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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矿建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办法67
第六节巷修、设备安撤及零星工程考核管理办法71
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暂行)
为保障矿井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同时规范技术管理,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保障,严格技术责任追究的“管理、考核、兑现”,做到所有技术工作“有安排、有落实、有考核、有记录、有分析”,形成闭环,按照“责、权、利”三边对等的原则,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及指令,结合五轮山煤业有限公司现状,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各分管领导及业务部室职责范围
第一节分管领导
一、总工程师
总工程师是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负责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防、防治水等技术管理工作。
总工程师必须熟练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总工程师在工作中应尽职尽责,切实搞好公司的技术管理工作。
1、全面负责公司技术管理工作,必须保证矿井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主要抓好“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工作,全面落实有关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对矿井通风及瓦斯、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煤尘、自然发火、水等灾害的治理负技术责任。
落实好负责组织制定治理上述灾害的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负责资金的安排使用。
3、组织编制矿井长远发展规划、安全技术发展规划;
认真组织研究、制定矿井的生产布局及接续计划,确保矿井采掘接续正常,有利于矿井的安全管理。
4、组织制定矿井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矿井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工作安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救灾演习。
5、负责组织编制(修编)矿井地质报告,并做到合理开发,三量平衡。
6、对矿井的“三下”开采设计,改变通风系统设计,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设计,采区设计,水平延深设计,采掘工程设计,作业规程,“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措施等进行严格审查。
7、负责审批水淹区域下废弃煤柱开采安全措施。
8、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矿井的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进行会审。
9、积极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不断提高煤矿安全技术水平。
10、定期组织进行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制定治理措施。
11、每日对矿井瓦斯检查报表、监控系统等报表进行审阅、签字,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2、按时参加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召开的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并提出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意见,无充分理由,任何人不得否决总工程师有关瓦斯治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技术决定。
13、督促、检查相关部门(人员)的责任制落实和技术管理等工作,定期组织进行评比活动。
14、协助总经理组织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参与突出事故的抢救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5、组织编制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6、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17、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分管副总经理
各专业分管副总经理是保证矿井正常生产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矿井日常生产中各专业的安排、调度,制定相关合理生产施工计划,并组织实行各专业验收,考核。
1、安全副总经理是公司安全培训、管理、监督、检查的主要负责人。
必须熟练掌握矿井安全生产的有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安全副总经理必须监督矿井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2、采煤副总经理是原煤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对原煤生产过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采煤副总经理必须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采煤副总经理必须合理组织原煤生产,保证安全生产。
