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综合应急预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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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油品、化学品泄漏、爆炸应急预案53
第三篇现场处置方案55
第一章发电机触电伤亡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55
第二章高低压配电装置触电伤亡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58
第三章分拣设备触电伤亡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61
第四章分拣设备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63
第五章信息中心机房触电伤亡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66
第六章机动车辆火灾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69
第七章机动车辆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72
第八章食堂电气设备触电伤亡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75
第九章食堂燃气泄露及火灾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78
第十章食堂中毒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81
第十一章火灾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83
第十二章抢劫事件现场应急处置方案87
第一篇综合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
为了正确、迅速、有效地处置XX市局(公司)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的应急处置体系,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员安全、财产安全,确保企业稳定,维护企业形象,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XX市局(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主,增强居安思危的意识,常抓不懈也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有效机制,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2、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工作,从根本上要依靠科学,依靠制度,依法办事。
依法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减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加强公共安全的科学研究,组织攻关,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水平。
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管理,进行分级响应。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处置主体和处置责任,明确责任人及指挥权限。
建立以事发地政府为主,各部门协调配合的领导责任制和现场指挥机构。
4、靠前处置,迅速有效。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精心组织,靠前指挥,坚持抗灾和救灾相结合,充分利用广泛的社会力量,充分发挥各类应急救援机构的骨干作用,充分依托专家作用,迅速有效的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1.3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依据是: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第61号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福建省烟草专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烟草系统特大、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XX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突发公共事件的总预案,适用于XX市局(公司)发生的造成和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
1.4.1自然灾害包括:
洪涝、干旱、雷击、冰雹、龙卷风、台风等气象灾害;
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事件。
1.4.2事故灾难包括:
道路车辆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公共设施与设备事故、计算机网络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1.4.3公共卫生事件包括:
(a)国务院发布国内大范围爆发非典及鼠疫、霍乱、肺炭疽、O157等甲、乙级法定传染病的重大疫情公告;
(b)员工感染非典及鼠疫、霍乱、肺炭疽、O157等甲、乙级法定传染病;
(c)员工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或集体感染易诱发生命危险的不明原因疾病。
1.4.4社会安全事件包括:
(a)发生阻断交通、非法示威游行、围堵各级党政机关等可能造成较大政治和社会影响的特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
(b)在专卖执法、打私打假、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等执法过程中发生被围攻等暴力抗法事件;
(c)在卷烟配送过程中发生货、款抢劫事件;
(d)在卷烟经营过程中发生纠纷事件。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1突发公共事件领导机构及职责
市局(公司)设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作为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机构,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协调全市烟草商业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其组成人员为:
总指挥:
局长
副总指挥:
副局长、副经理
成员:
市局(公司)机关各科室、各分局(分公司)、各下属公司负责人。
其主要职责是:
(a)贯彻落实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市委、市政府应急管理工作任务或下达的应急处置指示;
根据市委、市政府及相关应急部门,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预测、预警,落实预测、预警要求;
(b)视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程度,授权各分局(分公司)、各下属公司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酌情启动市局(公司)应急响应或本预案;
并依法向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报告。
必要时向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请求援助;
(c)发布或解除预测、预警、应急响应、应急结束、预案启动、预案关闭等指令;
(d)组建市局(公司)现场应急处置领导机构、日常办事机构、应急处置工作机构;
(e)调动应急响应的人力、物力和后勤支援;
(f)指挥、指导、协调各分局(分公司)、各下属公司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置等各项工作的落实;
(g)审核、审定市局(公司)制定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
审批各分局(分公司)、各下属公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
