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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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设施建设类:
包括农村公路建设补贴、农村能源(沼气池)建设补贴、农村人畜饮水工程补贴、农网改造工程补贴、农村敬老院建设补贴、农村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补贴、农村电影放映惠民工程补贴、广播电视“村村通”补贴、村文化室建设工程补贴、异地扶贫移民补贴等。
五是特定群体类:
包括计生补贴、移民补贴、退伍军人补贴、农村低保及五保补贴、农村优抚救济等。
六是商贸流通类:
包括“家电下乡”中对农民购买彩电、冰箱、手机、电饭煲、洗衣机、汽车、摩托车、热水器、电脑等指定家电品种的补贴,化肥淡季商业储备财政贴息等。
七是工商税收类:
包括取消农业税及其附加,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免收登记费、农村小商小贩、农民在集贸市场或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免除工商行政管理各项收费,以及减免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契税等涉及农业生产、流通、经营的税费等。
(二)落实惠农政策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领导根据中央的部署,进一步提高对三农问题和确保粮食安全重要性的认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狠抓政策的贯彻落实,建立起市、区县(自治县)、乡镇三级惠农直补资金、政策落实工作体系。
坚持属地管理和一把手责任制,明确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确保了惠农政策落实工作每个阶段、每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各项政策得以及时贯彻落实。
二是广泛深入宣传,公开惠农政策。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宣传车、标语、专栏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公开各项惠农政策;
通过工作会、培训会、科技赶场、“三进三同”活动,详细讲解补助对象、补助条件、补助标准,采取播放宣传片、发放惠农政策汇编、明白卡、政策咨询等方式,大力宣传各项惠农政策;
各乡镇、街道干部带政策、带技术进村入户,召开院坝会,面对面的给广大农民群众宣讲政策,接受群众咨询,把政策教给了农民。
在兑现政策过程中,还将补助标准进行了量化,补助对象和数量进行了公示,提高了农民群众的知晓度、透明度和公信度。
三是创新分配方式,提高资金效益。
如何使有限的惠农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各级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市政府为提高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的使用效益,按照资金服从项目、项目服从规划的思路,以区域优势产业为载体,破除部门分配壁垒,对准规划项目、统筹安排、“打捆”落实使用惠农资金。
2009年,整合部门惠农资金,集中支持发展柑橘产业、奶牛产业、粮食产业、蔬菜产业、中药材产业、畜牧产业等特色产业资金共7670万元,调动了农民发展农业产业的积极性。
合川、丰都等区县(自治县)为提高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的使用效益,创新资金拨付方式,将其中的部分资金切块出来,转化为融资担保基金,为农业化龙头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获得银行贷款的支持,缓解企业发展资金短缺、融资困难的矛盾,扩大了资金的使用规模。
四是落实免税政策,推进农村改革。
按照中央降低粮食主产区农业税率的要求,全市从2005年起,落实了减免农业税政策,取消农业税及其附加,不仅大幅度减轻了农民的负担,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减轻了基层干部的工作量,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
五是严格耕地保护,安置失地农民。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全面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用地计划审核,从严控制农地转用总量,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工作,积极开展土地复垦整理,对因征地失地失业、转为城镇居民的农民实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失业保障制度,从土地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资金用于这部分农民的社会保障。
六是健全补贴机制,实行直补农民。
为了使农民得到实惠,我市全面推行“政府制定补贴政策、公示社会群众监督、主管部门审核确定、财政部门核拨资金、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直补机制。
由过去主要补贴各级有关部门和机构转为主要补贴农民,由过去较多补助产后流通环节转为更多补助产前产中环节,由过去农民间接受益转为直接得到实惠。
