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城名郡项目土方及基坑围护工程监理细则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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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填砂:
厚度0.5-2.9m;
1-4)淤泥质填土:
厚度0.3-4.3m;
2)粉质粘土1:
厚度0.3-1.3m;
3)淤泥:
厚度7.6-17.8m;
4)粉质粘土2:
厚度0.6-11.8m;
5)淤泥质土:
厚度1.2-14.2m;
6)粉质粘土3:
厚度0.2-6.6m。
第二章监理工作依据
1、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等。
2、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地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YB9258-97)。
3、合同:
本工程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4、设计文件:
本工程的地质勘察资料、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图纸、设计说明、设计指定的标准图集、设计交底会议纪要、设计变更文件、经设计确认的工程变更文件等)。
第三章监理工作流程
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在《监理规划》中有详细交待,本细则重点说明质量控制。
根据工程施工形成的时间,把质量控制分成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三个阶段。
1、事前质量控制
1.1、熟悉和掌握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强制性条文、施工图纸。
1.2、对工序活动的重要部位或薄弱环节,事先分析影响质量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预控措施。
1.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审查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的规格、性能和数量,是否满足施工方案的要求。
1.4、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检查制度、质检人员到位情况。
1.5、原材料、半成品等的质量控制:
监理人员在现场见证取样,跟踪送检,材料检验不合格和保证资料不全的,不准使用,并限时清退出现场。
1.6、参加由业主组织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充分了解设计意图,并把图纸的疑难问题解决在施工前。
1.7、审查并复核基坑测量放线。
1.8、质量的事前控制流程见图
图一质量的事前控制流程图
2、事中质量控制
2.1、工序(分项工程)检查验收:
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
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专职检,合格后填报工序(分项工程)报验申请表,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检查。
监理工程师复检合格后签署认可进入下道工序。
其流程如图二:
图二工程质量事中控制流程图
2.2、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先由施工单位自检、专职检,合格后填报工程隐蔽验收单,报告现场监理工程师到现场会同检验。
检验合格后签署认可(图三)。
图三隐蔽工程验收程序图
2.3、基坑应急预案控制程序:
2.3.1、施工方案中应包括应急预案;
2.3.2、按应急预案储备各种应急物质;
2.3.3、根据基坑监测单位发出的预警报告或现场发现的险情迹象采取应急措施;
2.3.4、监理人员旁站监督处理直至脱险;
2.3.5、做好应急处理记录及有关资料。
3、质量的事后控制
3.1、土方及基坑围护工程按照设计图纸完成,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提交监理验收,监理复检认可后,提请建设方组织设计、勘察等单位共同验收。
3.2、基坑尺寸标高满足设计要求,基坑监测数据证明基坑支护稳定,排水降水系统运行正常符合要求。
3.3、土方及基坑围护工程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3.3.1、测量放线平面图;
3.3.2、原材料质量合格证及现场抽样检测资料;
3.3.3、土方开挖、回填,围护桩、水泥搅拌桩、高压旋喷桩、支撑桩砼施工记录;
3.3.4、基坑围护监测报告;
3.3.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3.6、砼试块抗压试验报告单;
3.3.7、设计变更通知单;
3.3.8、事故处理记录及有关文件;
3.3.9、其它资料文件。
第四章监理工作的目标及控制要点
1、本分项工程监理工作目标
