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对审美的共通感理念探析外国哲学论文哲学论文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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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通感(sensuscommunis)是一个重要的哲学概念,在其发展演变过程中,人们为共通感注入了认知、实践等多重内涵,这一思想在20世纪伽达默尔的解释学中得到了集成和复兴。
于18世纪流行的将共通感等同于普通感觉、常识或健全知性的看法,康德对共通感进行了重新理解,将其视为一种共同感觉的理念。
在《判断力批判》中,康德将共通感引入审美鉴赏领域,使其成为鉴赏判断的重要先验原则和理念。
近些年随着解释学界对伽达默尔共通感思想研究的不断深入,康德的这一使用也招致不同程度的批判。
一些研究者认为,康德将共通感局限于先验美学的做法,实际上是将共通感狭隘化了,使其丧失了丰富的认识论、实践哲学内涵。
笔者主要参考康德对共通感论述较为集中的《判断力批判》及相关文本,试图通过对以下几个相关问题的讨论,如:
共通感的理论背景、鉴赏判断及它的普遍有效性问题、共通感的定义及其在鉴赏判断中的作用、共通感在鉴赏判断中的合法性根据等,来着重和系统地阐释康德的审美共通感理念,并澄清一些误解。
一、共通感的理论背景
共通感的说法最早源自亚里士多德的共通感觉。
在《论灵魂》一书中,亚里士多德对人的感觉进行了详细论述,认为除了五种单项感觉(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及触觉)之外,我们再无其他感觉。
但是由于可感觉事物本身的特性,能够使人将上述几种不同的单项感觉联结在一起,从而形成一种复合的感觉,即共通感觉。
以胆汁为例,人们对胆汁的共通感觉便来自苦味和黄色这两种单项感觉的联结。
这种共通感觉及形成共通感觉的能力,对人们认识和判断事物具有重要的作用。
中世纪的经院哲学家托马斯阿奎那在对《论灵魂》的注解中,总结了亚里士多德的共通感觉思想,明确将其定义为,外在感觉的共同根源,或者说,是联结这些外在感觉,并对给予的东西进行判断的能力,一种人皆有之的能耐[1](37)。
与上述感觉-认识的维度不同,斯多葛派则开启了共通感的-伦理的实践哲学维度。
斯多葛派将共通感引入社会实践领域,强调共通感是对具体情况的掌握及对社会习俗的适应,从而为其注入了-伦理内涵。
近代的意大利人文主义者维柯继承了斯多葛派的这一实践哲学传统。
维柯在维护人文主义、对抗近代自然科学时援引了斯多葛派的共通感概念,根据伽达默尔在《真理与方法》中的总结,维柯把共通感理解为一种在所有人中都存在的、对合理事物和公共福利的感觉,这种共通感主要是由一种共同性的生活方式所导致的,并受到这种共同性生活的规章制度、目的等的限定和制约。
[1](37-38)此外,18世纪以沙夫茨伯里、哈奇森为代表的英国经验哲学家也遵循了共通感的这一传统。
他们把共通感理解为一种对共同福利的感觉,还将其看作一种对共同体或社会、自然情感、人性、友善品质的爱[1](41)。
沙夫茨伯里从共通感中看出了道德的根基,并将其与同情这一社会品性联系起来,在此基础上建立并发展出了一种道德感学说。
由此可以看出,共通感概念在产生和发展过程中得到了不断完善,其内涵也日益丰富起来,从认识领域不断扩展到实践等领域。
而在康德所处的时代,人们通常将共通感理解为人类的健全知性或普通知性,即一种人皆具有的普通感觉或常识。
最具代表性的就是18世纪以托马斯里德为首的苏格兰常识学派。
