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集团施工技术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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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集团施工技术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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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集团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建工集团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3
第一节依据和原则3
第二节管理体系4
第三节主要工作内容及基本任务和要求5
第二章体系与职责11
第一节总体要求11
第二节建工集团技术工作职责12
第三节子(分)公司技术工作职责17
第四节项目经理(指挥)部技术工作细则22
第三章 工作内容及工作标准40
第一节 基本要求40
第二节 施工技术调查44
第三节设计文件审核50
第四节工程测量55
第五节施工组织设计61
第六节工艺设施设计70
第七节专项施工方案74
第八节技术交底77
第九节过程控制80
第十节设计变更83
第十一节验工计价85
第十二节工程试验88
第十三节计量管理91
第十四节技术文件和资料管理96
第十五节竣工文件99
第十六节工程技术总结103
第十七节施工业绩管理106
第四章检查考核108
建工集团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依据和原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经济建设方针、政策,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做好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安全、质量、工期、成本、环境保护、科技创新等“六位一体”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实现技术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技术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取得经济效益和决定企业生存发展能力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第三条施工技术管理的依据是:
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企业一体化管理体系文件;设计文件;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等。
第四条施工技术管理的原则是:
1.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科技路线、技术政策、技术标准,从实际出发适应社会环境,增强企业活力。
2.一切从用户出发,满足建设单位需求;倡导绿色施工,实现节能减排,创建和谐企业。
3.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加大科技投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努力实现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形成和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4.强调技术的先进性与经济合理性相结合。
建立畅通、迅速的信息渠道,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统一有效的施工技术管理网络。
5.施工技术工作要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并满足可追溯性要求。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建工集团,各子、分公司,各项目经理部及所辖的所有国内工程项目。
各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建设单位和本办法、工程承包合同以及投标书中对工期、质量、安全、环保及特殊技术要求的承诺等制定项目经理部施工技术管理实施细则。
本办法以土建专业为背景编制,其他专业参照执行。
第二节管理体系
第六条施工技术管理体系:
建工集团实行三级施工技术管理体系,即集团、子(分)公司、项目经理部。
根据项目管理的需要,按照管理的性质、方式、深度的不同分别履行决策—指导—监控管理、直接管理和实务管理职责。
如下图所示:
技术管理体系示意图
1.当成立集团直属的项目经理(指挥)部时,直属项目经理(指挥)部对项目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负责,接受施工技术管理部门的领导;各子(分)公司参加施工的单位对各自工作范围内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负责,接受直属项目经理(指挥)部和子(分)公司施工技术管理部门的双重领导。
2.当由子(分)公司单独组建项目经理部时,项目经理部接受子(分)公司施工技术管理部门的领导,对项目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负责。
第七条总工程师负责制:
施工技术管理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
每个管理层均设总工程师统一领导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设施工技术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日常施工技术管理工作。
第八条施工技术管理组织机构设置
建工集团设工程管理部、科学技术部、试验检测中心(建工集团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