按照《监理规划》制定的本工程监理工作总目标的要求,本分项工程监理工作目标如下:
质量目标:
土方及基坑围护工程质量合格,具备足够的围护地下室安全施工功能;
进度目标:
满足施工总进度及围护分项工程的节点进度;
投资目标:
不突破本分项工程的合同价;
安全目标:
安全无事故。
2、本分项工程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
2.1、材料要求
所有材料都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并做好见证取样工作,严格遵循先检后用的原则,其中水泥、钢材是必检项目。
2.2、施工质量控制
2.2.1、围护桩、支撑桩质量控制:
本工程基坑围护桩、支撑桩采用钻孔灌注桩,具体质量控制详见《钻孔灌注砼工程桩》监理细则。
2.2.2、腰梁、环梁、支撑梁质量控制:
2.2.2.1、施工工艺流程
2.2.2.2、桩顶浮浆和主筋处理
在土方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应及时清除支护桩桩顶的浮浆松软层和主筋上的粘土,凿除多余的砼,保证支护桩的主筋锚入压顶圈梁长度为30d。
2.2.2.3、腰梁、环梁、支撑梁底混凝土垫层浇筑
由于腰梁、环梁、支撑梁是支撑在刚开挖的土层上,为了减少沉降和结构变形,应将刚挖开的梁基槽底土方用铁锹平整拍实,并按照设计要求浇筑垫层混凝土,宽为梁宽加200mm,控制好标高,用平板振动器振实,梁跨度较大的,可按0.1~0.3%起拱。
钢筋绑扎之前,按照图纸会审纪要要求,铺设塑料薄膜或卷材,以把垫层与腰梁、环梁、支撑梁隔开,土方开挖时可以容易脱落,保证现场施工安全。
2.2.2.4、钢筋制作绑扎
2.2.2.4.1、钢筋制作
2.2.2.4.1.1、本工程所用的各种规程的钢材均应有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钢筋表面或每捆(盘)钢筋均应有标志,进场时应按批量及直径分批检验与堆放,检验内容包括对钢筋的标志外观的检查,并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见证取样并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2.2.2.4.1.2、钢筋制作时,应严格按配筋图计量下料,按设计要求,钢筋接在同断面不应超过钢筋总数的50%,在任一焊接接头中心至长度为钢筋直径35d且不小于500mm的区段内,同一根钢筋不得有两个接头。
2.2.2.4.1.3、圈梁、腰梁、环梁支撑梁钢筋锚固长度均为40d,主筋保护层均为35mm。
2.2.2.4.2、钢筋绑扎
2.2.2.4.2.1、根据设计要求,圈梁、腰梁外侧主筋可在支撑与支座处三分之一范围搭接,搭接方法采用焊接,焊缝长度应≥10d,内侧主筋可在支撑梁支座处搭接,搭接长度应≥40d;
环梁主筋的内外侧搭接位置与圈梁、腰梁相反。
支撑梁的上主筋可在跨中三分之一范围内搭接,采用焊接时搭接长度10d(单面)或≥5d(双面)其下主筋可在立柱处搭接,搭接长度应≥40d。
2.2.2.4.2.2、圈梁、腰梁、环梁支撑梁分两个施工段同时施工,施工段与施工段交接处需预留插筋,并根据数量分两次搭接。
2.2.2.4.2.3、钢筋保护层厚度35mm,所有的钢筋保护层均应采用成品塑料垫块,内埋铁丝规格40×
40,厚度同保护层,其间距应在1m之内。
2.2.2.4.2.4、在圈梁边(距梁边线100mm)每隔3m预埋Φ16(L=200mm@3000)短筋,作为防护栏杆焊接件使用。
2.2.2.5、圈梁、腰梁、环梁支撑梁模板安装及混凝土浇筑
2.2.2.5.1、圈梁、腰梁、环梁支撑梁筋绑扎完毕验收后,在混凝土垫层上根据设计图纸尺寸配制、安装模板,横楞采用50×
100木方@≤400mm,纵楞采用50×
100木方间距@800mm;
梁中间设一道M12对拉螺栓@800,梁面采用50×
100木方加固@1000,两侧采用50×
100木方加固@1500斜向布设,支撑于坚实土面上。
2.2.2.5.2、砼振捣采用插入式振动器施工,振动棒的插入间距为500mm,每振点的振捣延续时间,应使砼表面呈现浮浆和不再下沉为止。
2.2.2.5.3、支撑梁、压顶梁、腰梁施工缝位置留置在位于两施工区交接处,且在支撑梁、压顶梁、腰梁连接处断面在2m以上位置,施工缝为启口缝,用铁丝网围挡,成型后表面予以凿毛。
2.2.2.5.4、砼浇筑时应按规定制作试块并多做一组,同条件养护,待土方开挖之前,进行试压,达到设计要求强度的80%后方可进行土方开挖。
2.2.2.5.5、施工时不得在支撑梁上堆放东西或车辆碾压。
2.2.3、土方开挖质量控制:
2.2.3.1、本工程土方开挖特点:
2.2.3.1.1、本工程地下室基坑面积大,地下室共层,基坑开挖深度达17.1m,局部达到19.1m,土方开挖量大。
现场采用机械开挖为主,人工进行修边、修底为辅。
基坑内设置施工临时车行钢桥作为运输土方的主要通道(具体栈桥质量控制详见《施工车行钢桥监理细则》)。
2.2.3.1.2、本工程地下室单层面积大,圈梁、支撑梁、腰梁、环梁随土方的开挖穿插施工,由于基坑内支撑采用三层圆形钢筋混凝土支撑,故必须等上述梁混凝土强度均达到80%后,才能进行下面的土方开挖。
2.2.3.1.3、土方开挖采取先开挖四周网格内支撑土方,随即进行支撑梁施工,在支撑梁养护期内开挖圆内土方,栈桥随支撑进度跟进施工,每层开挖顺序从基坑四周向中央逐渐开挖,退土方向从开挖处向施工栈桥方向进行。
2.2.3.2、土方开挖质量控制要点:
根据本工程土方开挖的特点,土方开挖过程中应注意控制以下几点:
2.2.3.2.1、土方开挖前,必须对排水、煤气、电力、电缆等地下管线进行调查,摸清其位置,做好保护工作。
