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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低值耐用品的管理,公司也将对低值耐用品的管理进行相应的规范。
(具体见《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
对于单位价值在300元以下的作为低值易耗品处理。
(具体在《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中附带规定)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分类
第三条固定资产的分类
公司固定资产分为十八大类。
第一至三类为管理或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第四至十八类为铁路运输企业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同时,根据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需要,日常管理中将全部固定资产划分为设备类固定资产和基本建设(工程)类固定资产两大类进行对应的采购(建造)、验收、转移(调拨)、维修(大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置(变卖)等程序(手续)管理。
基本建设(工程)类固定资产指的是房屋、建筑物类资产。
除房屋、建筑物之外的固定资产划分费设备类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第一类:
普通办公设备——指各种常见的、一般用途的、普通类型的办公设备、办公器具、家具、工具。
包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手机、照相机、摄像机、投影仪、办公台、会议台、保险柜、组合柜、组合家具、沙发等。
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按每台为一登记对象。
组合柜、组合家具按每套综合为一登记对象(但需要注明每套的具体构成)。
第二类:
普通电器设备——指各种常见的、一般用途的、普通类型的空调、电视、冰箱、厨卫设备等。
普通电器设备按每台为一登记对象。
第三类:
普通运输车辆——指各种常见的、一般用途的、普通类型的小汽车、客货车辆等。
普通运输车辆按每辆为一登记对象。
第四类:
机车车辆——指各种类型的机车、货车和其他专用车辆。
机车、轻油车按每台为一登记对象。
货车按车种、规格、吨位综合为一登记对象。
第五类:
集装箱——指铁路运输专用的各种类型的集装箱。
集装箱按规格、吨位综合为一登记对象。
第六类:
线路——指正线、站线、段管线、岔线、特别用途线和其他线路。
包括路基、线路上部建筑、线路附属设备、桥隧建筑物、道口和线路固定防护设备。
第七类:
通信线路——指长途明线、长途电缆、长途光缆、长途光电综合缆、地区明线、地区电缆、地区光缆和电缆充气设备。
第八类:
通信信号设备——指各种通信机械设备、无线电设备、电源设备、闭塞设备、联锁设备、驼峰设备和其他各种信号设备。
每项设备应按固定资产分类目录所列的名称在固定资产卡片中分别注明型号、规格及数量。
第九类:
房屋。
包括房屋内部同房屋不可分割的电梯、电灯、电表、消防、水表、水暖(不包括取暖用锅炉)、煤气、通风、卫生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无直接关系的固定设备。
房屋按每栋为一登记对象。
生产和非生产使用的房屋,按其主要用途进行区分。
第十类:
建筑物——指房屋和线路以外的各种建筑物。
包括站场建筑物、整备建筑物、给水建筑物、排水建筑物、公共建筑等,按相同名称的建筑物为一登记对象。
但每一独立建筑物应在固定资产卡片中注明类型、规格及数量。
第十一类:
机械动力设备——指金属切削机床、锻压、剪冲设备、动力设备、电气设备、工作炉窑、金属处理设备、木工铸工设备、试验设备、工程机械及杂项设备。
按每台(座)为一登记对象。
包括与设备连同一起的电动机、基座、防护装置、监督仪器等附属设备。
第十二类:
运输设备——指专用汽车、起重设备、船舶设备,按每辆(台或艘)为一登记对象。
第十三类:
传导设备——指输电线路、变配电所和管道。
第十四类:
电气化铁路供电系统——指电气化铁路为电力机车牵引的供电线路和供电设备。
第十五类:
仪器、仪表——指仪器仪表、工业电视、计算机、电教设备等,按每个品名为一登记对象。
第十六类:
工具及器具——指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家具备品、宣传用品、办公用具、文体用品、炊事机械及其他管理用具等。
第十七类:
土地——指过去已经计价单独入账的土地,按每一基层单位或片为一登记对象。
第十八类:
其他——指除应归属上述各项目之外的其他固定资产,如旧轨料、旧钢梁、备用互换配件、备用轮对等,按每一个品名为一登记对象。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
第四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及归口管理
对全部固定资产除实行使用部门管理外,对相关固定资产实行归口管理,具体划分为:
普通办公设备、电器设备、运输车辆、仪器仪表、工具器具:
办公室
房屋、建筑物、土地:
工程技术部
机车车辆、集装箱、机械动力设备、运输设备、传导设备、电气化铁路供电系统:
运输综合部
线路、通信电路、通信信号设备:
线路设备部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大多数情况下就是归口管理部门)应根据各类资产的保管需要制定具体的使用、管理标准。
对有维护保养要求的固定资产要建立健全维护保养制度,明确固定资产保管人、使用人的责任,正确操作、使用固定资产,严格按照有关技术管理和检修规程进行维修养护,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和状态良好,以防止其因各种自然和人为因素而遭受损失。
同时要建立固定资产技术履历簿和台账,做好技术档案管理和统计工作,掌握固定资产性能和状态,及时提供固定资产的有关资料。
如对公司普通运输车辆的管理,应建立车辆管理档案。
每辆车应分别建立出车记录、加油记录、保险记录、维修保养台账。
机车车辆等类似资产也应建立类似记录、台账。
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部门,应按规定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负责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负责在金蝶软件固定资产模块进行固定资产管理维护。
财务部负责建立和编制公司固定资产目录。
财务部协助审计控制部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核对账实情况。
财务部也可有针对性地自行组织盘点清查工作。
