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在安置房推介会讲话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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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快5个月了,落实得如何,推进得如何?
本人没有听到任何回音,没有得到什么回应,没有听到要帮助协调解决什么问题。
我到几个点看了后,就明白这是为什么了。
现在老百姓反映上来了,请党委、政府过问了!
与我看到的情况差不多,进展不好,动静不大。
这样的结果是什么呢?
结果就是老百姓不能按时住上新房。
他们在外面临时租房居住,一年、两年甚至三年乃至更长时间,自己上班不方便,孩子上学不方便,老人看病就医不方便。
安居才能乐业,房子不兑现,他们就会一直没有归属感,他们就会有意见。
将心比心,放在谁的身上谁都会不高兴。
结果就是要支付巨额的超期过渡费。
过渡时间越长,过渡费就越高。
同志们,我初略估算一下,两年翻一倍啊!
市的财力本身就困难重重,把大笔资金拿来发超期过渡费,还有那么多的基础设施、还有那么多的民生项目,还要“两加一推”,要是都这样,哪里还有钱建设,哪里还有钱发展?
人为造成超期过渡费,无异于犯罪!
结果就是党委、政府的形象受到影响。
看起来安置房大部分都是许多平台公司在建,可实质上是政府的工作。
兑现安置房的事,是签了协议的。
党委、政府带头不讲诚信,说话不算话,怎么建立诚信社会?
水能载舟,也能覆舟。
我们说话群众不相信,今后的工作还怎么干下去?
马上要开全国工商联十届五次执委会、全国民营企业助推贵州发展大会,特别是市的党代会,省、市“两会”,元旦、春节即将到来,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任务异常繁重。
我们要做的事情是化解矛盾而不是制造矛盾,我们该做的是促进和谐而不是损害和谐。
这个才是党委、政府该做的,我们每天都要有压力。
当然,安置房建设推进难,其中有客观原因,但更多的是主观原因,我看过的几个点,情况都不理想。
所以我们今天召开的会议是推进会,核心就在于“推进”两个字。
工作干得好,肯定就不用推,干得不好才想办法推。
如何推?
我强调五点:
第一,通过进一步明确责任来推
市政重点工程安置房本身就是市政重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哪个工程的安置房没有建好,这个工程就不能叫真正完工。
我记得,我与天华他们就北京东路安置房是不是具有公益性、是不是和道路工程是一个整体的问题回答老百姓时,请了很多法律专家来研究。
大家都一致认为,安置房的确是市政重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公益性。
因此,市政重点工程的组织机构、领导体制,同样适用于安置房建设。
作为北京东路建设的指挥长,我就必须牢牢盯住百花新苑、东安新苑安置房的建设。
作为筑城广场建设的指挥长,我必须牢牢盯住复兴巷、文化广场这两个安置点建设,抓好复兴巷的拆迁、文化广场的拆迁。
复兴巷的拆迁同一中宿舍的拆迁一样,是严格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要求来实施的,吸取原来的经验教训,凡事都要求依法公开。
昨天我到南明区研究复兴巷最后3户人的房屋征收工作,征收决定发布后,近两百家人仅剩这3户。
有一户仅有五六十个平方,却开口要5套房子;
有一户要求把一楼作为营业房安置,把自搭的二楼作为居住房安置。
这怎么行!
我立即安排媒体对这两家人公开曝光,公之于众,依法依规处理。
另外一户是财产继承人情况复杂,经过耐心的思想工作和周到的服务,今天中午已经签约。
由于那两户的位置不涉及安置房主体工程,所以复兴巷安置房包括文化广场安置房在12月份就可动工建设。
之所以有这样的好局面,一是坚持依法和公平、公正、公开。
房屋征收工作作为非常重要的群众工作,不要以为多花钱就能够将问题解决,人的欲望是无止尽的。
五十多平方的房子都要五套新房子。
这样的无理要求怎么能够满足。
有时候仅用钱不一定买得到平安,要公平正义才能平安,要敢于碰硬才能平安,要多想办法才能平安。
二是形成了高度重视安置房建设的机制体制,南明区、云岩区、市住建局及有关部门,大家认识到位,工作到位,真正把安置房建设放在与工程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很多同志都冲在第一线,大家都积极工作、认真负责。
再回到其他市政工程安置房的建设问题上,一个原则就是,市政重点工程由谁建设,谁就是安置房的责任主体。
市政府办公厅8月18日下发的责任分解表对此已作了明确规定。
首先是工程项目建设的业主单位。
工程是你们负责的,安置房建设同样要由你们负责,你们是安置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谁想路一修好就拍屁股走人的,把安置房修好再说。
回过头来看你这个公司,安置房不修好,整个工程的决算也弄不成,你们的盈利、收入,又从哪里来?
