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交流工作方案3篇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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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伟、刘旭红;
成员:
何守卫、雷晓利、吴敏、王蕊、李华、高艳妮。
2、确定交流对象
(1)凡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且在我校连续任教6年以上的教师均为定期一至三年的交流对象。
凡我校的在岗教师均为随机交流对象。
(2)考虑到学校和教师个人家庭实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学校认定,教育局批准,当年可暂不参与定期一至三年的交流:
一是个人身患疾病,需请长假的。
二是当学年内有妊娠、产假期或哺乳期的。
三是子女在我校所属片区内就读小学三年级及以下,五周岁以上,且无人接送的。
四是妻子(丈夫)或子女长期患病卧床不起或长期住院的。
五是在农村学校有6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教师,(但在我校连续任教满15年的教师应纳入交流范围)。
申请暂缓一年定期交流的教师可在放假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出申请,报教育局审核同意。
(3)根据共同体学校的实际需要确定交流对象和名额。
本次定期交流的人员至少不低于两个,根据对方教学的需要,确定选择范围和对象,一般情况下,在该学科原教研组内选拔。
之后在胜任该学科的教师中选拔。
如申请人员超出交流名额,原教研组人员优先;
如本次申请教师过多,在不耽误我校工作的情况下,可适当增加名额;
如提出申请未能交流的教师可进入“交流库”,作为下一轮定期交流对象。
(4)随机交流人员由教导处具体确定;
挂职交流领导由领导小组商议确定。
3、细化工作程序
交流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细则,研究处理实施细则未确定的相关事宜。
在对定期交流人选确定的实施中,鼓励自愿申报,如无人申报的情况下,抽签确定人选。
4、制定奖惩细则
(1)教师定期交流一年以上者,在职称考核时每交流一年,按增加一年职龄计分,如在交流学校担任班主任者,按我校班主任计分办法计分。
(2)凡有定期交流经历的教师视为“有过班主任经历”,但不享受班主任其他待遇。
(3)在每年的职称评优中,正在外出定期交流的教师其考核只用硬件分来确定其位次,如该位次进入优秀指标范围内,直接确定为优秀人选。
(4)正在定期交流的教师,如上年度综合考核为优秀,在职称评审时,按上年度评优时的位次作为其本次职称晋升的位次,如进入分配指标范围,推荐晋升职称。
(5)上年度评优时未以分数排名的,上报专业技术考核优秀名单时,名次排在最前面,如有多人,按上上年度排名顺序排名。
(6)从20__年开始,每年在职称晋升时,至少要有一个有定期交流一年以上经历的教师晋升职称,(但一定属前一年度综合考核优秀人选,符合职称晋升条件)。
(7)20__年职称晋升时,达到三年交流经历的教师,如服务学校鉴定为优秀,作为职称晋升的第一候选人。
(8)在年度专业技术考核时,正在定期交流的教师,如属上年度优秀者,继续保持上年度评定的专业技术优秀,不因考核细则调整而变化。
其排序位次如下:
在上年度优秀评选时,其位次前的教师职称晋升几人,其位次就向前推几位,作为本年度的评优位次。
(9)如教师因定期交流而享受了职称晋升的优惠,必须达到交流年限,完成交流学校分配的任务。
如无特殊情况提前返校,或返校后工作数量或质量有所下降,可推后两年聘任新一级职称。
(10)如教师自愿申请者可享受以上待遇,如抽签确定的可适当降低待遇。
(11)定期交流教师享有市县相关文件的优惠政策。
(12)以上定期交流教师的各项优惠,仅适用于二级职称对象。
(13)每学期在随机交流过程中有突出表现的教师,学校给予适当奖励。
(14)对于政策规定以外,参与定期交流的教师,学校将给予一定补助
(15)以上所提及的“定期交流”,专指一至三年的交流。
教师交流工作方案2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调整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实现教师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的通知》以及四川省教育厅、自贡市教育局关于加快推进中小学教师城乡交流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切实推进我县城乡教师交流,统筹教育协调发展,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交流轮换的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城乡教师交流轮换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教育局建立了城乡教师交流工作领导小组。
曹勤华
副组长:
詹楠、晏能、吴平、罗文渊
成员:
杨其先、温新华、吴岷钟、谢富明、张华德、方德平
教育局所属的各学校(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二、交流轮换的范围和对象
(一)范围
1、城区学校教师(副校级领导干部)与同类、同层次农村学校教师(副校级领导干部)相互轮换;
2、中心校教师与本镇(乡)村小、基点校教师相互轮换。
(二)对象
1、20__年7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的教师;
