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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风自南,吹彼棘薪;
母氏圣善。
我无令人。
爰有寒泉,在浚之下。
有子七人,母氏劳苦。
睍睆黄鸟,载好其音。
有子七人,莫慰母心这是一首赞美母亲和儿子自责的诗:
生下七个孩子的母亲,像和暖的春风呵护孩子,她整日操劳,她具有“圣善”之美德;
七个儿子长大了,却不能慰藉母心,分忧分劳,让母亲依然劳苦……“母亲”和“女人”一样,不是天生,而是社会造就。
“母亲”是对女性的一种社会文化角色的指认派定,“母性”则是对母亲角色界定规范和塑造。
为人之母不过是女性诸多家庭身份角色——女儿、妻子、媳妇、母亲中的一种。
用今天的眼光看,生为女人,女儿角色无可逃遁,而妻、妇、母不一定每个女人必须承担。
但是,在儒家文化建构的性别制度中,生为女子身为女儿而不嫁,既嫁为人妻妇而不育,那是有悖伦理常情的另类异端,不为世俗所容。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男女居室,人之大伦也”。
对丈夫而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对妻子来说,“无子当归宁,有子月经天”。
看来,赋予女性以“母性首要条件是结婚并生育,这是做“母亲”的底线;
至于被称作“好母亲”,需要在职分、气质和道德上接受文化的重重塑造,并不断加强“母性”修养,才会受到得到主流社会文化的认同——在世时受到家人称许,儿女尊敬,死后亲属礼葬,后代祭享,她们中间的优秀者还会彪炳史册,被后代颂赞效仿。
关于“好母亲”的标准,尽管总是在不断变化,但基本条件是要能育善养,相夫教子,敬长恤幼,克己持家……不过,时代越古,好母亲的类型越呈多元和开放的态势。
西汉刘向撰写的《古列女传》,表彰的母亲就具有多样性:
母仪——母亲和婆婆的最高典范刘向如此界说:
“惟若母仪,贤圣有智;
行为仪表,言则中义。
胎养子孙,以渐教化;
既成以德,致其功业……”她们是女中圣贤智者,言行举止中义合度,为人表率;
还善于生养子孙,推行教化,以种种美德襄助儿孙建立功业。
像舜的两个妻子娥皇、女英,刘向称赞她们“德纯而行笃”,不但靠智慧贤德使舜化险为夷,事业成功,而且还孝事阴险偏执多次合谋杀害舜的公公瞽叟。
夏商周三代圣母式的女始祖,更是母仪之选——涂山氏女作为大禹之妻,禹十载治水,三过其家不入其门,也毫无抱怨,教养儿子启成就令名,继承父位开创夏朝。
商民族先祖契的母亲有娀氏长女简狄,“性好人事之治,上知天文,乐于施惠”,教导契“理顺之序”,前后被尧舜重用,他的后代汤创建了商朝;
汤的妻子有莘氏女生下儿子仲任、外丙,不但教子有方,还协助丈夫成就王业。
周人的先祖后稷的母亲姜嫄,“性清静专一,好种稼穑”,教给后稷种植桑麻五谷,周部族逐渐兴盛,到姬昌姬发父子时代灭商建立周朝。
至于着名的“周室三母”——太王的妻子太姜、王季正妻太任、文王妻太姒,更被刘向赞为母仪的最高典范。
称太姜“贞顺率道,靡有过失;
太王谋事迁徙,必与太姜”;
赞太任“性端一诚庄”,善于胎教,生下明圣的文王;
颂太姒“仁而明道”,“有德”,号称“文母”,“文王治外,文母治内”,生下十男,“教诲十子,自少及长”,才有了武王、周公成功有德的儿子。
这些都是帝王的母妻,集母职、道德、才干于一身。
从中可以看出,刘向的时代社会还普遍认为,主内的妻母既贤明又有才具是受到肯定的,因为这些才使她们对部族和国家做出贡献。