工程管理部作为全集团施工技术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落实施工技术管理办法、监控技术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负责指导监督管理施工调查、施工组织、工程测量、过程控制、竣工验收、工程技术总结、工程保修等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监控全集团工程项目的正常运行。
科学技术部作为全集团科技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集团科研课题开发、工法开发、专利开发、规范标准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及新产品投产鉴定等。
试验检测中心是建工集团试验检测工作的管理中心和试验检测技术的咨询服务机构,对建工集团各级试验检测机构的业务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并提供咨询。
总工程师办公室作为重大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全集团重大施工技术方案的策划与论证、审核与审批及跟踪指导工作,负责主持拟定、修订和发布专项施工技术管理办法,负责组建集团专项施工技术方案评审专家库。
子(分)公司比照建工集团施工技术管理部门设置,根据公司规模和企业特点设置相应的施工技术管理部门,实行专业化管理。
项目经理部(指挥部)设工程管理部、中心试验室等,负责本项目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节主要工作内容及基本任务和要求
第九条施工技术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施工技术调查
进行工程现场调查,掌握与工程施工相关的自然条件、施工条件和环境特点,提出施工安排初步建议。
根据调查目的不同施工技术调查可分阶段进行,包括开工前、施工过程中的现场调查,必要时可根据专业需要进行专项调查。
2.设计文件审核
全面审核设计文件,理解设计意图,识别设计疏漏,提出优化建议,并及时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使工程设计更合理科学。
审核完毕及时完善审核手续,保存相关记录。
3.工程测量
选用及管理测量仪器设备,进行工程施工全过程的测量。
根据时间先后工程测量分为施工复测及控制测量、施工放样及检查测量、竣工测量三个阶段。
4.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据以组织工程施工,并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对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完善。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是施工部署、施工方法、总体施工顺序和工期安排、关键工序的工艺设计、技术保证措施以及重要的辅助施工设施设计等。
5.施工工艺及临时设施设计
对工程临时设施、模板、支架、临时构筑物等工程辅助设施、设备进行技术设计,做到技术合理、安全、经济、适用。
6.专项施工方案
《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是对《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范围和框架内特定的难点和重点工程项目施工的策划,各项指标和技术措施必须满足合同的要求,保证工程各项目标的最终实现。
7.技术交底
由工程技术人员通过各种形式向下一级工程技术人员、现场工程管理人员、作业层操作人员进行工程设计情况、施工组织安排、施工工艺方法、质量标准、施工安全规程、环保要求、文明施工、职业健康、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使其掌握必要的工程技术信息来完成自己的工作。
8.过程控制
根据合同文件、企业管理文件对项目施工进行过程控制和监督,确保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顺利实施,参与特殊过程监管和工序验收工作,留存过程控制记录,保证工程质量。
9.设计变更
工程开工前,应积极和设计单位沟通进行优化设计;工程开工后对不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的设计文件应按规定程序提报设计变更申请,根据建设单位下达的设计变更文件进行施工。
10.验工计价
根据完成工程量、设计变更文件和调概索赔资料、施工合同向建设单位进行工程验工,取得工程款;对分承包商或架子队(作业班组)进行验工支付,兑现承包合同或合作协议。
11.工程试验
组建各级试验机构,按规定取得相关资格证书,选用及管理试验仪器设备,对工程使用的原材料进行检测,进行配合比设计、成品与半成品检测和试验,通过各种检测方法来验证工程施工质量。
12.计量管理
依照测量管理体系文件规定对测量器具及时送检,保证有效使用。
建立企业测量管理体系和企业计量标准,开展计量监督。
依照测量管理体系文件规定对测量器具及时送检,保证有效使用。
加强企业计量数据管理,健全计量管理制度。
13.技术文件和资料管理
对规范、图纸等技术文件和资料按照相关程序文件进行收发、有效性评审、标识、保管使用及报废销毁。
已完工程技术资料和图纸要及时进行归档。
14.竣工文件及竣工交验
工程开工时明确项目竣工文件编制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要认真填写各项施工记录和过程检查控制资料并妥善保管,完工后应及时编制完成竣工文件,及时申请竣工交验,按时交付给建设单位。
15.工程技术总结
在工程项目完成之后对工程施工组织安排、过程管理、技术进步、成本控制等方面取得的经验和教训进行总结,以提升企业施工技术水平、提高企业的施工管理能力。
16.科研开发
按照企业的发展规划,进行适度超前技术研究,做好技术储备;结合在建项目,开展科技攻关,解决技术难题,根据实际条件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工效、降低消耗。
对科研项目实行合同制管理,落实人员、设备、资金和时间,确保取得预期成果。
对于技术领先的研究成果,积极向上申报省部级、国家级科研成果。
17.工法和专利
制定工法开发及应用计划,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发、应用、完善企业工法,及时申报省部级、国家级工法,对专利技术及时申请,进行有效管理。
第十条相关技术工作
1.安全质量技术工作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贯彻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制定的各种安全质量法规、规定和标准。
