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物理与化学研究生培养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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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物理与化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0805)研究生培养方案
A、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我国建设事业需要的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备严谨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适应二十一世纪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和应用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专业人才。
通过硕士阶段学习,掌握材料科学与工程的基本理论和实验技能,了解本领域的研究动态,基本能独立展开与本学科有关的教学、科研和开发工作。
学位论文有一定的新颖性和应用背景。
二、研究方向
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主要研究方向:
(1)介电超晶格及其微结构材料与器件
(2)介电、铁电薄膜与集成器件
(3)人工带隙材料
(4)半导体超晶格与光电器件
(5)全氧化物异质结构与器件
(6)纳米材料与纳米电子学
(7)新型功能无机非金属材料
(8)微结构材料的设计
(9)材料设计中的高性能计算
(10)信息存储材料与器件
(11)低维纳米材料的控制合成和组装
(12)低维纳米材料的高分辨表征
(13)纳米光子学材料
材料学专业主要研究方向:
(1)储能材料与电池工程
(2)光催化能源和环境材料工程
(3)微电子互连材料与新型金属薄膜材料
(4)功能聚合物材料
(5)纳米印刷与纳米结构制备
(6)扫描和透射电子显微术
(7)新型薄膜太阳能电池材料
(8)新型发光材料
(9)新型热电材料
(10)燃料电池关键材料与工程基础
(11)新型复合涂层材料
(12)生物纳米材料和生物医学材料
(13)生物分析与传感技术
材料加工工程专业主要研究方向:
(1)纳米压印
(2)微纳加工技术
(3)聚焦离子束微加工技术
(4)分子束外延技术
(5)原子层沉积技术
(6)晶体生长技术
(7)畴工程学
三、招生对象
硕士研究生:
获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已获学士学位在职人员,同等学历在职人员,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合格,再经面试合格者。
四、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
三年
五、课程设置
研究生课程建设直接关系研究生基础知识的拓宽、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以及学位论文的质量。
因此,课程教学在实现研究生培养目标中占有重要地位。
硕士生研究生毕业的学分要求:
本专业本科入学者32个学分,非本专业本科或同等学历入学者36个学分。
在培养方案中所列出的A类课程为全校公共课,B类课程是一级学科必修课,C类课程是各专业的学位课程,D类课程为选修课。
每个硕士生须至少选修2门C类课程。
要求材料科学与工程系每个硕士生必须选修D类课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进展》。
工学硕士生跨一级学科选修课不少于3-4学分。
硕士阶段
A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
自然辩证法概论(1学分)
(或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或马克思主义原著选读)
英语(4学分)
B类:
材料结构(2学分)
材料性能(2学分)
材料热力学与动力学(2学分)
C类:
纳米材料与技术(3学分)
电子显微术(2学分)
材料设计(2学分)
D类:
材料科学与工程进展(3学分)
微纳加工(2学分)
固体理论(4学分)
凝聚态物理导论(4学分)
半导体物理(2学分)
低维凝聚态物理(4学分)
凝聚态光物理学导论(2学分)
半导体器件原理(3学分)
电子薄膜物理(4学分)
固体物理实验方法(3学分)
固体表面化学(2学分)
新能源材料(2学分)
生物材料(2学分)
光化学基础(2学分)
固体无机化学(2学分)
功能高分子(2学分)
固体表面分析(2学分)
谱学基础(2学分)
光纤技术与应用(3学分)
微纳光子学(2学分)
现代工学前沿探讨(2学分)
科学研究方法导论(2学分)
知识产权(1学分)
英语科技论文写作(1学分)
信息检索
实验室安全
六、培养方式
1.硕士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师生双向互选,确定导师,制定培养计划,导师负责全部培养工作。
2.公共课(外语和政治)以讲授为主,辅以自学。
基础课和专业课以讲授、自学、讨论相结合的形式学习。
要求研究生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及阅读有关专业文献。
3.教学实习:
硕士生学习期间,须完成一定学时的教学实习,包括承担学校和院系本科或研究生的课程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和指导实验课等教学工作。
七、考核方式
1.公共课和基础课以笔试考核为主。
2.专业课除笔试考核外,要求写专题综述报告,以了解研究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及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
3.中期考核
为保证研究生质量,在入学后第三学期末进行中期考核。
由导师组成的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对研究生的学位课程、论文进展以及掌握国内外最新研究动态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小组本着公正、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研究生作出评价,评定成绩,对考核不合格或完成学业确有困难者,劝其退学或作肄业处理。
八、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
硕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选定研究课题。
选题力求来自国家、省部级基金项目和企业横向课题等。
论文题目确定后,应拟定学位工作计划,包括各阶段的主要学习内容。
学位论文计划由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拟定。
九、答辩和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完成后,硕士学位论文应在答辩前应约请2位专家评阅,至少1人为校外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评阅通过后,方可组织答辩。
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3人组成(不含导师),其中正高职称专家至少两人,原则上不聘请外单位专家参加。
申请硕士学位者至少在SCI索引源刊物上或被EI(全文检索)收录的刊物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如在答辩时尚未完成上述指标,可在一年内补充。
学位论文通过答辩后,校学位论文评定委员会根据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及院系学位分会的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