《尚书》记载周武王说过“予有乱臣十人”,其中就有母亲太姒,而孔子却改为“九人而已,有妇人焉”。
可见孔子的时代已经排斥作为母亲的妇人参与政事。
刘向树立的“母仪”,初了王母、王后,还有普通贵族和平民。
像春秋时期卫定公夫人定姜,为丧夫归宁的儿媳垂泪吟诗送别,树立了一位“慈姑”的形象;
鲁国季孙氏文伯之母敬姜,以“正曲枉”“均服”教导文伯相鲁之道,家居生活也处处以礼行事,能匡正儿孙过失,同代的孔子盛赞她的贤德慈惠。
还有一类慈母是善待前妻之子的继母,魏国芒卯的续妻,尽管前妻的5个儿子都仇视她,但当其中有人被系狱时,她四处奔走相救感动了魏王,赦免其前妻子死罪。
孟子的母亲三迁其居、断织励学的故事,更是人人耳熟能详。
楚国将军子发的母亲教诲儿子体恤士兵;
齐相田稷的母亲教育儿子拒绝贿赂,做廉洁正直的君子……这些母亲都成为后代广为流传的教子有方的贤母形象。
“母仪”不是人人可以企及,于是刘向又将那些具有一、二美德、才具——或仁智、辩通或贞顺、节义的母亲推举出来,供更多人效法。
能洞察几微、规劝儿子和家人趋福避祸的“仁智”母亲如密康公母隗氏,她劝说儿子献出私奔投靠的三个美女给周王,不可自己享用,不听,招致周天子征讨而亡国;
晋国叔向的母亲羊叔姬预见儿子叔鱼和孙子叔虎有“狼子野心”,必给羊舌氏带来灭族之灾,后来得到验证;
赵括的母亲深知儿子只会纸上谈兵,力谏赵王不要用儿子为帅,赵王不听,造成赵国血染长平的惨败。
面对凶险而能从容申辩、化险为夷的“辩通”的母亲,首推楚国郢大夫江乙之母,江乙被楚国令尹诬告犯盗窃入狱,其母亲自见楚王,用巧妙的譬喻,指责令尹的诬枉和儿子的无辜,江乙终被赦免。
《古列女传》中也列有贤明、贞顺的妇女,但多是妻子,即未来的母亲;
“节义”的范围较广,保母乳母、继母、姑姑、妯娌、妻妾等多种角色身份,伦理关系已超出母子、夫妻范畴了。
在树立正面母亲典范的同时,刘向也列举了坏母亲——“孽嬖”代表。
与三代兴国贤母相对立是末代亡国的“女祸”,像夏桀后妹喜,商纣后妲己,西周幽王后褒姒,都被指控为以色惑主,毁乱纲纪,导致家坏国亡的“厉阶祸首”。
无独有偶,春秋时晋献公夫人骊姬,蛊惑献公废世子申生,立自己亲生儿子奚齐,迫使诸公子流亡19年,造成晋国政局长期动荡。
这类导致乱政的母亲成为后代“女祸”的一面镜子。
贵为王后、夫人,身为母亲,非但不被尊重,反招致指责詈骂,就是因为她们危及了家国安定,搅乱了男女内外界隔。
有鉴于此,后人对身为母亲介入外部公务的才具智慧不再过多赞扬,而更多注重家内的母职和德行。
但是在皇家,如果遇到继胤中断,幼主登基,还需母后临朝听政,这在汉、宋两朝特别引人注目。
对于官宦和平民的家庭,演变到后来,对贞节苦孝、相夫教子的母亲的记载日多,充斥着正史和方志的列女传和私人着述的碑铭祭文中,后代各种女教书中,也包括身为母亲的妇女对女儿、儿媳辈的叮嘱教诫,汉代班昭的《女诫》开母亲着述教诫女儿之先河。
其实,这是更有力有效的母性塑造渠道。
宋代开赞扬相夫教子的模范母亲之风气,像宋代苏洵的妻子、苏轼的母亲程夫人,亲自经营生计,保证、督促、勉励丈夫、儿子苦读,父子在着述和为宦留下令名。
守寡的贤母更能得到儿辈和世人的敬重,欧阳修的母亲郑氏29岁丧夫,拉扯4岁的欧阳修,“居穷,自力于衣食,以长以教,俾至于成人”;
她治家俭约,同宦途风波的儿子忧患与共,还要奉养性刚严有礼的婆婆。
唐宋以降,连篇累牍的墓志、碑文、祭文,对母亲的颂扬,客观上形成了男性学者文人对模范母亲的全力打造。
元明请三代,理学占据了主流意识形态地位,理学与妇女关系密切之处,其中之一就是鼓吹妇女守节,表彰像欧阳修母亲那样的节母;
人要守得住,最好知书达礼,教子读书通经,成就功业,以光耀门庭。
这时,官方表彰起着压倒一切的导向作用,《清史稿?