提出保证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的措施,制定防洪、防寒、防地质灾害、吊装作业、高性能混凝土施工等专项安全、质量措施,对重点工程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提出安全设计,配合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在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交底中要有相关安全质量技术措施、以及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防护措施等。
参加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参加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根据事故原因分析完善技术方案和技术措施。
根据工程特点进行风险评估,认真识别危险源,并制定应急预案。
积极参加全面质量管理,以实施科学的管理方法为手段,保证产品质量、提高企业自身素质、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2.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绿色施工技术工作
根据国家和工程所在地的有关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绿色施工的法律、法规、政策,评估施工可能对当地环境造成的影响,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文明、绿色施工方案及保护措施。
3.标准化工作
技术标准应首先使用企业标准,其次采用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
企业标准应在满足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根据企业实际需要提出更高的标准要求。
做好新颁技术标准的宣贯,积极参加各级技术标准的修订,及时更新企业标准。
4.物资、设备技术管理
根据工程需要,提出物资数量及质量要求和设备能力需求数据,掌握常用周转材料的性能和技术参数,熟悉常用大型机械的作业性能和施工能力,根据工程规模、工期目标、工艺要求,科学计算所需专项设备和周转材料数量,提报物资、设备需求计划,在施组安排中合理选用物资、设备等。
5.工程保修技术工作
对于竣工后交付建设单位使用的工程,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工程缺陷时进行缺陷原因分析,认真编制保修处理方案并交底,做好保修过程技术控制和服务。
根据工程缺陷发生频率,制定相应的质量通病防范措施,提高企业在建工程质量控制水平。
6.技术人员培训
有组织的对工程技术人员实施技术培训,鼓励技术人员更新知识,有计划的组织技术交流和观摩,组织学习技术标准、管理文件和先进的施工技术。
组织订购科技杂志、专业书籍并发放使用,组织指导工程技术人员撰写技术报告、论文和技术总结,鼓励对外交流和发表。
为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使用组织专题调研,加强与外单位的学术交流活动,为工程技术人员进修深造创造条件。
7.科技信息
围绕企业科技发展战略,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调研、分析国内外科技动态和各专业发展趋势,为各级决策部门、科研、生产部门提供科技信息咨询服务。
积极利用网络实现信息收集、交流,扩大企业信息资源,促进信息资源的共享,加速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收集国内外的新技术、新成果等各类适用技术为企业服务,编印科技信息刊物,进行信息传递和学术交流。
第十一条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在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
2.做好从施工准备、过程控制到竣工交验、工程保修全过程的技术管理工作。
3.针对具体工程采取先进技术、制定合理的施工技术方案,提出职业健康、安全、质量、环保等措施;面向现场,加强现场检测和施工过程控制,确保项目安全、质量、工期、效益目标的实现。
4.做好施工技术调查、施组编制、工程测量、技术交底、变更索赔、技术资料管理、竣工文件编制等工作,努力降低工程成本,创造经济效益。
5.收集施工资料和技术信息,编制工程技术总结,建立技术档案。
6.积极引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认真进行科技创新和攻关。
7.加强标准化和计量工作,积极进行工法、专利的开发和申报、应用。
8.积极参与职工培训教育,提高员工队伍的技术素质。
第十二条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要求
1.施工技术管理组织机构要求
(1)各级单位应设置完善的施工技术管理机构。
技术管理部门和人员配置应按职能性质、业务繁简和实际需要,依照“精干、高效”和“优化配置、动态管理”的原则确定。
(2)技术管理部门的人员配置要符合集团人力资源管理要求,必须满足岗位、职责需求,满足对所属工程项目技术工作进行技术管理的需要。
子(分)公司技术管理要按专业化配置,人员必须精干,使技术管理部门成为本单位的技术管理核心。
(3)各单位应积极安排基层优秀技术人员到公司技术管理部门锻炼、培养,使其掌握公司整体技术政策、提高个人技术水平,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技术部门专业技术的更新,从而促进企业整体技术水平稳步上升。
2.对集团及子(分)公司要以技术责任制为核心,贯彻落实各级总工程师、技术管理部门和技术管理岗位职责及管理目标,明确不同岗位、不同部门在施工技术管理中的工作标准、责任和权利。
要求所有的技术管理工作都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3.各级施工技术人员要认真遵守《施工技术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技术责任制》,确保所从事的每一项技术工作都能达到《施工技术工作标准》的要求。
第二章体系与职责
第一节总体要求
第十三条建工集团按管理体系建立集团、子(分)公司、项目经理(指挥)部三级技术责任制,各级设总工程师负责全面技术工作,实行技术业务的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
第十四条各级总工程师是同级管理层中负责技术工作的最高行政负责人,在行政正职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行使技术领导职权,并承担技术责任。
