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及地下车库工程成品保护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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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及地下车库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高层建筑及地下车库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1.1成品保护的定义
在施工过程中,有些分项、分部工程已经完成,其它工程尚在施工,或者某些部位已经施工完毕,其它部位正在施工,如果对于已完成的成品不采取妥善的措施加以保护,就会造成损伤,影响质量。
因此,搞好成品保护,是一项关系到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按期竣工的重要环节。
1.2成品保护的基本分类
1.保护:
保护就是提前保护,以防止成品可能发生的损伤。
如在玻璃幕墙玻璃表面贴塑料薄膜;楼梯踏步采用护棱角铁上下连通固定;门口在推车易碰部位,在小推车车轴的高度钉防护条等措施。
2.包裹:
包裹主要是防止成品被损伤或污染。
楼梯扶手易污染变色,油漆前应裹纸保护;铝合金门窗应用塑料布包裹;电气开关、插座、灯具等设备也要包裹,防止施工过程中被污染。
3.覆盖:
对成品加以覆盖,以防止成品堵塞、损伤。
如楼梯用木板、加气块等覆盖,以防止操作人员踩踏和物体磕碰;高级地面用苫布或棉毡覆盖。
其它需要防晒、保温养护的项目,也要采取适当的措施覆盖。
4.封闭:
封闭是指对已施工完毕的区域进行临时的封闭。
如室内墙面、天棚、地面等房间内的装饰工程完成后,均应立即锁门以进行保护;楼梯地面工程,施工后可以在楼梯口暂时封闭,待达到上人强度并采取保护措施后再开放。
5.巡逻看护:
巡逻看护是对已完成的成品实行全天的巡逻看护,并实行“标色”管理,将各流水段按重点、危险、已完工、一般等划分为若干区域,规定进入各个区域施工的人员必须佩带由工程经理部颁发的贴上不同颜色标记的胸卡(不同颜色代表不同区域),防止无关人员进入重点、危险区域和不法分子偷盗、破坏行为、确保工程产品的安全。
6.移交:
移交是指已经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房间或区域,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前提下,可随施工进度逐步移交给业主,任何施工单位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该房间或区域。
当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完成后,由工程经理部组织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将工程正式移交业主。
1.3成品保护措施
1.3.1主体施工期间成品保护措施
1.模板的成品保护
1)模板运输及现场堆放下部必须加支撑垫平,集中堆料高度不可过高,遇雨雪及时覆盖,防止变形。
2)配制好的墙模、角模、门窗洞口模板运输及施工过程中轻拿轻放,不得磕碰。
3)顶板模板支设好后不得在其上集中堆料。
混凝土浇灌用的布料杆位置支撑适当加密。
塔吊运料时注意不要碰撞支设好的墙模。
4)拆模时严禁野蛮撬、砸模板以防损坏,其他工种不得随意拆除模板的支撑件。
5)水电做管须穿过顶板模板时,模板上打孔必须使用手枪钻,不得使用錾子。
2.钢筋的成品保护
1)现场钢筋原材及半成品的堆放注意防雨雪,以防钢筋锈蚀,另外还需注意钢筋的污染问题。
2)作业面堆料不得放置在楼板负筋之上,负筋铺好后搭设人行马道,以防踩弯负筋,铺设负筋部位马凳适当加密。
3)为防止浇灌顶板混凝土过程中对墙、柱主筋的污染,墙、暗柱主筋要及时用湿绵丝进行清理或者缠塑料布保护。
4)塔吊运料过程中注意不要磕碰已绑扎好的墙、柱钢筋。
5)墙体、楼板开洞由钢筋工进行,水、电等其他工种严禁拆改。
3.混凝土的成品保护
1)混凝土原材料(水泥、外加剂)等注意防潮防雨,堆料时下部必须垫高。