指定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人、审定信息发布材料,签发向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报告;
(h)审批全省烟草商业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经费预算。
2.1.2现场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市局(公司)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现场领导小组”)是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派出,对事发现场开展应急处置的领导机构。
现场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亲自担任或者指定人员担任,成员由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处置等工作。
a)地方政府未参与处置时,迅速了解现场有关信息、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根据事态发展及时调整、实施处置方案;
b)统一协调、调配、使用应急处置工作所需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c)指定专人保持与当地政府的联系,及时向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汇报现场处置的进展情况;
d)经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授权后,开展扩大应急、应急恢复、应急结束等工作,并对外发布现场应急处置有关信息;
f)指定专人对上级下达的批示、现场领导小组与地方党委、政府协调的意见、现场信息、处置过程等做出详细记录并起草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总结。
g)地方政府直接处置时,协调、配合地方政府的应急处置工作。
2.1.3日常办事机构及职责
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公室”),作为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
市局(公司)办公室加挂XX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兼任市局(公司)应急办公室主任。
其主要职责:
a)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和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应急值班,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b)接收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的信息、指示和所属单位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
c)及时核实、报告信息并做出判断后,迅速向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报告并跟踪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势态;
d)保持上下沟通,及时传达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或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的指示、指令,组织协调应急处置人员及时赶赴现场,组织调配现场应急处置所需物资;
f)负责与事发地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和有关新闻媒体单位的联络、协调工作,根据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授权,对外发布信息;
g)负责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上报、下发材料的起草、审核工作,并做好有关会议记录以及信息的汇总和综合协调工作;
h)组织制定和修订市局(公司)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
i)组织实施市局(公司)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并进行总结、考核,提出改进意见;
j)指导、监督、检查所属单位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的落实;
k)审核所属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经费预算,审查有关救援设备、器材、物资及备用物品的配置。
2.1.4应急处置工作机构及职责
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性质、特点和现场情况,下设若干个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人员组成,在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或现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参与现场抢险救援、抢救人员和财产、物资和后勤保障、善后处理、事故(事件)调查及恢复重建设等工作。
各工作小组的组成和职责为:
a)指挥协调组:
组长由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办公室和信息中心人员组成。
职责:
在现场应急处置过程中,保证通讯顺畅;
根据现场领导小组组长的命令,做好下情上传和上情下达,确保信息及时、准确的传递;
协助做好内部协调和对外联络等工作。
b)抢险救灾组:
组长由专卖监督管理科科长担任,成员由专卖监督管理科人员组成。
组织现场以及周边人员的疏散撤离;
搜救受伤人员;
抢救物资等工作。
c)后勤保障组:
组长由市局(公司)负责车辆调度的人员担任,成员由财务科人员及驾驶员组成。
负责应急保障物资、车辆的调度使用,应急设备器材配置与保管等。
d)安全保卫组:
组长由安全科科长担任,成员由安全科和保安人员组成。
做好现场安全和保卫工作,防止意外事件和安全事故的次生、衍生。
f)新闻报道组:
组长由人事劳资科科长担任,成员由人劳科和烟草学会人员组成。
根据现场领导小组组长的部署,及时、准确地核实、统计和上报灾情;
综合整理有关文字材料,记录事件进展情况;
事后撰写事件调查报告;
在适当的时机,经授权后进行事件的新闻发布和媒体报道把关工作。
g)善后处理组:
组长由综合计划科科长担任,成员由办公室、人劳科、财务科及相关科室人员组成。
按照国家政策处理事件中反映的问题,做好事件中伤员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
h)事件调查组:
由纪检监察科科长担任组长,由纪检监察科和整规办人员组成。
及时、准确查清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原因和责任,总结事件经验与教训,提出防范与改进措施,并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i)事件评估组:
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组织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对突发事件的各个处置环节,以及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情况进行客观评估,及时总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经验教训,制定恢复重建计划。
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可根据具体突发公共事件需要,可以适当增加或调整工作小组及其成员。
2.1.5各分局(分公司)、各下属公司应急组织机构
各分局(分公司)、各下属公司应按照市局(公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的模式,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应急处置工作机构,并明确其工作职责和程序。
其中,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a)根据地方党委、政府和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发布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要求,实施应急响应;
b)编制、发布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初审本单位应急预案和所属部门的应急预案;
