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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新能源发8号附件1松藻片区管理中心安全管理制度办法
重庆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松藻片区
2018年安全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章安全管理办法3
第一节安全激励办法3
第二节安全履职记分预警管理办法8
第三节安全约见谈话实施办法12
第四节安全责任问责办法14
第五节二级单位自主管理缺陷买单(安全责任考核)办法16
第六节机关部门系统自控缺陷买单(安全责任考核)办法23
第七节机关部门及二级单位领导班子26
月度安全履职业绩考核办法26
第八节安全竞赛考核办法29
第九节“五个安全重点”管理办法31
第十节创建零隐患示范矿井实施办法36
第十一节员工安全应知应会“过三关”实施办法40
第十二节生产安全事故内部分级认定管理办法43
第十三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施办法52
第十四节暗查暗访实施办法60
第二章安全管理制度62
第一节安全质量结构工资比例制度62
第二节安全五自管理责任制63
第三节安全警示日制度64
第四节安全确认制度66
第五节安全短板预警分析制度67
第六节强制停产制度68
第七节安全会议制度71
第八节挂牌重大安全隐患管理制度73
第九节安全监督检查制度76
第十节安全举报制度79
第一章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节安全激励办法
一、月度安全工资
(一)月度安全工资标准
1.煤矿正职领导:
0.40万元/人月;
2.地面单位正职领导:
0.15万元/人月;
3.片区机关部长:
0.22万元/月;
(二)考核兑现
将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驻矿督察分队,以及片区机关部门的月度安全工资,与各自的月度安全履职业绩挂钩考核。
即:
月度安全工资兑现额=月度安全工资标准×月度安全履职业绩考核得分÷100(元)
片区机关部门、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月度安全履职业绩考核办法(详见:
第一章第五节);驻矿督察分队的安全履职绩效考核办法,将另行行文。
二、季度安全竞赛激励
(一)奖励标准
1.矿井单位:
正职为0.8万元/人.季度;
2.片区机关:
正职为0.20万元/人.季度;
(二)考核标准
1.矿井单位和驻矿安全督察分队
(1)如果矿井实现季度安全0目标,将季度奖励标准乘以季度安全竞赛排名系数,再乘以季度安全竞赛考核得分,再除以100;驻矿安全督察分队的季度安全激励兑现比例为驻矿督察分队三个月的安全履职绩效考核分的平均分。
(2)如果矿井未实现季度安全0目标,全额取消煤矿领导和驻矿安全督察分队的季度安全竞赛奖励。
2.片区机关
(1)实现季度安全0目标,按激励标准进行奖励。
(2)季度未实现季度安全0目标,全额取消对片区机关的季度安全奖励。
(三)考核兑现
由安监部将季度安全工作竞赛奖励与考核结果报经片区安全办公会审定,并报经片区领导审批后,及时兑现。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季度达标激励
(一)标准
1.矿井正职0.2万元/人.季度,地面单位正职为0.2万元/半年,片区机关部长:
0.15万元/季度。
2.煤矿、地面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片区机关部门其余人员(含驻矿安全督察分队)的季度质量激励标准,按安全薪酬系数执行。
(二)考核办法
由生产部在生产管理办法中另行规定。
四、年度安全目标激励
(一)年度安全基薪标准
1.矿井单位安全基薪
正职:
4.0万元/人
2.片区机关安全基薪
正职:
1.5万元/人
3.地面单位安全基薪
运销部、洗选厂、瓦斯公司的正职为:
2.8万元/人,电力公司正职为3.8万元/人。
(二)年度安全基薪考核
1.矿井单位和驻矿安全督察分队
(1)没有实现安全零死亡目标,全额取消事故领导班子成员和驻矿安全督察分队的安全基薪;
(2)重伤事故。
