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doc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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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升讲师(含其他中级职务)的须助教(含其他初级职务)任职满4年,即2013年底前聘任。
任职年限的计算,自我校根据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有关规定下达聘任文件当年算起,实算至申报当年年底。
取消对成人教育等后取学历的毕业年限和任职年限的附加条件。
不符合上述任职条件,为破格申报评审。
破格申报评审者,只准比上述规定任现职时间提前2年。
(三)考核要求
所有申报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者,任现职期内的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均须为合格以上。
破格晋升者,须在近三年内至少有一个年度考核为优秀。
坚持政治合格、师德过硬、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学校各基层单位评议推荐委员会负责对本部门(单位)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等表现进行考核,考核按照《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人〔2011〕11号)和《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晋教人〔2013〕59号)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考核结果合格以上方可推荐。
对思想政治表现不好,违背教师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一稿几投等学术造假行为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当年参评资格或评审通过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从申报当年起3年内不得再申报,同时对有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本人提出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由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教学考核。
教师教学考核实行常规教学考察和晋升考察结合的办法;
辅系列(含教辅、其他系列)人员实行基层考核和业绩量化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四)教师岗位要求
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要以本人实际担任的教学课程和承担的教学任务为依据,实行教师岗位分类管理,由学校教务处、人事处共同确定申报类型。
在计算机实验室从事技术设备管理人员只能申报实验系列中、高级职务,不能申报工程系列。
从事网络软件开发的技术人员须参加人社部组织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资格考试。
(五)学术论文和专著要求
1.凡晋升教师系列(含讲师、副教授、教授)、教辅系列(含实验、图书资料)、工程系列任职资格者无论其何年发表在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会议论文(含EI收录的会议论文和会议论文又转期刊论文)、非专业和非学术性刊物、各种以介绍知识为主或以发表文艺作品为主的刊物上的论文无论收录与否一律不算。
书评、人物介绍、学术动态、综述性之类的文章不按有效论文对待。
被SCI、EI收录的论文要提供有资质的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
被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下同)收录源期刊要附论文发表时间段的收录检索页,由学校人事处审核后盖章。
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含书评、综述、人物介绍)视同核心期刊论文。
2.参评人员提交的论文、专著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与本人从事专业一致、以第一作者或独著(晋升副教授的著作可非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家批准的出版社和主办单位为省级以上、本专业学术性期刊公开出版(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第一、二批学术期刊名单为准)、发行(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官网xx查询为准)。
专著要有统一书号(ISBN),刊物必须有刊号(标有国内统一刊号CN和国际统一刊号ISSN)。
用稿通知、清样或编辑部证明一律不算。
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提供的学术论文原刊和学术著作均须通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官网”检索,期刊论文和著作进入查询网页进行查询和CIP数据验证。
为了确保检索的真实性,由学校人事处组织检索工作并在检索页上盖章。
3.为杜绝个别申报人员为评职称而拼凑条件,突击发表学术水平低、学术价值小的文章,下列文章只计算一篇:
(1)发表在同期同刊学术刊物上的文章;
(2)申报当年发表的本专业非课题研究文章(无具体科研、技术项目内容的文章)。
发表在学习方法类、教辅参考类刊物(读者对象为学生的)、市(地)级报纸、各种小报上的论文不能作为参评条件。
论文一般不能少于2000字。
获奖的论文也必须是公开发表。
在高等学校学报发表论文,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有效论文必须发表在不低于我校层次的高校学报上。
多人合撰著作,书中章节(字数)未注明者,在总字数内采取按角色分享再平均计算的办法确定,即第一层次人员(主编)占总字数30%,第二层次人员(副主编)占总字数20%,第三层次人员(编委)占总字数50%。
4.论文查重检测。
对晋升教师高级职务提供的在非“核心及以上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进行查重检测,要求重合率低于20%的论文才能作为申报支撑材料;