七是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为保证各项惠农资金落实到位,防止流失、挪用,各地都强化了监督管理,规范资金直接补贴农民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严格惠农资金的审批管理,引入第三方面监督机制,建立完善项目区县(自治县)和项目单位信用制度,建立健全现代农业补助项目绩效评价体系。
各级纪检监察和检察部门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对举报反映的问题及时立案调查,专案处理,绝不姑息。
审计部门强化对惠农政策补贴资金的审计监督,经常开展专项审计和年度审计。
在2010年6月开展的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中,全市共清查出违规违纪案件291件,涉及资金19888万元。
(三)惠农政策的效应已经显现
一是产业取向更加突出。
随着粮食直补、农机具购置补贴、能繁母猪补贴等各项补贴的落实,调动了农民种粮养猪的积极性,粮食产量稳定增长,生猪存栏总量逐步回升,种养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由分散型向集中型转变,规模不断壮大。
2009年,全市粮食总产量达到1137万吨,生猪出栏量达2001万头,农机拥有量达398.55万台套。
二是农村现状有了改善。
落实农村公路建设补贴、农村沼气池建设补贴、农村人饮工程补贴等惠农政策,各地以道路、水利为主的农村基础建设加快,目前,已完成所有病险水库整治销号工作,共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500余处,解决221万城乡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新改建农村公路40000公里,解决了528个乡镇通畅,2991个行政村通达,实现了乡镇通畅率97.8%,行政村的通达率96.2%。
全市所有行政村已100%实现广播电视村村通,2010年全市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全部完成广播电视村村通直播卫星工程。
完成了所有乡镇卫生院、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的改造任务。
三是农村消费有效集合。
落实“家电下乡”和“汽摩下乡”补贴政策等,直接拉动了农村消费。
全市实际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23.82万台,销售额23.25亿元。
每百农户购买量达22.73台,列全国第2位,西部第1位;
全市销售下乡汽车、摩托车27万台,销售额24.35亿元。
兑付家电下乡产品补贴资金2.64亿元,兑付率达到96.2%,列全国第7位。
兑付下乡汽车、摩托车补贴资金1.7亿元。
四是农民收入明显增加。
落实种粮直补政策和免去农业税及其附加等惠农政策,使农民人均年增加收入200多元,这一项转移性收入将拉动全市人民增收10多个百分点以上,为实现年度农民增收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
五是基本生活切实保障。
落实农村低保、五保补差、供养政策。
2009年,全市农村低保对象达到116.6万人,占农业人口的4.97%,低保标准按3个经济区域分别为每年每人1600元、1400元和1200元,年人均补差水平760元,年支出低保金6.9亿元;
农村五保对象15.7万人,占农业人口的0.67%,供养标准按3个经济区域分别为每年每人2200元、2500元、2800元,全年支出五保供养资金3.7亿元,年人均供养水平达到2394元,同比增长42.9%。
二、落实惠农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惠农资金投入不够,地方配套压力过大。
调研发现,国家补助标准偏低,配套资金占比过大,区县(自治县)财政落实困难已经成为各区县反映的重点。
一方面,近年来国家和市级惠农资金的投入增长较快但总量仍显不足,项目资金补助标准偏低,农民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
“十一五”期间,国家对市级贫困区县每个贫困村投入财政扶贫资金只有40万元,仅能新修1条4至5公里的简易村道;
种粮农资综合补贴虽然力度在加大,但是随着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不断上涨,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弱化了惠农政策带给农民的实惠,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仍然不高,种粮大户更是无利可图;
教育方面的惠农政策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在免除了学生住宿费后,相应配套保障措施未跟上,学生宿舍运行费用无法解决。
另一方面,大多数惠农政策均要求进行配套资金承诺,各区县财力有限,难以全额配套到位,从而影响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农村沼气国债项目、病险水库整治等惠农项目的顺利实施。
如:
綦江县2008年农业综合开发中自然灾害损毁工程修复项目配套资金14万元不落实,产业化项目有偿资金尚有67万元未到位。
渝北区2005至2007年应配套财政资金268万元也未落实到位。
主要包括2005年土地治理项目区财政配套资金48万元、灾害损毁项目区财政配套资金37万元、产业化项目区财政配套资金67万元、给重庆毛哥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的中央财政有偿资金116万元。
再一方面,有的项目要求村社和群众自筹相当比例资金,农民虽然积极性高,但自筹资金困难。