每重伤1人,对专业分管领导的安全基薪扣减5%,对主要领导和安全分管领导分别扣减4%,对其余班子成员和驻矿安全督察分队扣减3%。
(3)一级非伤害(或一级伤害)事故。
对专业分管领导的安全基薪扣减4%,对主要领导和安全分管领导分别扣减3%,对其余班子成员和驻矿安全督察分队扣减2%。
2.地面单位
(1)没有实现安全零死亡目标,全额取消领导班子成员的安全基薪。
(2)发生重伤事故。
每起对领导安全基薪的扣减比例为30%。
(3)发生一级非伤害(或一级伤害)事故,重大交通主要责任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等。
每起对领导安全基薪的扣减比例为20%。
3.片区机关
(1)实现集团和渝新公司下达的安全控制目标(采掘、机运各1人)
①未发生事故的专业和综合部门:
全额兑现安全基薪。
②专业未超标全额兑现安全基薪。
③安全指标超标的专业:
只兑现激励标准的50%。
(2)未实现集团下达的安全控制目标
①实现零死亡的专业部门:
扣减20%,只兑现激励标准的80%。
②没有实现零死亡的专业和综合部门,取消安全基薪。
(3)生产部、通风部和机电部为专业部门,安监部和综合管理部为综合部门。
五、防重风险激励
(一)抵押范围及标准
1.矿井单位
正职为5万元/人;
2.片区机关
正职为5万元/人。
(二)奖励
消灭较大及以上死亡事故,按风险抵押金标准100%奖励,并退还交纳的风险抵押金。
(三)考核
1.矿井单位
发生较大事故,没收事故单位正职的风险抵押金。
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没收事故单位正职的风险抵押金并对等考核。
2.片区机关
发生较大事故,没收事故专业主管部门人员的风险抵押金;没收其他部门风险抵押金标准的50%。
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没收事故专业主管部门人员的风险抵押金并对等考核,没收其他部门风险抵押金。
六、安全特别嘉奖
(一)矿井单位
1.第一年实现安全目标,片区一次性嘉奖领导班子正职3万元/人。
各矿井可以根据自身实际,给予本单位实现安全“三无”目标的基层科队有关人员适当的安全特别嘉奖。
2.连续两个考核年实现安全目标,片区一次性嘉奖领导正职6万元/人。
3.连续三个考核年及以上实现安全目标,片区一次性嘉奖领导正职10万元/人。
4.各煤矿可以根据自身实际给于科队有关人员适当的安全特别奖。
(二)片区机关
1.片区第一年实现安全零目标,片区嘉奖部门正职3万元/人;
2.片区连续两个考核年实现安全零目标,片区对机关部室有关人员的嘉奖标准按照第一年嘉奖标准的两倍执行;
3.片区连续三个考核年实现安全零目标,片区机关部室有关人员的嘉奖标准按照第一年的嘉奖标准的三倍执行。
(三)安全周期的起算时间为2016年。
七、其他规定
(一)各二级单位其他副职、片区机关部门人员,凡以上规定未明确奖励与考核范围及标准的,按以下标准执行。
1.矿井单位
井下分管副职为正职1的系数;
其余副职为正职0.9的系数。
2.地面单位副职的奖励与考核系数为正职的0.9。
3.片区机关
各部门人员的安全基薪、季度安全目标绩效,以及实现安全目标后的嘉奖等,与部长的系数按:
副部级系数0.9(主持全面工作的副部长系数为0.95),科长系数0.6,副科长系数0.5,管理人员系数为0.4,操作岗系数0.2。
(三)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各矿党政正职的防重风险抵押金交片区财务专帐管理;副职的抵押金交本单位财务专帐管理。
退还抵押金时,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
第二节安全履职记分预警管理办法
为深化安全“五自”管理,强化安全过程管控,增强片区部门和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的安全工作主动性和责任感。
结合片区实际,特制订《松藻片区安全履职积分预警管理办法》。
一、安全履职记分预警范围
二级单位领导班子,二级单位领导班子个人,片区机关各部门。
二、安全履职记分内容及标准
(一)记分内容
1.事故记分:
煤(岩)与瓦斯突出事故,突水(透水)事故,各类爆炸事故,火灾事故,火工产品丢失、盗窃事故;重伤事故,群伤事故(1次3人及以上伤害事故),燃烧事故,一级非伤事故,交通责任事故;二级非伤事故,火警事故,典型事故,瓦斯超限责任事故;三级非伤事故,月度千人受伤率等;
