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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为在蓉注册并纳税的科技型企业或在蓉高校、科研机构,且为平台第一依托建设单位;
2.配套资助申请须在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获批后一年内提出;
3.近三年在同一细分领域获批建设多类国家级平台的,不重复支持;
对已获其他市级部门配套资助过的同一平台,不重复支持。
(三)申报材料
1.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配套资助申报书;
2.附件材料:
(1)依托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
(2)国家相关部委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提示:
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能公开的内容,涉及内容应不涉密。
二、市级产学研联合实验室
由科技型中小企业联合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引导高校院所优势创新资源为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提供技术支撑服务的研发平台。
对符合条件的,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一次性给予30万元资助。
1.申报主体(产学研联合实验室依托单位)为在蓉具有较好成长性的取得有效登记编号的入库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应入驻我市产业功能区,优先支持在高品质科创空间内组建;
2.依托单位具备固定的实验场所和仪器装备等基础设施条件,具有相应的科技人员队伍;
3.依托单位与合作高校、科研院所签署产学研合作协议,明确有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知识产权归属、资金投入方式等实质合作内容,合作期限在3年(含)以上;
4.依托单位具有一定的科技投入能力,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不低于200万元;
5.平台名称统一为“XX(企业简称)—XX(高校院所简称)产学研联合实验室”;
6.已认定为市级产学研联合实验室的企业不重复支持。
1.成都市产学研联合实验室资助申请书;
(2)依托单位取得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有效登记编号的证明材料;
(3)依托单位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依托单位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协议以及具体合作项目协议(或合同)复印件;
(5)高校、科研院所人才团队主要技术带头人资料(如职称证明、获奖证明、发表论文等)(据实提供);
(6)依托单位上一年度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
(7)其他材料复印件(如专利证书、项目立项文件等)(据实提供)。
三、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依托行业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组建,开展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推动成果熟化和工程化,并为行业发展提供综合性技术服务的研发平台。
对符合条件的,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一次性给予50万元资助。
1.申报主体(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为行业中综合实力强、技术研发水平一流的在蓉高新技术企业,应入驻我市产业功能区,优先支持在高品质科创空间内组建;
2.该中心为企业内部独立的研发部门(机构)或与外单位合建,有健全的管理章程和组织结构,有专门从事技术研发和科研管理的人员;
3.具备工艺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具备承担综合性工艺试验任务的能力;
4.研发场地不少于300平方米,上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500万元,研发团队总人数不少于15人;
5.近三年承担过国家或省、市科技项目2项(含)以上;
拥有所在行业领域5项(含)以上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动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新兽药、国家新药等);
标准化建设水平处于同行业领先;
6.平台名称为“成都XX(技术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7.已认定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不重复支持,同一细分领域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不重复支持。
1.成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助申请书;
(2)依托单位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
(4)研发团队(技术带头人)资料(如:
职称证明、获奖证明、发表论文等)(据实提供);
(5)依托单位上一年度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
(6)依托单位近三年承担的国家、省、市科技项目证明材料(项目立项文件等);
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动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新兽药、国家新药等)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等);
(7)其他证明材料(据实提供)。
四、市级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资助申报指南
围绕产业功能区及高品质科创空间主动布局,针对科技型企业创新创业活动急需的服务需求,鼓励联合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共同引进、建设,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拓展科技资源共享服务渠道,为企业开展创新创造活动,提供公益性、共享性、开放性基础支撑和科技资源共享服务的功能性平台。
对符合条件的,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按近三个年度平台建设投入30%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
平台建设投入范围包括:
用于与提高平台整体创新服务水平有关的关键仪器设备、软件、数据库、试验材料等购置,仪器设备维修、数据库更新,弥补必要的创新服务运行成本等。
