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汇编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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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切割机(角磨机)安全操作规程45
八、空压机安全操作规程45
九、行车、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45
十、叉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46
十一、铲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47
十二、挖掘机安全操作规程47
十三、机动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48
十四、车辆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49
十五、厂内运输作业安全操作规程49
十六、电工安全操作规程50
十七、电子设备安全维修操作规程52
十八、电工日常检修安全规程53
十九、配电工安全操作规程54
二十、变压器安全操作规程54
二十一、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56
二十二、乙炔瓶使用安全规程56
二十三、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57
二十四、千斤顶安全操作规程57
二十五、高处作业工安全操作规程58
二十六、灭火器安全操作规程及管理58
二十七、一般仓库安全操作规程59
二十八、潜孔钻机安全操作规程60
二十九、排土作业规程60
三十、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61
质量第一、荣誉至上、诚实守信、信守合同;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健全企业机制,提高我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保证我厂生产安全、正常、有序、高效地运行;
保证产品生产质量,满足顾客需求,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规章制度
劳动合同
1、本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本厂员工均应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由厂方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和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产生法律效率。
3、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采用,并执行1个月的试用期。
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可即时辞退。
4、员工要求辞退或企业解聘员工,除违规违纪、违法原因可即时辞退外,其余,均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做好交接工作。
5、劳动合同期满,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6、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本人身份证和家庭联系方式。
考勤和请假制度
1、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厂部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2、考勤内容包括:
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工伤、加班、公出等项目,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假期不发工资。
3、凡未按以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旷工一天扣一天)。
4、车间、后勤、司机由厂长考核,办公室各部门由办公室主任考核,矿山各班组、司机、管理人员及租赁机械设备均由矿长考核,考勤记录要细致,填写好矿工、事假、迟到早退的原因,方便以后查帐,不得弄虚作假,否则造成的纠纷和损失自行负责。
奖惩制度
一、总则: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
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二、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三、适用范围:
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四、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
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
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五、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六、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七、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5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5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
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14、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5、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17、上班期间饮酒者,一经发现罚款100元,并责令其休息1天,休息期间不支付工资。
18、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二十天的,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厂方有权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费用。
19、职工上班期间打赤膊、不佩戴安全帽、防护手套等劳保用品,一经发现罚款50元。
20、厂方为职工提供免费住宿,未经允许下班后不得外出,一经发现罚款100元。
21、未经批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的、一经发现罚款100元。
22、职工在宿舍私拉电线、安装电路、新加插座,电热毯常开不关,造成安全隐患的,一经发现罚款50元。
23、有违规操作和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发现或举报经核实的罚款100元。
24、职工上班期间严禁串岗、脱岗、嬉闹、闲谈一经发现罚款50元,上班时间严禁玩手机发现一次罚款50元,连续发现3次重罚300元。
25、总经理一经发现各部门及生产车间如有违规违章行为的,主管部门领导要受到连带的惩罚。
第六条厂方有权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撤职、辞退、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送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有违法嫌疑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厂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厂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厂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营违反本厂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偷窃本厂、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10、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2、工作不负责任,产品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3、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厂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总则:
本制度是针对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订的,通过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职工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效益的观念;
一、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
1、厂级、车间级安全教育的内容: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劳动纪律;
3)有关防火和工厂消防的基础知识;
4)有关防尘、防噪音的注意事项;
5)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6)本车间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
7)本车间的危险岗位、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8)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2、班组级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
(1)、班组的工作性质、工艺流程;
(2)、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
(3)、生产设备、安全装置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4)、防护用品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5)、容易发生工伤事故的工作地点、操作步骤。
二、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由公司人事课负责;
1、培训实施的记录
2、培训评价表
3、员工个人培训记录
4、根据培训结果对合格者方可上岗
三、记录的保管
1、培训计划表一年
2、培训签到表一年
3、三级教育卡一年
4、试卷一年
安全检查制度
一.总则
安全的基本含义,一是预知危险,二是消除危险,两者缺一不可。
通过检查可以发现生产、检修中的不安全和有害因素,从而采取对策加以消除,达到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目的;
通过检查增强领导和群众安全意识,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提高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通过检查可以相互学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取长补短,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安全工作。
通过安全生产检查,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的精神,了解安全生产状态,将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加强安全管理提供信息和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检查分类
1、定期安全检查
公司每季度和每月下旬组织由总经理带队,由安环部部、生产办公室等部门人员所组成的检查组对生产现场进行的生产质量、安全大检查,检查重点是
(1)、查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使用管理情况;
(2)、查机械设备的安装、验收、保养、维护以及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管理情况;
(3)、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查现场管理人员和工人是否有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行为;
(5)、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是否到位,劳保用品是否配戴并正确使用;
(6)、查施工现场有无重大安全隐患。
如对以上内容查出的问题除应进行记录外,还应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发出整改通知单,被检查单位领导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立项进行整改。
2.专业性安全检查
专业安全检查应由安环部组织有关人员对(特种设备、电气、噪音、防尘、等)安全问题,或在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单项检查。
设备在使用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经常性检查
公司职能部门人员对施工现场在生产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保证生产正常进行。
通常有
(1)生产环境是否安全良好;
(2)机电设施是否运转正常;
(3)安全人员是否上岗履行职责;
(4)生产工人是否违章作业;
(5)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妥善;
(6)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是否检查安全。
4.季节性安全检查
由公司领导组织公司有关部门、科室人员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暑季、雨季、风季等)可能给安全施工(生产)带来的危险重点进行检查。
其检查内容为
(1).雷雨季节前,电器设备,避雷设施检查、维护情况;
(2).汛期前成立防洪抢险队,防洪器材、措施落实情况;
(3).冬旱季的防火检查;
三.安全检查的要求
1.组织领导,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根据检查要求配备力量,明确检查负责人,并进行分工,明确检查内容、标准及要求。
