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Word文档格式.docx
- 文档编号:19060846
- 上传时间:2023-01-03
- 格式:DOCX
- 页数:26
- 大小:29.32KB
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Word文档格式.docx
《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Word文档格式.docx(2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35~45
30~40
25~35
12~15
25~30
注:
道路网密度:
指每平方公里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上拥有的道路平均长度;
道路宽度:
指道路红线的宽度。
快速路:
若承担有其他城市交通功能时,道路宽度可适当增加。
人口超过200万的城市调整系数不得超过1.5;
人口在200万以内的城市调整系数不得超过1.2。
城市广场用地规划控制指标
广场用地总量控
制指标(m2/人)
单个广场用地面积(万m2)
中心广场
区级广场
社区广场
10~20
0.2~0.5
3
1~2
20~50
2~3
50~100
8
2~5
≥100
10
2、建制镇建设用地规划控制指标
现状人均建设用地水平(m2/人)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140
2~8
140.1~150.0
150
指城镇建设用地和常住人口的比值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指公共绿地和常住人口的比值。
3、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控制指标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新建宅基地面积限额:
(一)城市郊区及乡(镇)所在地,每户面积不得超过166m2;
(二)平原地区的村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200m2。
村庄建在盐碱地、荒滩地上的,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266m2;
(三)山地丘陵区,村址在平原上,每户面积133m2;
在山坡薄地上的,每户面积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266m2。
人均耕地面积666m2以下的,每户宅基地面积可低于前款规定限额。
居民点类型
人均建设用地(m2)
户均宅基地(m2)
容积率
城郊居民点
平原居民点
≤90
≤166
≥0.5
山区居民点
≤80
≤133
≥0.4
其他居民点
≤100
≥0.3
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居民点按当地城市规划的建设要求执行。
4、开发区建设用地规划控制指标
开发区级别
投资强度(亿元/km2)
占开发区总用地的比例(%)
国家级
»
36
工业用地
道路用地
绿地
省级
A
30
40~60
10~15
8~12
B
24
C
15
A指青岛、烟台、威海市;
B指济南、淄博、潍坊、东营、日照、泰安、莱芜、济宁市;
C指德州、滨州、聊城、菏泽、临沂、枣庄市。
二、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1、工业用地控制指标
1.1指标解释
(1)投资强度:
项目用地范围内单位面积固定资产投资额。
计算公式:
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
项目总用地面积
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厂房、设备和地价款。
全省城市划分为7个类别。
工业项目按照其行业类型和城市类别,不得低于规定的投资强度控制指标。
(2)容积率:
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包括地下建筑面积)和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容积率=总建筑面积÷
总用地面积
当建筑物层高超过8米,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
采用国土资源部规定的指标。
工业项目按照其行业类型不得低于相应的指标值。
(3)建筑系数:
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种建、构筑物和堆场占地面积之和和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建筑系数=(建筑物占地面积+构筑物占地面积+堆场用地面积)÷
项目总用地面积x100%
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一般不得低于35%。
(工业流程或生产安全上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4)厂前区比例:
项目用地范围内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或分摊土地面积和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厂前区比例=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或分摊土地面积÷
工业项目的厂前区比例不得超过7%。
(5)绿地率:
项目用范围内绿化占用土地面积和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绿化占地面积÷
工业项目的绿地率一般不就超过15%。
1.2、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投资强度控制指标
万元/公顷)
行业分类
一类
二类
三类
四类
五类
六类
七类
代码
名称
13
农副食品加工业
≥1848
≥1596
≥1344
≥1092
≥840
≥756
750
14
食品制造业
饮料制造业
16
烟草加工业
17
纺织业
18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19