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的论文,认可该期刊的查重检测标准,按查重合格论文对待,不再进行查重检测。
“核心及以上期刊”是指:
①被SCI、EI收录的论文;
②被《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南京大学编。
简称南大核心期刊)收录的论文;
③《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编,简称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收录的论文;
④《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与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主办,清华同方光盘电子出版社出版)收录的论文;
⑤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含书评、综述、人物介绍)。
送检论文必须是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一致的论文。
由本人递交学校人事处,人事处整理汇总后统一进行查重检测。
凡发现有剽窃、一稿多投、不当署名等学术不端行为和不符合我校查重标准的论文,不能作为申报支撑材料。
5.晋升教授代表作实行匿名送省外同行专家鉴定制度。
申报教授须提交3篇代表性论文和作为评审条件的专著分别送3名以上在职同行专家鉴定。
接受代表作鉴定的高校必须是省外高于我校层次的高校,聘请的专家须与申报人员专业一致、公道正派、有较高知名度。
申报人员的亲属、直接指导教师和论文、专著、科研成果的合作者均不得参加鉴定。
代表作鉴定结果分为优秀(A)、良好(B)、一般(C)、差(D)四个等次。
鉴定结果中,如有3个(含以上)C或D的视为不合格,学校不予评审。
鉴定结果随评审材料一并报送评委会作为评审参考。
代表作每年只送审1次,不得重复送审。
晋升教授提供的作为评审条件的学术专著(独著)必须是2017年1月1日以前出版的;
送审前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①主持省级以上课题计划任务书和结题报告;
②3篇以上与本人专著研究方向相一致的核心期刊论文;
③专著出版之后在本学科领域产生较大学术影响的3件以上书评或被引用、转载情况;
凡外审不合格的当年不再外审。
(六)答辩要求
申报教师系列副教授及以上职务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晋升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答辩。
答辩结果严格执行省人社厅规定的优秀率不得突破30%、淘汰率不低于10%的比例要求。
答辩结果为合格以上者,方可进入下一个评审环节。
破格晋升答辩成绩须为优秀。
答辩成绩当年有效。
(七)转评要求
凡由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转评高校教师和现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先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且须经一年以上现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实践,经考核表明能胜任本专业工作,并有1篇(在规定的篇数内)到高校教师和现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后发表的论文。
转评以后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年限可与原任职年限连续计算。
(八)以考代评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申报的专业必须与本人从事的现岗位工作一致。
本人提出报考申请,经人事处审查并经学院分管人事工作的院领导同意后方可报考。
以考代评通过人员,资格表归入个人档案,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聘任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3、材料要求
1.申报教师高级(含转评,下同)职务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3份,申报实验系列副高职务的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申报讲师、实验和工程系列中级职务的一式3份。
以上表格可从学校人事处领取。
申报教授、副教授职务的填写《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情况简表》(从人事处网站下载系统填写后报送电子版);
申报实验系列高、中级的填写《山西省实验人员职务评审情况简表》(从人事处网站下载系统填写后报送电子版)。
2.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现职务申报表、聘书或聘任文件复印件(由学校人事处提供)。
5.论文、专著、教材、专利、科研项目任务书和作为评审条件的奖励证书原件。
不作为评审条件的校内及其他有关奖项不在《评审情况简表》中填写。
6.收费。
评审、答辩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教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行字〔2005〕44号)执行。
参加校外评审的高级职务答辩费300元/人,高级职务评审费350元/人,中级职务评审费300元/人;
参加校内评审推荐的高级职务答辩费300元/人,高级职务评审费300元/人,中初级职务评审费200元/人。
本《通知》未尽问题,按照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及学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
长治学院
2017年10月30日
抄报:
省人社厅、省教育厅
抄送:
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附件
根据实行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师德、知识、能力和业绩、质量与贡献为导向,有利于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绩效提高的教师评价体系的需要,结合我校的实际,将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分为五个类型,不同类型教师在教学、科研条件上有不同要求。