2、需晋升中级及以上职称无农村学校工作经历2年的教师;
3、20__年以来新提拨的副校级领导干部;
4、符合中心校与本镇(乡)村小、基点校相互交流条件的教师。
三、交流轮换的时间
交流轮换时间为两年,每两年一次轮换,从20__年9月开始。
利用六年时间分三次完成交流轮换任务。
四、交流轮换的人数
城区学校(单位)与镇(乡)农村学校、本镇(乡)内中心完小与村小、基点校应分期分批进行轮换交流,每一轮不得少于本校应交流轮换人数的比例或不少于2-5人。
五、交流轮换的年龄
交流轮换的年龄原则上男教师在45岁以下,女教师40岁以下。
六、城区学校教师(副校级领导干部)交流轮换期满后回原校工作的条件。
(一)在交流轮换期间必须是在交流轮换的学校工作和生活。
(二)在交流轮换期间,必须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工作态度端正,积极肯干,任劳任怨。
(三)所承担的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显著,考试考核成绩名列该校同层次同学科前矛。
(四)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无旷工旷课现象,无违反师德师风和违法违纪行为。
如果不遵守劳动纪律,教育教学成绩低劣,有违法违纪和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接收学校反映较大,由组织将其调动到被交流的学校。
七、镇(乡)农村学校教师(副校级领导干部)交流轮换到城区学校的,交流轮换期满后必须回原单位工作。
八、交流轮换教师(副校级领导干部)的待遇
(一)交流轮换的教师(副校级领导干部)与原学校的教师(副校级领导干部)一视同仁,享受同等待遇。
(二)原校为交流轮换的教师(副校级领导干部)每周报销一次往返车费。
(三)接收学校不再发给交流教师(副校级领导干部)任何津补贴。
(四)接收学校应为交流来的教师(副校级领导干部)安排好吃住,经常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使他们安心教育教学工作。
(五)交流的教师(副校级领导干部)在交流轮换期间表现较好,成绩突出者,在评优、评先、晋升职务(职级)上优先考虑。
九、交流轮换教师(副校级领导干部)的管理和考核
教师(副校级领导干部)在交流期间要服从接收学校的工作安排,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持教学“六认真”,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搞好教育教学工作,树立主人翁精神,为接收学校的发展主动献计献策。
接收学校要加强对交流教师(副校级领导干部)的管理,严禁教师(副校级领导干部)交流轮换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
交流教师(副校级领导干部)的考核由接收学校按照本校教师同样的考核标准,加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交流期满考核。
教师(副校级领导干部)交流期满后,填写《荣县教师交流情况登记表》,并由接收学校出具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意见反馈回原校。
交流教师(副校级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由派出学校在充分尊重接收学校考核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等次。
凡交流教师(副校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者,派出学校应继续聘用。
教育局每两年召开一次城乡教师交流轮换总结表彰会,对好的交流单位、优秀教师进行表彰。
教师交流工作方案3
为全面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和科教兴区战略,切实落实政府责任,不断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使接受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尽可能享受到平等教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全面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为核心,建立科学、灵活、人文的用人机制,形成教师梯队,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教师队伍。
二、原则和目标
教师交流以学区内交流为主,以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名师、学科带头人及已任或拟评中、高级职称教师到非中心城区或规模较小学校(中心城区指农业路以南、金水路以北、文化路以东、经三路以西区域内,规模较大学校指学生人数在2200人以上的学校。
下同)交流为主。
坚持相对稳定、合理流动、师资均衡、资源共享、立足长远、统筹兼顾的原则。
符合交流条件的教师交流比例,20__年控制在10%—15%左右,以后逐年增多,20__年要达到50%以上,20__年实现全部交流。
每五年为一交流周期,第一周期结束二年后,再启动第二周期交流。
三、交流人员
局属小学及四乡镇中心校小学的在职教师,凡1953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教师及195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女教师都必须参加交流。
在本校连续工作5年,且符合交流条件的教师按年龄排序,年长者优先交流;