3、掘进副总经理是煤矿开拓、掘进、辅助运输过程中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对开拓、掘进、辅助运输过程中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掘进副总经理必须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掘进副总经理应科学安排、合理组织煤矿开拓、掘进等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4、机电副总经理是煤矿供电、提升运输、排水、压风过程中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对煤矿供电、提升运输、排水、压风等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机电副总经理必须熟练掌握机电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三、分管副总工
分管副总工主要负责分管对应的专业技术工作,协助总工程师对相关专业技术工作进行开展、组织,对相关专业部室进行指导及管理工作。
1、通防副总工程师是矿井生产过程中通防技术管理的具体负责人,负责“一通三防”范围内的技术组织、管理等工作。
通防副总工程师必须熟练掌握矿井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通防副总工程师应积极协助总工程师开展技术管理工作,提高矿井通防技术管理水平。
2、采煤副总工程师是采煤专业技术管理的具体负责人,负责采煤工作的技术组织、管理等工作。
采煤副总工程师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采煤副总应尽职尽责,积极协助总工程师开展技术管理工作,提高矿井采煤技术管理水平。
3、掘进副总工程师是矿井开拓、掘进过程中技术管理的具体负责人,负责掘进工作的技术组织、管理。
掘进副总工程师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掘进副总工程师应尽职尽责,积极协助总工程师开展技术管理工作,提高矿井开拓、掘进技术管理水平。
4、地质副总工程师是矿井生产过程中地质技术管理的具体负责人,负责矿井地质范围内的技术组织、管理等工作。
地质副总工程师必须熟练掌握矿井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地质副总工程师应积极协助总工程师开展地质技术管理工作,提高矿井地质工作管理水平。
5、机电副总工程师是矿井生产过程中机电、环保计量技术管理的具体负责人,负责矿井机电、环保计量范围内的技术组织、管理等工作。
机电副总工程师必须熟练掌握矿井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机电副总工程师应积极协助总工程师开展机电技术管理工作,提高矿井机电、环保计量管理水平。
6、安全副总工程师是安监部安全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在安监部长的领导下开展安全检查、安全技术管理等工作。
安监部主管工程师必须熟练掌握矿井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第二节业务部室
一、工程技术部
主要技术职责:
采掘工作面的接替、采面的回采、巷道掘进、维修、顶板管理、特殊条件下的支护、采掘工程设计等技术管理工作。
主要技术工作:
(1)编制采掘工作面接替方案
(2)组织编制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及遇特殊情况时安全技术措施
(3)组织采掘工作面顶板安全评价
(4)矿井生产能力核定及区域技术改造设计等
(5)采区方案设计、采区施工设计、采掘工程设计等。
二、通防部
矿井通风系统、监测系统、防尘防火系统、瓦斯治理、抽放系统、瓦斯地质等技术管理工作。
主要技术工作:
⑴通风系统改造及优化设计
⑵监测系统改造及优化设计
⑶组织编制串联通风措施
⑷火区密闭、启封
⑸组织编制采掘工作面瓦斯管理专项措施
⑹采掘工作面瓦斯防治评价
⑺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编制
⑻瓦斯防治技术的推广应用
⑼编制工作面瓦斯地质图
⑽组织编制揭煤措施
三、地测部
地质补勘、资源储量、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测量、矿井及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水文物探、水害防治等技术管理工作。
⑴编制采区地质说明书、采掘工作面地质说明书
⑵采掘过程中地质素描
⑶防治水注浆工程设计
⑷探放水设计及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⑸编制月地质预报
⑹工作面直流电法物探
⑺采掘水害防治评价
四、机电部
主要技术职责:
矿井机电运输系统、设备检修、供电、大型设备性能测定与分析等技术管理工作。
⑴矿井采区排水、供电、运输、供电系统设计
⑵矿井主副井提升、强力胶带机、主通风机、主排水设备及技术改造方案
⑶矿井及采区排水能力核定
⑷采掘工作面排水、供电、运输系统设计
⑸大修计划的编制
五、安监部
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和上级安全监察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监察,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综合管理工作,按照标准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严格按制度进行考核。
1、参加审查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及施工措施,并监督现场兑现。
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方案审查和新开工工程准备工作的验收,对现场的生产条件把好安全关。