c)应急领导小组相关领导、日常办事机构应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d)接受所属部门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并迅速做出判断,在组织先期应急处置的同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报告;
f)组建本单位及所属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预备增援队伍,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和应急演练;
g)组织、指挥、协调、监督本单位和所属部门应急管理、应急处置、善后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的落实;
h)组织对本单位或所属部门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i)在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醒目处公布报警电话及本单位白天、夜间、节假日应急值班电话;
j)负责初审和上报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经费方案,有关救援设备、器材、物资及备用物品的配置。
2.2组织体系框架描述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结构图,见附件1。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报体系建设,建立危险源(点)的常规数据监测和科学分析制度,加强对危险源(点)的控制,聘请专业技术部门进行指导,提高预测、预报的准确性。
市局(公司)应急办公室、各分局(分公司)、各下属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通过文件、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渠道采集和传递国家应急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烟草行业应急管理的要求以及地方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建立健全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建档工作制度,实现信息共享。
根据信息来源,针对各类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及时开展预测、预警和风险分析,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做好信息监测与报告工作。
3.2预警预防行动
市局(公司)应急办公室、各分局(分公司)、各下属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地方党委、政府或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或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预警、预防通报,吸收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单位的经验、教训,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通报预测、预警信息,指令所属单位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或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3.3预警支持系统
利用全市烟草商业系统办公自动化信息网络,通过电话、传真及信息网络形成应急支持平台。
办公信息系统中应有以下内容:
全市局(公司)各级应急组织机构、人员、通讯资料;
应急救援人员名单、通讯资料;
应急机动车辆驾驶员名单、通讯资料及有关单位应急通讯资料;
储备的应急救援资源、重要危险源技术资料等,确保应急指挥信息传递及反馈高效快捷、资源共享、指挥有力。
3.4预警级别
预警级别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从低到高划分为四级:
一般(IV级)、较重(III级)、严重(II级)、特别严重(I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a)一般(IV级、蓝色)突发公共事件,无人员伤亡、造成财产损失50万元以下为四级预警,由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发布预警;
b)较重(III级、黄色)突发公共事件,无人员伤亡、造成财产损失50—100万元或10-20人以下的恶性群体性事件为三级预警,由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发布预警;
c)严重(II级、橙色)突发公共事件,发生伤亡人数在3—10人或造成财产损失100—500万元或30-50人的恶性群体性事件为二级预警,由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发布预警;
d)特别严重(I级、红色)突发公共事件,发生伤亡超过10人以上或者造成财产损失500万元以上或者50-100人以上的恶性群体性事件为一级预警,由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发布预警。
f)各分局(分公司)、各下属公司根据当地党委、政府和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预测、预警要求及时发布预警。
g)由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负责发布的预警或预警的调整、解除,均通过全市烟草商业系统办公自动化信息网络、传真、电话等渠道予以公告。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程序
4.1.1报告时间、方式、内容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或部门是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事发单位或部门应在事发至处置结束的全过程中实行信息的初报、续报和终报制度,保证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的连续性。
a)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单位主要领导应在第一时间内赶赴事发现场,负责领导和指挥先期应急救援行动。
并尽快核实情况,按照逐级上报的原则,于事发后30分钟内先电话简要口头报告市局(公司)应急办公室,同时,依法向当地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
b)事发单位或部门应做好口头报告的原始记录,并在事发后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市局(公司)应急办公室。
c)口头和书面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等。
书面报告要表述简明、准确,文字精炼。
d)遇特殊情况不能在30分钟以内口头报告的,事发单位最迟上报到市局(公司)应急办公室的时间距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不得超过1小时,并同时说明迟报的具体原因。
f)对严重和特别严重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比较敏感的突发公共事件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严重、特别严重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不受突发公共事件级别的限制,有关值班人员和事发单位或部门可直接向市局(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
市局(公司)应急办公室在接到报告后,经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按照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的规定及时上报。
g)各分局(公司)、各下属公司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应及时向市局(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
h)市局(公司)应急办公室将适时通报各分局(公司)、各下属公司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及开展应急处置的情况。
4.1.2分级响应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和情况,对照预警层级分为4级响应。