如建一座8-10立方米的“一池三改”配套的农村沼气池约需投资4400元,而目前国家每户补助仅为1000-1500元,农户需要自筹资金2900-3400元左右。
又如渝北区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实际改造成本约3-4万元/户,市级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补助为1500元/户,区级配套7000元/户,危旧房房主每户需自筹2.15至3.15万元,需改造房屋的农民家庭经济普遍较为贫困,根本无法自筹,实际上此部分资金也是由乡镇政府筹集支付,增加了区级财政的负担。
二是惠农项目交叉重复,运行机制有待完善。
一方面,项目统筹实施和资金整合使用不够科学。
惠农政策项目涉及各级发改、交通、民委、财政、扶贫、科技、农业等多个部门,由于各部门对项目管理、资金使用要求各不相同,在安排上自成体系,惠农项目实施不同步,扶持资金到位不同时,致使项目在规划布局、建设内容和资金分配等方面有不同程度的交叉重复,存在多头申报、互不衔接等问题,被形象地喻为“上面一盆水,下面毛毛雨”。
如基本农田、水土保持和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在建设内容上基本相同,但可以安排资金的部门就有发改、农业、水利等部门,受部门条条管理和专款专用制度的制约,惠农资金很难有效整合,导致项目交叉重复和资金分散安排,难以形成合力。
如粮食直补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综合补贴,给到每个农户手中仅有几十元钱,还不到一袋化肥钱;
耕地面积少的农户补贴只有几元钱,到乡镇邮政银行领取还不够往返路费。
另一方面,由于惠农项目大多点多面广、资金量小分散,不少项目补贴资金只得采取“撒胡椒面”形式,没有补贴到重点对象和重点环节,此外,部分惠农资金拨付的中间环节多、到位晚,也影响了惠农政策带动效应的充分发挥。
再一方面,项目考核指标不够规范,考核制度不健全。
一些支农惠农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得不到有效考核,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农村卫生院改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项目,不管是在时间进度,还是在工程质量上,各乡(镇)存在标准不一的情况,考核工作相对滞后,局部工程只是勉强完成。
三是专项工作经费缺乏,基层干部负担较重。
调研中,基层干部普遍反映落实惠农政策的工作经费缺乏,工作压力较大,影响了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
目前,各项惠农政策都要由区县(自治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去具体实施。
由于贯彻执行惠农政策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参与人员多,而惠农资金均是专款专用,有的补贴是100%直补农户,并未考虑必要的工作经费。
但是在落实惠农政策中的调查统计、宣传会务、实施项目等都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特别是基层单位和干部申报、检查、复核等工作量非常大,由于没有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一定程度上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影响了基层贯彻执行惠农政策的成效和进度。
四是资金兑现不够及时,截留挪用现象存在。
调研中发现,种粮补助、退耕还林补助等资金,由于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有的乡镇、村委会没有严格按程序审核办理,不同程度的存在截留、挪用现象。
我市某区在开展强农惠农资金自查中发现,该区20个乡镇2006至2009年由村社干部违规代领退耕还林直补资金达4014.92万元,部分村组干部从中违规提取管理费近29万元,抵扣各种款项35万元,截留9万元,未兑付到户63万元。
在种粮直补上,少数村社干部工作方法简单,将农户种粮直补款扣去抵交新农合的投保费、村社公路建设集资款等;
有的村社没有召开村民大会,公布各种粮农户应得种粮直补金额,暗箱操作;
有的村社干部不给长期外出务工农户办直补卡;
有的用他人的名字冒领种粮直补款;
在落实农村低保政策中,由于家庭收入核算核实较难,有的村社干部没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让亲朋、好友和关系户享受农村低保政策。
另外,由于基层信息录入和调查不仔细,导致补贴数据不准,一些惠农政策没有实现应补尽补,及时兑现的情况也同样存在。
如丰都县问卷调查显示有14.7%的农户反映惠农资金兑现不够及时,该县因基础信息错误至今未领取到2009年油菜补贴的有3764户,水稻补贴的有689户,玉米补贴的有739户,2008年度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补贴至今还有400万元未兑现。
五是部分政策覆盖面窄,惠农效应不够明显。
如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治疗费等尚未统筹解决;
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教育资助的面较小,不利于普通高中的发展;
雨露计划仅仅适用于农村建卡贫困户,导致一部分不是贫困户的群众想参加一些培训和子女想读中职却无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目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除农民购机外,诸如乡镇农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机技术培训、农机推广示范、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等环节,均没有资金补贴;