2、参加制定安全规划、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责任制和其它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
3、参加审查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监督贯彻执行。
4、监督检查工程安全质量、设备安全质量与安全有关的产品质量,以及安全设备、设施、装置和仪器的使用。
5、负责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了解掌握各单位现场安全动态,及时准确为领导提供安全信息。
7、参与人身、非人身事故的调查、分析,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参与制定防范措施,并监督执行。
8、加强对盯面(头)、跑片、包线、把口、巡查人员管理,确保不出现空岗、漏检现象,对不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9、参与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后的复查工作。
10、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排查不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11、制止和查处“三违”,办好“三违”人员学习班。
六、调度中心
在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矿井日常安全生产的组织和指挥,对全矿的安全生产调度工作负责。
1、负责召开生产调度会、平衡会和有关专业会议,并做好记录,对上级下达的安全文件、指示、通知、通报、调度命令要及时送领导批示,按照批示意见,认真贯彻落实。
2、坚持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及时协调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对影响生产的重大问题,要立即汇报值班领导并按规定逐级汇报,迅速组织处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3、经常深入现场,及时掌握生产动态,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采掘工作面接续准备作专题调度,督促各单位完成生产作业计划,掌握各单位生产进度。
4、负责矿井生产准备工作,协调解决生产准备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了解生产过程中的物资、设备准备工作和供应情况,保持矿井生产能力的相对稳定及安全生产物资的及时供应。
5、抓好“夏季三防”、“冬季三防”、节日保勤及其他重要工程的调度工作,参与矿井灾害预防与应急计划的制定,协助总经理搞好救灾演习和应急预案的落实。
6、搞好生产统计工作,及时向公司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提供可靠的数据资料,对统计数字的准确性负责。
7、参加矿井重大事故分析会议,调度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8、掌握矿井灾害预防计划和避灾路线,当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按照事故汇报程序立即向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并在总经理的指挥下,调动一切力量,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第二章各管理制度的实施
第一节作业规程(措施)的编制及执行制度
一、工作制度:
各采煤、掘进和巷修工作面及机电、运输、通防等施工地点施工投产前,必须按照主管业务部室的要求提前编制好作业规程,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制度:
采煤工作面投产,掘进工作面开工,必须有批准的作业规程。
其它工程开工前必须有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
二、作业规程、补充措施的编制
1)、规程的编制由分管业务部门根据计划和接续情况,提前一个周给施工单位技术员安排。
并书面通知有关业务部门提供资料:
地测大队提供地质说明书、预想剖面图等地质资料,机电队提供供电系统图,通风队提供通风系统图、局扇安装通风设计、风量计算依据、抽放系统图。
2)、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3)、规程编制力求“先进、科学、合理”符合现场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4)、作业规程(措施)、面貌整洁,采用统一的字体、字号编制。
5)、规程要求文字清晰、图表齐全、数据准确、无错漏页。
统一采用AutoCAD绘图软件进行绘图,标注齐全、符合设计要求。
6)、采、掘作业规程涉及到揭煤巷道必须附有专项防突设计、局部防突措施及消突评估。
7)、由于现场施工条件发生变化,需要补充安全技术措施时,分管业务部门必须及时安排施工单位技术员补充。
8)、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老顶来压、过断层、过破碎带、过老窑、工作面收尾等必须事先制定周密的安全技术措施。
9)、掘进工作面过老巷、断层、应力集中区、冒落带,巷道开门等事故多发地段,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10)、巷道贯通必须制定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和调风措施,防止透水、防止有害气体超限、防止通风系统混乱、防止着火、防止崩坏设备、防止贯通伤人、防止冒顶伤人。
三、规程措施的分类管理
1)、采、掘、修规程措施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编制,"
一通三防"