(1)教学型:
以教学为主,长期在教学第一线从事公共基础课教学的教师。
教学型教师由学校教务处、人事处共同确认。
(2)教学科研型:
以教学为主,承担一定科研工作,主要承担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教学的教师。
(3)科研教学型:
以科学研究、科技开发、技术成果推广为主,承担一定教学工作的教师。
(4)专职辅导员型:
专职从事辅导员教学工作的教师。
(5)社会服务与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型:
主要从事社会服务、技术咨询与推广、艺术创作与推广、科技成果应用与推广等的教师。
一、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热爱祖国,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忠实履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团结协作,积极承担工作任务。
二、晋升副教授条件
受聘讲师以来,积极承担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实验室建设、学科建设任务,具有系统而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渊博的专业知识、技能,在丰富的学术实践基础上形成了稳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时把握本学科领域前沿发展动态,在教学中能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在教学上有较深入的研究。
(一)教学必备条件
1.受聘讲师以来,主讲过一门基础课或二门以上课程(教学型教师须二门基础课,其中一门为专业基础课或技术基础课。
2.教学型教师年均授课在280学时以上,在教学中进行了一门公共课或基础课教学改革,并取得显著成效;
教学科研型教师年均授课时数在180学时以上,进行了一门专业课的教学改革,或开设一门新课程;
科研教学型教师年均授课在100学时以上。
(“双肩挑”教师教学工作量可适当减少,但不得少于专职教师规定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其他方面的要求不得降低)。
3.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要对当年拟申报晋升副教授的人员进行重点考察,确保其教学效果达到副教授职务相应的水平,学生评价优良,并组织进行教学考核,实行末位淘汰。
(二)科研必备条件
1.论文
①教学型:
在省级以上本专业学术刊物发表论文4篇或1篇核心期刊收录的论文。
如4篇论文全发表在高校学报上,其中必须有1篇高于本校层次的学报。
②教学科研型:
4篇论文中其中1篇为被核心期刊收录的国家级刊物论文;
或4篇论文中有2篇被核心期刊收录论文;
或2篇被核心期刊收录的国家级刊物论文。
③科研教学型:
4篇中其中2篇为被核心期刊收录的国家级刊物论文,或4篇中有3篇被核心期刊收录的论文。
正常晋升,在4篇论文中,教学型教师如有2篇、教学科研型有3篇、科研教学型有4篇被核心期刊收录的国家级刊物论文可顶其他应备条件一条(破格晋升不在此列)。
破格晋升:
在4篇论文中,须有被核心期刊收录的国家级以上刊物论文2篇以上,或有2篇论文被SCI、EI收录,或1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SSCI全文发表或全文收录。
2.课题
科研教学型教师要求受聘讲师以来,主持或参与(前5名)省部级(高职高专学校可省教育厅或省有关厅局科研项目,包括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教育科学指令课题、规划课题、一般课题等)科研或教研(教改)项目1项。
(三)其他应备条件
正常晋升,在满足上述教学、科研必备条件后,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条。
破格晋升,在满足上述教学、科研必备条件后,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两条。
1.著作。
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与从事专业一致的著作一部,理科字数不少于10万字,文科字数不少于12万字(不能几部累加)。
著作应是本人承担科研、教研(教改)项目或本人多年学术研究系列论文积累形成的最终成果。
2.教材。
主编或参编教育部和有关部委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或教育部高职高专规划教材直接纳入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目录的(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网”[xx],进入规划教材界面检索为准),本人单独完成一章以上或本人编写字数在5万字(不能累计)以上。
3.教学成果
(1)教学奖。
获国家教学成果奖一项前5名;
或国家精品课程前5名;
或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2016年之前为一等奖)前3名;
或省普通高校精品课程第1名负责人;
或参加“山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获得二等以上奖一次;
或作为指导教师(前3名)指导大学生在国家级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国家级二等奖1次,或省级一等奖2次;
或作为指导教师(前3名)指导大学生在国家级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全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获国家级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或省级一等奖3次;
高职学院教师或作为首席指导教师参加或指导学生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相关权威机构举办)三等以上奖1项,或省级一等奖1项。
(2)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担任国家级优质教学资源库主要负责人前3名;
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新专业主要带头人前3名;
国家级特色专业或优势专业前5名,省级前2名;
国家级教学团队前5名、省级第2名;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负责人前3名。
4.科研奖。
