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管线普查工程监理实施细则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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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负责对作业单位作业全过程实施监理并编写测区监理报告及全市区监理综合报告。
4.4协助作业单位解决在生产过程中需要由业主单位协调解决的问题。
4.5在监理过程中发现问题时应及时通知作业单位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
当作业单位未能按要求进行整改或发现重大质量问题时,应令作业单位立即停工并及时报告业主单位。
4.6定期(每周)向业主单位汇报探测作业进度及监理工作情况。
4.7对作业单位的成果质量按规定要求进行审查、认定。
4.8对作业单位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通知作业单位。
5.监理的工作程序(详见监理工作流程图)
5.1任务的下达:
监理服务合同书的签订则视为监理任务的下达。
5.2作业单位在作业前将项目经理、各专业技术负责人和作业人员名单及设备仪器清单报监理组和业主单位。
监理应及时与作业单位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做好监理工作安排。
5.3协助作业单位解决进场前需要业主单位协调解决的准备工作问题。
5.4任务履行监理、探查作业监理、测绘作业监理:
在作业单位进行作业的全过程中进行。
5.5质量评定:
在每个作业单位每道工序完成后按规定要求进行抽样检验并进行质量评定。
5.6计算机数据监理:
在作业单位进行计算机数据处理和图形处理过程及提交计算机成果数据时进行。
5.7成果资料监理:
在作业单位提交成果时进行。
5.8编写监理报告:
各工序监理工作完成后,由监理总负责人编写监理报告,向业主单位提交的监理报告应包括各工序的监理情况。
监理报告的内容包括:
(1)监理工作概况;
(2)监理工作内容;
(3)作业依据;
(4)项目组织:
人员组织、设备组织和技术资源组织;
(5)监理工作方法:
过程巡检方法、抽样检验方法;
(6)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7)对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
(8)成果资料情况:
成果资料的完整性,组卷装订的规范性,计算机数据成果的规范性及一致性;
(9)精度统计和质量评定;
(10)结论和建议。
地下管线普查工程监理工作流程图
6.监理工作的原则
6.1根据质量控制原理,按照产品质量标准和工作标准严格进行质量检查和监控。
6.2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严格标准、严厉执法。
6.3公平、公正、公开。
7.作业单位在作业过程中必须密切配合监理单位工作,对监理单位提出的问题要认真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和处理结果及时报告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对处理结果要进行复查。
8.作业单位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要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自检自查工作。
探测成果必须经作业组自检、互检、项目检查,监理单位跟踪检查,有问题随时处理。
9.跟踪监理后,对探测单位提交的成果再进行全面检查,包括:
9.1测区质量检查报告
9.2测区综合管线图
9.3测区专业管线图
9.4测区全部管线点探测原始记录
9.5测区全部计算机数据文件
9.6控制测量报告(原始观测记录手簿、平面平差资料、高程平差资料、控制网略图、控制点成果包括使用过的等级控制点、新做图根点、控制点成果)
10.编写监理计划。
监理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工程概况、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的组织与实施(人员、仪器设备、软件等)、监理工作进度计划(根据作业单位的作业进度计划编制)、提交监理报告的类别、监理工作有关的其它工作安排。
第二章任务履行监理
1.正式开工前的工作检查:
1.1督促作业单位按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提交主要技术人员(附:
个人简历表)、仪器设备清单(测量仪器包括年度鉴定证书),并在规定时间内进场,进场两日内监理进行验证,当作业单位未能按期进场作业时,监理组应责成作业单位尽快进场,若逾期10天仍未进场,或进场人员、设备与投标文件、合同不符,监理组应及时以管线探测联系单的形式及时报告业主单位;
1.2督促作业单位开展踏勘;
熟悉测区的各种与施工有关的情况包括道路与交通状况、检查核实控制点保存情况;
查对已有资料的真实情况;
踏勘内容及结果应含在技术设计书中;
1.3协助业主做好作业前的有关准备工作:
如提供现况调绘图、测区已有控制资料、管线点标志和图根点标志、各种需要在工作中填写的表格;
1.4督促并检查作业单位对所使用的探查仪器、工具、测量仪器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物探仪器进行方法试验。
物探监理对作业单位提交的《一致性校验及探测方法试验报告》进行审核;
测量监理对测量仪器(年检证书)的有效性进行审核,没有有效年检证书的仪器不得在项目中使用;
1.5踏勘结束后,作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控制测量设计方案,在《技术设计书》中详细叙述,测量监理进行等级导线图上设计与控制测量工作检查;
1.6督促作业单位按时提交《技术设计书》,协助业主单位对《技术设计书》进行审批,合格后签署意见,不合格由监理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单》,交作业单位改正;
1.7上述准备工作就绪后,经监理组、业主单位批准后,作业单位方可进场施工。
2.工程合同监理
这是一个贯穿于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监理工作,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2.1监督作业单位是否按合同、技术设计的要求或投标书的承诺投入技术力量和设备,并保证投入的持续性。
当发现作业单位投入力量不足时以《整改通知单》的方式及时通知作业单位采取纠正措施并及时报告业主单位。
2.2监督作业单位按合同和设计书规定的时间和进度进行作业。
当发现作业单位作业进度可能影响合同工期时,以《整改通知单》的方式及时通知作业单位采取纠正措施并及时报告业主单位。
2.3监督作业单位不得将工程转包给其它单位或转绘成图,也不得将主要工作委托其它单位完成,若发现有此现象,监理组应于发现当日以书面形式报告业主单位。
2.4以巡检的形式监督作业单位必须按工程合同要求和有关规定的探测范围和取舍标准进行探测,在发现未按规定要求作业时,应立即责令作业单位整改。
3.沟通管理
3.1协助作业单位解决施工前需要业主单位解决的问题、协调作业单位与各管线权属单位的关系。
3.2建立周例会制度,作业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单位三方沟通工作进展、协调问题;
形成《会议纪要》。
3.3建立周报、月报制度,通报工作进度。
作业单位需定期向监理单位汇报工作进度,监理单位以《监理周报》的形式报业主单位,周报中须注明计划进度、实际进度、本周进度。
第三章作业过程监理
1.在项目施工开始阶段,对作业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现场检验,确定其是否具备工作所需的能力。
在施工过程中,物探监理采用巡检的方法不定期到现场跟随作业,检查作业单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的方法和要求进行作业,主要看作业人员仪器操作是否规范、管线点定位定深是否合理、明显点量测是否规范、隐蔽管线段是否进行连续追踪、实地标志是否规范并易于保存,并现场抽查各种原始检查记录内容是否完整、齐全、符合规程要求;
探查工作草图是否清楚、连接是否正确、属性标注是否完整。
测绘监理巡视检查项目有:
是否采用全站仪或电磁波测距仪配电子记录手簿、以全解析法进行数据采集;
使用全站仪作业时是否以观测模式作业;
作业人员操作是否规范;
各种编码、编号是否正确;
进度是否完成;
是否按规定测绘断面图、绘制各种专业地下管线图;
三级质量检查是否按要求进行(方法、工作量、精度);
与上道工序(探查)和下道工序(内业数据处理、机助成图)的衔接情况;
资料管理是否按资料管理规定执行。
数据监理巡视检查项目有:
作业人员是否熟悉数据处理软件和工艺流程;
是否熟悉规程对数据建库的要求;
是否熟悉成果资料要求;
数据库管理是否规范。
