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园林施工规范要求和施工指导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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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径、树高、冠径、主枝长度、分枝点高等参数符合设计要求;
(6)所有树冠应满足‘全冠’标准。
至少保留至三级分枝,运至现场并种植的苗木树形应保证至少达到苗木图片中的效果;
行道树分枝点高度要求统一;
(7)土球完整、根系良好、包扎恰当牢固,直径为树杆基径的8~10倍,厚度为直径的0.8倍,裸根树木根系发达,主根无劈裂现象;
(8)使用的苗木应在三年内经过移植、断根培育及须为熟货(除特殊苗木无需移植、断根培育外);
(9)嫁接乔木嫁接时间应在3年以上,接口平整、牢固;
(10)灌木类苗木主要质量要求:
a)使用灌木应为经移植或转苗床的熟货;
b)丛生型灌木要求灌丛丰满,主侧枝分布均匀,主枝数不少于5个,主枝高度一致;
c)匍匐型灌木要求应有3个以上主枝达到0.5m以上;
d)单干型灌木要求具主干,分枝均匀;
F)绿篱(植篱)用灌木类苗木要求冠丛丰满,分枝均匀,下部枝叶无光秃;
(11)藤木类苗木主要质量要求:
a)使用藤本为袋苗或在两年内移植、断根过的熟货;
b)分枝数不少于3个,主蔓直径应在0.3cm以上,主蔓长度应在1.0m以上;
(12)对草坪的基本要求
a)草坪应是图纸中特定指名的种类;
草坪应是当年新植草坪,草坪的纯度应达到95%,成坪覆盖率达到95%以上;
b)草块应无杂质、虫害、病害,所带土壤无食根性害虫;
根系良好,草芯鲜活,铺好的草地应有均匀绿色与密度,且可以健康生长;
c)草块的尺寸应基本一致,厚薄均匀,泥厚应不小于2CM,基本无杂草,边缘平直,生长势良好;
d)草卷、草块堆放合理,起挖运输时间不能过长。
无发烧变黄现象。
特殊草坪(如佛甲草)不得有机械损伤;
(13)撒播草坪在施工前需进行草种发芽率试验及成坪打样,确保草坪最终成型效果;
(14)水生、湿地植物的质量要求
a)水生、湿地植物应是图纸中特定指名的种类,且生长建壮;
b)尽量为容器苗,非容器苗在运输过程中应将根部放于容器中,保护根部免受损伤,而睡莲、荷花等必须为容器苗;
c)带土运输,不能有裸根,尽量保证根系完整;
d)起挖运输时间不能过长,不能超过12小时,如遇气温超过28度,则应采取保护措施,免受烈日损伤,或在夜间运输,无发烧变黄现象;
3、检验方法及规则
检验方法
(1)测量苗木干径、地径等直径时读数精确到0.1cm。
测量苗木树高、灌高、分枝点高、冠径和蓬径等长度时读数精确到1.0cm;
(2)测量苗木干径,断面畸形时,测取最大值和最小值的平均值;
测量苗木地径,基部膨胀或变形时,从其基部近上方正常处测取;
(3)测量乔木树高时不计徒长枝;
(4)测量灌高时,取每丛3个以上主枝高度的平均值;
(5)测量冠径和蓬径,取树冠(灌蓬)垂直投影面上最大值和最小值直径的平均值,最大值与最小值的比值应小于1.5;
检验规则
(1)所有的苗木检验地限在施工现场进行,发包方及承包方双方同时履行检验手续以苗木进场验收单为准;
(2)点景树、主景大树、大规格苗木和有特殊规格质量要求的苗木要逐株进行检验;
(3)成批(捆)的苗木按批(捆)量的10%随机抽样进行质量检验;
4、对种植土的基本要求
(1)栽植土为麓湖项目内表层种植土,栽植土的理化性质必须符合《园林栽植土质量标准》(DBJ08-231)及相关规范规定;
土壤疏松不板结,土块易捣碎;
严禁使用建筑垃圾土、盐碱土、重粘土、砂土及含有其它有害成分的土壤;
(2)对苗木土球或根系下的有效栽植土土层厚度的要求:
乔木≥50cm,灌木≥30cm;
对用于地面种植池的栽植土的要求:
土球下部30~50cm范围内采用泥砂(粗砂),表层采用混合耕植土;
酸碱度应适合相应植物生长的条件;
(3)对土地平整的要求:
除图纸上已特别说明外,种植床应轻微用土堆起,回填的种植土已达到自然沉降的状态;
理想的造型和排水坡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且无积水;
与草坪接壤的树坛、花坛及地被的地势应略高于草坪;
临近挡土墙边的土壤高度应低于墙顶50毫米;
地面种植床的种植后的土壤高度应比临近铺装地面低20毫米;