技术业务方面受上一级总工程师领导,领导本单位技术业务部门并负责指导其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有最终的决定权。
对本级施工技术管理和科研开发有决策权,对所属技术人员的使用、晋升、调配、奖惩等有首要建议权。
各单位对技术人员的变动任用,主要领导应征求总工程师意见,作好统筹调配工作,以利技术工作开展。
第十五条各级施工技术管理部门在同级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施工技术管理日常工作。
第二节建工集团技术工作职责
第十六条建工集团总工程师技术工作职责
1.负责建工集团施工技术管理和科研开发工作。
2.领导和组织制定企业施工技术管理及科技发展战略、实施办法和企业技术标准,并督促企业所属各单位及各部门贯彻执行。
对违反国家技术政策与技术法规,有可能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行为有权制止和纠正。
3.参与审定企业的战略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建工集团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审查和批准科研项目计划并督促检查实施。
主持编制企业年度科研经费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负责审批和使用企业各项科研经费、科技进步奖励基金、总工程师基金。
审定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等重大项目的开支。
4.主持企业科技成果的验收、评审和推广,大力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增加企业的科技积累。
5.组织编制特大型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组织贯彻实施。
组织审批各单位上报的大型和技术复杂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6.组织或参与特大型建设项目的施工技术调查,督促检查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7.主持研究解决施工中的重大技术方案及技术难题并作出决策。
8.参与施工过程控制和施工计划、机械设备购置计划、物资购置计划的审查,掌握集团施工设备能力和劳动力技术状况,参与组织施工生产的综合平衡工作。
9.主持召开集团技术工作会议,审定和签发本企业制定的有关技术管理办法、制度和各种技术文件,落实技术责任制,提高建工集团的施工技术管理水平。
10.领导标准化、科技开发与推广、科技情报、技术信息、技术档案、技术保密、工法、计量、专利、工程技术总结等工作。
主管企业内外技术交流、技术合作等工作。
代表建工集团签订科技合同或技术协议。
11.参与建立、运行企业质量(测量)、环境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
督促检查特大型项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措施、环保措施等各项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
参加重大不合格品的调查、评审、处置;组织处理技术事故,参加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2.主持工程系列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和评优工作。
对工程技术人员的使用作统筹安排。
协助总经理进行高科技人才的引进工作。
13.主持工程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和技术培训、教育工作。
第十七条建工集团副总工程师技术工作职责
副总工程师按分工协助总工程师做好相关工作,并代为履行相应职责。
第十八条建工集团工程管理部技术工作职责
1.建工集团工程管理部是建工集团施工技术管理和工程项目施工生产管理职能业务部门,在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建立以工程管理部门为核心的施工生产指挥系统,负责全集团工程项目施工生产的组织、协调、管理、控制工作,负责日常施工技术技术管理业务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政府颁布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规范、标准等,结合建工集团实际,主持拟定、修订和发布建工集团施工技术管理管理制度、办法及建工集团项目管理制度标准、工作细则和考核办法,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落实。
3.对全集团在建项目中确定的事关全集团信誉、体现建工集团综合实力的重点工程项目的施工调查、施工组织、施工过程控制、成本管理和工期兑现等实行监督、检查和控制管理。
提出组建项目经理(指挥)部建议,对重点工程项目现场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进行监控、检查、指导。
4.负责组织建工集团重点、难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研讨、评审等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集团高、新技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指导工作。
5.负责建工集团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建立以工程管理部为核心的施工技术管理体系;检查监督技术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促进现场完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负责技术文件的控制与管理。
6.按总工程师安排筹备召开技术工作会议。
研究解决施工重大技术问题、企业技术管理问题。
适时召开施工技术系统的专业会议,研究讨论并布置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工作。
7.经常深入现场,检查落实建工集团重点工程项目(直管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情况,针对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成本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联系相关部门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施工生产正常进行。