1.申报主体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在蓉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2.平台应在产业功能区内,优先支持在高品质科创空间内组建;
3.平台运营一年及以上,在本服务领域有良好的声誉和影响力,服务特色鲜明,重点提供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标准、共享实验室、小试中试车间、共享生产线等产业技术服务,科学数据、科技文献、实验材料等专业数据服务;
4.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服务目标、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支撑平台运行的专业人才队伍;
5.线下具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等;
有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拥有服务资源网络体系;
6.平台对外服务率达80%以上,服务的科技型企业数应达平台服务客户总数50%以上,且服务对象为非关联企业;
7.平台名称为“成都市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XX领域)”。
1.成都市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申请书;
(1)建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
(2)建设单位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平台发展规划、管理制度、服务流程、收费标准等文件;
(4)平台上一年度服务项目、服务科技型企业清单;
(5)建设单位近三年建设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其他证明材料(据实提供)。
五、政策咨询
业务处室:
发展规划处
联系电话:
61881725
指南2
创新产品研发项目申报指南
依据《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有关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全市工业稳链补链、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等工作要求,发布本申报指南。
一、重点新产品
(一)重点支持方向
围绕政务、公安、医疗、电力、交通、金融、城管、园区、气象、教育等应用场景,重点支持基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已实现产业化的通用芯片或操作系统开发的行业应用软件和专用软件。
重要提示:
申报单位在填报申报书时,“主要研究领域”统一选择“先进制造业”中“电子信息”选项,“所属方向”统一填报“行业应用软件和专用软件”。
(二)支持方式
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经评审符合支持条件给予20万元资助。
竞争申报,公开择优,拟支持不超过50个项目。
(三)申报要求
1.重点新产品是指近三年在我市首次(或首批)开发成功,并开始形成市场销售或提供市场服务的产品。
2.申报单位应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优先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入库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市级以上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以及成都市新经济梯度培育企业。
3.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技术含量较高或商业模式具有创新性。
4.产品盈利模式清晰,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潜力大。
5.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不低于100万元。
6.软件产品已完成与通用芯片或操作系统厂商的适配,且相关通用芯片或操作系统厂商已在成都建设产业基地和创新生态。
7.同一单位的同一项目(含高度相似项目)已获成都市重点研发项目立项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材料
1.成都市重点新产品申报书;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
(2)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100000)及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入库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市级以上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以、成都市新经济梯度培育企业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据实提供);
(4)上一年度研发投入证明资料(如纳税申报表等),其中规上企业同时提供上年度《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包括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据实提供);
(5)所申报产品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最近两年内的查新报告等技术证明(说明)文件(据实提供);
(6)市级(含)以上第三方机构检测(验)报告(据实提供);
(7)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备案的产品企业标准,或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认可证明;
或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科技项目立项证明、科技奖励证书、获得创投机构投资证明(据实提供);
(8)近三年销售证明(如销售清单、销售合同等)或市场运营情况证明(如服务用户数量、服务收益等)(加盖企业公章);
(9)用户意见报告(不少于两份)、产品照片等证明材料(据实提供);
(10)其他相关材料(相关通用芯片或操作系统厂商的适配证明材料)。
(1)申报单位在提交申报书附件材料时,统一在“其他相关材料”中上传“相关通用芯片或操作系统厂商的适配证明材料”。
(2)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能公开的内容,涉及内容应不涉密。
二、重大创新产品
(一)重点支持领域和方向
1.信创系统软硬件:
围绕CPU/GPU生态构建的全栈产业链软硬件产品。
硬件产品重点支持基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CPU/GPU开发的整机、终端设备或核心部件等。
软件产品重点支持适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CPU的嵌入式操作系统,以及编译、分析扫描、代码迁移、性能优化等开发工具;
