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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魏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年)
魏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月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县域概况
第1条行政区划
魏县辖1个街道办事处、7个建制镇和14个乡,分别为魏州街道办事处、魏城镇、德政镇、北皋镇、双井镇、牙里镇、车往镇、回隆镇、东代固乡、棘针寨乡、沙口集乡、野胡拐乡、仕望集乡、大磨乡、院堡乡、双庙乡、大辛庄乡、大马村乡、边马乡、张二庄乡、台头乡、泊口乡。
第2条自然条件
一、地形、地貌
县内地势平坦,海拔在45.5米至58.5米之间,地面坡降为1/2300。
地貌类型共四种,即为故道缓岗、漳卫河滩地、缓斜平地、河间洼地。
二、土壤条件
全县土壤分为2个土类,3个亚类,8个土属,59个土种。
土壤耕作层多为壤质土,呈弱碱性,土壤中氮磷比例失调,钾含量较高。
在温带气候条件影响下,耕作层有机质分解较强,属全国标准的4~6级。
三、气象水文
县域属北温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气候温和,光照充足,雨量适中,雨热同季,无霜期长,干旱同期。
全年的主导风向为南风,其次为北风;年平均降雨量588.5毫米,年平均气温13.2℃。
第3条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2009年,全县总人口89.94万人,居全市之首,人口密度为1041人/平方公里。
城镇人口25.27万人,城镇化率28.10%。
同期,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8.5亿元,同比增长13.2%;地区财政收入达到2.17亿元,首次突破2亿元,同比增长21.7%,增幅居全市第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8.9亿元,同比增长44.7%。
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12.6:
33.7:
32.3,二三产比重较高。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
第4条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2009年第二次土地调查统一时点变更数据,全县土地总面积86362.7公顷,土地利用情况如下:
一、农用地
农用地面积为7157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87%。
其中,耕地61618.2公顷(924273亩),占土地总面积的71.35%,园地455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28%,林地3053.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54%,其他农用地234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1%。
耕地主要集中分布于县域南部乡镇,园地主要分布在魏城镇、东代固乡和棘针寨乡等乡镇,林地主要分布于县域内交通干线周边、农村居民点周围及漳河沿岸等区域。
二、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面积为1299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04%。
其中,城乡建设用地12117.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03%,城镇用地主要集中于县城和各建制镇,农村居民点分布于各乡镇,采矿用地零星分布于城镇和居民点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874.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1%。
三、其他土地
其他土地面积为1799.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8%,其中,水域817.8公顷,自然保留地981.2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40.95%和1.14%。
第5条土地利用特点
一、农用地比重大,以耕地为主
全县农用地面积7157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87%,其中耕地面积61618.2公顷,占农用地的比例达86.09%。
园地和林地较少,分别占农用地总面积的6.37%和4.27%,其他农用地仅占农用地面积的3.27%。
二、建设用地布局分散,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全县建设用地布局较为分散,城乡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点和采矿用地所占比重达90.90%,城镇用地比例相对较小,且县城和重点镇相距较远,尚未形成功能整合和布局优化,集聚作用有待加强。
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散落分布于各村庄及交通干道周围,缺乏严格规范的管理,用地粗放,加之对工矿废弃地复垦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土地闲置、浪费现象。
2009年,全县单位土地面积GDP为60.44万元/公顷,是1996年18.26万元/公顷的3.25倍。
其中,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增加值为50.75万元/公顷,是1996年11.23万元/公顷的4.52倍。
人均建设用地为144平方米,与1996年的146平方米相比略有减少,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有所提高。
三、其他土地面积小,且分布零散,后备土地资源相对不足
其他土地占土地总面积的2.08%,主要以滩涂和荒草地为主,散乱分布于各乡镇,不利于集中规模开发,可增加耕地面积有限。
规划期内耕地补充主要通过土地整理复垦来实现,后备土地资源相对匮乏。
第三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魏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以下简称“上轮规划”)自批准实施以来,严格贯彻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妥善处理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的关系,促进了区域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
第6条取得的成效
一、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
上轮规划实施以来,1996-2009年间,建设用地总量增加1906.7公顷,较好地满足了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需求,保障了曲魏线、安聊线等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安排了电力、果品市场等产业发展用地。
二、加强了区域生态环境保护
上轮规划实施以来,魏县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积极实施退耕还林,园地、林地面积有所增加,布局更加集中,同时,改善了周围生态环境,尤其加强了区域的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
三、增强了公众对规划的认知度
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宣传规划的相关内容,扩大并加深了公众对规划的认知度,提高了公众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监督力度。
第7条存在的不足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较重
上轮规划中,201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目标为63087.5公顷(946313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55489.5公顷(832343亩)。
2009年,全县耕地面积为61618.2公顷(924273亩),比规划目标少1469.3公顷(22040亩);2009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55446.6公顷(831700亩),比规划目标少42.9公顷(643亩),这两项指标均未达到。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建设用地扩张速度加快,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压力日益增大。