8.负责集团标准、规程、规范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企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应用工作;负责行业主管部门委托进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则的主编、参编及修订工作。
9.对委托子(分)公司管理的工程项目的计划实施、施组落实、工期进度等实行监督、检查、控制。
对子(分)公司独立中标的工程项目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监控指导。
10.编制全集团年度施工组织安排、重点工程施工安排和创优规划,以及建工集团年、季、月度施工生产计划。
参与制定全集团的管理、施工及技术规划。
11.负责全集团施工调查管理工作,组织集团重难点工程项目施工调查。
检查指导集团其它工程项目施工调查工作,负责制订集团施工调查管理标准和要求。
12.负责全集团测量管理工作,负责提出和修改测量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检查测量复核制和各级测量机构的运行情况,监督和指导子(分)公司的测量工作。
13.负责工程技术总结工作,按时提出工程技术总结编写计划,组织特大型工程技术总结的审核、修订、成稿工作。
14.负责工程交付、回访和保修工作。
指导竣工文件的编制。
组织或参加特大型工程的交验工作。
组织相关部门制订工程保修技术方案。
15.参与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优质工程的评选活动;了解重点工程施工进度及质量管理情况。
16.参与建工集团各类工程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考核工作,对项目经理及物资管理等相关管理人员培训提出主导性意见,并配合培训主责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建工集团试验检测中心(建工集团工程检测试验有限公司)技术工作职责
1.建工集团试验检测中心是集团试验检测工作的管理中心和试验检测技术的咨询服务机构,直接在集团总工程师领导下,对集团各级试验检测机构的业务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并提供咨询指导。
2.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规范、规程或行业标准,负责试验检测工作方面有关新标准、规范、规程的收集和宣贯工作;执行集团有关规章制度、规程和指示,根据需要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3.负责指导建工集团各级试验检测机构各项试验检测工作的开展,监督各项试验检测工作按质量体系文件的要求进行。
如有必要,有权责令集团内的试验检测部门对某工程质量参数或某试验技术参数进行现场检测或验证。
4.建工集团试验检测中心在施工现场主要职能是指导、监督检查和监督检验;负责建工集团大型、重点难点工程施工现场试验机构的筹建。
5.协助重点项目的标准试验的各种试验检测参数设计,协助制定质量保证措施,协助有特殊要求和技术难度的工程有关试验方案的制订。
6.负责对各级试验检测机构的试验检测人员上岗资质进行审查确认;负责对子(分)公司或项目经理部(指挥部)试验检测机构和试验检测人员的责任追究或评价工作,协助组织试验检测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建立集团试验检测人员台账。
7.负责组织召开集团试验工作会议、专题技术会议,总结交流经验,定期开展建工集团试验检测系统业务考核和评比活动。
8.指导和监督建工集团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计量管理工作和各级试验检测机构试验检测能力验证考核工作。
9.负责督促各级试验检测机构的试验资料收集、积累和整理工作,对集团重要的试验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统计分析工作,对分析结果提出针对性的措施。
10.参与建工集团重点工程施工调查;了解有关重点工程施工进度及质量情况;参与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优质工程的评选活动。
11.参与有关新的材料、工艺、结构及其检测方法试验研究,负责混凝土新技术的研究和推广。
第二十条建工集团总工程师办公室技术工作职责
1.建工集团总工程师办公室是集团在重大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管理方面的职能业务部门,在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领导下,会同相关职能业务部门,负责组织全集团重大施工技术方案的策划与论证、审核与审批及跟踪指导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政府颁布有关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的政策、法规、规范、标准等,结合集团实际,主持拟定、修订和发布集团专项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3.负责组织制定在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框架下的重大施工技术方案管理标准及实施流程,负责会同相关职能业务部门检查和督导子(分)公司和直属项目部的方案制定工作进程。
4.负责会同相关职能业务部门组织建立集团专项施工技术方案评审专家库,其规模和技术能力以适合企业当前实际情况为主,结合企业发展规划,力争在规模和技术能力方面有一定超前和预留。
5.负责组织集团重大施工技术方案的论证和评审工作,并形成专项施工技术方案评审记录,负责督导和指导子(分)公司和直属项目部修订和改进编报的方案。
6.负责会同相关职能业务部门进行对重大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实施的定期检查和跟踪指导工作,督导子(分)公司和直属项目部严格按照评审后的方案组织施工并认真总结方案实施效果。
7.负责组织相关职能业务部门共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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