所以,你们要将问题逐个项目逐个项目地梳理,并且一一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其次是涉及到的相关区。
市政工程离不开你们,安置房建设同样离不开你们。
要建安置房,没土地是不行的。
所以,区里必须负责把地交出来。
交地,主要就是要完成征地工作,完成征收和拆迁工作。
怎样完成征收工作、拆迁工作,就是你们应尽的职责。
很多事情,不是做不到的问题,而是做不做的问题。
最后是市的有关部门。
每个市政重点工程,不管是领导小组也好、指挥部也好,你们都是成员单位。
在安置房的建设上,我感觉统筹协调还不够、密切配合也不够。
这个问题,我强调过两次,住建部门必须负责全面的统筹,各业主单位梳理出来的情况报上来后,住建局要汇总研究,商各相关部门提出计划、提出建议。
各单位也要大力支持,这不是住建部门一家的事,各有关部门不能添乱添堵,否则倒查回来,哪个环节出问题哪个环节负责任。
第二,通过抢抓时间细化措施来推
政府确定的目标是大目标,下发的责任分解表也是一个原则性的责任分解表,各相关单位要根据这个大目标和原则要求,细化各自的工作方案,完善具体的落实措施。
所有的安置房建设,都是有时限要求的,底线就是交房时间,现在有的交房时间已经过了。
既然过了你们就要排,排出你们现在能够完得成的时间。
安置房建设的所有工作都要围绕实现这个目标来倒排,落到人头上。
我讲的追究责任,不是危言耸听,如果真的出了事,那就不是想不想追究的问题了。
如果因为敷衍塞责、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就必须坚决处理。
但是,也不能因为追得紧,就忽视法律规定和政策的要求,一味蛮干,那也是不行的。
干工作要科学合理地统筹安排布置,真抓实干,系统全面地思考问题。
每项工作开展之前,都要全面评估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
特别是城市建设工作更为特殊和复杂,需要我们方位感强、记性好、政策法规熟、工作能力强、协调能力强、推动工作的力度大。
安置房要建成,必须干哪些事,这些事情怎么干,什么人来干,都要有详细的措施、都要有明确的安排;
什么时候干什么事,什么时间什么事该干完,要算一个明细帐,而且我建议要公开,公开才能接受监督。
可是,几个月过去了,我还没有看到一份像样的、详细的工作方案。
当然不是说工作没做,大家都是做了工作的。
这几个月下来后,要说没做工作,那是假话,我们也有好的典型,像汽贸城的安置房就做得不错,配套设施还没搞完安置房就搞出来了。
但既然做了工作,我们就更应该在系统性、科学性上下功夫,科学、详细、明晰地安排安置房建设。
只抓过程不要结果是不对的,只要结果不管过程有时也会事与愿违。
就整个安置房建设来讲,已经完工待验收的安置房,要抓紧办理竣工验收手续,规划、住建、消防等相关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把好安全质量关口,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尽快交到群众手中,解决一批是一批、消化一批是一批。
大家想想,成千上万的群众在过渡房暂住,居无定所,都在盼望早日得到安置房。
已经完成征地拆迁正在建设的,要把抢抓时间放在首位,加快推进工程进度,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能快则快;
还没有开工的,要抓紧完善手续,争取早日开工;
拆迁征收工作还没有完成的,要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想尽一切办法尽快完成拆迁征收工作。
还有些是一点眉目都还没有的,要加快前期工作,抓紧按照满足开工的要求,倒排倒推,细化措施,逐一落实。
从8月份到现在,有些安置房建设的确没有一点眉目,那已是极大地不负责任。
如果今天我开过会以后,还是照旧的话,那就说不过去了,那就是你的事。
第三,通过强化资金保障来推
在我们梳理统计的安置房项目中,37个项目存在较大资金缺口,建设资金、购房资金、过渡费及超期过渡费等缺口共计72.8亿元。
我们的市本级财政收入才60多个亿、支出是80亿多一点,72.8亿是什么概念,大家自己算一算。
从资金进度安排来看,本月31日前需要到位9.23亿元,20XX年以后需要到位47.12亿元,目前8月31日前应到位而还未完全到位的是16.45亿元,足见资金压力之大。
市政工程业主单位要进一步细化资金使用计划,适宜通过原资金渠道解决的要尽快实现资金到位,抓紧进行协调;
适宜采取多渠道解决资金问题的,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
凡是由市级财政负责的资金,特别是马上就需要的资金,市财政局和各业主单位要排出计划,做好调度安排,想办法保证安置房建设的资金需求;
需要由区级财政承担的,各相关区也要想方设法确保;
凡是明确由项目单位自筹或通过其他渠道筹集的,要综合银行贷款、土地融资等方式,加大资金筹措力度;
属于铁路资金的,项目业主要向投资主体协调,绝不允许“断炊”。
这里我不再一一说明。
原则上,安置房的建设不能因为资金问题受到影响,更不能停下来。
第四,通过抓质量安全来推
安置房好不好,不仅是被拆迁征收群众始终关注的问题,还往往是拆迁征收工作能不能取得突破的关键点。