2)新浇筑完的混凝土楼面严禁上人以防踩出脚印,混凝土楼板不具备足够强度时严禁集中堆料,以防压裂混凝土楼板。
3)二次浇筑混凝土时,将已浇筑的混凝土进行覆盖,以保证清水混凝土不受污染。
4)混凝土拆模时必须等到具有规范要求的强度后进行。
拆模时必须由技术质量部批准。
5)混凝土构件严禁其他工种随意剔凿,必须进行剔凿时要征得技术部门的同意,并按规范要求剔凿。
6)塔吊运料过程中注意不要磕碰已浇筑完混凝土构件。
7)雨期施工时,如混凝土浇灌过程中遇雨,注意及时遮盖已成型混凝土,以防雨淋。
8)冬期施工时严格控制入模温度、养护温度、及时覆盖,注意混凝土防冻。
1.3.2二次结构墙体成品保护措施
1.要注意水电工种不得随意剔凿。
2.加强施工人员成品保护教育工作,避免故意损坏。
3.对于水电预埋(留)管线、孔洞的成品保护,技术及工长等有关管理人员,必须适当了解水电管线埋设情况,并有水电队技术人员配合,加强施工中对水电管线的保护,尽量避免破坏其管线、孔洞。
1.3.3机电设备安装期间成品保护
总承包单位总体管理,对分包单位的工作进行协调、监督检查。
1.在安装前,对机电设备及部分易损、易丢材料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1)制定较为周密的材料、设备进场计划,保持随安装随进货的原则,减少现场积压设备材料。
2)到场设备、材料应及时组织进场报验,报验合格后由相应部位施工班组马上办理领用手续运走。
风机盘管、吊挂风机、吊挂机组、风管、风管阀部件、管材、线槽、型钢、水管阀部件运至施工班组工具房及其附近,下部垫起,整齐、科学的码放,有包装的不拆包装运输、存放,并设专人负责巡查。
其中风机盘管、吊挂机组的纸包装箱在吊装前拆除,并交由机电部统一处理,其塑料包装要加固,待设备接管碰头时局部拆开,交付使用前再彻底拆除。
3)现场有成型机房的设备在进场报验合格后,由相应部位施工班组运至封闭后的各自机房存放,机房上锁设专人负责巡查。
设备原则上不拆包装箱运输,当需要拆除包装时,运到机房后要恢复包装并加固。
2.在安装过程中,对机电设备管线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1)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将易损易丢、不影响系统完善的设备、材料的安装时间,在总控计划内向后安排(例:
竖井母线、配电盘芯安装)。
2)合理安排工序,避免交叉打架,减少反复拆改,提高一次成活率。
3)合理安排安装、检修空间,为交叉施工、后续施工创造条件(例:
保温、放线)。
4)设备、材料运输过程中严禁生拉硬拽,既不要损坏他人物品(例:
墙、柱、门窗、楼梯、电梯等),也不要使自己的设备、材料受损(例:
镀锌管的镀锌层划伤、设备受损等)。
5)施工过程中的设备口、管线(水管、线槽、通风竖井风口等)端口应随时使用塑料布等封堵,防止非安装物品污染(阻塞)内部。
严禁在安装现场的地面上长期堆放敞口的成品或半成品(例风管、丝接管组件、阀部件)。
6)易损易丢件(铜阀手轮、电动阀的电机、小型放气阀、温度计、压力表、灯具、开关等)暂不安装,在达到封闭使用条件后,再分期分批集中安装,以减小损失。
7)各施工班组严禁以其它工种的成品、半成品作为施工架子,严禁为自己施工方便而随意剔洞或拆除其它专业已安装好的设备。
8)加工场地应保持干净,每日清理检查。
机加工设备下应有接油盘,砂轮锯前方应有遮挡,废品、半成品等应有标识,刷漆时应注意不要污染周围成品(地面、其它管线、墙、柱等)。
1.3.3装饰装修期间成品保护
1.地面的成品保护
1)水、电专业所有在地面下暗敷的管线必须于地面施工前完成,以避免地面施工完后再次剔凿。
2)地面未达到足够强度前不得上人及堆放材料。
3)在地面上倒运暖气片等设备时注意轻挪轻放,以防碰坏地面。
4)油漆、浆活施工时地面加以遮盖,以防污染。
2.墙面(抹灰、防水腻子)的成品保护
1)水、电专业对于穿墙或于墙内暗敷管线的施工,要尽早及时施工,以避免后期再次凿开墙面。
2)墙面腻子刮完后,应开始巡视,防止墙面因乱涂乱划遭受污染。
3)抹灰完成后,倒、运料时注意柱、墙棱角的保护,尽量避免磕碰。
4)若楼内油漆工程赶在墙面腻子之后施工,施工时油漆与腻子分水线处须贴上胶条,以防油漆污染墙面。
5)竣工清理时注意不要污染墙面。
3.顶棚腻子的成品保护