基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CPU/GPU的新一代关系型及分布式数据库、云计算系统、分布式存储、虚拟化、大数据、安全管理等软件。
申报单位在填报申报书时,“主要研究领域”统一选择“先进制造业”中“电子信息”选项,“所属方向”统一填报“信创系统软硬件”。
2.网络安全产品:
抗量子、轻量级等新一代安全加密芯片和产品;
域名解析系统(DNS)安全、资源公共密匙基础架构(RPKI)、安全边界路由器(BGP)、网络身份管理产品;
数据资产确权、数据安全存储、数据安全共享与利用,以及隐私保护产品;
对深暗网络、社交媒体网络公害发现识别、存取证、溯源反制等产品。
申报单位在填报申报书时,“主要研究领域”统一选择“先进制造业”中“电子信息”选项,“所属方向”统一填报“网络安全产品”。
3.信创工业设计软件: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学建模与求解器、计算机辅助设计(CAD)、工业建模仿真(CAE)、计算机辅助工艺规划(CAPP)、计算机辅助制造(CAM)等核心工业软件,以及集成电路(IC)设计、可编程逻辑设计(PLD)、印制电路板(PCB)设计、仿真验证电子设计自动化(EDA)软件。
申报单位在填报申报书时,“主要研究领域”统一选择“先进制造业”中“电子信息”选项,“所属方向”统一填报“信创工业设计软件”。
4.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及制造设备: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信号处理器(DSP)、微控制器(MCU)、存储芯片(DRAM/Flash)、功率半导体芯片及模块、车规级SoC芯片、光电子核心芯片、高采样率高分辨率ADC/DAC芯片、宽频段放大器等;
光刻机镜头及光源、光掩膜版;
用于化合物半导体芯片、MEMS传感器等的加工、封装、测试装备。
申报单位在填报申报书时,“主要研究领域”统一选择“先进制造业”中“装备制造”选项,“所属方向”统一填报“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及制造设备”。
5.高端测量仪器设备: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物传感、辐射、激光雷达、立体视觉等高实时、高并发、低功耗传感器,无源无线多参数监测传感器,大行程高精度位移传感器,螺旋CT容积剂量指数检测专用长杆电离室传感器,大带宽实时信号分析仪、多功能一体化矢量网络分析仪、高采样率宽带实时示波器等电子测量仪器仪表。
申报单位在填报申报书时,“主要研究领域”统一选择“先进制造业”中“装备制造”选项,“所属方向”统一填报“高端测量仪器设备”。
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经评审符合支持条件的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
竞争申报,公开择优,拟支持不超过40个项目。
1.申报单位应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优先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入库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市级以上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以及成都市新经济梯度培育企业。
2.产品在技术或商业模式上有创新性和独占性,整体水平或某项核心技术水平国内领先,为在本行业或领域中的关键产品并能带动产业相关联产品和商业模式发展;
拥有产品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的相应知识产权或技术标准,权益清晰明确;
质量可靠并通过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检测。
3.产品进入市场销售或提供服务不超过三年,盈利模式清晰,具有明显的市场竞争优势或潜在爆发力,可望成为新的市场主导产品或商业模式;
产品品牌核心价值高,并获得创投机构投资或关注。
4.企业具有较强实力的研发机构(中心)和稳定的研发团队、运营推广团队,在创新投入、研发管理、市场推广等方面具备良好基础和较强优势。
5.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不低于500万元。
6.同一单位的同一项目(含高度相似项目)已获成都市重点研发项目立项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1.成都市重大创新产品申报书;
2.项目产业化情况及前景分析报告;
3.附件材料:
(3)近三年销售证明(如销售清单、销售合同等)或市场运营情况证明(如服务用户数量、服务收益等)(加盖企业公章);
(5)其他能力建设或资质证明资料(据实提供)。
三、政策咨询
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咨询电话:
61886241、61881732
指南3
技术创新研发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领域及重点方向
(一)乡村振兴领域
支持开展粮油果蔬、畜禽水产及林竹的新材料、新品种及生产技术研究,推动高端种业发展和技术体系构建;
支持开展特色农产品开发、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保鲜贮藏与冷链物流的技术研究,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高质量发展;
支持智能农机装备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推动智慧农业助力传统农业;
支持开展农业资源化综合利用、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动植物疫病防控、川西林盘修复保护的技术研究,促进生态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公园城市领域
围绕成都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科技需求,支持噪声污染治理、油烟污染处理、高空焊烟处理、扬尘治理、污水处理、水资源节约、市政污泥处理、土壤污染防治、废弃物处理、生活垃圾分类、生态修复方面的技术研究,促进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
支持食品安全、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智能安防、天然林保护、立体绿化、智能建造、密码保护、智慧养老方面的技术研究,推动宜居城市建设;
支持数字音乐、数字旅游、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电子竞技、4K及以上超高清视频转化与制作、跨媒体内容识别与分析、新媒体内容自动分类统计方面的技术研究,推动文化和科技融合。
(三)碳达峰碳中和领域
支持清洁能源开发与利用、工业节能、低(零)VOCs含量原辅料替代、电子元器件制造VOCs监测与治理、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碳捕捉与封存方面的技术研究,推动碳达峰碳中和。
二、支持标准
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对经评审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给予最高10万元资助,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为1年。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且科研信用记录良好。