里德从常识的角度理解共通感,为了当时形而上学中存在的过度的理性思辨及休谟的怀疑主义,他将常识确立为哲学的核心概念和根本原则。
里德认为,我们的感官具有一种天生的判断能力,可以用于指导我们的认识和实践。
里德声称所有知识和科学必须建立在常识这种自明的真理基础之上,常识才是哲学理论的源泉。
[2]康德认为这样一种做法实际上是对共通感的一种贬低,共通感不应该指一种普通的感觉或常识,而应该是一种更高层次的共同感觉的理念。
康德在此基础上,曾明确区分了审美的共通感和逻辑的共通感,前者表示鉴赏力,后者表示普通人类知性。
1有学者在系统地考察和研究了康德的全部着作之后,更进一步提出了实践领域的实践共通感。
2因此,认为康德将共通感狭隘化的说法,可以说是有所偏颇的。
诚然,不可否认,康德对共通感的使用最突出、最明显地体现在了《判断力批判》之中。
康德基于他的先验哲学立场,将共通感运用于审美鉴赏领域,其目的是为他的鉴赏判断及普遍有效性寻找先天根据。
二、鉴赏判断及其普遍必然性
如我们所知,康德在早期是不承认审美、鉴赏有先天性的,他只是把鉴赏判断看作一种经验性的判断,而不认为它有什么先天的普遍必然性。
这一观念到后期才逐步发生转变。
晚年在写给一位朋友的信中,他告知对方,自己正在从事鉴赏力的批判。
这个时候,康德似乎已经为鉴赏找到了先天原则,这一先天原则的发现得益于他对判断力进行的彻底批判。
通过批判,康德区分出了两种不同的判断力规定性的判断力和反思性的判断力,而鉴赏的先天原则正是建立在反思判断力的基础之上的。
因此,为了理解鉴赏判断,我们有必要先考察反思判断力及其先验原则。
(一)鉴赏判断
如果普遍的东西(规则、原则、规律)被给予了,那么把特殊归摄于它们之下的那个判断力(即使它作为先验的判断力先天地指定了唯有依此才能归摄到那个普遍之下的那些条件)就是规定性的。
但如果只有特殊被给予了,判断力必须为此去寻求普遍,那么这种判断力就只是反思性的。
[3](229)康德认为,规定性的判断力是一种自上而下,由普遍来统摄具体、特殊的判断力,这种判断力使用的先天原则不是它自己的,而是从知性那里借来的。
此外,还有另外一种反思性的判断力,这种判断力是一种自下而上,由特殊上升到普遍的判断力,其任务就是为偶然性的东西寻求普遍的规律。
当然,这种普遍性不是事物本身所具有的,而是经过反思在主体自身中找到的一种主观的普遍性。
在康德看来,反思性的判断力同样需要一条先验原则,只是这原则不是从其他地方借来的,而是它自己提供给自己的。
一物与诸物的那种只有按照目的才有可能的性状的协和一致,就叫做该物的形式的合目的性[3](230),即是说,物体本身或许是杂乱无章,无目的的,但我们却可以通过反思赋予其主观目的,使其看起来和谐一致。
康德为反思判断力找到的这条先验原则就是形式的合目的性原则。
审美判断力作为一种反思判断力(另一种是目的论判断力),显然也是遵循形式的合目的性这一先验原则的。
在美的分析论开篇,康德将鉴赏判断定义为感性的或是审美的。
我们不是把表象通过知性联系着客体来认识,而是通过想象力(也许是与知性结合着的)而与主体及其愉快或不愉快的情感相联系。
[3](249)鉴赏判断不是一种逻辑判断,与逻辑的认识判断不同,它探讨的不是表象与客体的关系,即不是将表象与客体实存联系起来,看其是否一致,而是通过表象与主体的关系,看它能否给我们带来愉快或不愉快的情感。
鉴赏的愉悦从其先天原则上来说,表达的无非就是客体或对象的表象与主体的一种形式的合目的性关系。
如果在这种比较中想象力(作为先天直观的能力)通过一个给予的表象而无意中被置于与知性(作为概念的能力)相一致之中,并由此而唤起了愉快的情感,那么这样一来,对象就必须被看作对于反思的判断力是合目的性的。