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造业
20
木材加工及竹、藤、棕、草制品业
≥1485
≥1283
≥1080
≥878
≥750
21
家具制造业
≥1733
≥1496
≥1260
≥1024
≥788
22
造纸及纸制品业
23
印刷业、记录媒介的复制
≥2475
≥2138
≥1800
≥1463
≥1125
≥1013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25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26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27
医药制造业
≥3713
≥3206
≥2700
≥2194
≥1688
≥1519
28
化学纤维制造业
29
橡胶制品业
塑料制品业
≥1980
≥1710
≥1440
≥1170
≥900
≥810
3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2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2970
≥2565
≥2160
≥1755
≥1350
≥1215
33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4
金属制品业
35
通用设备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37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39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0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4208
≥3634
≥3060
≥2186
≥1913
≥1721
41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42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43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1.3工业项目用地建筑强度控制指标
用地名称
≥0.8
≥0.6
1.4全省城市类别划分
一类:
济南市市中区济南市历下区济南市槐荫区济南市天桥区青岛市市南区青岛市市北区青岛市四方区青岛市崂山区青岛市李沧区。
二类:
济南市历城区淄博市张店区潍坊市潍城区潍坊市奎文区烟台市芝罘区。
三类:
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城阳区烟台市莱山区威海市环翠区济宁市市中区济宁市任城区泰安市泰山区泰安市岱岳区。
四类:
聊城市东昌府区德州市德城区东营市东营区淄博市淄川区淄博市博山区淄博市临淄区淄博市周村区潍坊市寒亭区潍坊市坊子区烟台市福山区烟台市牟平区龙口市莱州市荣城市文登市日照市东港区临沂市兰山区临沂市罗庄区临沂市河东区枣庄市市中区莱芜市莱城区滨州市滨城区菏泽市牡丹区胶州市即墨市寿光市招远市。
五类:
济南市长清区章丘市平度市胶南市莱西市安丘市昌邑市青州市诸城市莱阳市蓬莱市乳山市枣庄市薛城区滕州市曲阜市兖州市邹城市新泰市肥城市莱芜市钢城区临清市东营市河口区高密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
六类:
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阳谷县东阿县高唐县乐陵市禹城市陵县平原县齐河县临邑县恒台县高青县沂源县临朐县昌乐县莒县莒南县平邑县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泗水县梁山县宁阳县惠民县博兴县邹平县曹县东明县武城县垦利县利津县广饶县郯城县沂水县蒙阴县费县沂南县枣庄市峄城区枣庄市台儿庄区枣庄市山亭区微山县汶上县定陶县单县郓城县。
七类:
莘县茌平县冠县夏津县宁津县庆云县五莲县苍山县临沭县东平县阳信县无棣县沾化县成武县巨野县鄄城县。
2.文教体卫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2.1文化娱乐设施用地控制指标
分类
参照标准
用地指标
设施规模
计量单位
文艺团体
大型
300人
职工人数
≤6
ha
中型
100-300人
2.5-6
小型
100人
1-2.5
图书馆
10000-25000m2
建筑面积
≥1.0
设区市级
10000-20000m2
1-2.0
县级
5000-10000m2
0.6-1.2
会展中心
≥35000m2
≥12
展览馆
10000-35000m2
0.9-2.9
≥1.2
0.5-1.0
2000-3000m2
0.25-0.4
博物馆
≥10000m2
≥1.25
4000-10000m2
0.66-1.66
≤4000m2
≤0.66
电影院
甲
1.7-2.5m2/座
每座建筑面积
≤2.1
m2/座
乙
1.4-2.0m2/座
≤1.7
剧场
5-6m2/座
≤5
≥0.7
3-4m2/座
≤3.5
文化馆
15-12m2/千人
千人建筑面积
25-20
m2/千人
青少年宫
8-5m2/千人
13-8.5
文化站
12-5m2/千人
20-8.5
说明:
(1)万册图书的建筑面积指标一般在55-65m2。
规模小的图书馆取上限,规模大的图书馆取下限。
(2)展览馆指标中,小型展览馆取下限,大型展览馆取上限。
(3)表中的千人建筑面积指该文化设施的服务人口数。
2.2教育设施用地控制指标
教育设施按照不同的教育阶段可分为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四个阶段。
2.2.1城市幼儿园生均用地面积指标
面积(m2)
用地面积
(m2/生)
班数
建筑用地
活动场地
绿化用地
6班
3.87
4
2
0.5~0.6
9班
3.52
12班
3.35
说明:
用地面积和活动场地面积参照《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中的规定,容积率依据《建筑设计资料集》(第二版第三册)中的数据进行测算。
每班学生数按26~30人计。
2.2.2小学、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用地控制指标
类别
建设规模
运动场地比重(%)
班级(个)
每班人数(人)
指标(m2/生)
小学
12
45
≤26