在发现作业单位的作业人员不具备上岗要求或未按规定的方法和要求进行作业时,应责令作业单位对该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并经监理组验证合格后方可上岗。
在发现上述问题普遍存在时,监理组签署《整改通知单》及《工程暂停令》责令作业单位整改,并报告业主单位。
作业单位提交《整改措施报告》,由监理组验证合格后并经业主审批后作业单位方可复工。
2.作业单位投入的设备种类是否满足探查工作要求;
投入的设备数量是否满足合同工期要求;
设备精度和稳定性是否满足质量要求;
设备的标识是否清楚。
在作业单位的设备精度和稳定性不能满足质量要求时、投入的设备种类不能满足探查内容要求时;
或投入的设备数量不能满足合同工期要求时,应责令其采取纠正措施,并及时通知业主单位。
作业单位的设备在使用前未经过方法试验和一致性校验时,或设备的标识不清楚时,应责令作业单位立即进行该项工作,并对已探查的成果进行复检。
3.审查探测单位内业处理软件,作业单位所采用的内业数据处理软件可自行选定,但最终所提供的成果要满足《规程》及《技术规程》规定的要求。
4.在作业单位进行内业处理的过程中,对作业单位提出的有关的技术要求,监理组负责向作业单位提供咨询。
5.鼓励作业单位在施工中引用新方法、技术和新仪器,但要求一定要有有效性试验报告。
作业单位在实验时应邀请监理组参与试验,监理组对试验报告的真实、有效性认可后方可投入施工。
6.审查作业单位《质量自检报告》,监督检查作业方的三级质检执行情况及各级检查方法、工作量及精度是否满足《技术规程》的要求,作业方在进行项目检查时要通知监理人员参加,并要求作业方在各级检查完成后,向监理组提交质检报告、控制测量报告、管线点坐标库、综合管线图、原始记录、数据库。
监理在基础资料检查合格的基础上监理开展检查。
7.督促作业单位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
7.1安全监理内容有:
(1)作业单位是否设置了安全检查员;
(2)从事地下管线探测的工作人员,是否熟悉工作岗位的安全保护规定;
(3)在施工过程中是否穿戴明显的安全标志服装、佩戴地理信息办统一颁发的证件;
(4)是否遵守交通规则;
(5)打开窨井时是否在周围设置了明显的警示标志,是否有专人看管,或用设有明显标志的栅栏围起来;
(6)夜间作业时,是否有足够的照明,打开窨井时,是否在井口设有安全照明标志;
(7)量测后是否将井盖复原;
(8)在下井量测时是否进行有害、易燃气体测试,确保安全后下井量测;
(9)对规模较大的排污管道,在下井调查或施放探头、电极、导线时,是否严禁明火,是否进行有害、有毒及可燃气体的浓度测定。
超标的管道是否采用安全保护措施后才作业;
(10)在探测煤气、乙炔等易燃、易爆管道管线时严禁采用直接法;
(11)电信、电力调查时,严禁踩踏电缆、光缆;
(12)电信、电力、燃气管线严禁钎探;
(13)使用大功率仪器设备时,作业人员是否具备安全用电和防触电基础知识;
工作电压超36V时,作业人员是否使用绝缘防护用品;
接地电极附近是否设置了明显警告标志,并委派专人看管;
雷电天气严禁使用大功率仪器设备施工;
井下作业的所有电气设备外壳是否接地;
(14)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时,除应立即将受害者送到附近医院急救外,还应检查是否保护现场、是否及时向业主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明确事故责任,并作妥善处理。
7.2当发现作业单位违反上述规定时,应立即责令其整改。
在发现作业单位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时,可签署《工程暂停令》责令其停工。
第四章探查质量监理
1.探查质量监理分基础资料检查、明显管线点实地调查监理、隐蔽管线点仪器探查的质量监理、开挖验证监理、权属单位审图监理。
探查质量监理须在控制测量检查合格、自检报告通过监理审查的基础上进行。
1.1基础资料检查
首先对报告进行100%检查,检查作业单位是否进行了三级质检、检查量是否满足要求、精度统计是否合格、报告编写是否规范。
资料检查合格后进行下一步工作,不合格填写《整改通知单》交作业单位改正。
作业单位完成处理后再次提交《整改措施报告》及全部资料。
1.2明显管线点实地调查监理
与综合管线图实地对照检查同步进行
明显管线点实地调查监理,采用同精度重复量测的方法,使用经检校过带MC标识的钢卷尺、水平尺、重锤线及“L”形专用测量工具进行,读数至厘米。
其工作内容包括:
(1)检查作业单位是否按合同要求及《规程》规定的探测范围进行实地调查。
(2)抽查不少于5%的明显管线点,实地量测,并统计埋深中误差。
(3)在实地抽查过程中,检查是否有漏查及错定管线类型及属性等问题。
(4)检查作业单位的质量自检情况。
填写《地下管线探查质量检查表》。
1.3隐蔽管线点探查的质量监理
对隐蔽管线点仪器探查的质量监理:
采用同精度重复观测,包括管线仪重复探测、地质雷达剖面检测与钎探验证相结合的综合方法进行。
(1)检查作业单位是否按《技术规程》及合同规定的范围进行探查。
(2)实地抽查不少于5%的隐蔽管线点,并统计重复探测埋深中误差、平面中误差。
当重复探测检查发现有疑问时,应对有疑问的点进行开挖验证。
对难于开挖的水泥、沥青路面下管线可采用探地雷达进行监测。
(3)检查是否有漏测、错测及管线点之间连接错误。
1.4开挖验证监理
(1)在完成基础资料检查、综合管线图实地对照检查、明显管线点实地调查监理和隐蔽管线点仪器探查监理,而且监理结果符合要求后,按《规程》的要求对隐蔽管线点进行抽样开挖检查,检查量为隐蔽管线点总数的1%,开挖检查应按分布均匀、合理、有代表性和随机性的原则进行抽样。
(2)填写《地下管线探查质量检查表》。
1.5权属单位审图监理
作业单位在提交监理组进行综合图巡图的同时,须另提交一套综合管线图及专业管线图交业主单位审查。
业主单位组织权属单位对作业单位提交的管线图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有无丢漏、错连、属性调查错误,并逐条填写《权属单位管线图审核记录》,并注明审图人及联系方式。
作业单位对应《权属单位管线图审核记录》逐条复核,填写《权属单位管线图审核问题处理结果》,所有问题处理完毕后,连同最新成果交监理组。
监理组监理单位须100%对照检查并填写《权属单位管线图审核问题处理结果验证记录》,直至所有问题落实为止。
上述检查任何一道工序不合格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任何一道工序不合格,监理均须填写《整改通知单》责令作业单位整改,作业单位整改完成后提交《整改措施报告》交监理验证,合格后进入下一道工序,否则作不合格处理,工程不予验收。
2.抽样原则
监理检查管线的类别及地段的选择应按照抽样范围分布均匀、合理,有代表性和随机性的原则,具体实施还应考虑以下方面:
2.1明显管线点
(1)给水、燃气、热力及排水管道埋深、管径(沟)、材质发生突变的主干线。
(2)阀门、水表、气表等控制方向和排水流向有疑问的主干线。
(3)电力电缆沟或电信电缆管块相邻管线点电缆条数发生变化的主干线。
2.2隐蔽管线点
(1)直埋电力电缆和电信电缆条数有疑问的管线点。
(2)直埋管道是四通还是两根管线交叉有疑问的管线点;
管线密集分布、平行管线相距很近的管线。
(3)管线权属单位对所探查管线平面位置和埋深有疑问的点。
(4)管线埋深及弯曲变化不甚合理的管线点。
(5)其它有疑问的管线点和管线段。
3.探查监理方法的选择
明显管线点,采用重复量测的方法;
隐蔽管线段,以重复探测为主,其它方法为辅。
对易于开挖地段,可选择开挖验证;
对水泥、沥青路面下的管线可视管线具体情况选用电磁法或探地雷达,对于有疑问的金属管线隐蔽管线段采用连续追踪的方法,非金属给水管线应采用探地雷达监测。
4.发现有属性调查错误、漏测、错探及管线连接关系错误时,作业单位应查明原因进行补探和改正,监理签署《整改通知单》由作业单位进行整改,作业单位完成整改后提交《整改措施报告》、新的《质检报告》、综合管线图、原始记录、数据库。
否则该工程不予验收。
当不存在上述问题时,监理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对探查质量进行评定。
5.探查质量的评定按以下标准和方法进行:
5.1质量的评定标准
(1)明显管线点重复量测的埋深中误差为:
=±
≤±
2.5cm
明显管线点埋深量测中误差限差±
(Δd重复量测差值,n为重复量测点数)
(2)隐蔽管线点仪器同精度重复检查,平面位置中误差和埋深中误差分别为Mts和Mth应不超过《技术规程》5.3.2中规定限差的0.5倍。
ΔS为平面位置偏差值,Δh为埋深差值,n为检查点数。
因为所检查的点埋深不同时,采用加权平均值为限差值。
即水平位置中误差限差和埋深中误差限差分别为:
(限)=
式中n1为隐蔽管线点检查点数,hi为各检查点管线中心埋深,当hi<
100CM时,取hi=100cm。
(3)隐蔽管线点开挖检查精度,其中超过限差的管线点的个数占开挖点数的比例不得大于10%。
5.2探查质量评定方法
(1)基础资料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综合管线图实地对照检查,在无明显漏测、错测、属性调查错误、实地标志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精度统计,否则做不合格处理,监理填写《整改通知单》责令作业单位整改,作业单位完成整改后提交《整改措施报告》交监理进行复查,在复查无明显问题的情况下进行精度统计,否则做不合格处理,工程不予验收。
(2)对明显管线点采用重复量测的方法,对隐蔽管线点采用仪器同精度重复探查的方法进行检查,抽查比例为各自总点数的5%(抽查总点数不少于30个)。