审计控制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的监督检查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手续办理、账实相符、盘点报告等工作。
各归口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将人员名单上报财务部、审计控制部备案。
各归口管理部门资产管理员负责和财务部会计工作对接,设置固定资产台账及卡片,并负责办理固定资产分类编码、购建、验收、保管、调拨、大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置、定期盘点等有关事项工作。
确保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固定资产编码规则如下:
一级代码ZH(中铁(惠州)铁路有限公司)+二级代码(按十八类区分取两位字母)+三级代码(年四位数+月二位数+日二位数+流水号三位数(001~999)共15位字母数码组成)。
二级代码规则
固定资产项目
二级编码
普通办公设备
PB
通信线路
TX
传导设备
CD
普通电器设备
PD
通信信号设备
XH
电气化供电系统
DQ
普通运输车辆
PY
房屋
FW
仪器仪表
YQ
机车车辆
JC
建筑物
JZ
工具及器具
GJ
集装箱
JX
机械动力设备
土地
TD
线路
XL
运输设备
YS
其他
QT
第四章设备类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五条新增固定资产管理
新增设备类固定资产流程:
1、使用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经办人填写设备购置申请单,根据审批权限交相关人员审核批准。
(涉及单项资产金额5万元以下的,主管副总审批;
5~20万元,总经理审批;
20~30万元,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30万元以上的报董事会、市国资委审批。
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文件对国有资产投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2、对于通用类设备(指非铁路专用设备,且非独家制造或代理的设备),采购经办人应提供三家以上供应商报价单交使用部门、审计控制部审核,分管副总批准。
3、签订供货合同,将合同副本交财务部申请预付款。
4、采购经办人协调供应商按计划送货。
5、归口管理部门制定资产验收标准并对资产组织验收。
6、申请部门提供资产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单给财务部请款。
7、财务部根据合同规定请款及付款。
8、归口管理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员编制固定资产卡片,交使用部门责任人签收。
登记固定资产台账。
保管资产使用说明书、维修保养资料等资产档案。
9、财务部会计在金蝶软件固定资产模块对新增资产进行维护。
第六条固定资产的内部转移
固定资产内部转移流程:
1、使用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经办人填写资产内部转移单交分管副总批准。
2、资产内部转移单交财务部备案。
3、资产的内部转移。
4、归口管理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员变更固定资产卡片,交新使用部门签收并注销原使用部门卡片。
并在固定资产台账中进行相应变更登记。
5、财务部会计在金蝶软件固定资产模块对内部转移资产进行维护。
第七条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
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流程:
1、使用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经办人填写资产更新改造申请单,根据审批权限交相关人员审核批准。
(涉及单项改造项目金额5万元以下的,主管副总审批;
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文件对国有资产更新改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资产更新改造申请单交财务部备案。
3、使用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资产的更新改造。
4、归口管理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员在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更新改造补充登记。
并在固定资产台账中进行相应登记。
5、财务部会计在金蝶软件固定资产模块对更新改造资产进行维护。
第八条固定资产大修、日常维修
固定资产大修、日常维修流程:
1、使用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经办人填写资产大修、维修申请单,根据审批权限交相关人员审核批准。
(涉及单维修金额5万元以下的,主管副总审批;
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文件对国有资产大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资产大修、维修申请单交财务部备案。
3、使用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资产的大修、维修。
4、使用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填写资产大修、维修验收单交分管副总批准。
5、已批准的资产大修、维修验收单交财务部请款及付款。
第九条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置
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流程:
1、使用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经办人填写资产报废、处置单,根据审批权限交相关人员审核批准。
(涉及单项资产净值5万元以下的,主管副总审批;
30万元以上的报董事会、国资委审批。
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文件对国有资产报废、处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资产的报废、处置。
使用部门使用人提出报废、处置请求,归口管理部门资产管理员、技术人员复查核实报废、处置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及对报废、处置的资产估价(必要时经有关专业技术人员鉴定并出具意见)。
根据审批权限经核准后,对于无变卖价值的,直接按环保要求废弃;
