中东欧作为它们的角斗场。
即使在社会主义时期,中东欧国家也是作为苏联和西欧之间的“缓冲地带”,处于苏联的庇护之下。
如今,中东欧地区仍是世界大国关注的焦点。
中东欧国家自然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四通八达,是联系东西方市场的桥梁,进入其他欧洲国家的捷径和必经之路,同时可向周边地区市场辐射。
仅从外贸的角度看,中东欧国家良好的地理位置为中国产品进入欧洲市场提供了便利条件。
例如,中国产品通过海运从克罗地亚的里耶卡港(Rijeka)、斯洛文尼亚的科佩尔港(Koper)、罗马尼亚的康斯坦察港(Constantza)、波兰的格丁尼亚和格但斯克港口进入欧洲中心,要比从欧洲北部港口进入欧洲中心缩短数天的航程,能大大降低外贸运输成本。
(二)将中东欧地区作为为中国市场多元化和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点地区如前所说,中东欧国家投资环境总的来说是不错的。
特别是,中东欧国家将为中国企业进行投资、开展贸易和从事生产等经济活动提供优惠政策。
再说,双方贸易和投资结构比较单一,大型合作项目不多,这与双方经济发展水平、市场潜力和良好的政治关系相比很不相称。
一方面,由于中国经济整体实力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具备了“走出去”的实力;
另一方面,随着中东欧国家相继加入欧盟,中东欧国家经贸投资环境日趋完善,为中国加强与中东欧国家的经贸合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因此,中东欧国家理所当然地成为中国企业今后重点开拓的战略性国际市场。
1.充分利用欧盟东扩所带来的一切机遇。
中东欧国家相继加入欧盟后,欧盟将给予中东欧国家优惠政策,包括享有数年的过渡期。
其实,欧盟很早就给予中东欧国家许多优惠政策。
欧盟自1997年开始,就对部分中东欧国家的贸易往来实行统一的原产地累计新规则,即以整个地区而不是单个国家来确定产品原产地。
在这些中东欧国家生产的产品,只要附加值达到60%以上,就可以获得免税进入欧盟市场的资格。
而随着中东欧国家先后加入欧盟,中东欧国家生产的产品可以在欧盟范围内自由流通。
因此,中国企业应充分利用这些机遇,大胆出击,尽早进入当地市场。
一方面,中国企业在这些国家进行投资,有助于扩大其产品在欧盟的市场份额。
另一方面,中东欧国家加入欧盟后,更方便中国企业走出国门加入国际竞争,即中国企业可以凭借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传统友好关系先到中东欧国家投资建厂,再以此作为扩大对西欧(欧盟老成员国)出口的加工和转口基地,间接地拓展整个欧洲乃至国际市场。
2.选择有比较优势的国家和领域投资,开发资源,承接服务外包业务。
中东欧国家与西方发达国家经济联系很密切,其外贸60%一70%都是与欧盟国家进行的。
中国企业到中东欧国家投资将面临与国外企业,特别是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的直接较量。
所以,中国企业要想在中东欧国家立足,主要靠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即核心产品、核心市场和核心技术。
在投资合作方面,应注意研究当地国情,摸索创造最有效的合作方式。
双方相互投资不多,缺少大型生产型合作项目。
应选择有比较优势的国家和领域进行投资。
具有资源开发优势的企业,可结合当地的资源情况,建立资源开发、生产性企业,如在波兰进行矿产品开发,在罗、克、捷进行森林开发和加工,在波、捷、匈、斯洛文尼亚等经济发展水平较好的国家投资生产处于前沿技术的产品。
中国企业进入该地区投资,必定要与方方面面打交道,会遇到许多始料不及的问题。
所以,应深入研究当地国情、政情、民情、社情和商情。
既要守法经营,又要遵循当地特有的“游戏规则”,摸索创造出与当地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与商业伙伴最有效的合作方式,以保障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保证企业利益的最大化。
应前往中东欧国家承接服务外包业务。
服务外包已被称为第二次经济全球化,每年以30%一40%的高速度递增,蕴藏着巨大的历史性机遇。
由于中东欧国家自然地理位置优越,且在文化和语言上相通的优势,越来越多的欧美企业愿意把服务业务转移到中东欧国家。
中国应抓住机遇,借鉴印度等国的经验,一方面,发挥与日本、韩国及亚洲其他新兴工业化经济体在地理上邻近、文化上相通的优势,前往这些国家和地区承接服务外包业务;
另一方面,应鼓励有条件的国内服务型企业赴中东欧国家投资,以承接欧美企业的服务外包服务。
3.坚持以质取胜战略和名牌战略。
中东欧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不均,消费水平不齐,但对商品质量和技术标准均有较高要求。
中国出口企业应彻底改变中东欧国家是中低档产品和压仓货倾销地的观念,努力调整对该地区出口产品的档次和质量,提高技术含量,在晶牌、款式、包装和售后服务上下功夫,树立中国名牌产品的形象。
中国企业在向该地区出口需要检验的商品时,必须符合欧盟的卫生、安全标准等。
欧盟新成员国即将实行欧盟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中国企业应转变观念,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避免卷入侵权纠纷。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之间的贸易不平衡,进出口商品结构单一,缺乏支持性的拳头商品,互补性未能得到充分体现。
特别是,中国对一些中东欧国家的贸易顺差比较突出。
2004年,中国与中东欧国家贸易均保持大额顺差,对中东欧国家出口总额是自这些国家进口总额的4倍多,中国贸易顺差高达62.1亿美元。
这个问题不妥善解决,长此以往将影响双边经贸合作关系。
(责任编辑张红侠)
注释:
[1]TaetigkeitsbereichdereurOpaeischenUniOn:
Partner—schaftenmitdenwestlichenBalkanlaender,http:
/eurOpa.eu/scadplus/leg/de/1vb/r18008.htm.
[2]http:
/www.fmprc·
gOv.cn/chn/ziliao/wjs/2159/t8994.htm.
[3]http:
//www.fmprc.gOv.cn/chn/wjb/zzjg/xos/gjlb/1696/default.htm.
[4]李钢:
《欧盟新10国与中国的经贸关系发展前景》,载《中国经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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