2.隐患记分:
Ⅰ类安全隐患;Ⅱa类安全隐患等;
3.违章记分:
特别严重违章(违规),严重违章(违规)等;
4.履职记分:
领导带班、下井、三违、隐患指标未完成及值班脱岗、管理人员履职等。
(二)记分标准
详见附表6:
松藻片区二级单位领导及机关部门安全履职记分考核表。
三、安全履职记分考核周期
安全预警记分考核周期为6个月。
从1月1日~6月30日和从7月1日~12月31日止,半年到期安全履职记分自动清零。
四、安全履职记分预警分级
每月由安监部按记分标准,对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安全履职记分统计。
在片区安全例会上通报。
安全履职记分预警分为三个等级:
Ⅰ级预警:
记分累计达10分及以上,不足20分;
Ⅱ级预警:
记分累计达20分及以上,不足30分;
Ⅲ级预警:
记分累计达30分及以上。
五、安全履职记分预警措施
(一)领导班子
Ⅰ级预警:
由片区分管安全领导或专业分管领导及片区机关部门对其警示谈话。
对其主要领导安全扣款500元/人次,对其余领导的安全扣款按照安全绩效薪酬系数执行。
Ⅱ级预警:
一是由片区分管安全领导、专业分管领导及片区机关部门对单位领导班子进行安全约谈;二是将其定为“安全不放心单位”;三是必须编制整治方案并认真落实;四是对其主要领导安全扣款1000元/人次,对其余领导的安全扣款按照安全绩效薪酬系数执行。
Ⅲ级预警:
一是由片区主要领导对其领导班子进行诫勉谈话;二是将其定为“安全不放心单位”;三是必须须编制整治方案并认真落实;四是对其主要领导安全扣款2000元/人次,对其余领导的安全扣款按照安全绩效薪酬系数执行。
2.二级单位领导班子个人
Ⅰ级预警:
一是由片区分管安全领导或专业分管领导、专业部门和安监部对其警示谈话;二是对其安全扣款500元/次。
Ⅱ级预警:
一是由片区安全分管领导、专业分管领导,以及安监部和业务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约谈;二是将其定为“安全不放心领导”,在一周内写出安全检讨书和安全承诺书交安监部和专业部门;三是对其安全扣款1000元/次。
Ⅲ级预警:
一是由片区主要领导对其诫勉谈话;二是将其定为“安全不放心领导”,并在一周内写出书面检讨书和安全承诺书交安监部、专业部门;三是对其安全扣款2000元/次;四是片区可以对其采取组织措施。
3.班子集体记分和个人记分达同时达到相同或不同的履职记分预警等级时,片区对其经济考核按照就高原则执行,不重复处罚。
(三)片区机关业务分管部门
Ⅰ级预警:
一是由片区分管领导对部门进行整风;二是对部门负责人安全扣款200元/人次,其余人员按系数执行;
Ⅱ级预警:
一是由片区分管安全领导、专业分管领导对部门进行安全整风;二是对部门负责人安全扣款400元/人次,其余人员按系数执行;
Ⅲ级预警:
一是由片区主要领导对部门进行诫勉谈话。
;二是对部门负责人安全扣款600元/人次,其余人员按系数执行;三是片区可以对部门有关责任人采取组织措施。
第三节安全约见谈话实施办法
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心,促进片区安全发展。
根据重庆煤监局、能源投资集团和渝新能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约相关要求,结合片区实际。
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安全约见谈话的内涵
本制度的安全生产责任约见谈话,是指片区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安全履职不到位符合片区安全履职记分预警分值的各二级领导班子(或片区部门)或领导成员个人而进行的安全约见谈话。
具体分为警示谈话、安全约谈和安全诫勉谈话。
1.被警示谈话时,可以不列为不放心单位(或不放心人员)
2.被安全约谈时,必须将其领导班子列为不放心领导班子(或不放心领导人员)
3.被诫勉谈话时,必须将其领导班子列为不放心领导班子(或不放心领导人员)。
诫勉谈话与安全约谈的区别在于经济考核的力度不一样。
第二条安全约见谈话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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