B、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博士学位获得者在材料科学与工程方面具有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全面了解材料科学与工程领域的发展动向,掌握本学科常用的研究方法、实验技能和测试评价手段,能独立承担和主持与本学科有关的教学、科研和开发工作,具有严谨的科研作风、良好的合作精神和较强的学术交流能力,能在本学科前沿学术和高新技术领域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二、研究方向
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主要研究方向:
(1)介电超晶格及其微结构材料与器件
(2)介电、铁电薄膜与集成器件
(3)人工带隙材料
(4)半导体超晶格与光电器件
(5)全氧化物异质结构与器件
(6)纳米材料与纳米电子学
(7)新型功能无机非金属材料
(8)微结构材料的设计
(9)材料设计中的高性能计算
(10)信息存储材料与器件
(11)低维纳米材料的控制合成和组装
(12)低维纳米材料的高分辨表征
(13)纳米光子学材料
材料学专业主要研究方向:
(1)储能材料与电池工程
(2)光催化能源和环境材料工程
(3)微电子互连材料与新型金属薄膜材料
(4)功能聚合物材料
(5)纳米印刷与纳米结构制备
(6)扫描和透射电子显微术
(7)新型薄膜太阳能电池材料
(8)新型发光材料
(9)新型热电材料
(10)燃料电池关键材料与工程基础
(11)新型复合涂层材料
(12)生物纳米材料和生物医学材料
(13)生物分析与传感技术
材料加工工程专业主要研究方向:
(1)纳米压印
(2)微纳加工技术
(3)聚焦离子束微加工技术
(4)分子束外延技术
(5)原子层沉积技术
(6)晶体生长技术
(7)畴工程学
三、招生对象
1.博士研究生:
获硕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研究生,已获硕士学位在职人员,同等学历在职人员,参加南京大学现代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统一组织的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入学考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
2.直博生:
获学士学位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获得保送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选择直博,并通过面试合格者。
入学后,享受博士生待遇。
3.硕博连读生:
获学士学位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保送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选择硕—博连读,并通过面试合格者。
已获学士学位在职人员,同等学历在职人员,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合格,再经面试合格者。
入学后前两年完成基础课及学位课程,享受硕士生待遇,在第三学期末进行中期考核,优良者修完硕士生毕业的规定学分,在第四学期经校研究生院审核批准转为博士生,并享受博士生待遇。
中期考核未通过者,按硕士生要求培养毕业。
四、培养年限
普通博士生:
3-4年;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
5年。
普通博士生培养年限最长可延至6年,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培养年限最长可延至8年。
五、培养方式
1.实行导师负责制下的博士生指导小组制度。
每位博士生进校后选定2位副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教师为副导师。
跨学科培养时,应从相关学科中聘请副导师协助指导。
强化导师及其指导小组在博士生培养全过程的指导责任,特别是在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和预答辩等环节中的指导和督促作用。
要求导师小组成员出席博士生开题报告和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
副导师每学期要和博士生讨论其相关课题至少一次。
2.博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学习有关课程,查阅文献资料,参加学术交流,确定具体课题,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取得创新性成果。
六、课程学习
1.知识结构
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注意拓宽知识面,加强知识的综合性、前沿性和交叉性要求,为博士学位论文工作的创新性研究打下必要的基础。
2.课程学习
A.普通博士生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应修总学分14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程6学分(博士生英语4学分、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学分),学科专业要求课程4学分,必修环节4学分。
同等学历或跨学科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补修2-3门本学科的硕士生主干课程,没有补修成绩或补修课程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论文答辩。
补修课程计成绩,不计学分。
普通博士生课程学习(除必修环节外),一般应在入学后一学年内完成。
课程设置见附录。
B.直博生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应修总学分36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程(A类课程)9学分,学科核心课程(B类课程)6学分,专业必修课程(C类课程)4-7学分,与专业相关的选修课程(D类课程)10-13学分,必修环节4学分。
直博生跨一级学科选修课不少于3-4学分。
非本专业本科或同等学历入学者应修总学分40个学分。
其中公共必修课程9学分(A类课程),学科核心课程(B类课程)6学分,专业必修课程(C类课程)7学分,与专业相关的选修课程(D类课程)14学分,必修环节4学分。
直博生课程学习(除必修环节外),一般应在入学后二学年内完成。
课程设置见附录。
C.硕博连读生
前两年完成基础课及学位课程,课程要求同硕士生,本专业本科入学者32个学分,非本专业本科或同等学历入学者36个学分。
转为博士生后,课程要求同博士生,必修环节要求同直博生。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应修总学分14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程6学分(博士生英语4学分、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学分),学科专业要求课程4学分,必修环节4学分。
除必修环节外,一般应在转为博士生后一学年内完成。
硕博连读生跨一级学科选修课不少于3-4学分。
七、主要培养环节
1.博士生资格考试
根据博士生培养要求,主要考核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理论与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科研工作能力和学风。
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普通博士生考核为面试。
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笔试在入学后第三学期末,口头报告在第四学期末、第五学期初,普通博士生入学后第二学期末、第三学期初,进行面试。
所有博士生必须参加资格考试,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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