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机动车检测线建议书参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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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
1.3.7《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1.3.8《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规定》
1.3.9《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
1.3.10《机动车安全检验项目和方法》(GA468-2004)
1.4项目提出的背景
随着我县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机动车辆数量迅速增加,据统计,我县拥有各类机动车69461辆,其中大型汽车1922辆,小型汽车9242辆,农用车1365辆,摩托车52644辆,拖拉机4288辆;
拥有机动车驾驶员77128名,其中大小汽车驾驶员19473名,摩托车驾驶员55466名,拖拉机驾驶员2189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了加强对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保证机动车辆能够安全行驶,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各地区都必须建立起对机动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测的工作机构,以切实加强机动车辆的定期检测的管理。
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内容包括机动车申请注册登记时的初次检验、机动车定期检验、机动车临时检验、机动车特殊检验。
加强并认真做好对机动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测的工作,目的是为了维护好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道路的通行效率。
我县车管所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是在原东渡木材交易市场的基础上改建的,占地面积10亩左右,内部仅设有摩托车检测线一条,尚没有设置汽车检测设备。
车管所地处五东工业园区,东、西、北三面是道路,南面围墙紧靠一企业,因面积较小,而且没有拓展的可能,所以要求选新址建设缙云县机动车辆安全检测线。
二建设的必要性
2.1项目的建设是切实加强机动车安全检测工作的需要
机动车的安全检测工作,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法规对机动车辆的安全性能定期进行检测,以确保车辆安全运行的一种行政管理手段,是严格控制各类机动车辆带病上路的有效措施,也是交通安全防范源头管理的重要策略。
但纵观目前许多地方的的情况,由于历史的原因、客观条件的限制或疏于管理,当前机动车检测工作的硬件配备、管理效能、人员素质、公众形象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致使车检工作难能到位,出现诸多的逃检、漏检、虚检、误检等问题,对道路交通的安全产生着严重的威胁。
因此,本项目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管理规定》等法规与标准,建设缙云县机动车辆安全检测线,以保证按照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和规程等技术规范要求,加强对域内上路行驶的机动车进行检验检测的工作。
2.2目前,由于我县境内未设有检测站,车辆按期检测都需要专程跑到丽水市区去检测,而缙云县城离丽水有三十多公里,多年来,为了要进行车辆检测,我县的车辆都要跑到丽水,丽水收费站又要交过路费,而由于集中到丽水检测的车辆很多,往往需要排长队等候,经常是二三天才能完成检测返回,广大车主都对这既不方便,并要增加车主较大费用的状况意见纷纷。
尤其是那些大、中型客运车辆和货运车辆的车主,因耽搁时间和需在外吃住等造成的费用和损失就更大了,其反映更是强烈。
本项目建成后,将使我县车辆的检测更方便,并可以大大降低众车主检车的费用。
有利于加强以人为本的服务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对个私经济和集体经济的影响。
2.3建立标准的机动车辆检测线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公安交警有效管理工作的需要。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现行的机动车检验规定,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2.3.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
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3.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
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3.3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
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
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3.4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
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2.3.5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另外,根据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营运货车、营运客车除正常检测外,每年还要进行1—2次的综合安全检测。
综上所述,完善机动车检测工作,需要加强机动车检测的基础工程、管理工程、教育工程和形象工程等一系列方面的建设,才能保证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工作顺利开展并切实保证检测质量,才能真正实现公安部提出的“规范、科学、公正、高效”的工作目标。
三建设规模及测算依据
3.1需求分析
到二00六年底止,我县拥有机动车69461辆,其中大型汽车1922辆,小型汽车9242辆,农用车1365辆,摩托车52644辆,拖拉机4288辆。
根据我县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预测今后几年我县机动车辆拥有量及需检测量如下表:
(单位:
辆)
年份
项目名称
2007
2008
2009
2010
2015
增长
数量
汽车数量
30%
14513
25%
18141
22676
20%
26122
10%
42067
摩托车数量
57908
6%
61382
5%
64451
4%
66390
0%
汽车年需
检测量
10884
13605
17077
19591
31550
摩托车年需检测量
28954
30691
32226
33195
注:
上述汽车需检测量按拥有量的75%、摩托车需检测量按拥有量的50%估算。