如果安置房对被拆迁征收群众已经具备相当的吸引力,房屋的质量、安全、配套设施,包括农民的生计问题,能够得到很好的解决的,达到一流要求的,就会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口碑。
只要安置房在群众中形成好的口碑,那拆迁征收签约工作就有更大的“底气”和把握。
而现在群众普遍反映的是不相信我们的安置房,如果成千上万的群众为我们当“义务宣传员”,说我们说话不算数,安置房没有信誉,这怎么得了。
所以我们要从质量安全做起,通过这些点点滴滴的事情,树立诚信政府的形象,我们才会有一个拆迁征收的好口碑。
这样,拆迁征收的时候,群众才相信党委、政府是说话算话的,做出的承诺是要兑现的,今后的拆迁征收工作才能更好地开展。
所以,我们要把建优质安置房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妥善处理好与快的关系,既要建得快又要建得好。
按照交房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把抢抓时间放在首位,优化施工组织方案及措施,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群众生计第一,打造优质工程。
同时,还要深化“三创一办”工作。
今天常委会上,李军书记指出了市政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一些不文明、不卫生现象,既点了城管部门,又点了住建部门。
李军书记、再勇市长多次强调,绝不能因为重要会议、重要节日就停工。
但是工地一定要管好,坚决不允许“拖泥带水”,建筑垃圾洒出来就要严管重罚。
但你不能停工,停工怎么能行呢?
比如今年要完成的有些市政重点工程,就是因为“画地为牢”影响了进度。
这就需要科学合理处理好各方面关系,不能顾此失彼。
重大的节日、活动、会议太多了,如果都要用停工的方式来确保环境卫生,那有关部门的管理就太简单了,所有工地全部停了,当然干干净净。
但是,固投任务怎么完成?
发展怎么办?
经济增长怎么办?
所以,既要发展,又要环境卫生,中间靠的就是管理,就是科学合理的措施。
第五,通过创新模式机制来推
拆迁安置问题,有的很好解决,有的情况错综复杂、非常困难。
对确实困难的,就需要绞尽脑汁、调动一切资源来干。
比如,北京东路东安新苑的拆迁,那是市、区资源力量整合,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努力的结果。
但是总的来看,最好的模式还是“先安置、后拆迁”,书记、市长讲过多次,这应该成为今后拆迁安置工作的原则和方向。
所以我在想,市一医几年前买了100多套房子,市住建局能不能支持市住投公司全部收购,或者市城投集团进行收购,既可以作为安置房,也可以作为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
当然,实现这个模式困难很多,有一些项目市委、市政府一旦定下来,马上就要启动,做到“先安置、后拆迁”没有时间,但起码做到工程建设和安置房建设同步安排部署或叫“一体化”,在事先没有安置房时,就只能工程与安置房同步启动。
下一步我们要启动二环四路城市带、五座新城建设,特别是贵安新区、双龙新区等区域,还有到遵义的城市带,怎么样按照“先安置、后拆迁”模式又好又快推进拆迁安置工作,是大家都要共同来思考的重大课题。
当前非常迫切的是要做好二环四路周边的拆违控违工作,市委、市政府对此非常强调,书记、市长反复打了招呼,两办还下了紧急通知,请大家务必真正当成大事抓紧抓好。
在“先安置、后拆迁”和拆迁征收方面也是有好的模式,请住建局好好总结出来、推广开去,大家参观学习。
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
今天明确,建立市政重点工程安置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市政府已经明确的任务责任,倒查倒排倒究,就是要形成倒逼机制,加快推进市政重点工程安置房建设。
住建部门要会同督办督查局开展专项督查督办,至少半个月要有一次专题报告。
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不能业主单位说多少就是多少、报多少就是多少。
最后,我再强调一下群众工作的事情。
在安置房建设面临诸多困难的时候,群众工作要及时跟进。
一些工作之所以陷入被动,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及时向群众讲清楚道理、讲清楚情况,让群众明白。
北京东路安置房的群众工作,那天我已有明确要求,云岩区马上就要跟进,要让群众满意。
其他安置房的群众工作也必须抓好。
一方面,我们要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系列精神,深入被拆迁、被征收的群众,做耐心细致的工作,落实好稳控措施,确保不发生越级上访、群访、非访事件。
这个工作,不仅相关区要做,业主平台公司也要做,出了问题,大家都有责任。
另一方面,也要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充分考虑被拆迁征收群众的长远生计,尽可能地帮助他们解决后顾之忧,在实现实物安置的同时兼顾就业、就学等问题的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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