1)水、电专业在顶棚处施工时注意不要乱摸,以防污染顶棚。
2)室内清理时应适量洒水,以免扬尘污染顶棚。
4.门窗的成品保护
1)门窗到场后应入库存放,下边应垫起、垫平、码放整齐。
对已装好披水的窗,注意存放时的支垫,防止损坏披水。
2)检查门窗保护膜,确认完好无损后再进行安装,安装好后及时将门框两侧用木板条捆绑好,防止碰撞损坏。
3)任何工种严禁用门窗作为架高支点,以防门窗变形或损坏。
室内运输材料时,防止磕、碰和损坏门窗。
4)墙顶腻子、油漆浆活施工时注意不要污染门窗及五金配件。
5.厕所、卫生间防水的成品保护
1)防水施工前水暖专业的套管、托吊工作必须做完,以免后期剔凿。
2)防水层施工过程中,未固化前不得上人走动,以免破坏防水层。
3)进行保护层施工时运送砂浆的手推车车腿要用软物包裹,以防刮破防水层。
6.消防设备的成品保护
1)消防设备的成品保护主要注意不得随意开关消火栓龙头。
2)配电箱、盘、柜、开关、插座等电气设备的成品保护
3)注意看护,防止被毁、被盗。
4)进行涂料等施工时注意防止污染。
5)非电工禁止乱动电气设备。
6)置于室外时要搭设防护棚,防止物品坠落冲击、防止雨淋。
7.交工前楼层成品保护
1)各房间在工程竣工交付前一律不得使用,为防万一,工程经理部根据楼层面积分层分区,组织专职人员负责成品质量保护,值班巡查。
2)成品保护专职人员在工程经理部确定的所有区域,切实按照有关规定的成品保护职责、制度,做好保护范围内的所有成品检查工作。
3)在工程办理竣工手续前,任何人不得在楼层内使用卫生间、设备间等其它设施。
专职成品保护值班人员工作至工程竣工验收。
4)在工程调试及修补阶段,楼层入口处设置保卫人员,内部工作人员挂牌登记入内,非工程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楼层。
8.对指定分包的成品保护管理措施
1)工程经理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图纸编制成品保护方案,以合同、协议等形式明确各分包成品的交接和保护责任,确定主要分包单位为主要的成品保护责任单位,工程经理部在各分包单位保护成品工作方面起协调监督作用。
2)工程经理部对所有入场分包单位进行定期的成品保护意识教育工作,依据合同、规章制度、各项保护措施,使分包单位认识到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是保证自己的产品质量从而保证分包自身的荣誉和切身的利益。
3)工程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进行方案交底,各责任工程师对施工班组的技术交底及对班组及成员进行操作交底的同时,必须对成品保护工作进行交底。
4)对指定分包单位在进行本道工序施工时,如需要碰动其它专业的成品时,指定分包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工程经理部,项目经理经与其它专业分包协调后,其它专业派人协助指定分包单位施工,待施工完成后,其它人员恢复其成品。
5)项目经理部制定季、月度计划时,要根据总控计划进行科学合理的编制,防止工序倒置和不合理赶工期的交叉施工以及采取不当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互相损坏、反复污染等现象的发生。
6)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主要指土建与水电,不同分包单位间的工序交接)要办理交接手续。
交接工作在各指定分包之间进行,工程经理部起协调监督作用,工程经理部各责任工程师要把交接情况记录在施工日记中。
7)工程经理部在工程收尾阶段,协助精装修分包单位分层、分区设置专职成品保护员,其它专业分包队伍要根据工程经理部制定的“入室作业申请单”并在填报手续齐全,经工程经理部批准后,方准进入作业,否则成品保护员有权拒绝进入作业。
施工完成后要经成品保护员检查确认没有损坏成品,签字后方准离开作业区域,若由于成品保护员的工作失误,没有找出成品损坏的人员或单位,这部分损失将由成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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