有变卖价值的,估计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委托有资质的拍卖行进行公开拍卖,估计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归口管理部门寻找不少于两家的购买者进行竞卖。
3、使用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填写资产报废、处置单相应的清理栏目,待履行完审批手续后,将资产报废、处置单交财务部备案。
4、财务部会计根据资产报废、处置单进行固定资产清理核算。
5、财务部会计在金蝶软件固定资产模块对资产的报废、处置进行维护。
6、归口管理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员注销已报废、处置的固定资产卡片。
并在固定资产台账中进行相应注销登记。
第五章基本建设(工程)类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十条新建房屋、建筑物建设工程类固定资产的管理:
1、单项建设工程项目预算超过2万的请专业造价事务所进行预算造价或审核预算造价,预算造价报告书正本由工程技术部存档,副本抄审计控制部、财务部备案。
单项工程项目预算在2万以下的,由工程技术部核定。
2、单项建设工程项目预算超过30万的报董事会审批,董事会关于基本建设决议副本抄审计控制部、财务部备案。
3、单项建设工程项目预算超过50万的必须委托专业造价事务所进行竞标。
审计控制部全程参与概预算的演算和复核,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合同的审核。
4、签订基本建设工程建造合同。
5、财务部根据建造合同请款及支付预付款。
6、基建进度验收报告经分管副总批准后交财务请款及付款。
7、基本建设决算报告、基本建设验收报告经董事会、市国资委批准后交财务请款及付款。
8、除合同预付款之外,承包商必须按已付进度款提供等额本地建安发票交财务部入账。
9、所有基建合同约定有质量保证金的,在决算付款(倒数第二次付款)前承包商应开具全额发票交财务部安排请款。
第十一条房屋、建筑物建设工程类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及增加附属设施
对于房屋、建筑物建设工程类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及增加附属设施除仍按照上述基建管理之外,财务部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对于新增固定资产的原值应并入原资产原值内按原资产剩余使用年限内平均计提折旧。
第十二条房屋建筑物报废的管理
参照设备类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办法执行。
第六章固定资产的入账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入账
除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直接记入固定资产账户之外,其余新增固定资产应首先通过“在建工程”设置明细分类核算,将固定资产采购价连同安装调试费用、途中运输费用、保险费、装卸费及包装费先记入“在建工程”,再根据使用部门提供的资产安装调试验收单或基建验收合格单转入固定资产账户。
与“在建工程”相关的借款利息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予以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在建工程”应定期进行清理,对于已完工或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应按规定进行结转。
第七章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
第十四条折旧计提范围
本公司固定资产除已经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线路中的钢轨(包括道岔)、轨枕和道碴、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和以融资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的固定资产之外应全部按月计提折旧。
财务部应根据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不同分类核算归集折旧费用。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残值率、折旧率
根据公司会计制度规定,本公司固定资产折年限为:
残值率%
使用年限(年)
年折旧率%
月折旧率%
3%
5
19.40%
1.60%
6
16.20%
1.40%
4%
16
6.00%
0.50%
5%
8
11.90%
1%
45
2.20%
0.20%
20
4.80%
0.40%
12.00%
40
2.40%
25
3.80%
0.30%
14
6.80%
0.60%
10
9.50%
0.80%
9.60%
12.40%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年限平均法)按月计提折旧,并预留1%-5%残值。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折旧年限*12)
月折旧率=1/(折旧年限*12)
第八章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第十七条管理要求
公司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进行固定资产的申请采购(建造)、购置、验收、保管、转移、修理、更新改造、报废、处置等常规管理工作。
线路设备部、运输综合部、办公室、工程技术部四个归口管理部门同时应指定专人(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进行相关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财务部会计负责公司全部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账实核对工作。
审计控制部负责监督检查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手续办理、账实相符、盘点报告等工作。
新增固定资产时,财务部会计要协同固定资产管理员深入现场,根据固定资产的交接凭证做好固定资产的验收和交接工作。
看实物与凭证上所列数量是否一致,所附备件是否齐备,并核实造价。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应建立各自的固定资产账册,分别登记固定资产购建时间、数量、价值、存放地点和使用状况等,对固定资产保养、维修、报废等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及控制,并定期核对。
