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川区高标准农田测量设计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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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川区高标准农田测量设计项目
临川区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测量设计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
抚州市临川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临川区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测量设计项目,招标人为抚州市临川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测量及现状图测量、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罗针镇、罗湖镇、云山镇、河埠乡、嵩湖乡、秋溪镇、湖南乡、唱凯镇等。
2.2设计完成期限:
一个月内提交设计成果【含地形图测量、施工图设计(含初设)及预算编制】。
2.3标段划分:
3个设计标(详见招标情况表)。
2.4招标内容:
含地形图测量、施工图设计(含初设)及预算编制。
2.5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水利行业工程设计规范或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等相关要求。
2.6设计费用:
设计费在总投资的1%以下计取,预算编制费在总投资的0.81‰以下计取,最终总投资以临川区财政预算评审后的造价为基准价计算;地形图测量费在6.07元/亩以下计取,面积按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
(4)、拟投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需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完成信用登记手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设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8日起在临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临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到达开标地点签到或未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
7.有关说明
7.1如有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正等补充材料,将在临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到达开标地点或未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且不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7.3各投标人可参与投标标段说明与中标原则:
投标人可参与本次设计标任意标段投标,但一家投标人最多能中1个标段(施工投资估算总投资大的标段),开、评标时按施工投资估算总投资大的标段顺序开启,已获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不再进入本批次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排序,但其有效投标报价仍进入B值计算。
7.4本次设计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5年(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面积大于或等于18000亩的农田、土地平整等类似业绩或金额在2000万元(投资额以合同或项目概算批复为准)以上水利行业类似业绩。
7.5本次设计招标每标段各抽取一次K值。
7.6由于本项目工期紧,要求中标公示后中标人二天内必须与业主单位签订设计合同,否则业主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临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抚州市临川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
抚州市临川区
联系人:
骆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民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抚州市牛角山路77号
联系人:
花女士
电话:
:
招标项目情况表
标段序号
合同编号
招标范围
施工投资估算(万元)
1标段
LCSLSJ2017-1
罗针镇,建设面积约26958亩
8387.5
2标段
LCSLSJ2017-2
罗湖镇、云山镇、河埠乡、嵩湖乡、秋溪镇、湖南乡等建设面积约26526亩
7444.6
3标段
LCSLSJ2017-3
唱凯镇,建设面积约27816亩
8557.9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抚州市临川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
抚州市临川区
联系人:
骆先生
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江西民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抚州市牛角山路77号
联系人:
花女士
电话:
1.1.4
项目名称
临川区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测量设计项目
1.1.5
建设地点
罗针镇、罗湖镇、云山镇、河埠乡、嵩湖乡、秋溪镇、湖南乡、唱凯镇等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财政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含地形图测量、施工图设计(含初设)及预算编制
1.3.2
计划工期
一个月内提交设计成果【含地形图测量、施工图设计(含初设)及预算编制】。
1.3.3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水利行业工程设计规范或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等相关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投标人的资质条件、能力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资格审查条件内容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
1.11.1
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
无
1.11.2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本次招标的澄清、修正等补遗文件(若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9月11日上午9时30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由投标人自行在临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由投标人自行在临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无
3.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内容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3.3.1
投标有效期
60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开标前一天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1标段2万元;2标段1.8万元;3标段2.1万元;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临川支行
账户名:
抚州市临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36001550210052501207
注: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临川区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测量设计项目(相应标段)”字样,由于标注不清楚影响了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无
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签字及盖章处,必须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和单位公章
3.6.4
投标文件数量
正本1份,副本3份。
投标人投多个标段时需提供对应份数的投标文件,各标段投标文件需分开封装。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临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7年9月11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点:
临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从江西省抚州市水利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中标候选人数:
不超过3名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临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7.4.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履约保函(须银行出具)
履约担保的金额:
中标价的10%
0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在开标现场递交的材料:
(1)本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第四条资格审查部分所涉及的所有材料原件,未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本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第六条评分标准中所涉及的所有材料原件,未提供该部分评审原件的不予相应计分;
(3)投标保证金进帐材料。
原件递交封装要求:
上述所有材料(被查验人居民身份证除外)投标人均应封装在档案袋内,并在封面处标注清楚投标人名称及相关原件清单列表(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封装影响评审或现场查验结果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2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与开标现场查验内容要求:
(1)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与查验:
①签到要求:
接受现场查验的投标人代表(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会现场并签到(须手持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否则其投标文件在开标会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
②现场查验: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须提供法人代表证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会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
(2)投标保证金查验:
未提供投标保证金进帐材料或未按要求到账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
9.3中标人须支付费用:
(1)中标人须支付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发包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服务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需考虑分摊到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9.4工程款支付方式:
在提交成果时最高付款比例为8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付清。
9.5本项目施工图纸审查费、专家评审及其他费由中标人支付。
9.6本工程预算编制依据执行水利相关定额。
10
电子招标投标
√否
□是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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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川区高 标准 农田 测量 设计 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