列女传》列有300多名模范妇女名单,更多的是节母。
像洪亮吉的母亲蒋氏,夫死教子读礼经,正音训,常常读书到夜半;
陈时夏的妻子田氏自述她守寡的动力就是为了三子一女,“忍艰苦以冀其有成”“使余生不负于子女,死不愧于夫子”……这类模范母亲都是经过层层申报、严格挑选被礼部批准给予表彰的,有的还敕赐匾额牌坊,荣耀闾阎。
把青春、幸福奉献给子女、父母、舅姑,把荣誉留给家族,忘掉自己的女性,就是那个时代的模范母亲,也是值得儿辈尊孝的贤良母亲。
尊母孝姑:
礼俗积淀与孝子贤妇制造既然文化已经把母亲分成了好/坏类型,那么体现在行动和态度上,就是区别对待:
身为母亲的褒姒和骊姬受到最严厉的诅咒和恶毒的咒骂自不必说了,就连知书达礼教育出像宋恭伯姬那样恪守礼数的女儿的穆姜,只因她后来与叔孙侨如合谋废立,事情暴露被儿子囚于东宫9年有人劝她出逃,她占卜为随卦,深刻反省自己犯下了不仁、害国、害己、不贞的罪行,宁肯死在囚室,这是史载第一个自责反省的母亲,“一失足成千古恨”,咎由自取,无人同情;
刘向撰《古列女传》把她打入“孽嬖”一类,当年守礼的一面也一笔抹煞了。
贤母们则别是一番荣耀。
众所周知,华夏文化传统中没有母权时代,但在家庭中母亲对儿孙辈特别是子妇们握有较大的权力,有学者用“子宫家庭”来表述这一特点。
但笔者认为最重要的还是文化建构的作用,如前所述,那些贤德、劬劳的母亲,无论出于人伦还是道德,都会受到儿女的尊孝、社会舆论的肯定甚至国家的表彰。
母慈子孝的伦常关系也是家国稳定兴旺的基础,所以历代文化人和统治者都不遗余力地提倡。
孔子提倡“事亲孝”,孟子也以孝母闻名而“亲”是包括父母双亲;
不过对母亲的孝敬,儒家又有言曰:
资于事父而孝母,这是礼的规定。
但另一方面,母亲因母爱、母职得到儿女尊孝的回报,也是本于性情,儒家制礼就说是本于性情,合乎人伦的。
儒家提倡孝,把它看成是人伦之本,培养忠君爱国之心是以孝亲开始的。
在历史上,也不乏把“孝”提到“立国之本”的高度的朝代《孝经》谓“昔者明王以孝治天下”,汉代“母氏尊崇”,女主临朝频频,就与“孝母”的“国策”有关。
“以孝立国”,这既得力于儒家纲常伦理的倡导,又借助于阴阳家“阴阳五行”和“五德终始”的“论证”。
《春秋繁露》、《东观汉记》、《白虎通义》以及无数古今经学家对先秦经典的再阐释,就是强有力的权力和学术合谋重新规范天人和人伦关系。
在具体的关于孝的礼仪规则风俗上,多家阐释的《礼记》在那时大行其道并成为后世效法踵增的依据。
这里只举出尊孝母亲的礼仪、风俗。
母亲在世时,作为儿女子妇对母亲应遵守如下礼数:
奉养。
《礼记.内则》规定了晨请昏省之礼,早晨,儿子和媳妇在鸡叫头遍就起床梳洗完毕,带上服侍长辈的用具登堂拜见,下气怡声,问寒问暖,问疾搔痒,出入扶持,进盥递巾,侍奉饮食,事毕然后唯唯而退。