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
2.在相关专业研究领域具有突出的技术优势,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
3.具有良好的项目实施条件,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技术装备以及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项目组成员结构合理;
4.企业申报项目的自筹资金与申请财政资金的比例应不低于1:
1;
5.乡村振兴领域鼓励科技特派员开展技术创新研发,我市科技特派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乡村振兴领域项目时在项目名称后标注“(科技特派员)”。
我市科技特派员名单参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成立43个科技特派员服务团的通知》(川科农〔2020〕4号)、《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成立140个县(市、区)科技特派员服务团的通知》(川科农〔2021〕6号)。
四、申报材料
1.技术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
(2)2020年度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3)技术先进性相关证明材料(如专利授权、成果登记、科技奖励、产学研合作协议、高新技术企业及产品认定情况、工程中心认定等)(据实提供)。
五、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
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处
61881734(乡村振兴领域)
61881741(公园城市领域)
61881741(碳达峰碳中和领域)
指南4
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资助申报指南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同一项目按照国家实际到位经费(扣除外拨部分)15%比例最高给予200万元配套资助。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纳税的企业法人,是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含子课题)的第一承担单位。
科研信用记录良好。
2.承担项目应为国家批准立项的项目(课题)(含子课题),在立项批文及合同中有明确项目编号且项目在执行期限内;
之前已获得过配套资助的项目须重新申报后续经费配套。
3.应在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分批拨付到位后(以银行进账单时间为准)一年内提出申请。
三、申报材料
1.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资助申报表;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
(2)项目立项批文复印件;
(3)项目立项合同复印件;
(4)中央拨付资金账款凭证(如银行进账单)复印件;
(5)其他相关材料。
四、政策咨询
指南5
科技金融资助申报指南
一、天使投资补助
(一)资助对象
在2020年3月31日-12月31日期间,获得天使投资的以下企业: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获得投资机构天使投资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
2.在我市行政区域外获得天使投资后迁入我市行政区域内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
(二)资助标准
按照企业所获天使投资额的10%、最高100万元进行一次性经费支持。
1.申报企业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且纳税关系在我市、实行查账征收的科技型企业且接受投资时企业设立时间不超过5年(60个月);
2.接受投资时,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从业人数不低于30%;
企业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
3.接受投资时企业未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
4.企业技术创新及商业模式创新特色明显,技术较为成熟,且知识产权关系明晰无纠纷;
5.我市行政区域内企业自获得天使投资满一年后的12个月内提出补助申请;
6.我市行政区域外企业在获得天使投资后,迁入我市行政区域内满一年后的12个月内提出补助申请。
7.申报企业仅限填写一份天使投资补助申报表,企业有接受多笔天使投资的,在同一申报表中申报。
1.成都市天使投资补助申报表;
(1)申报企业获得投资后完成企业信息变更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外地迁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须满一年);
(2)申报企业获得投资后完成企业信息变更登记的公司章程(需加盖市场监管部门企业登记档案专用章);
(3)企业2020年度审计报告,接受投资时企业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申报时上一个月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企业加盖公章);
(4)申报企业与投资机构签署的投资协议或增资扩股协议;
(5)企业获得投资的银行进账单;
(6)投资机构信息登记表。
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补贴
在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成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调整层级)的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经费支持。
1.首次挂牌进入基础层的企业补助20万元;
2.首次挂牌进入创新层的企业补助30万元;
3.对符合条件由基础层调整进入创新层的企业补助10万元;
4.对符合条件由创新层调整进入精选层的企业补助20万元。
申报企业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且纳税关系在我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
1.成都市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补贴申报表;
2.附件材料:
(1)申报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
(2)中国证券管理部门出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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