自然科学:
获省科学技术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4名,三等奖第1名;
或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科学技术)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1名。
社会科学:
获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前4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
或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
5.专利。
获得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前2名发明人)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第1发明人),且专利实施并取得明显推广效益。
6.独立承担科学研究、科技开发、技术创新重大项目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300万元以上),学校纯收入30万元以上(需提供双方签订的技术合同书和学校财务处出具的到款进账收据)。
7.在产学研合作及产业经营管理、科技开发、技术推广、普及上取得显著成绩,并取得经济效益(300万元以上),学校纯收入60万元以上(需提供双方签订的技术合同书和学校财务处出具的到款进账收据)。
(四)艺术、体育专业补充条件
艺术、体育教师在满足晋升副教授教学、科研必备条件的前提下,正常晋升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条(可代替其他应备条件之一条),破格晋升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两条(可代替其他应备条件之两条),可晋升副教授职务。
艺术、体育教师或所教学生获多项奖项的,只按两项最高奖项计,其余只作参考。
1.音乐、舞蹈学科
(1)近五年来(下同),教师或作为首席指导教师所教学生在国家级专业比赛中获优秀以上奖一项,或在省级专业比赛中获二等以上奖一项。
(2)由省级以上文化管理部门、音协举办的教师或作为首席指导教师所教学生独唱、独奏、作品音乐会一场,或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个人独唱、独奏、作品音像制品一部。
(戏剧戏曲、影视学科参照以上条件执行)。
2.美术学科
(1)参加全国一级美展并获优秀以上奖一项,或者参加全国二级美展并获三等以上奖一项,或省美协各专业分会主办的展览作品获二等以上奖一项。
(2)由省级以上专业出版社出版的专著、画册,每本画册不少于40幅。
(3)在CSSCI收录的一B级专业期刊发表的美术、设计作品两幅以上,作品不少于1/2页面。
(艺术设计、书法、摄影学科参照以上条件执行)。
3.体育学科
近五年来(下同),教师或作为主教练在全国运动会、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以上比赛中获前八名1次以上;
或在全国单项比赛、全国大学生单项比赛中获得前六名1次以上;
或在山西省全民运动会、省外高校协作区比赛获得前两名累计2次以上;
在山西省大学生比赛中获第一名累计2次以上(助理教练翻倍);
或教师具有国家级及以上裁判员证书,有奥运会、亚运会或有二次全国运动会裁判经历。
(五)教学型教师补充条件
受聘讲师以来,在满足教学必备条件和任职年限的前提下,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晋升副教授:
(1)获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4名、二等奖前3名。
(2)获国家级教学竞赛奖1次。
(3)获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排名前4名。
(六)破格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不受学历、资历等任何条件限制破格评审副教授:
(1)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获得省级科学技术二等奖、国家级最高行业奖项二等奖。
(2)获得省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国家级最高行业奖项三等奖或省级最高行业奖项最高奖两项以上。
(3)研发的科技成果转化取得利税500万元以上。
四、晋升讲师条件
(一)学历及任职年限
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可直接聘任为讲师;
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高校教学工作满三年,可申报晋升讲师。
(二)教学业务必备条件
1.系统地讲授过一门以上基础课、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较好地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2.在教学研究、科学技术研究方面具有一定的能力,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考察,达到与讲师职务相应的教学水平。
3.讲师资格不实行破格申报。
(三)科研业务必备条件
任助教或硕士毕业以后在高校教学岗位工作以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具有一定水平的论文2篇(没有高校助教经历、读研究生期间发表的论文不算)或核心期刊1篇。
2.获得校级教学类成果奖一项第1名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一项前3名。
3.获得校级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以上或获省级及以上教学基本功大赛奖。
4.首席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省级以上专业类竞赛奖。
5.获得与本人申报专业一致的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1项(第一发明人)。
6.首席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完成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或主持参与(前3名)省部级教研、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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