措施由通防部技术人员编制,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由工程技术部编制,重要的机电安装措施由机电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由副总工程师组织业务部门编制。
2)、巷道揭煤措施必须由生产管理部编制措施,经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后,报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规程时效超过3个月的安全技术措施,每月由主管业务部门组织,副总工程师主持复审一次,并将复审意见报总工程师审批。
4)、规程措施审批权限按《安全技术审批制度》执行。
5)、安监部参加所有规程措施的审批,对规程措施的传达、贯彻、落实与执行负有监督责任。
6)、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编制采、掘、修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规程措施的审批。
对规程措施的完整性、规范性(编制质量等)负管理责任,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7)、机电业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机电、运输安全技术措施,对措施的完整性、规范性(编制质量等)负管理责任,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8)、规程措施的编制人对规程措施编制的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对规程措施的落实负直接责任,同时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负有反映权。
9)、对规程、措施编制与审批不及时影响工作的或对规程、措施编制质量差责令返工重写的重罚责任人至少500元。
10)、对无规程、措施施工按"
三违"
进行处理,规程、措施编制不当、内容不全影响生产或造成事故的对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1)、所有罚款由业务部门出据罚款条,经审定后,交由财劳部在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当月工资中扣出。
四、作业规程的传达学习制度
1)、作业规程必须在施工前由工区技术员组织传达学习,传达学习必须执行签字制度,做到一人不漏,不许他人代签。
时效超过3个月的规程措施每月必须传达一次。
施工单位的管理干部及作业人员都要学习规程措施,熟悉有关规定的要求,避免违章指挥。
2)、对参加学习的人员进行考试,凡考试不及格或不听传达者不得参与施工,规程的传达学习签字及考试等工作必须施工前完成,由工区技术员负责监督检查。
考试不及格、不及时参加考试者严禁上岗必须重新补考,并罚款50元/人次。
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作业规程措施的执行
1)、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和分管副总经理签字生效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不按规程和措施施工的,要追究施工单位负责人和跟班管理人员的责任。
2)、作业规程的执行情况由安监部监督检查,由专业技术人员每旬巡回进行一次不定期的抽查,每月由总工程师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存在的问题要以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后反馈给技术业务部室并存档。
3)、规程、措施在现场执行中发现特殊或重大问题时,区队负责人必须及时与业务部门负责人联系,同时向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经理汇报采取对应措施,并严格执行。
六、考核规定
1)、业务部室负责人及工区主要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以上工作制度进行,每有一项工作完不成对责任单位(责任人)罚款100~200元。
影响生产或造成事故的,按照分析处罚规定执行。
2)、资料中错、漏、别字每个5元,语句不通及漏页现象每处罚款10元。
不符合技术管理规定条款每处罚款10元。
3)、签字不全,未签字下井的,一经查出,罚工区技术员及工区值班人员各50元。
4)、规程、措施不符合技术规定的,编制质量低劣的必须退回重写,并对编写人罚款500元。
5)、规程会审完后,工区技术员必须按照会审意见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在开工前一天经总工程师和分管副总经理签字后执行,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6)、规程、措施编制审批不及时,以及规程审查签字完后,没有按本制度文件要求组织规程(措施)传达、学习和考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100-200元的处罚。
第二节采煤、掘进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一、过程控制制度
1)、巷道掘进过程中标定中线和腰线、排放瓦斯、地质勘察,矿压观测、巷道贯通、巷道开门挂线、改进设计和支护设计改革等内容必须由相关主管业务部室进行现场过程处理和方案研究的制定及改进。
2)、施工单位技术员及业务部室专业管理人员负责区队施工工作面全过程的技术管理、技术服务等工作。
二、考核规定:
1)、工区必须积极配合地测部的放线工作,按地测部要求打设导线眼和延设激光,否则罚工区技术负责人100元/次。
地测部做好钻探巷探设计,并帮助解决施工中的具体技术问题。
2)、为防止隐蔽工程出现,巷道工程实行档案管理,每个班组所施工巷道(包括探煤眼)必须与导线点发生联系,工程档案表中注明施工班组队长、验收员、跟班人员,以便进行责任追究。
施工档案表每三天报送工程技术部一次,工程技术部存档并抽查,一次不报或错报,对技术负责人或相应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迟报罚款150元/次.