灌木、地被、草坪种植地、应在30cm深范围内,耧平耙细,去除杂物,平整度和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对于成活较难的植物品种,栽植时应自行考虑滤水层及透气孔,避免竣工后大面积开挖晾晒,费用自行考虑不另计;
种植土,如果被污染,应该在污染地层之下至少再挖掘30厘米,并将污染物移到许可的地点。
所有被挖掘的地方应回填耕植土。
(5)栽植乔木时,每株植物种植穴底部需增加成品营养土,米径8-15厘米的放置5kg,米
径15厘米以上的放置10kg,用以保证植物后期生长的营养需要,费用包含在苗木综合单价中。
5、树木的支撑
(1)对米径大于10cm,高度大于5m的乔木,对冠径大于2m,高度大于2m的亚乔木及灌木应进行支撑;
(2)支撑杆:
绿地内所有植物支撑全部采用大小均匀通直的杉杆支撑;
杉杆直径根据乔木米径大小确定,但原则上支撑杆不能大于树杆米径的2/3,支撑杆两头粗细相差不大;
(3)支撑方式:
双支柱法(14cm及以下苗木)、井字支柱法(大于14cmd的乔木)需打样确认,确保统一美观、牢固。
(4)斜拉牵绳:
高度超过10m的树木须采用斜拉牵绳进行第二重固定;
牵绳采用通迅用钢绞线,牵引高度应在树高的1/2~2/3处,牵绳角度以45度为宜,牵绳与树杆相接处,应套以软质材料,以免勒伤树皮,牵绳地上固定点用杉木桩或L50角钢45度角打入地下1000mm处;
(5)藤本植物应使用棕绳捆扎;
三、施工操作注意事项
所有工序交接前必须进行100%检查,且必须有甲方和监理对质量的认可签字,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监理对施工的全过程负责。
所有铺装饰面工程必须先打样,打样过程和成果经过甲方确认后方可展开施工。
景观硬景施工技术要求:
(一)、土方施工要求:
(1)平整清理施工场地:
按设计施工图或施工要求范围和标高平整场地,将土方弃到规定弃土区:
凡在施工区域内影响工程质量的建渣、粒径>
20cm的石块、生活垃圾、草杂物不宜作填土,应分情况采取全部挖除运出场地外。
(2)施工排水:
应做好场地内施工排水,并排到甲方指定的接口。
(3)施工测量:
应设置样板区测量控制网。
控制好标高,排水坡度走向,各构筑物和小品的定位放线应准确。
(4)施工区域严禁超高、超重堆土。
一、
(二)、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方法
1、施工工艺
道路施工的工艺流程为:
施工测量放线→道路路基回填→路床整型辗压→连砂石基层施工→水稳碎石基层施工→沥青砼路面铺筑。
2、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1)、道路路基回填
拟采用装载机和人工配合回填。
回填时应控制好路基高程和中线,并进行及时碾压。
(2)、200㎜厚连砂石基层
路基碾压成型后,进入下一步连砂石基层施工。
连砂石基层的施工顺序为:
施工放线→连砂石摊铺→碾压成型→测量高程。
施工中严格控制连砂石质量,一定要满足粒径级配要求。
碾压时,要从边至中,轮迹重叠不应小于30cm,并不少于8遍,直至无明显轮痕为止。
(3)、220㎜5%水稳碎石
水稳碎石基层程序为:
测量→校核→摊铺混合料→初平→预压→复测→辗压成型→养生。
水稳碎石摊铺后,应按照方格网布点,削高填低,不容许出现正误差,以保证面层厚度。
(4)、安砌路沿石
安砌稳固,线条直顺,曲线圆滑;
路沿石顶面平整无错位,勾缝饱满严密,整洁坚实。
(5)、沥青路面施工
沥青混凝土路面面层施工方法:
测量放样→摊铺沥青混合料→碾压→养护。
沥青混合料采用沥青拌合厂机械拌合,拌合后的混合料采用自动倾卸汽车运输,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摊铺。
沥青混合料摊铺整平之后,趁热及时进行碾压,碾压过程分为初压、复压、终压三个阶段,以消除碾压过程中产生的轮痕。
(三)、铺装施工要点:
均需先打样经确认后再实施。
1、地面铺装
(1)、铺装材料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技术等级、光泽度、外观质量要求。
允许偏差见材料验收标准。
(2)、按设计施工图的图案、颜色施工。
(3)、砼垫层的沉降缝,缩缝和胀缝按设计要求执行。
铺装质量标准:
面层所用板块品种、规格、级别、形状、光洁度和颜色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面层与基层必须结合牢固,无空鼓。