2.2.3.2.2、土方开挖必须放坡且要分层、均衡开挖,严禁一次开挖且顺一边开挖。
2.2.3.2.3、为确保土方对称均匀开挖,每一层土方开挖均由基坑四周(四个施工段)同时向中间开挖,然后利用栈桥,把土方外运至场地外。
同时栈桥以外土方需垫砖渣或铺钢板作为车辆行走支路。
2.2.3.2.4、工程采用机械开挖为主,人工挖土为辅,机械开挖时,注意挖铲不得碰撞围护桩、支撑桩,防止围护桩、支撑桩及工程桩受到破坏,机械设备必须顺着一边走,不许来回碾压,使工程桩压扁,坑壁及支撑桩应保留300mm厚土层,用人工清除浮土。
2.2.3.2.5、人工开挖承台土方,严禁用机械开挖承台土方。
2.2.3.2.6、土方开挖施工期间,严禁利用水平支撑作为施工栈道,严禁在水平支撑上堆放重物,严禁临空碾压支撑梁。
2.2.3.2.7、在平面和空间上存在支撑梁的位置,施工过程严禁大型机械靠近作业。
严禁将其作为土方外运通道。
2.2.3.2.8、挖出的土方应及时当班运走,当班不能运走时应停止开挖,严禁将土方堆放于基坑附近四周造成围护桩负荷的增加,若少量临时堆载不能超过15Kpa。
2.2.4、降水、排水质量控制
2.2.4.1、基坑四周应设置排水沟(坡度0.05%,排水口设在东北、东南两侧)及集水井,以排除地表滞水,集水井根据地形采用水泵或自然排除。
2.2.4.2、基坑内在开挖过程中应设置临时排水沟(或盲沟),并在开挖处坑底(间隔20m)设置若干集水井,采用潜水泵抽水,明沟和集水井随土方开挖深度加深,抽水排到坑外明沟,经集水井沉淀后排入市政下水道。
2.2.4.3、本工程在土方开挖过程及底板施工过程应根据实际渗水情况,在土方开挖过程及底板施工过程沿南侧基坑边底面设置相应的截水沟,把渗透过来的地表水引入集水坑,再通过水泵抽至基坑顶排水系统,经沉淀池排入市政管网,必要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堵水措施。
2.2.4.4、详细做好现场排水和水位记录及施工日志;
2.2.5、支撑拆除及土方回填质量控制
2.2.5.1、地下室底板,承台施工完毕后,在底板与围护桩之间浇筑500厚C25素砼隔板,当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80%后,拆除第三道支撑,然后施工第四、第三层地下室,然后按照设计要求做好外墙防水,然后回填土方,分层夯实,在地下室三层顶板处于外墙间浇筑300厚素混凝土隔板。
2.2.5.2、当地下室三层顶板及隔板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80%后,拆除第二层内支撑,进行二层地下室结构施工,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做好外墙防水,然后分层回填土方,回填高度在相应楼板面下300mm处,然后浇筑300厚C25素混凝土隔板,待其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80%后方可拆除第一层钢筋混凝土内支撑。
2.2.5.3、当地下室楼板施工完毕,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再进行回填,夯实。
2.2.5.4、每次回填应沿基坑四周均匀回填,分层夯实,每层厚度小于300mm,回填应与地下室外墙施工时配合建筑施工防水。
2.2.5.5、填土土料应达到设计要求;
2.2.5.6、回填时,应分层夯实,分层抽检压实系数,密实度达到设计要求;
2.2.5.7、土方回填质量检验标准如表四:
土方回填质量检验标准
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桩基基坑基槽
挖方场地平整
管沟
地(路)面基层
人工
机械
标高
-50
±
30
50
分层压实系数
设计要求
回填土料
分层厚度及含水量
表面平整度
20
第五章基坑开挖监控
1、本工程基坑监测的主要内容
1.1、桩身变形(侧斜):
用测斜管埋入围护桩中,监测桩身变形,共18+4=22个测斜点。
1.2、支护桩桩身应力(3根桩)与支撑梁钢筋应力(每层支撑5各断面)监测。
1.3、支撑梁立柱沉降观测;
支撑梁立柱位置埋设测点,用精密水准仪监测立柱沉降,
1.4、临近建筑物沉降、倾斜观测;
距基坑坑边30m范围内建筑,每座建筑设置6~8个测点。
1.5、基坑周边(道路、地下管线)地面水平监测;
沿马路每15~20m布一个测点。
1.6、地下水位监测,布置4个测点,每边一个。
2、基坑检测的监理内容:
2.1、基坑开挖前应作出系统的开挖监控方案,监控方案应包括监控目的、监测项目、监控报警值、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
监测点的布置、监测周期、工序管理和记录制度以及信息反馈系统等。
2.2、监测点的布置应满足监控要求。
2.3、位移观测基准点数量不应少于两点,且应设在影响范围以外。
2.4、监测项目在基坑开挖前应测得初始值,且不应少于两次。
2.5、桩身水平位移允许值35mm,周边建筑沉降允许值20mm,地面水平位移允许值20mm。
2.6、基坑监测项目的监控报警值应根据监测对象的有关规范及支护结构设计要求确定。
2.7、各项监测的时间间隔可根据施工进程确定。
当变形超过有关标准或监测结果变化速度较大时,应加密观测次数。
当有事故征兆时,应连续监测。
2.8、支撑拆除前后应咨询监测单位有关监测数据,然后根据监测情况确定拆除支撑的顺序或时间。
2.9、监测时间从开挖开始至主体结构施工至地下室顶板,封底及底板施工完成后,可加大监测的时间间距。
2.10、工程结束时应提交完整的监测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
