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房屋建筑和政基础设施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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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房屋建筑和政基础设施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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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房屋建筑和政基础设施工程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专用本
(2017年版)
报建编号:
7
招标项目名称:
福建省压力管道元件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建设项目(一期)边坡及挡墙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E9
招标人: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宁德分院(盖单位电子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电子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程传美
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人:
常云兰
招标文件编制日期:
2018年6月29日
使用说明
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7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工程招标项目。
2.《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包括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6章“招标图纸”、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
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两部分构成。
其中,《通用本》适用于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每个招标项目不再另行发布。
《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通用本》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并结合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编制。
4.《通用本》的内容原则上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如确实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专用本》中相应章节进行修改或补充。
5.《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如有时)的内容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通用本》与《专用本》约定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无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通用本》或《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约定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以双下划线或加黑斜体字标识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的,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
下划线上的括号内容为提示性内容,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的具体内容应将其覆盖。
6.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工程量清单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与招标文件同时发给各投标人,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核对工程量。
7.在招标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则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全过程中以被代理人名义办理招标人委托范围内的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1章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压力管道元件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建设项目(一期)边坡及挡墙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批[2017]2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宁德分院,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宁德分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宁德市蕉城区漳港镇疏港路北侧、衢宁铁路东侧;
2.2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工程控制价为人民币1607127元,k=10%,发包价为1450717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建省压力管道元件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建设项目(一期)边坡及挡墙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4.3三级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中(房屋建筑工程)其他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3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607127元;
2.5工期要求:
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为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3)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办建[2016]10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房屋建筑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5日00:
00:
00至2018年7月10日23:
59:
59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
.cn:
8090/ndztb)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德版)8.0.0.10及以上版本打开。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8年7月18日09:
00:
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万伍仟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允许投标人使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
注:
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由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核验)将投标保函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宁德分院
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5号,邮编:
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孙明辉
招标代理机构:
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东侨开发区海滨壹号16幢2梯1204室,邮编:
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小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
.cn:
8090/ndhy
联系电话:
9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宁德市住建局建筑业科
地址:
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八层(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
联系电话:
第2章投标须知
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须知前附表
说明:
(1)本表各项应一一填写,除“不适用”外,不留空白。
如某日期一时定不下来,可先填计划日期。
(2)如某项内容对本项目不适用,应在相应栏目中注明“不适用”。
(3)投标须知前附表是投标须知的说明和补充,如两者有矛盾之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项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宁德分院
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5号
联系人:
孙明辉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东侨开发区海滨壹号16幢2梯1204室
联系人:
小王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1.2
本招标项目名称、报建编号、招标项目编号和标段划分(如果有)
招标项目名称:
福建省压力管道元件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建设项目(一期)边坡及挡墙工程
报建编号:
7
招标项目编号:
E9
标段名称(如果有):
福建省压力管道元件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建设项目(一期)边坡及挡墙工程
标段编号(如果有):
E9001001
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标段数量:
1
招标人最多允许投标人中标的标段数量:
1
1.3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资金来源:
自筹
出资比例:
100%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4
工程建设地点
宁德市蕉城区漳港镇疏港路北侧、衢宁铁路东侧
1.5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工程控制价为人民币1607127元,k=10%,发包价为1450717元.
1.6
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建省压力管道元件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建设项目(一期)边坡及挡墙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1.7/21.2
本招标项目使用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
.cn:
8090/ndztb
联系电话:
9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八层(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
联系电话:
1.8
电子招投标基本要求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逾期上传成功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2.1
计划工期
总工期为150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2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3
合同价格形式
总价合同
3.1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1/4.2
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
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联合体各方中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注:
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②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网址:
,下称“评价系统”)每季度公布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市政工程)。
投标人可以通过评价系统查询本单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
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
③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60分确定。
④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由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核验)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
未按规定提交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6、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10
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
2018年7月11日23:
59:
59
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资质要求:
/
12
偏离
☑不允许
□允许
允许偏离范围和幅度:
/
14.1/21.3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7月18日09:
00:
00
15.3.1
技术文件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提交技术文件。
17.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90日历天。
18.1/18.2.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25000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形式:
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或②或④或⑤或⑥种形式提交:
①现金形式: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E9,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
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帐户名称: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
35050-2125
银行存款利率类型为:
银行存款同期活期利率,并从投标截止当日开始计息。
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类型为:
税务发票
②银行保函形式:
银行保函由投标人开立基本帐户的银行开具(若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为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开具投标银行保函资格时,可由该分支机构的上级且具有开具投标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其有效。
办理投标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
不适用。
担保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工程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投标保证保险(凭证)格式详见《通用本》。
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
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投标保证保险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⑤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⑥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
根据相关规定,在项目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彩色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指定位置,且保证其有效。
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
①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②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下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由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核验)将投标保函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9.1
备选投标方案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0.1
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
资格文件:
要求提交;
技术文件:
不要求提交;
商务文件:
要求提交;
其中,不要求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XML电子文档的具体要求:
/
20.5
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宁德版)8.0.0.10及以上版本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联系电话:
00
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
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必须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宁德版)制作,生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至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21.5/21.6
投标保函原件及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
提交时间:
2018年7月18日09:
00:
00前
提交地点: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
密封要求:
无需密封,由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核验)递交。
22.1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18年7月18日09:
00:
00
22.2
投标文件解密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60分钟)内在现场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者使用远程解密功能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解密时若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
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
业务咨询或故障处理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95。
22.2
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
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
(1)若为投标人设备故障或网络故障,则投标人自行更换设备或解决网络问题,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经补救,仍不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开标继续进行;
(2)若为招标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招标人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3)若为交易平台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交易平台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23.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1、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其中工程造价类专家/人)。
2、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
从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内采取随机取抽的方式确定。
25.1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
简易评标法
25.2.6
投标人回复澄清、说明、补正的时限要求
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
投标人应当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使用CA证书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回复,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按规定时间(一般在半个小时内须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向评标委员会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
25.3
/26.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个
29.1
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履约担保金额:
为中标合同价的10%
履约担保形式:
投标人可以选择银行转账、银行保函形式之一
履约担保期限:
履约担保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的无息退还(若需扣违约金,应扣除违约金部分)。
30.1
签订合同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33.3
监管部门
部门或机构名称:
宁德市住建局建筑业科
地点:
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
电话:
34.2
其他
1.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将被取消中标资格,且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②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标人在与业主签订合同时另行加入不合理条件或者更改合同的实质性内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③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条款的,或者拒不提交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将保留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核查的权利,如发现有虚假或隐瞒的行为,将有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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