3)、现场技术动态管理,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否则对工区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罚款100元,对未经相关领导批准而延期者,每拖期一天对工区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加倍罚款。
4)、对综采、综放支架的前后立柱初撑力要区别对待,综采支架前立柱初撑力按规程执行、后立柱初撑力不能低于泵站压力的80%,综放后立柱初撑力不能低于8Mpa。
否则每次罚款100元,无故延期加倍处罚。
5)、采面上下端头支柱排直和切度问题,若连续3棵支柱排直或切度不合格,对跟班区队长罚款100元。
6)、技术管理考核标准
为加强采掘工作面的工程质量管理,保证采掘技术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杜绝不合格工程,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1)掘进巷道严格按地测部给定的中、腰线施工,出现偏线一次对工区区长罚款100元,技术负责人罚款200元。
造成严重后果分析后处理。
(2)工区严格控制好工程质量,工程技术部每旬不定期根据质量标准化标准进行工程质量检查。
严格按质量标准化评分标准考核。
(3)采掘工作面出现变化时,如煤层变薄、出现断层、顶板破碎、有透水征兆时必须及时汇报地测部并及时根据变化制定相应处理措施,否则一次对技术负责人罚款200元。
迟报一天加倍罚款。
(4)采掘工区规程措施必须报工程技术部一份存档,否则罚款200元/份,规程措施出现重大漏项的一处罚款50元,前后内容不符的,一处罚款50元。
(5)工区必须保护好地测部安设的激光指向仪及导线点,打坏激光指向仪按原值赔偿,破坏导线点罚盯班区长、验收员、责任人各200元。
(6)地测部对掘进巷道做连续不间断的素描,素描图必须按1:
200比例尺绘制,准确标注断层的位置、落差及巷道所揭露的煤岩层厚度、产状、岩性;
在工作面无断裂构造的情况下每旬做一地质素描图,遇构造时,每天做一地质素描图,否则每次罚款50元。
每延期一天加倍罚款。
(7)井下施工中严格按照规程措施施工,出现质量不合格或未按措施施工对工区区长罚款100元,技术副区长罚款200元。
(8)矿井验收期间,各个工区相关的达标资料,视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整理完毕,否则对技术副区长罚款1000元/次,每拖一天加倍罚款。
(9)管理人员日常下井检查所发现的动态隐患或其他问题,各工区必须及时整改,对于整改期较长的隐患问题,在周期检查时必须做出书面说明,否则对工区区长罚款10元,生产区长、跟班副区长各罚款100元。
(10)对于井上下事故考核及责任追究管理规定,由采掘工区自行制订并报工程技术部存档。
(11)井下现场遇到地质、水文、储量问题时要随时下井,上井后要记录、填图,3小时之内向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汇报,提出处理意见,出现一次不及时下井对责任者罚款100元,汇报不及时罚款100元。
延期加倍处罚。
(12)煤巷顶板离层仪按要求进行安装,并及时填写牌板,不及时填写的,对技术副区长罚款200元。
(13)采煤工作面超前支护连续3棵切度不当、或松动对技术区长罚款100元。
(14)规程措施现场提问,现场操作人员不清楚施工程序者,每次发现3人次以上,视为规程、措施未传达,对技术副区长罚款500元。
(15)工程质量严重低劣,存有重大安全隐患,而继续生产的责任者;
施工地点被“停止作业”但仍强行施工的人员。
对工区负责人罚款2000元。
(16)支柱初撑力低于设计值或支柱连续两棵松动,对跟班区长及技术区长各罚款100元。
(17)现场无五图一书或五图一书与现场施工不符的。
对技术员罚款100元,技术副区长罚款500元。
(18)巷道内积水超过规定的。
对跟班区长罚款100元。
(19)单体液压支柱采煤工作面支柱初撑力连续5棵小于设计值;
综采支架压力表损坏全工作面超过5架的;
综采工作面支架初撑力全面有三架达不到规定值,对跟班区长罚款200元。
(20)综采支架不正,支架有咬架现象;
顶板破碎时滚筒后空顶距超过两组支架;
支架及前梁自降不及时处理;
乱拔管子及插单腿U型肖;
支架与溜子不联接超过3组;
移架后顶梁不接顶。
对跟班区长、技术副区各罚款100元。
(21)当采高超过3米,或片帮严重时,液压支架缺护帮板或不及时打开,盯班区长罚款100元。
(22)采煤工作面煤壁留有伞檐、悬矸危岩,不及时敲帮问顶处理,威胁人身安全的对工区负责人、安全区长、跟班区长各罚款100元。
(23)支柱不拉线作业,工作面不保持“三直”,顶梁悬臂、间距违背规程规定或顶梁下斜(不垂直煤壁),对跟班区长、技术负责人各罚款100元。
(24)掘进迎头无临时支护或临时支护起不到支护作用,对区长、技术副区各罚款100元。
(25)锚杆(锚索)规格、预紧力不符合规程规定,对跟班区长、验收员各罚款200元。
(26)锚喷巷道复喷厚度不符合规程规定,对验收员、跟班区长、技术副区各罚款100元。
(27)掘进巷道不按中腰线施工,对跟班区长、验收员、技术负责人各罚款200元。
(28)锚网巷道连网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对验收员、跟班区长各罚款100元。
(29)专业部室安排整改隐患未及时整改、报送资料等未及时报送,安排工作未予落实,对区长罚款100元,延期一天,加倍罚款。
第三节设计安全管理制度
一、工作制度及职责:
1)、工程技术部具体负责井下采区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矿井开拓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
2)、井下工程设计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设计规范》、《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等上级有关规定。
3)、设计人员在设计前必须到现场了解情况。
设计实施后,设计人员要及时到现场了解情况,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并存档,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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