检查点的选择应按均匀分布,随机抽样和具有代表性的原则进行。
明显管线点重复量测和隐蔽管线点仪器重复探查中误差在规定的限差之内,探查质量合格,否则为探查质量不合格,由作业单位进行整改。
整改完成并经自检,质量自检合格后向监理组提交《整改措施报告》,由监理进行第二次质量检查,再次抽查各自总点数的5%(抽查总点数不少于30个),两次结果累加进行统计,如中误差在限查范围内,则探查质量合格,若中误差仍超过限差,则不合格。
(3)隐蔽管线点开挖检查结果,超过限差的管线点占开挖点总数的比例若不大于10%,物探质量合格;
当超差点数大于开挖总点数的10%,但不大于20%时,应再抽取不少于隐蔽管线点总数的1%,再次进行开挖检查,两次开挖检查合并计算,若超限的管线点占两次开挖点总数的比例不大于10%,探查质量合格,否则不合格。
当第一次开挖结果,超差点数大于总点数的20%,并且开挖总点数大于10个时,质量不合格,工程不予验收。
第五章测绘质量监理
1.测绘质量监理分基础资料检查、城市等级导线测量作业监理、图根控制测量作业监理、管线点地形点测绘作业监理、综合管线图检查监理。
包括控制测量成果资料检查、图根控制测量成果资料检查、管线点成果资料检查、自检报告检查、地形图检查、综合管线图检查。
(1)控制测量成果资料100%检查。
检查控制测量报告、成果资料是否完整、格式是否规范、各项指标是否符合规定;
(2)图根控制测量成果资料100%检查。
检查成果资料是否完整、格式是否规范、各项指标是否符合规定;
(3)管线点地形点成果资料检查。
(4)地形图室内检查。
检查图示、图例、图廓及方格网精度是否与业主单位提供的地形图资料相符;
(5)自检报告100%检查。
检查作业单位是否进行了三级质检(自检、互检、项目检查)、检查内容是否齐全、检查量是否满足要求、精度统计是否合格、报告编写是否规范。
1.2城市等级导线测量作业监理:
(1)审定布网、走向是否符合《规范》的规定和沈阳市总体布网的原则。
(2)核查所使用的平差软件是否严谨、规范,检查导线平差计算成果资料,各项精度指标均应满足《规范》要求,否则应进行返工。
1.3图根控制测量作业监理:
(1)图根导线应布设成附合导线、闭合导线或导线网,严禁有交叉线、灯泡线及放射形支点。
(2)检查其布设是否合理,重点是图根点密度、导线全长、平均边长、相邻边长比、图形结构等。
(3)检查作业单位作业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测量精度是否满足《规范》的规定。
(4)核查所使用的平差软件是否严谨、规范;
检查图根导线平差计算成果资料的各项精度指标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5)用等精度重复测量法,每测区抽取5%的附合导线或闭合导线进行测量、平差,计算后的成果与作业单位提交的数据进行比较,检查其是否符合要求。
图根控制测量作为整个工程的基础工作,作业单位必须在管线点、地物点测量前交监理检查验收,监理验收合格后作业单位才可进行管线点、地物点测绘作业,否则监理有权拒绝验收。
1.4管线点测绘作业监理:
(1)检查测量作业是否严格按《规范》、《技术规程》作业,是否采用观测模式、管线点测距是否超限,使用全站仪测量时,仪器各项指标是否满足要求。
(2)管线点测量监理工作:
检查作业单位自检数量、自检精度是否满足《规程》要求,分布是否均匀、合理。
(3)管线点测量检查:
采用同精度测量的方法,抽查5%的管线点,重复测量管线点的平面坐标和高程,形成《管线点测量精度检查表》。
1.5综合管线图监理
(1)在作业单位完成测区的外业探测且质量自检合格后,对综合管线图100%室内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作业单位是否按规定的探测范围进行探测,管线的连接和走向是否清楚,是否有明显漏测,图例、图饰是否符合要求,各种注记、扯旗说明和图廓整饰是否符合要求,内部图幅接边是否正确,管线点编号是否唯一并符合要求,管线点符号、管线颜色、图式、图例应用是否正确合理;
管线接边精度是否满足《技术规程》及《规范》要求。
检查结束后,填写《管线图审查记录表》,将情况反馈给作业单位进行全面整改,并检查其修改情况。
1.6综合管线图实地对照检查
与明显管线点重复调查、隐蔽管线点重复探查同时进行
(1)抽取10%的综合管线图到室外实地对照检查,有问题的返回探测单位再成图,错误处不得再出现;
(2)对连接关系复杂或有疑问地段进行连续追踪检查,采用实地对照及仪器扫描的方法检查是否存在漏测,同时检查是否存在连接错误;
(3)对照检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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