≤20
≤18
≤17
初中
50
≤27
≤22
≤21
≤19
高中
54
(1)寄宿制中学用地面积可按照住宿生每人用地面积5m2的标准,另行增加。
(2)位于城市中心地区的中小学校用地可适当减少,但生均用地不应低于表中指标的70%,运动场比重可适当降低,取值在35-40%。
(3)农村地区中小学校用地可适当增加,生均用地可按表中指标的1.1-1.4倍执行。
2.2.3普通高等院校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学校自然规模
生均占地面积(m2/生)
总面积
生均宿舍用地
生均专用绿地
生均体育场地
5000
5.5
6
8.2
0.45
5000-10000
7.5
0.5
10000-20000
49
7.2
20000
48
6.8
0.6
(1)根据国家标准《普通高等院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建标[1992]245)中的有关规定:
普通高等院校所需用地应包括建设用地、体育设施建设用地和专用绿地三大项。
(2)根据目前高校规模和发展的预测,普通高等院校学生规模可分为小于5000人、5000-10000人、10000-20000人、大于20000人四个规模等级。
(3)上述指标以综合大学为标准,以《普通高等院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中规定的生均建筑面积指标为依据,其他不同类型学校生均用地指标可按下表予以折减。
学校类别
综合院校
工科院校
师范院校
农业院校
林业院校
折减系数
1.13
1.11
1.14
医学院校
政法院校
财经院校
外语院校
体育院校
0.78
0.87
1.4
(4)高等专科院校参照本指标执行。
2.3医疗卫生设施用地控制指标
规模(床位数)
用地面积(m2/床)
医院
200~300
117
≥0.9
400~500
115
600~700
113
800~900
111
≥1000
109
卫生院
≤10
60
11~29
50~55
≥30
45~50
人员编制数
妇幼保健院
49~59
地级
53~63
55~65
卫生防疫站
46.3~57.3
地市
47.5~58.5
48.8~60.8
妇幼保健院人员编制:
省级12~80人,地市级60~40人,县级40~20人;
卫生防疫站人员编制:
省级150~500人,地市级40~300人,县级20~100人。
2.4体育设施用地控制指标
设施名称
设施分级
设施规模(座位数)
用地指标(m2/座)
体育场
100
30000
4.5
20000~30000
5.0
15000~20000
6.2
10000~15000
6.5
5~10
5000~10000
7.0
体育馆
≥6000
3.5
4000~6000
4.0
2000~4000
5.3
2000~3000
游泳馆
≥3000
6.0
≤2000
7.8
游泳池
2000
1000
3.商业金融、旅馆用地控制指标
3.1商业、金融用地控制指标
商业、金融设施类型较多,属于经营性用地,应主要依靠市场机制提高土地利用率。
商业金融用地容积率≥1.2。
3.2旅馆用地控制指标
依据客房间数,旅馆的规模分为小型、中型、大型和特大型。
容积率控制指标为:
规模
客房间数
200间
200~500间
≥1.5
500~1000间
≥2.0
特大型
1000间
4.住宅用地控制指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
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高层住宅为十层以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城市居住区用地是住宅用地、公建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共绿地等四项用地的总称。
其中,住宅用地为住宅建筑基底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
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是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万m2/hm);
建筑面积毛密度也称容积率,是每公顷住区用地上拥有的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万m2/hm2)或以居住区总建筑面积(万m2)和居住区用地(万m2)的比值表示。
低层联排式住宅区:
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0.8
多层住宅区(6层):
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1.50
(5层):
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1.40
高层住宅区:
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2.00
混合型住宅区:
按不同类型住宅建筑面积占住宅总建筑面积比例折算。
5.行政办公及写字楼用地控制指标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施行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
该建设标准适用于全国县级及以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机关办公用房(简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新建工程。
改建、扩建工程参照执行。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包括:
办公室用房、公共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
具体内容如下:
办公室用房,指一般工作人员办公室和领导人员办公室:
公共服务用房,指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文印室、资料室、收发室、计算机房、储藏室、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山东省 建设 用地 集约 利用 控制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