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电商贷管理办法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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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财政出资600万元;
2.基金池内账户余额产生的利息收入;
3.电商贷款客户缴纳的服务费(贷款金额的2‰);
4.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奖励(补助)资金;
5.其他。
第七条 信贷资金来源:
邮储银行庆元县支行根据县政府风险补偿基金池金额放大10倍作为“电商贷”信贷资金。
第三章 客户授信条件
第八条纳入“电商贷”授信客户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经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经营主体;
2.符合邮储银行信贷产品制度的要求,年龄在20周岁(含,下同)至65周岁之间,如遇政策调整参照最新政策执行;
3.具有当地户籍或在当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
4.主要经营场所或常住地址原则上应在庆元县行政区域有效经营地域范围;
5.符合合作银行其他相关要求。
第四章 授信额度及担保要求
第九条 单个“电商贷”客户信用贷款最高授信额度为100万元,其他视具体情况确定授信额度。
第十条 每笔贷款视电商贷款客户资质情况提供0-2名保证人或采用其他有效担保方式;
客户担保方式由邮储银行庆元县支行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确定。
第十一条电商贷款客户(包括其配偶或家庭主要成员)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嗜好、无民间集资行为、无参与高利贷等高风险投资活动。
第五章运作流程
第十二条电商客户先向县电子商务协会提交《庆元县“电商贷”业务申请表》(附件1),由县电子商务协会初审;
初审通过后向管理机构推荐;
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再向邮储银行庆元县支行推荐;
邮储银行庆元县支行根据推荐情况对客户进行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最终确定是否予以放贷及放贷额度。
第十三条经审核确定予以放贷的邮储银行庆元县支行按照放款流程发放贷款,贷款客户同时根据贷款金额向政府风险基金池账户缴纳2‰的服务费。
第十四条每月10日前,由邮储银行庆元县支行填写《庆元县“电商贷”业务申请表》,回复最终放款结果,将《庆元县“电商贷”业务申请表》留存一份,同时分送管理机构、县电子商务协会和客户各一份。
第六章风险的控制及处置
第十五条贷款发放后,邮储银行庆元县支行和管理机构共同负责对贷款客户的日常管理,加强信贷资金流向、使用的跟踪和监督,确保信贷资金用于从事电子商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得用于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有价证券、股票、期货、房地产等投资经营活动。
邮储银行庆元县支行、管理机构和县电子商务协会建立信息沟通机制,一旦授信客户经营情况发生变化,由各方及时协商解决,确保放贷资金安全。
第十六条管理机构开设专门的账户存放政府风险补偿基金,实行封闭管理,专款专用,账户内资金仅限于“电商贷”业务的风险补偿及相关费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七条 业务执行过程中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邮储银行庆元县支行将暂停该种贷款的发放:
1.所发放的电商贷款不良率达到3%;
2.政府风险补偿铺底资金不足;
3.出现代偿意愿下降;
4.其他影响信贷资金安全的情况。
第十八条当贷款发生逾期或预期即将发生逾期,将及时启动清收代偿程序:
1.由邮储银行庆元县支行负责,管理机构和县电子商务协会协助向电商贷款客户及其配偶进行催收;
2.有担保人的同时向担保人进行清收;
3.启动法律诉讼程序,对借款人和保证人进行司法清收;
4.视情况通过法院冻结借款客户的有价资产;
5.有抵押物的通过法院处置抵押物;
6.如借款人利息连续逾期达到60天或本金逾期30天仍未清收回来的,由邮储银行庆元县支行向管理机构提交《关于使用政府风险补偿基金代偿×
×
客户贷款的函》(附件2),提出代偿申请,按邮储银行庆元县支行承担30%、庆元县政府承担70%的比例启动代偿程序,其中庆元县政府代偿总金额以风险补偿基金池內资金为限;
7.启动代偿程序后,由邮储银行庆元县支行负责,管理机构和县电子商务协会协助继续催收,通过催收收回的资金由管理机构和邮储银行庆元县支行按代偿比例分配,分配后属于管理机构的资金存入政府风险补偿基金账户;
8.政府风险补偿基金账户资金发生变化,邮储银行庆元县支行相应调整授信额度。
第十九条 通过清收,解除上述第十六条所规定的风险因素后,此项业务恢复正常。
第七章 考核管理
第二十条鼓励邮储银行庆元县支行加大电商客户的金融支持力度,业务开办一年(12个月)邮储银行庆元县支行为电商客户发放贷款超过2000万元的,每超过100万元县政府给予5万元的奖励,奖励的资金纳入风险补偿基金池;
业务开展两年(24个月)放款总额没有达到2000万元的,县政府将视情况调整政府风险补偿基金额度。
第二十一条在贷款周期内,能按期正常还本付息的电商贷款客户,在贷款结清后由县政府按照贷款客户上交的服务费金额全额给予奖励。
第二十二条县电子商务协会要加强对电商贷款客户的初审,管理机构将县电子商务协会工作情况纳入《关于促进网络经济发展的扶持政策》的社会团体管理内容。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管理办法暂定三年,期满后视合作情况确定后续合作事宜。
本办法如需终止,须待有效期内所发放的贷款全部结清。
第二十四条为减轻电商客户负担,降低融资成本,邮储银行庆元县支行将对“电商贷”贷款客户执行更为优惠的利率。
第二十五条贷款客户违反财经纪律、提供虚假信息等骗取政府风险补偿资基金贷款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六条由于恶意逃避债务导致政府风险补偿基金和合作银行贷款损失的贷款客户,管理机构和邮储银行庆元县支行将根据实际情况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电商贷”专项融资服务平台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附件:
1.庆元县“电商贷”业务申请表
2.关于使用政府风险补偿基金代偿×
客户贷款的函
申请人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经营地址
配偶姓名
申请贷款
万元
贷款用途
经营项目
1.在他行是否有贷款记录:
□无□有:
万元,家金融机构;
2.借款人的还款历史(□贷款/□信用卡),是否发生过逾期记录:
□无□有:
次;
3.是否有对外担保贷款:
万元;
4.其他需补充说明情况:
担保方式
□抵押
□商品房□商业用房□集体土地农房□其他:
□保证
□其他
申请资料提供
1.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如已婚需提供配偶的);
2.婚姻状况证明;
3.户口簿;
4.营业执照(副本)、经营场地(仓库)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
5.银行对账单(加盖公章)提供12个月(不限金融机构);
6.销售单据或材料;
7.资产证明:
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证、行驶证等资产证明;
8.保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收入证明及资产证明;
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根据邮储银行制度要求(视客户具体情况确定);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1庆元县“电商贷”业务申请表
县电子商务协会推荐意见
签章:
联系电话:
管理机构推荐意见
签章:
邮储银行放款审核情况反馈意见
是否符合贷款条件:
□是 □否;
担保方式:
□抵押 □保证□其他:
授信额度 万元;
贷款期限:
年,即:
年月 日至年月 日
客户经理签字:
说明:
本表一式四份,合作银行留存一份,管理机构、县电子商务协会和客户各一份。
附件2
关于使用政府风险补偿基金代偿×
客户贷款的函
邮储×
[]号
庆元县“电商贷”工作领导小组:
客户在我行办理“电商贷”万元,贷款合同编号为,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
日。
目前该笔贷款已经逾期超过月。
逾期金额合计
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根据庆元县“电商贷”合作平台管理办法,按县政府承担70%的代偿比例,现申请政府风险代偿基金 元,用以代偿该笔逾期贷款。
请予以办理!
特此函商。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元县支行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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