[3](239)其实质是,一方面是对象或表象,另一方面是主体中想象力和知性的自由游戏、协和一致,二者之间经过反思而具有一种主观的形式的合目的性,从而引发或唤起一种主体的愉悦情感。
具有这样一种合目的性的判断就是审美或鉴赏判断。
因此,鉴赏判断完全是与知识无关的,它只是一种主观的感性、审美判断。
(二)鉴赏判断的四个契机
在美的分析论的主体部分,康德为了定义美,而重点对鉴赏判断进行了描述和分析,这一分析主要是围绕质、量、关系及模态等四个契机而展开的。
鉴赏判断四个契机划分的依据是判断的逻辑机能的指引。
此处的划分与《纯粹理性批判》中的范畴表略有不同,即质和量的先后顺序有所颠倒,其原因在于关于美的感性判断(鉴赏判断)首先考虑的是质[3](249)。
根据邓晓芒的理解,认识判断遵循规定性的判断力,认识上量在质前,鉴赏判断则隶属于反思性的判断力,审美上则以质为先。
鉴赏判断的第一契机质的契机阐明的是美是无利害的愉悦。
被称之为利害的那种愉悦,我们是把它与一个对象的实存的表象结合着的。
[3](250)康德认为,利害的愉悦是与表象的实存相结合的,而审美则只关涉对象的表象而不涉及对象的实存,因而审美的愉悦是和利害无关的。
与此相对照,快适的愉悦和善的愉悦则是与利害结合着的。
第二契机量的契机阐明的是美的无概念的普遍性。
审美的愉悦是不通过概念而具有普遍有效性的。
康德指明,这一点可以由第一契机推出来。
既然美是无利害的,与审美主体的私人条件无关,那么审美的愉悦就有可能对每个人来说都是有效的,即美具有一种普遍性。
与逻辑判断的客观普遍性不同,鉴赏判断的普遍性不是凭借概念产生的(例如善的愉悦就是依据概念的),而是要求别人的普遍赞同,这种普遍性是一种主观预设和假定的普遍性,因而是一种主观的普遍性。
第三契机关系契机阐明的是美的无目的的合目的性。
一切目的如果被看作愉悦的根据,就总是带有某种利害。
[3](265)目的总是与利害联系在一起的,鉴赏判断既没有主观的目的(快适的目的),也没有客观的目的(善的目的),而表现出一种无目的性。
如前所述,鉴赏判断只是将客体或对象的表象与主体的表象力(想象力和知性的自由游戏)相联系,而不关心客体或对象的性状,只关注二者之间的单纯的合目的性的形式。
鉴赏判断的愉悦或美就表现为一种对主体诸认识能力的游戏中单纯形式的合目的性的意识[3](267)。
第四契机模态契机阐明的是美的主观必然性。
鉴赏判断中的审美愉悦具有一种必然性,康德强调这种必然性不是客观上的必然性,既非认识的必然性,也非实践的必然性,而是一种主观的必然性,即一切人对于一个被看作某种无法指明的普遍规则之实例的判断加以赞同的必然性[3](281)。
每个人都将自己的审美判断看作一种普遍规则的范例而要求别人的普遍认可和赞同,这种必然性显然具有一种主观性。
综上,从逻辑关系上来说,第一契机、第三契机分别从质和关系的角度阐述了鉴赏判断的先天的形式的合目的性;
第二契机、第四契机则分别从量和模态的角度阐述了美的主观的普遍必然性。
总之,康德通过四个契机揭示了鉴赏判断具有一种先天的主观普遍必然性特征。
三、何谓共通感及其作用
鉴赏判断中的普遍必然性是主观预设的,做出这样一种判断显然是需要有条件支撑的。
人们征求着每个别人的赞同,因为对此有一个人人共同的根据。
[3](281)康德认为,这种人人共有的根据是存在的,为此他追溯到共通感理念。
虽然在《判断力批判》中对共通感着墨不多,但其却扮演着关键的角色,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一)康德对共通感的界定
康德关于共通感定义的两个较为明确的表述主要集中在美的分析论的第二十节中,鉴赏判断所预定的必然性条件就是共通感的理念。
其一,所以鉴赏判断必定具有一条主观原则,这条原则只通过情感而不通过概念,却可能普遍有效地规定什么是令人喜欢的、什么是令人讨厌的[3](281)。