2.10.1、工程概况
2.10.2、监测项目和各测点的平面和立面布置图
2.10.3、采用仪器设备的监测方法
2.10.4、监测数据处理方法和监测结果过程曲线
2.10.5、监测结果评价。
第六章基坑开挖的应急控制措施
土方开挖有时会引起围护或临近建筑物、管线等产生一些异常现象,因此需要配合施工人员及时进行处理,以免产生大祸。
督促施工方做好预防措施,储备各种应急物质。
1、支护变形预警要求: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报警,若情况比较严重,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对基坑支护和周边已有建筑(或构筑物)采取应急措施:
1.1、基坑支护结构的最大水平位移大于基坑开挖深度的1/300,或水平位移速率已连续三天大于3mm/天。
1.2、基坑支护结构的支撑体系中有个别构件出现应力骤增、压曲、断裂、松弛等现象。
1.3、基坑底部或周围土体出现可能导致剪切破坏的迹象,或其他可能影响安全的征兆,如涌土、隆起、陷落。
1.4、场地周围建筑物的不均匀沉降或倾斜大于规范规定的允许值,或建筑的倾斜速率已连续三次大于0.0001H/天,其中H为建筑高度。
1.5、场地周围地面出现宽度大于10mm的裂缝,且裂缝尚可能发展。
1.6、监测值大于6.6.4规定的允许值的80%。
2、应急预案:
2.1、当支护结构变形过大或出现其他破坏征兆时,采用反压护土,坑内堆袋抢险,采用增加设置支撑和坑内支撑等措施。
2.2、在挖至第二层土方以下后,场地内要保证有二台挖土机、50人可以随时调用,如发现开挖后,坡顶位移有呈增大趋势(超过规定值)且不收敛,立即用挖土机挖土向坡角回填反压,直到位移稳定后再采取加固措施,而后再继续开挖,当挖至最后一层,且挖土机已推出场地,无法用挖土机挖土回填反压时,则用砂袋回填反压(平时准备好2000个纺织袋,其中500个预先装好砂)。
2.3、临近建筑物与管线异常的处理,建议采用如下措施:
2.3.1、对建筑物的沉降控制一般采用跟踪注浆法,如情况危及条件又许可,可考虑人员疏散。
2.3.2、对基坑周围管线保护的应急措施一般可采取以下方法:
当地下管线离开基坑较远时,设置封闭桩或开挖隔离沟,当地下管线离基坑较近时,可采用管线架空的方法。
第七章基坑土方开挖阶段安全控制
安全与质量、进度之间是统一的关系,安全工作搞好有利于施工人员安心施工,精心操作,保证施工质量,同时能够加快施工进度,因此监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
1、监理人员巡视、检查工程发现安全隐患时,立即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2、在周例会上强调安全生产工作,做到警钟常鸣。
3、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彻底查处安全隐患并限期整改。
4、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生产方案认真检查把关,实施予控。
5、督促施工单位健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人,健立安全生产台账。
并检查其各种记录。
6、要求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实施三级安全教育,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意识。
7、要求所有进出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施工现场不得有小孩和闲杂人员进出。
8、检查施工用电是否采用TN-S系统,对施工单位配电箱,保护装置进行检查,要做到三级配电、三级保护,为保证夜间施工安全,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灯具。
9、对深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单位按有关安全规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可行性认证。
10、督促施工单位对深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
做好安全围护防护工作,作业人员上下安全通道的设置工作及各项安全警戒工作,昼夜值班等。
严禁施工人员在坑底坑壁下休息。
11、在深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时,督促施工单位或其他监测单位对其坑壁、土体、邻近管线严格按监测施工方案进行详细监测,密切注意其位移、裂缝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报告,督促施工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及时采取应急处理。
12、督促施工单位按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制定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落实各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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