2.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因此要认真、详细,特别对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
3.安全检查后要进行全面认真的分析,哪些检查项目达标;
哪些基本上达标,但是具体还有哪些方面需要进行完善;
4.整改是安全检查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检查结果的归宿,整改工作包括隐患登记、整改、复查、验收。
5.及时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和典型事例表彰奖励安全工作中先进的集体和个人,对于违章违纪和安全隐患严重或造成事故的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1、目的
为定期研究本厂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3、职责
行政部负责召集、厂长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4、工作程序和要求
(1)参加例会人员一般为部门负责人,但可根据会议研究的内容,指定相关人员出席。
(2)会议应设置签到文件和进行文字记录。
(3)安全生产例会每季一次,遇有重大安全任务或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4)会议内容:
传达和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议精神;
分析和研究本企业安全生产和管理现状,对有关存在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期限、人员和经费;
研究和制订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考核指标办法;
听取厂安全员的工作汇报,部署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
格尔木鸿岩石材加工厂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预防和减少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以保证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生产作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对各种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3.1行政部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特种作业证件保存和档案管理。
3.2生产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
4、日常管理
4.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4.2行政部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工作。
4.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可以从事原作业。
4.4特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者,政府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情况有权吊、扣证,并将违章作业和事故情况记入《特种作业操作证》内;
情节严重者,应按有关规定和制度进行处罚,并追究责任。
4.5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适应本岗位的身体条件和文化程度,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训练,并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关行政管理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上岗作业。
4.6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复审的,由相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委托单位吊销或扣押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继续独立从事特种作业。
4.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特种作业操作证》规定的工种范围内作业,接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监督检查。
4.8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的物品,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检查、修理、焊接、加油、清扫等违章行为。
焊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遵守厂内用电、动火审批程序。
4.9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用具。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有对违章从事特种作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4.10安装、检修、维修等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作业技术规程,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残留物,关闭电源,防止遗留事故隐患,因作业疏忽或违章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视情节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追究责任人责任,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11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期间,发觉视力障碍,反应迟缓,体力不支,血压上升行身体不适等有危及安全作业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任何人不得强行命令或指挥其进行作业。
4.12特种作业人员在工具缺陷、作业环境不良的生产作业环境,且无可靠防护用品和无可靠防范措施情况下,有权拒绝作业。
5、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和复审
5.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考核。
5.2需要增加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经厂批准签字后予以组织办理,个人先行垫付考试相关费用,通过培训机构组织考试成绩合格后持正式发票报销,未通过相应考试人员不予报销。
5.3年审证件人员自行到培训机构办理,也需提供个人申请,经总经理签字后,个人先行垫付考试相关费用,通过培训机构组织考试成绩合格后持正式发票报销,未通过相应考试人员不予报销。
5.4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件到期需要继续复审的,应当至少提前二个月将复审人员名单提供给行政部。
6、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并按照厂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6.1特种作业人员因本人原因不再从事特种作业的;
6.2特种作业人员因经常性违章作业(三次以上)屡教不改的;
6.3特种作业人员无故拒绝参加安全培训与复审验证的。
7、其他
7.1外来人员在我厂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安全员应将本规定落实到外来作业单位和人员,确保安全作业。
7.2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因单位或本人原因,在证件有效期内未进行培训取证的,不得继续从事特种作业工作;
部门领导如安排继续从事特种作业操作按违章指挥处罚,个人继续特种作业操作的按严重违章作业处罚。
7.3各部门应加强规范化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
7.4厂出资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离开厂时扣还厂出资部分报销款项。
安全投入保障管理制度
为确保安全费用投入能够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要求,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等管理。
企业负责安全生产投入费用的审批。
生产部负责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费用的计划管理。
财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支出管理。
4、工作程序
4.1财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经费的使用管理,单独建立帐户,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或挪用;
企业补充部分由总经理审批使用。
4.2财务部门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资金。
4.3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生产部组织各部门在上年底(或年初)编制来年(或本年度)安全措施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生产部至少半年度一次对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要求改进。
4.4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4.4.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生产作业场所的防火、防爆、防坠落、防毒、防静电、防腐、防尘、防噪声与振动、防辐射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支出;
4.4.2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支出;
4.4.3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
4.4.4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4.4.5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的配备、维护、保养及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4.4.6安全标志及标识;
4.4.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4.4.8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费用的使用;
4.4.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
4.5生产部负责建立年度安全投入台帐,明确投入的数量,保存好原始凭证(或复印件)。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部门、排查方法等内容,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管理。
3、定义
3.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
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3.3重大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职责
4安全员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
4.2其他部门配合安全员进行隐患的排查和治理。
5、程序
5.1事故隐患排查。
5.1.1安全员每季度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事故隐患。
5.1.2隐患排查前应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选择合适的排查方法。
5.1.3企业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5.1.4隐患排查结果记录在《隐患排查表》上。
5.1.5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定期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5.2安全员组织设备、电气、工艺等管理人员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进行评估分级。
隐患评估依据3.2、3.3条款进行,安全员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5.3隐患的整改。
5.3.1一般事故隐患,由存在隐患的区域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组织立即整改,填写《隐患整改记录表》,安全员负责监督落实。
5.3.2重大事故隐患,填写《隐患治理记录表》,由总经理组织制定、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评估。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5.3.3隐患治理完成后,应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5.3.4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
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5.4厂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
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及时进行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
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安全员应及时向各部门和人员发出预警通知;
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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