其二,但我们不是把它理解为外部感觉,而是理解为出自我们认识能力自由游戏的结果[3](282)。
两种定义只是表达的角度有所不同,但其实质是一样的。
第一种定义是从作用意义的角度来表述的,表明共通感的作用就是充当鉴赏判断普遍必然性的主观原则。
对此,康德是从侧面予以论证和说明的。
首先,鉴赏判断不是认识判断,认识判断是将对象的表象归摄到一个客体概念之下的判断,因而有一种通过概念来保障的客观必然性,鉴赏判断不凭借概念因而也就不具有客观性的原则;
其次,鉴赏判断也与感官感觉的判断不同,感觉性的判断是没有任何规则可言的,例如口味就只对个人有效,而不能指望每个人的赞同。
因此,鉴赏判断如果有原则,则只能是一种主观原则,其普遍必然性也只能通过情感而非概念来传达。
第二种定义则可以说是从共通感的本质的角度来表述的,即认识能力自由游戏的结果。
关于这一点,需要我们深入到鉴赏判断的内部结构中,去探究到底在愉悦的普遍可传达性中起基础作用的是什么。
我们已经知道,鉴赏判断是一种主观的合目的性的判断,鉴赏的愉悦表现为对客体或对象的表象与主体的表象能力之间的合目的性的意识。
正是被给予的表象中内心状态的普遍能传达性,它作为鉴赏判断的主观条件必须为这个判断奠定基础,并把对对象的愉快当作其后果[3](262),也就是说,为愉悦的普遍可传达性奠定基础的是鉴赏判断的主观条件即想象力和知性之间自由游戏的内心状态或情感状态。
在康德看来,共通感就表现为这种内心状态或情感状态的结果,而具有普遍必然性特征的鉴赏判断就是基于此而做出的。
由此可以看出,康德是在共同感觉的理念的层面上来定义和理解共通感的,与当时人们普遍将共通感看作经验性的普通感觉或常识不同,作为理念的共通感是具有先天性和普遍必然性的。
(二)共通感的作用
关于共通感在鉴赏判断中所起的作用,学界有着不同的说法,有些观点之间甚至是截然对立的。
有一种观点认为,共通感仅起着一种功能性的作用,由于康德缺乏对共通感的实质性论证,因而共通感只是功能性的服务于其所出现的文本[4]。
另一种相反的观点则强调共通感在鉴赏判断中居于基础性的地位,起着主导性的作用。
[5]为了更好地确定共通感所起的作用,我们有必要深入文本,一探究竟。
如前所述,康德认为,鉴赏判断不是认识判断,而是一种主观的普遍性判断。
判断的基础不是概念而是一种共同的情感。
我们将某物判定为美时,也要求其他人的普遍同意。
例如,张三认为这朵荷花是美的,那么他也会要求别人持有相同的看法。
鉴赏判断蕴含着一种主观的要求即应当,也就是说,每个人都应当同我的判断保持一致,这种应当就是共通感所给予的。
共通感仿佛是一个理想的基准,赋予了个人的鉴赏判断一种示范的有效性,使之好像变成了客观的一样。
共通感就是这样一种保障鉴赏判断普遍必然性的主观原则和先验理念。
在模态契机的结尾处,康德针对共通感提出了一个看似选择性的疑问:
至于事实上是否有这样一个作为经验可能性之构成性原则的共通感,还是有一个更高的理性原则使它对我们而言只是一个调节性原则,即为了更高的目的才在我们心中产生出一个共通感来[3](283),也就是说,共通感作为一种自然能力,是鉴赏判断的构成性原则,或者是尚需获得的和人为的能力的理念,因而仅仅是一种调节性的原则,康德在此有些语焉不详。
这一问题的答案,在鉴赏判断的演绎部分才正式被揭示出来,在那里康德明确地将共通感理解为一种共同的感觉的理念、一种评判能力的理念。
因此,共通感作为一种理性的要求和理念,对鉴赏判断起着一种范导性的作用。
此外,在邓晓芒看来,共通感甚至还与自然目的论联系着,其作用就是把人引向更高的目的,也就是人类的道德和文明。
四、共通感的合法性
作为使鉴赏判断具有普遍必然性的先天原则和理念,共通感实际上也是被主观预设了的。
我们不禁要追问,共通感的合法性在哪里,换言之,共通感得以预设的根据和必要性是什么?