晚上,还要再去请安。
一日三餐,子妇伺候,饭前还要先品尝再奉长辈。
侍奉当中,晚辈不得有任何懈怠如打嗝、吐痰、喷嚏、打哈欠、申懒腰等不敬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既然孝母是儿女对母恩的回报,然而,事实上孝母的责任更多落在娶来的儿妇身上,孟子公开说过“娶妻为养”,就是奉养丈夫的母亲。
这是儒家孝母文化的突出的特点,也是后代孝妇层出不穷、花样翻新的根源所在
听命。
尽管儒家有“三从”的规范,但“从子”一直服从孝母。
儿女养老,要“乐其心不违其志”,做到“父母之所爱亦爱之,父母之所敬亦敬之”。
礼规定孝事父母,即使父母有过错,也应该低声下气和颜悦色劝谏;
父母生气,鞭挞流血,也要跪受,起来依然敬孝。
作为儿媳,更需小心侍奉婆婆。
如果婆婆认为儿媳不贤,就应该休掉妻子。
东汉时广汉人姜诗的母亲喜欢喝长江水,一次儿媳汲水遇大风未能及时赶回,婆婆口渴,抱怨媳妇不孝,姜诗怒休妻子;
妻子没回娘家住在邻舍,昼夜纺绩,换来美味,请邻母送给婆婆,婆婆感愧把媳妇接回家。
焦仲卿和刘兰芝的婚姻悲剧,就是婆婆过于固执,才成了礼数的牺牲者。
母亲去世,礼书规定了对母亲行孝的各种规则:
治丧:
不但治丧事哭得哀痛悲伤,需要昏迷苫块,痛不欲生,尽哀守礼,才算孝子。
如清代大儒颜元起初严格按照朱熹的《文公家礼》为养祖母服丧,不吃不喝,昼夜号哭,差一点送了性命;
致使他后来抛弃了理学,创立“颜李学派”。
服丧:
丧事完毕,还要遵照丧服礼制规定服丧守孝。
《礼记》规定,父殁,子为母服齐衰3年,父在,子为母服齐衰1年。
尽管对父母服丧时间有不平等的问题,但无论出于母子情深的哀伤,还是对孝母美德的追求和不孝恶名的逃避,守孝尽哀的孝子故事历代层出不穷,如《后汉书》中有每逢雷雨天绕母亲坟墓相陪伴,惟恐雷击和惊吓母亲的孝子,也有在母亲墓旁建庐长年住守陪伴的孝男。
上行下效,礼渐成俗。
尊母孝姑既然是公认的美德,家族能得到荣耀奖赏,男人还能换来官爵俸禄,何乐而不为?
于是母子情深的孝道被扭曲了,出现了不少极端的做法,矫情、残忍如郭巨埋儿,为的是儿子不与老母争食;
遇到母姑疾患,除了侍奉汤药,又生出舔目尝粪、刮股、割腕甚至挖肝以疗亲的花样。
还有一个变化,就是表彰的孝妇越来越多,在孝的项目上也空前繁杂,除了上述“割股疗亲”、尝粪舔目外,还有殉死、庐墓守节不嫁等多种行孝方式,仅举《古代图书集成》所见明代孝妇孝行统计数字来看,明请以降,妇女已经成为极端孝行的主体,孝子的作用更多被孝妇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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