二、规划期内对建设用地扩展速度预计不足
上轮规划实施以来,县域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凸显,以旅游业为龙头的服务业逐渐兴起,形成了农业、工业、服务业为核心的三大主导产业。
产业结构调整和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对区域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产生了新的需求,上轮规划对产业结构调整引起的建设用地增加估计不足,尤其是近几年来,规划调整频繁,影响了规划的权威性。
三、规划编制重刚性,弹性略显不足
上轮规划偏重于强调指标的刚性控制,对政策的变化调整、经济发展速度等预见性不足,加之受当时规划编制背景的限制,在建设用地布局和指标分解中未能突出重点发展区域的用地需求,规划实施后期出现部分区域建设用地指标不足、另一部分区域又略有节余的局面,影响区域快速发展。
第二章土地利用战略与规划目标
第一节土地利用战略
第1条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两保一高”(保护土地资源、保障科学发展、高效集约用地)的土地利用方针,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需求与供给的关系,统筹区域土地利用,优化城乡用地结构,有序推进土地整治,合理安排各类各业用地,加强宏观调控,转变用地观念,创新用地模式,促进魏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2条城镇体系发展战略
围绕建设“梨乡水城·魏都”、加快冀东南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的目标,确定建设“冀南地区梨乡水城,以现代生物化工、机械为主导产业的生态园林城市”的发展战略。
一、重点加强中心城区建设,使之成为县域城镇体系的核心区。
积极改善外部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二三产业发展,壮大经济实力,发挥其对区域的凝聚和辐射作用。
二、加快中心乡镇(回隆镇、双井镇、张二庄乡)建设,增强其对周围乡镇的集聚作用,使之成为县域城镇体系的带头骨干。
第3条土地利用战略
以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为前提,以科学发展、统筹城乡发展为重点,促进建设用地集约高效利用,实现对水体、林地、园地等具有多重功能的土地资源的有效保护,构建资源节约、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的土地利用模式,实行“保护优先、城乡统筹、节约集约、绿色生态”的土地利用战略。
一、严格保护河流等水体,维护和改善区域生态安全格局。
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因地制宜发挥农用地生产、生态、景观和间隔等多重功能。
二、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统筹协调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建设。
积极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居住向城镇和中心社区集中、土地向规模化经营集中,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城乡一体化发展模式的形成。
三、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优先挖掘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
控制项目用地规模,构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长效机制。
四、建设园林式城市。
按照城市园林化,田、水、路、林、村绿色网络化,县域全绿化,国土生态化的要求,在保护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用地的基础上,合理安排林地、园地,构建点、线、面相结合,集园林、文化、艺术为一体的立体绿化体系。
第二节规划目标
第4条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严格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规划至2015年和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分别保持在61802.7公顷(927041亩)和61902.0公顷(928530亩)以上。
基本农田稳定在54813.3公顷(822200亩)以上。
大力实施土地整治工程及项目,落实耕地补充义务。
规划至2020年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940.0公顷(14100亩)。
通过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加强基本农田建设,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
第5条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
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优先利用闲置和低效用地。
规划至2015年和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375.1公顷和577.0公顷以内。
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规模,规划2010-2020年全县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控制在389.6公顷以内,占用耕地控制在297.5公顷以内。
规划期内,加强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的控制。
规划至2015年和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分别不超过105平方米和95平方米。
规划至2020年,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合理增加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有序缩减农村居民点用地。
引导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实现产业规模化、精细化发展,进行园区高标准建设,提高园区承载力。
至2020年,全县单位土地面积GDP达到31.3万元/公顷,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达到193.0万元/公顷,分别比2009年增加22.2万元/公顷和142.2万元/公顷。
第6条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更加优化
以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前提,因地制宜调整园地、林地面积。
规划至2020年,园地、林地面积分别调整为4202.9公顷和3365.0公顷。
严格落实建设用地调控目标,至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3023.9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2116.9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控制在907.0公顷以内。
保障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需求,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
以城镇和产业发展为支撑,以农民生产生活方式改变为落脚点,以完善配套设施为保障,统筹城镇工矿和农村居民点发展用地,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第7条有效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合理安排园林地,提高森林覆盖率;适当配置城镇绿化用地,提高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加强河流水系的保护和环境治理,基本实现建设园林式、环保型的“梨乡、水城、魏都”现代绿色城市的目标。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第一节农用地
2009年全县农用地面积为71571.8公顷,规划至2020年农用地面积稳定在71418.1公顷,减少153.7公顷,调整比例为0.22%。
其中,耕地和园地面积略有减少,林地面积逐渐增加。
第8条严格保护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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