铺装块面层:
板块挤靠严密、无缝隙,接缝通直无错缝,表面平整洁净,图案清晰无磨划痕,顺直方正。
碎拼花岗石面层:
颜色协调、间隙适宜美观、磨光一致、无裂缝和磨纹、表面平整光洁。
排水坡度符合设计要求,排水畅通,无积水现象。
打蜡质量:
烫硬蜡、擦软蜡,蜡洒布均匀不露底,色泽一致,厚薄均匀,图纹清晰,表面洁净。
允许偏差:
按现行国家规范执行。
2、人行道路面质量标准:
(1)路面的坡向、雨水口应符合设计要求,排水畅通。
(2)路面铺设稳固,表面平整,无松动和缺棱、掉角的板块,缝宽均匀,缝格顺直。
(3)路边面顺直,高度一致,棱角整齐。
(4)允许偏差:
横坡:
0.2/100,表面平整度为7mm,接缝高低差为2mm。
3、植草砖停车路面施工要点:
(1)抗压、抗挤强度符合设计要求,其规格、品种按设计要求选配,外观边角整齐、方正,表面光滑、平整、无扭曲、缺肩、掉边现象、进场时应有厂合格证。
(2)垫层厚度按设计要求,无设计要求,厚度不应小于100mm。
(3)找标高,拉线。
(4)排砖:
按路面宽度进行排砖,非整砖要均匀排在路宽的两侧边。
(5)铺砖:
随铺砌随检查缝格的顺直和板面面层的平整度,控制在允许偏差范围内。
(6)灌缝:
在铺砌后2d内,按设计要求的材料进行灌缝。
(四)、构筑物和小品的施工要点:
1、所用材质和品种必须按照设计施工图执执行。
2、施工验收程序分:
定位放线验收,基础验收,主体结构验收,外装修验收四个阶段,并按现行国家验收规范执行。
3、构筑物和小品严格按设计施工图施工。
4、塑石的施工必须按照施工图、设计说明及修改设计通知单的工艺内容施工。
(五)、木结构制作工程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1
构件截面尺寸
方木构件高度、宽度
±
3
原木构件梢径
5
2
结构长度
方木构件长度≥4
方木构件长度>
4
10
结构中心线的间距
垂直度
1/500
受压或压弯构件纵向弯曲
1/400
6
螺杆伸出螺帽长度
<
(六)、基础、柱桩、土方尺寸的允许偏差
项目
基础、柱桩
基础
标高
+0-50
长、宽度
+100-0
柱桩
长
0-+100
粗
0-+20
间距
土方表面平整度
0--50
(七)、水景的施工要点:
(1)、所用材质和品种必须按照设计施工图要求执行。
(2)、防水层施工后,必须在完成48小时闭水试验无渗漏后方可进行下道到工序施工。
(3)、水景严格按设计施工图施工,各型驳岸的施工均需先打样经确认后再大面积实施。
二、景观水电部分施工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1、供排水、供电的施工要点:
(1)、所选的材料品种必须甲方、监理认可。
(2)、严格按设计施工图施工。
2、电气施工技术要求
(2)电源进线的线路采用YJV22-0.6/1KV型电缆,在绿化带内穿碳素波纹管敷设,埋深0.8米,过道路及穿过水区域出穿钢管保护,钢管伸出路基1米。
(3)路灯配电箱做保护接地采用-40X4接地扁钢与钢管接地体,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
配电箱,镀锌钢管,路灯灯具,支架,电缆金属外皮等所有金属器件,必须可靠接地。
(4)低压配电系统采用TT接地型式。
(5)每套路灯均要求带短路保护装置,路灯接线在杆内专用防水接线盒连接。
3﹑其他要求
本技术要求未述及的其他施工事项,其技术要求一律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评定标准(GB50168—2006)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50303—2002)
绿化施工技术质量标准和要求
一、描述术语
1、苗龄:
苗木生长的年数。
2、苗高:
从苗木地径处至中心顶芽的高度。
3、地径:
地际直径,指苗木或树木贴近地面处的直径,测定单位为厘米。
4、胸径:
胸高直径。
指苗木或树木从贴近地面处向上1.2米高处的树干的直径,测定单位为厘米。
5、地径:
离土球高30厘米高树干的直径,测定单位为厘米。
6、分枝点高度:
苗木或树木主干从贴近地面处至骨干枝分生处的距离,测定单位一般为米。
7、成活率:
在当年春季和雨季树木经移植后生长到同年10月份或秋季后生长到次年的1O月份实际成活株数占移植总株数的百分比。
草木花卉的成活率统计一般在栽植后两周左右进行。
8、植树:
种植胸径在1O厘米以下的乔木,高度在3.5米以下的灌木。
9、大树:
本规程指胸径为10~3O厘米的乔木,高度在3.5米以上的灌木或土球直径在一米以上的树木。
10、种植土:
宜于植物生长的土壤,土壤理化性能好,结构疏松,通气、保水、保肥能力强。
11、客土:
指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树木生长的土壤更换成种植土。
12、假植:
树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根部、土球用土埋严或围起。
13、修剪:
指将树体、器官(根、茎、叶、花等)的某一部分剪短或疏删,达到平衡树势,更新复壮的目的。
14、疏剪:
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疏枝。
使枝条分布合理,达到通风透光、减少蒸发的目的。
15、短截:
从枝条上选留一合适的芽后将枝条剪短,达到刺激侧芽萌发新梢的目的。
二、施工前准备
1、植树工程施工前必须做好各项施工的准备工作,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准备工作内容包括:
掌握资料、熟悉设计、勘查现场、制定方案、编制预算、材料供应和现场准备。
2、开工前应了解掌握工程的有关资料,如用地手续、上级批示、工程要求等。
3、施工前必须熟悉设计的指导思想、设计意图、图纸、质量、艺术水平的要求,并由设计人员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4、现场勘查,施工人员了解设计意图及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勘查,一般包括:
现场周围环境、施工条件、电源、水源、土源、交通道路、堆料场地、生活暂设的位置,以及市政、电讯应配合的部门和定点放线的依据。
5、工程开工前应制定并报监理及甲方审核通过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
6、重点材料的准备:
如特殊需要的苗木、材料应事先了解来源、材料质量、价格、可供应情况。
7、关于劳动力、机械、运输力应事先由专人负责联系安排好。
8、植树工程施工前的地形塑造要求必须使用造型机进行堆坡造型。
土方造地形的施工要点:
(1)栽植土壤的理化性质必须符合《园林栽植土质量标准》(DBJ08-231)的要求,严禁使用建筑垃圾土、盐碱土、重粘土、砂土及含有其它有害成份的土壤,严禁在栽植土层下有不透水层。
(2)地形平整,和顺程度较好。
(3)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特别是最高点、中间点、含抛高系数10%。
(4)建筑垃圾大块砖和大石块等杂质含量低于10%。
(5)排水良好,无大面积积水。
(6)与道路相邻的种植区土层中的水如需穿道路排出时,应在道路路基施工时暗埋穿路钢管,公称直径≥50,布置数量施工单位应视排水量综合考虑。
造坡要求除了要以设计图纸等高线为依据,达到以上要求外,造型效果还应以甲方现场景观工程师要求达到的坡型效果为准。
六、种植
所有的苗木组合种植在大面积施工前,必需对组合种植进行打样施工,包括乔木与灌木的组合、乔木的组合和灌木的组合。
(一)、定点、放线
1、定点放线要以设计提供的标准点或固定建筑物、构筑物等为依据。
2、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位置要准确,标记要明显。
定点放线后应由甲方设计人员验点,合格后方可施工。
3、规则式种植,树穴位置必须排列整齐,横平竖直。
行道树定点,行位必须准确,大约每50米钉一控制木桩,木桩位置应在株距之间。
树位中心可用镐刨坑后放白灰。
4、孤立树定点时,应用木桩标志在树穴的中心位置上,木桩上写明树种和树穴的规格。
5、绿篱和色带、色块,应在沟槽边线处用白灰线标明。
6、自然式种植,定点放线应按设计意图保持自然,自然式树丛用白灰线标明范围,其位置和形状应符合设计要求。
树丛内的树木分布应有疏有密,不得成规则状,三点不得成行,不得成等腰三角形。
树丛中应用木桩定位,标明所种的树种、数量、树穴规格。
(二)、挖种植穴、槽的质量标准
1、挖种植穴、槽的位置应准确,严格以定点放线的标记为依据。
2、穴、槽的规格,应视土质情况和树木根系大小而定。
一般规定:
树穴直径和深度,应较根系和土球直径加大15-20厘米,深度加10-15厘米。
树槽:
宽度应在土球外两侧各加10厘米,深度加10-15厘米,如遇土质不好,需进行客土或采取施肥措施的应适当加大穴槽规格。
3、挖种植穴、槽应垂直下挖,穴槽壁要平滑,上下口径大小要一致,挖出的表土和底土、好土、坏土分别置放。
穴、槽壁要平滑,底部应留一土堆或一层活土。
挖穴槽应垂直下挖,上下口径大小应一致。
4、在新垫土方地区挖树穴、槽,应将穴、槽底部踏实。
在斜坡挖穴、槽应采取鱼鳞坑和水平条的方法。
5、挖植树穴、槽时遇障碍物,如市政设施、电讯、电缆等应先停止操作,请示有关部门解决。
(三)、客土、施肥
1、树木生长、发育都离不开土壤,因此土壤好坏影响着树木的成活,具体要求如下:
a)种植树木所必须的最低土层应视树木规格大小而定,一般较树木根系至少加深30-40厘米以上。
b)种植前对土壤进行勘探,化验理化性质和测定土壤肥力。
c)对不宜树木生长的建筑弃土,或含有害成份的土壤,必须进行客土,换上适宜树木生长的种植土。
d)如设计规定或有特殊要求还可掺入部分腐殖土,以改良土壤结构和增加肥力,一般可掺入l/5或1/4的腐殖土。
2、为供给树木养分,促进发育生长.可采取施肥措施,一般要求如下:
a)施肥所需肥料应是经过充分腐熟的有机肥。
b)施肥量应根据树木规格、土壤肥力、有机肥效高低等因素而定。
c)施肥的方法:
将有机肥搅碎、过筛与细土拌匀,平铺坑底,上面覆10厘米种植土。
(四)、对运送及保存植物的要求
4.1承包方应负责将植物材料从苗圃运输到现场
(1)运输车辆应具有保护措施,使植物避免干旱,枯萎,日晒或其它不利因素影响即用雨蓬布遮阳,减少叶面水分蒸发;
(2)苗木在装卸车时应轻提轻放,不得损伤苗木和造成散球;
(3)裸根乔木长途运输时,应保持根系湿润,装车时应顺序码放整齐,装车后应将树干捆牢,并应加垫层防止磨损树干及进行根系保护;
(4)所有乔木下车后,不能直接放置于地面,需有支撑斜置,避免枝条折断.
4.2植物材料的保存
(1)苗木运到现场后,裸根苗木应当天种植,不能种植的苗木应及时进行假植;
(2)带土球苗木运至施工现场后,当日不能种植时,应适当喷水保持土球湿润;
(3)珍贵树种和非植树季节所需苗木,应提前备苗,带容器假植;
(五)、修剪
植物材料种植前的修剪,需进行修剪的苗木应征得发包方的同意,并先修剪少量样品,发包
方确认后方可照样品大量修剪,否则发包方有权退回修剪后形状不好的苗木。
5.1植物材料修剪的一般要求
(1)种植前应进行苗木根系修剪,将劈裂根、病虫根、过长根剪除,并根据根系大小、好坏对树冠进行修剪,保持地上地下部生长平衡;
(2)树木修剪工作应按景观设计说明要求执行,包括去除死病枝、树脏、清理树洞,提高或剪薄树冠,改善树形等工作,同时应遵循景观设计师指示;
(3)所有工具应锋利而且适于使用;
(4)为防止树皮撕裂,所有割断操作应分为两个过程。
第一次割断应在距枝底部1/3处,第二次割断应在距树干25毫米上端;
(6)损坏的树皮应被除掉及清洁以形成健康的树皮;
(7)所有截口应在截后20分钟内涂上保护漆或愈伤涂抹济
(8)应把树洞的所有腐烂木材清理干净使其成为干净的健康木质,在洞底应钻一25毫米直径孔,向下45度角,使洞内不至积水;
(9)在合同期间,由于前述或其他原因操作而引起对树木的任何伤害,应向发包方说明并进行更换,费用承包方自行承担;
5.2乔木类修剪应符合下列基本规定
(1)落叶乔木在冬季落叶期间应保持原有树形,只剪除病枝、枯枝,并对过密枝条进行疏枝;
在生长季节特别是夏季应保持原有树形,应疏掉1/4~1/3的枝条,保持主侧枝分布均匀,对保留的主侧枝应在健壮叶芽上方短截,剪去枝条的1/2~2/3,有主尖的乔木应保留主尖,同时应摘除90%左右的叶片;
但特殊树种如:
银杏只能疏枝,不得短截;
朴树、皂荚等在生长季节种植,只需摘掉叶片,无需疏枝;
(2)常绿阔叶树种应保持原有树形,应疏掉1/3~1/2的枝条,保持主侧枝分布均,对保留的主侧枝应在健壮叶芽上方短截,剪去枝条的1/2~2/3,有主尖的乔木应保留主尖,同时在生长季节应摘除90%左右的叶片,非生长季节应摘去70%左右的叶片;
常绿针叶树,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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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观 园林施工 规范 要求 施工 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