燃油实行费改税后,农机作业用油却没有实行补贴,农机经营户成本过高,导致农机使用率不高,不利于农业机械化可持续发展。
粮食综合直补方面,普遍存在以计税面积补贴,与农户实际种植面积不符,种粮农户没有得到实惠,反响强烈。
在种粮直补过程中,一些地方没有严格按照种粮直补的政策直接补到种粮的农民,而是利用利益均沾的办法补贴到每个承包户,造成部分种粮农民没有得到补助,没有种粮的反而得到补助,甚至撂荒多年的土地也在申报补贴,与国家种粮补助政策初衷相悖。
六是惠农政策宣传不够,农民群众了解不全。
惠农政策的项目繁多,程序复杂,虽然区县(自治县)狠抓了惠农政策的宣传工作,但就其广度、深度而言还不够,导致部分政策农民群众知晓率还不高,少数地方连基层干部都不知道。
根据丰都县问卷调查信息反馈:
不知道惠农政策的农户比例比较大,其中:
不知晓扶贫政策的为16%、不知晓农机购置补贴为24.4%、不知晓扶持畜牧业发展政策的为26.7%、不知晓扶持林业发展的为32.3%。
即使农民对各项惠农政策有一定的了解,但对一些具体的发放程序和有关要求了解得不够透彻全面。
以至于在部分惠农政策,特别是部分项目建设时得不到群众支持,影响政策的落实。
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面,部分乡镇在宣传时没有对参合农户的就诊、报销、医药费的申领程序进行针对性的宣传,仍有部分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不够了解。
三、落实惠农政策的建议意见
(一)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惠农政策的补贴标准
一是提高财政惠农资金的比例。
各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惠农投入力度,特别是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
鉴于区县财政困难、配套资金难以保证,建议中央和市级财政今后进一步加大对基层“三农”工作的投入,降低区县财政对惠农项目的地方配套和农民投入比例。
市政府要严格控制出台新的要求县级配套的政策,对属于市级事权的项目,应由市财政全额承担;
对属于市与区县共同事权的项目,应区别不同类别的区县制定不同的配套政策,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是扩大农资综合直补的范围。
针对当前农资价格上涨较快,农民负担增大的现状,建议国家扩大对种粮农民柴油、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实行综合直补的范围,进一步提高补贴额度和标准,以增强农民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的承受能力。
同时,进一步健全农业生产资料成本核算和监控调剂机制,确保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平稳波动,以解决农资价格涨幅大大超过对种粮农民补贴的问题。
三是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民补贴。
针对我市实际,建议加大对三峡库区、民族山区、革命老区惠农资金的投入。
相对于发达地区,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建立长效机制,逐年增加资金额度,统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进一步促进这些地区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
四是调整惠农资金补助的标准。
各级政府要随着经济发展适时提高惠农政策补助标准。
建议将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标准由现在的5000元/人提高到10000元/人,扩大补助农户建房的范围,将农村户用沼气池补助标准提高到3000元,并逐步建立按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同步增加易地扶贫资金投入,按GDP增幅逐年提高以工代赈扶贫资金增长比例机制。
(二)整合惠农资金,发挥资金使用的综合效应
科学设置补贴项目。
要研究现有的各项惠农补贴的经济社会效果,适时加以调整,使财政补贴资金配置更合理、效益最大化。
有效整合资金项目。
对相似的补贴项目合并整合,打捆使用惠农资金。
对种粮农民的农资综合补贴、水稻、玉米、小麦良种补贴等统一为一个补贴项目,提高补贴标准,统一补贴面积,每年兑现一次。
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的原则,资金集中打捆使用,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理顺相关部门关系。
要理顺相关部门在项目和资金管理上的关系,建立业务部门管项目,财政部门管资金,乡镇具体抓落实,相互配合、相互监督、规范有序、透明高效的投资管理机制。
(三)落实工作经费,确保有人办事和有钱办事
落实专项工作经费。
市、区县(自治县)两级政府按上年度惠农资金支出总额或服务对象人数的一定比例,安排必要的专项工作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特别要落实和增加村一级工作经费,解决好人员培训、基层网络化建设和添置村(居)惠农政策公示栏、宣传栏等硬件设施和各种媒体宣传费用。
建立惠农长效机制。
要认真研究制定推动惠农政策落实的配套措施,建立健全强农惠农资金稳定增长的机制,创新惠农资金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惠农政策的监管制度。
加强基层队伍建设。