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置、建造或处置实行预算管理。
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需求,归口管理部门编制投资预算草案(资本支出预算),财务部、审计控制部对预算草案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最后由总经理或董事会审批。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和处置由使用部门提出,由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报废要依靠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进行鉴定,核对实物,查明报废原因,并对报废固定资产的残值估价。
固定资产清理也要进行鉴定,负责人员审核处置理由,审计控制部审核有关凭证,最后由财务部、归口管理部门、使用部门注销固定资产账卡。
公司应至少每年安排一次固定资产的全面盘点,盘点工作由审计控制部负责牵头组织。
盘点结束后要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总结报告,盘点结果应予以公告,对违反本办法的责任人予以处罚。
财务部会计应根据盘点结果核实固定资产账目,并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归口管理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员核实固定资产台账及固定资产卡片,并进行相应登记。
使用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制度,并制定相应的奖罚措施,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及固定资产有效使用。
资产管理员进行工作交接时,须保证固定资产帐务记录与实物相符,并由部门负责人确认,否则不能调入新的工作岗位。
员工离职前,须将所使用或保管的固定资产办理移交转移手续,否则不能办理工资结算。
第十八条财务管理
根据固定资产管理需要,财务部运用金蝶软件固定资产模块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相应核算,财务部会计在做好资产核算的同时,应同各归口管理部门资产管理员做好工作对接,督促其设置固定资产台账及卡片,按规定办理固定资产分类编号、购建、验收、保管、调拨、报废、处置、定期盘点等有关事项工作。
定期核对固定资产台账、卡片、实物,确保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1、新增固定资产的核算。
2、固定资产变动核算。
3、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核算。
4、分部门、按使用性质计提及分摊固定资产折旧。
5、进行固定资产的明细分类核算。
6、检查固定资产台账、卡片、实物,确保账实相符。
第九章处罚办法
第十九条管理规定
各部门必须严格按本办法规定管理本部门及归口管理相应的固定资产,对于固定资产的采购、建造、大修、转移、报废、处置、清理等必须严格按照上述手续进行办理,各部门经理、归口管理负责人对本部门管辖的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负绝对责任,否则将按照本制度第二十三条规定对相关责任人、部门经理进行相应处罚,处罚款将专门用于奖励固定资产管理先进单位及个人。
审计控制部将根据每年盘点情况,评定当年固定资产管理先进部门及个人,并给予适当奖励。
第二十条罚则
审计控制部将对如下情况进行处罚:
1、固定资产采购不按规定办理购置申请
2、新增固定资产不按规定办理验收、调试手续
3、固定资产在部门间转移不按规定办理转移手续
4、固定资产大修、维修不按规定办理申请、验收手续
5、固定资产报废、处置不按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6、对于多出固定资产应及时通知财务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手续而使固定资产盘盈的
7、对于固定资产遗失或其他原因丢失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通知财务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手续而使固定资产盘亏的
8、未按规定建立固定资产台账或卡片的
9、固定资产台账或卡片记录与事实不符的
10、固定资产账务处理错误或处理不及时的
11、金蝶软件固定资产模块维护不准确或当前未维护的
上述手续务必自固定资产相关情况发生后30天内完成,超过此期限的视同未按规定处理。
违反上述1~6项,对责任人(指使用人或保管人或经办人)、归口管理部门资产管理员、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按每单各罚款100元;
违反上述第7项,盘亏资产净值在2万元以下的,对责任人按净值15%,归口管理部门资产管理员、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各按净值10%,不少于200元罚款;
盘亏资产净值在2~30万元的,对责任人按净值10%,不少于4000元,不高于2万元,归口管理部门资产管理员、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各按净值5%,不少于2000元,不高于1万元罚款;
盘亏资产净值在30万元以上的,对责任人、归口管理部门资产管理员、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各按净值7%,不高于5万元罚款;
违反上述8~11项,对责任人、部门负责人按每项各罚款100元;
审计控制部将定期与不定期地对上述事项进行抽查,各相关部门务必按本办法规定对固定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处理。
审计控制部对不符合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的所有事项除进行罚款之外,限期责令改正外,对于拒不改正者将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处理。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审计控制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未明确的按《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铁财[2005]235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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