各类机动车辆的逐渐增加,对于交通秩序及车辆安全行驶的管理显得十分重要。
而今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其中行驶中的机动车辆原本的技术性能不良、安全性能状况不好,无疑是引发事故的最主要因素之一。
因此,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对各类机动车辆进行安全检测的重要性,建立起符合时代发展需求的车辆检测基础设施,才能完善按规定的安全技术检测管理工作,才能提高交通管理的工作质量和水平,减少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城乡道路、城市交通的畅通,切实保护人身及集体或私有财产的安全。
3.2项目建设规模
按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常规检验资格许可技术条件》和建筑行业有关规定,参考其他同类地区所设置的检测线情况,并结合我县的实际,我县检测线建筑规模按30亩的规模设计,具体要求如下:
年汽车检测量:
20000辆
年摩托车检测量:
35000辆
总用地面积:
30亩
建筑面积:
5000平方米
估算总投资:
1900万元
3.3功能设置
3.3.1总体布局:
安检机构的场地建筑必须能够满足安检现行相关标准规定的安检项目的实际需要,有用于安检的检验车间、试验车道、驻车坡道,有业务大厅、停车场、站内道路、办公区、微机房等设施。
3.3.2检验厂房。
3.3.3车管所办公大厅。
3.3.4绿化面积。
3.3.5复检车间、食堂及其它附属设施占地面积。
四建设条件
4.1地理位置
缙云县位于浙西南山区,东邻仙居县,东南靠永嘉县,南连与青田县,西接丽水市,西北界武义县,东北依磐安县,北与永康市毗邻。
全县总面积1503平方公里,有常住人口43.7万,辖9镇15乡,646个行政村,12个居委会,6个社区。
4.2基础设施条件
4.2.1供水条件:
本项目所需用水由舒洪镇市政自来水供水网接入。
4.2.2电力条件:
本项目的用电由县供电网上输入解决。
拟自备发电系统一套,以防突然断电,影响工作。
4.2.3本项目场址处在交通道路旁,所需的电信接线便利。
五项目选址
5.1选址基本要求
5.1.1项目应选择在公共基础设施条件较好,便于所在区域车辆前来检测,有利于安全保卫和远离污染源的地点。
5.1.2本项目应设在所辖区内适当位置和便于车辆进出的地段。
5.1.3拟使用场址应符合《缙云县城市总体规划》要求。
5.1.4应符合国家有关用地的规定,所需的建设用地面积符合政府建设管理部门确定的建筑容积率、绿地率等要求。
5.1.5应考虑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5.1.6重视环保,以避免和减少对生态和环境影响为目的。
5.2项目建设场址
本项目建设地址拟选在舒洪舒洪村,具体为平黄公路边舒洪交警中队对面白象到供电所一带,离县城大约十二公里。
该场址通行条件较好,在缙云地图版块中地理位置相对较为中心,交通便利,供水、供电接通较容易,且没有需拆迁的房屋,无不良地质状况,适宜本项目建设。
六项目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
本项目建设期,由缙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项目建设管理机构负责对建设管理的具体工作。
项目建成后,车辆管理所由东渡搬迁至检测线一起办公,检测线运营所需的管理组织机构按实际需要进行设置。
缙云县车管所、检测线人力配置计划表
车管所岗位设置
配置人数(人)
检测线岗位设置
所领导
3
站领导
2
业务大厅
10
引车员
档案管理
外观检测
5
财务收费
汽车检测
照相
收费
1
后勤及驾驶员
保卫科
6
食堂
合计
21
36
七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6.1项目投资估算:
1900万元
6.1.1土建工程费650万元
6.1.2设备及安装费405万元
6.1.3其它费用745万元
6.1.4预备费100万元
6.2资金筹措:
6.2.1原交警大队车管所(位于东渡国道线三叉路口)进行置换,其转让金进行投资;
6.2.2差额部分由县财政进行投资;
八综合效益分析
7.1项目业务收入估算
7.1.1汽车检测费收入:
按目前每辆100元计算(检测费标准浙江是全国最低,目前有关部门正在调研准备适当提高),考虑实际中有部分车辆不来检验或委托到外地检验,估算2009年建成后检测汽车16000辆,2010年检测汽车20000辆,2015年及以后每年检测汽车32000辆以上。
以此计算检测费收入分别为160万元、200万元、320万元。
7.1.2摩托车检测费收入:
按每辆摩托车60元计算,保守估计2009年以后每年参加检测的摩托车不少于30000辆,检测费收入为每年180万元。
7.1.3其它收入:
20万元/年
7.1.4县财政可增加收入:
如车船使用税、车辆保险费等。
按照以上收入估算,本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2009年营业收入为360万元,2010年营业收入为400万元,2015年营业收入为520万元。
7.2项目支出费用估算
7.2.1年水电费合计:
40万元;
7.2.2人员工资:
按35人计算(丽水检测站现有40多人,包括引车员、外观检测等非正式工人),平均每人每年4万元计算,需支出140万元;
7.2.3固定资产折旧费:
投入运营后,前10年的固定资产折旧费为40万元;
7.2.4修理费:
年修理费支出为25万元;
7.2.5设备更新改造及校验费:
每年为30万元;
7.2.6其它费用:
50万元。
经测算,项目运营期各年总成本费用在325万元左右。
7.3项目盈余估算
项目投入运营后,2009年盈余50万元左右,2010年盈余100万元左右,2015年可盈余200多万元。
7.4社会效益
缙云县机动车辆安全检测线的建设,将为我县的道路道路安全管理添置良好的基础设施,有利于进一步实现对各类机动车辆的规范化管理,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机动车司乘人员、道路行人的人身安全,保障公、私财产安全等创造了有利条件。
项目的建设有益于国泰民安,有利于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有利于推进我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其社会效益十分显著。
九结论
经过初步分析,认为该项目符合缙云县发展总体规划,建设条件具备,建设资金筹措有计划,项目投资适当,社会效益显著,项目是可行的。
十附图及附表
附缙云县舒洪镇城镇规划图(车辆检测中心拟选址红线图),缙云县机动车辆安全检测线项目投资估算表
缙云县机动车辆检测线建设工程项目投资估算表
序号
单位造价(元/平方米)
总值(万元)
备注
一
土建工程费
650
车管业务综合楼
3000
900
270
汽车检测车间
1000
90
摩托车检测车间
500
45
4
外观、灯光复检车间
250
22.5
大门
20
7
道路、停车场地
9000
100
8
室内外给排水
2000
9
绿化
6000
50
30
节能建设
22
11
围墙
600
300
18
二
设备及安装工程费
405
汽车安检设备
摩托车安检设备
25
变配电设施
水、电设施
5000
80
40
消防设施
空调、通风设施
弱电设施
食堂设施
技术、监控设备
档案设备
三
其它费用
745
土地费用
15万/亩
450
建设单位管理费
1.25%
62.5
勘察设计费
临设、咨询及监理费
城建配套费
人防及白蚁防治费
环保设施费
工程保险费
0.25%
12.5
办公家俱购置费
四
预备费
115
基本预备费
涨价预备费
五
工程静态总投资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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