对此,我们可以从先天根据和知性准则两个方面入手,予以解答。
(一)共通感的先天根据
为了探求我们是否有理由设定这样一个共通感,康德对知识的运作机制及其传递过程进行了考察,这一考察不只是立足于鉴赏判断,而且是从更普遍的意义上对一般知识所进行的考察。
康德认为,所有的认识都包含认识的主观条件,这种主观条件是伴随着认识过程同时被传递给作为认识结果的知识的,否则,任何知识都将是不可能的。
认识的主观条件就是诸认识能力即想象力和知性相协调的内心状态,这一协调或相称是按照一定比例实现的,并且根据认识客体的不同,它们之间的比例也会有着不同的调整和变化。
此外,诸认识能力之间的协调或相称是建立在情感而非概念的基础之上的。
由于知识是可以普遍传达的,所以诸认识能力的相称也必须是可以普遍传达的,相应的,规定相称的情感也必然是可以普遍传达的。
在康德看来,这样一种情感的普遍可传达性就为共通感提供了先天的根据,共通感不是建立在心理学的经验观察之上的,而是能够先天预设的,可以作为一般知识的普遍可传达的必要条件而主观设定下来。
这种普遍可传达性是在任何逻辑和任何并非怀疑论的认识原则中都必须预设的。
[3](282)由此可以看出,在康德看来,共通感作为一种情感性的认识原则,是广泛存在的。
它不仅可以应用于审美领域,还可以应用于认识、实践领域。
只是康德在此更倾向于将其运用于鉴赏判断中罢了,比起健全知性来,鉴赏有更多的权利可以被称之为共通感;
而审美判断力比智性的判断力更能冠以共同感觉之名[3](336)。
究其原因,康德认为,鉴赏的普遍性完全是通过情感而实现的主观的普遍性,与之相比,认识的普遍性本质上依赖的则是概念,因而是一种客观的普遍性。
(二)知性3的主观准则
康德认为,共通感作为评判能力的理念,之所以可以实现一般判断的普遍可传达,使得我们的判断可以像义务那样要求着每个人的普遍同意,其原因在于我们把自己的判断依凭着别人的虽不是现实的、却毋宁只是可能的判断,并通过我们只是从那些偶然与我们自己的评判相联系的局限性中摆脱出来,而置身于每个别人的地位[3](335),也就是说,在一般判断中,我们可以凭借着健全的人类理性祛除具有主观私人性的感觉、质料的东西而只关注由客体或对象所引起的表象的形式特征,这样我们就可以获得与其他人的共同性,从而可以站在别人的立场来作出判断。
在康德看来,这一原理可以由人类知性的准则来揭示,为此他提出并考察了人类知性的三个主观准则:
1.自己思维;
2.在每个别人的地位上思维;
3.任何时候都与自己一致地思维。
[3](335)三条准则可以说分别针对着三种不同的思维方式。
第一条准则是知性的准则,要求我们摆脱迷信和权威,不依赖于他人,能够主动地运用自己的知性,自觉地进行思考。
第二条准则是判断力的准则,如果说单纯从自然天赋的角度来看待认识能力,它是有局限性的,但从认识能力的合目的性的角度来看,它的这种思维方法则具有扩展性,这就使得我们可以在判断中抛开一切主观私人性的条件,从一种普遍和抽象的立场来反思我们的判断。
第三条准则是理性的准则,即时刻与自己保持一致的思维方式的准则。
康德认为,只有把前两条准则结合起来,并能熟练运用,才能达到第三条准则,也就是说,运用自己的知性和理性,做到前后一致,从而使自己具有道德人格。
三条知性准则统一于人性之中,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在康德看来,第二条准则即扩展性思维方式的准则对判断力来说,是尤为重要的。
鉴赏判断作为一种形式的合目的性判断,其情感可以普遍传达,主要原因就是在鉴赏和审美中,我们只关注对象的表象与主体自由游戏的表象能力之间的合目的性形式,完全不掺杂个人主观的因素,因而可以处在共同的情感立场上,向别人寻求着普遍同意,这就是共通感理念的基础。
总而言之,康德对共通感的理解确与同时代的人有所不同,但他并没有取消共通感的丰富内涵。
在《判断力批判中》,康德突出了共通感在审美意义上的运用,通过将共通感提升为审美的先天原则和理念,使其在鉴赏判断中发挥关键性的作用。
康德的共通感理念可以说是理解鉴赏判断的一把钥匙,系统了解和把握共通感理念,对于我们更清晰地认识和理解鉴赏判断乃至康德的整个美学思想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德]H.G.伽达默尔.诠释学Ⅰ:
真理与方法[M].洪汉鼎译.:
商务印书馆,2007.
[2]黄小洲.SensusCommunis:
伽达默尔对常识哲学的重塑[J].学术月刊,2017(12).
[3][德]康德.三大批判合集(下)[M].邓晓芒译.:
人民出版社,2013.
[4]周黄正蜜.论康德的审美共通感[J].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4).
[5]彭志君.审美共通感:
纯粹审美判断的第三者《判断力批判》中一个重要问题的求解[J].德国哲学,2017
(1).
注释
1参见康德的《三大批判合集》(下),邓晓芒译,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336页注释。
2学者是针对逻辑共通感、实践共通感、审美共通感的三种划分而提出的。
具体参见周黄正蜜的《康德共通感理论研究》,商务印书馆,2018年。
3此处的知性为广义的人类知性。
根据康德对人的认识能力的划分,广义的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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