各项惠农政策主要靠村支两委干部去落实。
要加强村社干部的素质、能力建设,提高经济待遇,提升服务水平,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要加强对村社干部的培训、教育,加强日常管理,促其认真履职,提高服务到位率,提升群众满意度。
特别是当前要加强过程管理,着力提高惠农政策基础信息录入的准确率,避免和减少工作失误而给群众带来损失。
(四)强化资金监管,加大违法违纪查处的力度
加大惠农资金监管力度。
针对目前监管中存在问题,进一步细化措施和责任,建立健全惠农资金管理制度,真正做到专人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确保上级安排的惠农资金运转不出问题。
及时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各级政府要将监督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工作纳入当年工作重点,对各项资金的落实到户情况,通过经常深入乡镇村社明查暗访跟踪督查、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和举报箱等监督措施,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有效预防和查处惠农政策实施中的挪用、套取、私分等违规违纪行为。
建议各级人大常委会要适时听取本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惠农政策情况的汇报。
足额兑现惠农补贴资金。
继续推行各项惠农资金发放“一折通”模式。
建议每年年初落实各种补贴政策和资金,以利于工作的迅速开展。
(五)扩大政策范围,让大家分享改革开放成果
增加关系民生方面的基础设施惠农政策项目。
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建议继续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农村“五小”水利工程、人行便道建设等资金扶持补助力度。
民生方面要在困难群众救助、大病医疗保险方面出台更多更好更全的惠农政策措施。
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虽深得民心,但基金运行压力很大,支撑能力不强,建议尽快拿入市级统筹。
扩大计生家庭受益范围、提高奖励扶助标准。
现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没有形成系统工程,没有做到对计生家庭全覆盖。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标准为2.5元/月人或者一次性奖励300元/人,激励导向作用不明显,难以凸显计生家庭“优生、优惠”的社会形象。
按照实际种粮面积执行种粮直补。
适时按照实际种粮面积直补,既可提高种粮农民的积极性,又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还有利于促进土地流转,保证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改进个别项目的操作程序。
如由于户口本号重号较多不具有唯一性,建议将家电下乡审核“按户口本号进行审核”改为“按户口本号和户主身份证进行审核”。
同时对汽摩下乡产品应实行最高限价制度,并及时调整中标家电下乡产品的最高限价,让农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六)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惠农政策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是社会关注、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抓好惠农政策的落实,对于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至关重要。
各级政府要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关系的高度,充分认识惠农政策落实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大力加强和改进政策落实工作,切实解决惠农政策落实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我市惠农政策的落实,规范和完善惠农政策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管机制,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
要采取形式多样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的开展惠农政策的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正确理解和掌握惠农政策,增加政策落实的透明度。
结合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加强对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让广大群众明确政策精神实质,知道操作程序,不断增强执行力和操作力,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对认真落实政策规定的,应予以奖励;
对贯彻不力的,采取有效措施向当地政府问责。
附:
中央及重庆市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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