年龄相同者按在本校连续工作时间排序,校龄长者优先交流。
四、交流途径及主要模式
市区小学教师交流主要有三种途径:
学区内交流、跨学区交流和城乡交流。
学区内交流由学区校长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实施,跨学区交流和城乡交流由教体局教师交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中心校小学教师在本区域内交流,由中心校教师交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交流主要模式:
(一)主动性交流。
1、鼓励城区条件较好学校的教师自愿跨学区到非中心城区或规模较小的学校任教,鼓励骨干教师、名教师、学科带头人或小学高级教师主动参加交流。
2、对首批自愿交流到非中心城区学校或规模较小学校的教师,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评先选优、后备干部培养、干部使用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年后如本人申请,经学校和教体局考核后可安排回中心城区学校或规模较大学校任教。
3、交流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教体局视学校编制、学科、职称结构等情况统一安排。
(二)政策性交流。
1、公开招聘的优秀毕业生或在职教师,由教体局统一安排到非中心城区学校或规模较小及农村学校任教。
2、特殊岗位教师(教辅、后勤人员)由教体局统一调配交流。
3、有亲属同在一所学校的教师,第一年一方必须进行交流。
(三)协议性交流。
城区跨学区学校间可以进行协议性交流。
校际间通过双方学校教师交流领导小组以及双方教师协商,签订协议,明确双方交流的意向、人员、内容,经教体局批准后可进行交流。
五年后经学校、教体局考核后,可以根据协议内容进行调整。
(四)对口性交流。
1、对口性交流是指城区学校与乡镇中心校之间的教师交流,实行城乡学校间相互交流,对口支援。
城区学校派出教学经验丰富、事业心强的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农村选派积极上进、有培养前途的年轻教师到城区学校学习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
城区学校教师在乡镇任教两年及以上的,可不参加本周期的教师交流。
2、城乡交流由中心校和学校教师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组织实施,并报教体局备案。
五、政策保障
(一)新录用的毕业生仍然实行见习期制度,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二)除城乡对口交流外,其余模式的交流人走关系动,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在新任教学校发放。
区教体局将督查指导全区各校之间福利均衡发放。
(三)从20__年起,凡申报小学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原则上要具备异校交流(含城乡教师交流)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含正在交流期间)。
(四)从20__年起,评选区级以上劳模、优秀教师时,具备在异校交流(含城乡教师交流)的经历的教师,要占评选总人数的70%以上。
其它层次的评优评先也要在同等条件下,把教师的交流经历和业绩作为优先考虑的依据。
(五)对拒不参加交流的教师,年度考核不得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并根据国家相关教师及人事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六、工作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教体局成立教师交流工作领导小组。
王珂
杨洁琛李福岐许士柯邱云赵学峰
教师交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督查协调组和后勤保障组。
办公室主任由许士柯兼任。
成员为李荣成、单留玉、邵小仙、侯清珺、袁改云、弓书玉、曹鹏举、韩阳乐、陈琳。
督查协调组组长由杨洁琛、李福岐兼任。
成员有李荣成、袁改云、弓书玉
后勤保障组组长由邱云、赵学峰兼任。
成员为邵小仙、陈琳、单留玉
(二)方案传达之日起,学校召开全体教师会,成立教师交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由书记、中层领导、工会主席和教师代表组成。
(三)做好宣传发动。
各学校带领教师认真学习,做到每一位教师都能明确教师交流的指导思想、交流原则和目标任务。
(四)教师自愿报名及学校按比例确定拟交流人员名单。
(五)学区校长联席会实施本学区教师交流。
(六)跨学区交流教师名单、拟任课情况上报人事科统一安排。
七、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
(一)教师交流工作在教育局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各校要认真制订本单位教师交流工作方案、交流计划、和人员数量等具体内容。
(三)各校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教师交流工作顺利进行。
(四)区教体局加强对交流教师交流的管理工作,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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