a)一般(IV级、蓝色)突发公共事件,由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派出现场领导小组或授权各分局(公司)、各下属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全权负责处置,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及时向市局(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
b)较重(III级、黄色)突发公共事件,由事发单位或部门负责先期处置,并及时向市局(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
由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启动本预案、并派出现场领导小组实施应急响应;
c)严重(II级、橙色)突发公共事件,由事发单位或部门负责先期处置,并及时向市局(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
由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启动本预案、并派出现场领导小组实施应急响应的同时,报告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
d)特别严重(I级、红色)突发公共事件,由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负责先期处置,并及时向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由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启动相应的预案、并派出现场应急指挥部实施应急响应的同时,报告省委、省政府和烟草行业应急指挥中心。
4.1.3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应急响应
市局(公司)应急办公室接到所属单位或部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尽快核实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情况,及时作出判断,指令事发单位或部门组织开展先期应急处置的同时,报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
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情况,启动市局(公司)相关应急预案或授权各分局(分公司)、各下属公司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或市委、市政府相关应急部门直接处置时,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协助配合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或市委、市政府相关应急部门的应急处置工作。
4.1.4各分局(分公司)、各下属公司应急响应:
a)发生一般(IV级、蓝色)突发公共事件,各分局(分公司)、各下属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在按规定的时间向市局(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的同时,首先组织开展先期处置,保持与市局(公司)应急办公室的联系,及时报告处置情况。
b)发生一般(IV级、蓝色)及以上突发公共事件,各分局(分公司)、各下属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在按规定的时间向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的同时,指令事发部门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减少损失、控制事态扩大,必要时,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经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授权后,启动各分局(分公司)、各下属公司相关应急预案。
c)当地政府参与处置时,协助、配合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实施应急处置。
XX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见附件2。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全市烟草商业系统应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系统和处理规定。
市局(公司)应急办公室负责利用本单位办公自动化信息平台、新闻媒体和网络及时收集和掌握烟草行业应急指挥中心、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和地方党委、政府以及有关应急部门发布的信息及相关社会动态,经应急指挥部审批后,在本单位办公自动化信息平台上发布,实现信息分析和信息共享。
4.3通讯和信息保障
为确保应急期间的信息能及时、准确、可靠地传输和有效地实施指挥,各级应急领导机构应在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醒目处公布报警电话及本单位白天、夜间、节假日应急值班电话,保证应急值班电话、应急办公室主任和相关领导24小时通信畅通。
应急办公室负责编制、保管、保存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通讯录、有关应急人员通讯录、机动车辆驾驶人员通讯录、抢险救援人员通讯录,实行专人管理,应急备用。
4.4指挥与协调
4.4.1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视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成立现场领导小组。
现场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救援方案、调配救援物资,组织、协调人员参与应急处置,并及时向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进展情况,为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的决策提供信息,并服从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的指挥。
4.4.2超出各分局(分公司)、各下属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处置能力的突发公共事件,由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事发单位应急领导小组予以配合并实施具体应急处置工作。
4.4.3跨地市行政区域或超出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处置能力的突发公共事件,由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应服从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并负责实施具体应急处置工作。
4.4.4当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启动应急预案时,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协助配合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5紧急处置
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成立现场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迅速赶赴现场指挥,采取果断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优先保护人员生命安全。
现场领导小组视应急情况涉及的专业技术问题,必要时,请求专家人员赶赴现场指导,同时组织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资源快速救援。
4.6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型和特点,事发单位应为参与应急处置的人员提供必需的符合救援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
应急救援人员要按照现场救援方案规定的程序进入和离开事发现场,以避免应急救援人员发生新的伤亡,保证抢险人员的人身安全。
4.7群众的安全防护
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可能对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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